「控告市長違反社會安寧法,都市計畫.行政不正當」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點
地點:屏東地檢署 (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訴求: 停止市公所在和平公園新建里民中心所有的工程
說明:
※108年3月9日凌晨2點30分市公所在和平公園上動工,製造轟隆噪音
違反社會安寧法。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屏東市公所將投入1700萬元在和平公園內興建2樓約145坪預計7月底完工。
社區活動中心是以增加中正里、華山里里民的社區活動的空間換取/減損公園綠地、樹木的生長環境面積。依據屏東市公所興建活動中心旨意,我們從屏東縣政府建置的「屏東縣福利地圖」 (https://bit.ly/2GGvoBx),篩選兩里地理範圍內可能提供「社區活動、長照2.0服務」任一功能的開放場所,含有:社會福利館、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前兩址皆位於和平公園內)、屏東基督教醫院、屏東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社區照顧A級單位)、屏基護理之家、和平國小、台灣基督教信義會屏東教會(目前中正里社區關懷聚點使用場地)、聚樂部等至少8處場所。沒有必要再浪費錢犧牲公園綠地蓋水泥建築。
若盤點上述空間,且社區表明仍有需求,除了市公所應說明必要興建評估數據,興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之決策,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4條限制,應有「整體性計畫」與「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並備具「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
https://www.facebook.com/pg/keeptheparkgreen/photos/?tab=album&album_id=2070428376405847
「社區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按《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遵循比例原則為之,其中,行政行為採取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自去年10月開始,歷經四次協商會、一次公開說明會,綠盟請求屏東市公所出示上述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green over(Tree):表示「樹木、植栽」綠覆地
green over(grass):表示「草地、草皮」綠覆地
Non-GO:表示非兩項目
圖表說明:根據綠盟採用美國國家森林局開發、臺灣農委會林試所亦引入使用的i-Tree Canopy軟體,輸入1000筆系統隨機抽樣公園場地座標檢驗公園的綠覆地。數據顯示一旦興建活動中心,推估公園內綠覆率介於41.43%至44.87%之間,違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提及「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
屏東市長 林恊松 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砍樹,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3月9日在千禧公園植樹節活動上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http://bit.ly/2ETXo2z)。
#30年前錯誤一犯再犯
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 蘇貞昌 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迷途知返!
#本案諸多法令質疑,#裁定續建我們不服
市長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協商會上,向綠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http://bit.ly/2U70Yvk)。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
聯絡人:蔣月惠0936812315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3的網紅陳善慧,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9/11/30),公共建設應符合鄉親期待並積極改善,善慧第三屆第四次市政總質詢,總質詢爭取要點如下: 一、【右昌地區淹水問題亟需改善】 善慧自上任來針對右昌地區淹水問題向市府積極爭取多項改善計畫建議,本次質詢期盼市長帶領新的市府團隊能延續前...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總說明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控告市長違反社會安寧法,都市計畫.行政不正當」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點
地點:屏東地檢署 (屏東市棒球路11號)
訴求: 停止市公所在和平公園新建里民中心所有的工程
說明:
※108年3月9日凌晨2點30分市公所在和平公園上動工,製造轟隆噪音
違反社會安寧法。
(一)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3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處新臺幣6千元以下罰鍰。」 (二)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11條:「本法第72條第3款所稱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
「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屏東市公所將投入1700萬元在和平公園內興建2樓約145坪預計7月底完工。
社區活動中心是以增加中正里、華山里里民的社區活動的空間換取/減損公園綠地、樹木的生長環境面積。依據屏東市公所興建活動中心旨意,我們從屏東縣政府建置的「屏東縣福利地圖」 (https://bit.ly/2GGvoBx),篩選兩里地理範圍內可能提供「社區活動、長照2.0服務」任一功能的開放場所,含有:社會福利館、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前兩址皆位於和平公園內)、屏東基督教醫院、屏東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社區照顧A級單位)、屏基護理之家、和平國小、台灣基督教信義會屏東教會(目前中正里社區關懷聚點使用場地)、聚樂部等至少8處場所。沒有必要再浪費錢犧牲公園綠地蓋水泥建築。
若盤點上述空間,且社區表明仍有需求,除了市公所應說明必要興建評估數據,興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之決策,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4條限制,應有「整體性計畫」與「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並備具「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
https://www.facebook.com/pg/keeptheparkgreen/photos/?tab=album&album_id=2070428376405847
「社區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按《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遵循比例原則為之,其中,行政行為採取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自去年10月開始,歷經四次協商會、一次公開說明會,綠盟請求屏東市公所出示上述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green over(Tree):表示「樹木、植栽」綠覆地
green over(grass):表示「草地、草皮」綠覆地
Non-GO:表示非兩項目
圖表說明:根據綠盟採用美國國家森林局開發、臺灣農委會林試所亦引入使用的i-Tree Canopy軟體,輸入1000筆系統隨機抽樣公園場地座標檢驗公園的綠覆地。數據顯示一旦興建活動中心,推估公園內綠覆率介於41.43%至44.87%之間,違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提及「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
屏東市長 林恊松 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砍樹,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3月9日在千禧公園植樹節活動上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http://bit.ly/2ETXo2z)。
#30年前錯誤一犯再犯
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 蘇貞昌 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 屏東縣屏東市公所 迷途知返!
#本案諸多法令質疑,#裁定續建我們不服
市長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 」協商會上,向綠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http://bit.ly/2U70Yvk)。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
聯絡人:蔣月惠0936812315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總說明 在 蔣月惠縣議員服務專區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
「抗議市公所犯30年前錯誤,破壞和平公園綠地」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9日(六)10點
地點:屏東市廣東路、勝利東路路口(千禧公園)人行道上
訴求:「維持綠地,取消工程」,請市公所不要再犯30年前錯誤
說明:
屏東市市長林協松今年1月17日才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協商會上,向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成員承諾,後續處理會讓「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日前2月21日市公所舉辦說明會,市長卻在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尚未釐清前,裁定本案續建。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依法須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的「整體性計畫」,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
市長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植樹節活動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30年前屏東市公所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蘇貞昌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錯誤,請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活 動 聯 絡 人:蔣月惠 0936-812-315
新聞媒體聯絡人:陳品君 0928-352-858
新聞稿:市長重視生態城市,請同樣重視和平公園綠地
屏東市市長林恊松今年1月17日在「中正里及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新建工程」協商會上向屏東和平公園護綠聯盟成員承諾,本案後續處理會「經過大家心甘情願、心服口服」。然而2月21日本案說明會上,市公所不僅沒有釐清諸多「法規、行政程序」質疑,會中也沒有積極促成良性對話朝向「解決爭議」,更在會末宣布本案「擇日開工」。此番結果不僅背離市長施政方向,更激起社區民眾對立。
市長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公園,對照植樹節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屏東市公所在30年前違背公園性質,在和平公園用地興建大型水泥設施,被縣長蘇貞昌勒令停工,綠盟呼籲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的錯誤。
公權力傲慢!市公所迄今無法答覆法規與行政疑義
綠盟支持「反映地方需求、維護環境品質、符合法規行政」的活動中心,本案存有諸多疑義,包含:
(一) 「社區活動中心」規劃,發包前未徵詢社區居民意見
本案自2018年8月3日第1次招標,歷經6次招標決標。建案名為「社區活動中心」,實際上附近居民在本案發包前根本沒有被徵詢、參與過一場規劃說明會。根據我們從11月開始實際拜訪公園附近超過300位居民,有一半以上的居民還是經由我們告知才知道這裡要蓋活動中心。
(二) 缺少「社區活動中心」必要興建的評估數據
按《行政程序法》第7條,行政行為應遵循比例原則為之,其中,行政行為採取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社區活動中心是以增加中正里、華山里里民的社區活動的空間換取/減損公園綠地、樹木的生長環境面積。依據屏東市公所興建活動中心旨意(附件一),我們從屏東縣政府建置的「屏東縣福利地圖」 (https://bit.ly/2GGvoBx),篩選兩里地理範圍內可能提供「社區活動、長照2.0服務」任一功能的開放場所,含有:社會福利館、老人文康活動中心(前兩址皆位於和平公園內)、屏東基督教醫院、屏東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社區照顧A級單位)、屏基護理之家、和平國小、台灣基督教信義會屏東教會(目前中正里社區關懷聚點使用場地)、聚樂部等至少8處場所。
市公所須盤點公園週邊如上述類似可租用的公私有場所,以及公部門現有資源是否已經充分使用?是否目前已善盡現有設施且不敷使用,才需另興建活動中心?如上述問題均未經評估即動工,則興建活動中心所欲達成之目的,以及其所造成綠地被破壞之結果,兩者相較顯失均衡。
(三) 缺少「整體性計畫」文件資料向縣府申請核准
若盤點上述空間,且社區表明仍有需求,除了市公所應說明必要興建評估數據,興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活動中心」之決策,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第3條、第4條限制,應有「整體性計畫」與「應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二分之一以上之綠覆地」,並備具「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向屏東縣政府申請核准。(本案質疑詳請請見:http://bit.ly/2U70Yv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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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去年10月開始,歷經四次協商會、一次公開說明會,綠盟請求屏東市公所出示上述資料,截至目前為止,屏東市公所仍無法提出,向社會大眾說明本案興建於法有據。而根據綠盟採用美國國家森林局開發、臺灣農委會林試所亦引入使用的i-Tree Canopy軟體,輸入1000筆系統隨機抽樣公園場地座標檢驗公園的綠覆地。數據顯示一旦興建活動中心,推估公園內綠覆率介於41.43%至44.87%之間,違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提及「保留和平公園總面積1/2以上之綠覆地」(附件二)。
請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市長林恊松提倡生態城市,卻延續前任市長本案決策,破壞綠地和樹木的生長環境來蓋水泥建築,對照今天發放樹苗及草花,是一大諷刺。公園是都市之肺,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屏東市公所在30年前不顧民意,違背公園性質興建大型水泥設施,施工進度超過一半被屏東縣長蘇貞昌勒令停工,請屏東市公所不要再犯下過去類似的錯誤。
公園是依法留設的公共空間,除了提升市容景觀、增進市民休閒空間,也有助於減緩都市因建物環繞造成的悶熱。綠地環境與社區照顧政策一樣重要,如同紀錄片導演柯金源所言「這一代人做決定的時候,要能思考後代生活、健康問題──現在就用完了,以後你的子孫怎麼辦」?
不久前,仁愛路、勝利路交叉口段的屏東公園一角拆除地上物,增添綠地綿延,視野開闊令人眼睛為之一亮;然而屏東縣民同時也可能面對矗立30、50年水泥環抱的半封閉和平公園空間,隨之而來的社會安全疑慮,令我們不敢細想。我們呼籲屏東市公所迷途知返,共創環境、社區、公所三贏。
新聞媒體聯絡人:陳品君 0928-352-858
「抗議市長黑箱作業,破壞綠地,硬蓋水泥叢林」記者會
採訪通知
時間:2019年3月9日星期六上午10點
地點:屏東市廣東路,勝利東路十字路口
千禧公園的人行道上
當天記者會 ,數十人頭挷抗議白布條,手拉長抗議布條, 舉牌並 高喊抗議標語。
訴求: 維持綠地,取消工程
市長重視生態城市 ,卻是破壞綠地 ,砍樹蓋水泥公園, 目前正發放植樹 ,是一很大諷刺。
說明:2019年2月21日10點,市公所說明會,有關,屏東市和平公園新建中正里、華山里社區聯合活動中心案,屏東市公所當天舉辦說明會,贊成、反對的里民對立,市長林恊松裁定續建。
並說這是前市長已經發包的工程, 多數里民都不清楚的情況之下 ,要硬幹 ,這是一種強姦的行為。
附近有社會福利館,長青文康中心,學校。 現在已經是少子化,勿需浪費公帑興建一千七百多萬,重疊性的里民活動中心,破壞公園綠地。
聯絡人蔣月惠0936812315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總說明 在 陳善慧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高雄市議會第三屆第四次定期大會,陳善慧議員市政總質詢(109/11/30),公共建設應符合鄉親期待並積極改善,善慧第三屆第四次市政總質詢,總質詢爭取要點如下:
一、【右昌地區淹水問題亟需改善】
善慧自上任來針對右昌地區淹水問題向市府積極爭取多項改善計畫建議,本次質詢期盼市長帶領新的市府團隊能延續前朝允諾的改善方案,並針對善慧建議地點增設抽水站、滯洪池,陳市長表示淹水地區改善工程已申請1.86億元的預算,未來將逐步、足段進行排水幹線的改善,接著抽水站、滯洪池、廣昌大排設施將陸續進行施作,解決右昌地區長年淹水的問題。
二、【穿越雨水下水道橫越管線處理情形】
今年(109/10/27)左營大路、海功路口發生路面掏空,主因為箱涵內自來水管漏水,導致箱涵周邊路基砂石沖刷掏空,造成路面坑洞,日前(109/11/10)已斷管拆除並將兩側孔洞封塞及填平。
善慧特別重視「橫越雨水下水道之管線」問題,擔心其他地區也有橫越管線造成路面掏空情形,經瞭解後發現高雄市存有多處橫越管線無單位認領進行斷管,未避免道路掏空或其他意外,建請市府團隊要積極解決,。陳市長表示已編列3000萬元的預算,將由公權力介入使無單位認養之橫越管線加速清除。
三、【楠梓區翠屏國中小旁 後勁溪興建便橋】
位於楠梓區的益群橋到德惠橋這段後勁溪流域長度共1.8公里,此段後勁溪兩岸為藍田里及翠屏里,藍田里居民往翠屏國中小或翠屏里往藍田里中山高中的學生往返通學都要繞一大圈行經益群橋,為解決這個問題,善慧持續推動於翠屏國中小旁後勁溪興建人行及單車便橋,希望應延續前朝政策持續進行規劃,水利局長報告,便橋將依通行量體等需求,擬訂計畫並爭取經費。
四、【後勁溪的發展與污染整治】
後勁溪是一條美麗的溪流,但後勁溪長期受到中上游之工業區、工廠等疑似排放廢水造染後勁溪水質受到汙染,尤其下雨天時汙染更是嚴重卻也不易被發現,倘若發現時已找不到排放廢水之源頭,善慧建請市府團隊成立專責稽查隊進行稽查與整治,一發現水質疑似受到汙染時隨即通報,才能預防工業區、工廠排放汙水的問題。
五、【清潔隊人力不足問題應積極改善】
左楠地區總人口數及區域面積與鳳山相近,但左楠區清潔隊員編制不足,工作量繁忙負擔大,要求市府應預算員額規劃下補足人力,市長應允將會先補充臨時人力,以補足左楠地區清潔隊員人力少工作量大之問題。
六、【高雄四座焚化爐營運與未來計畫】
善慧建請市長、環保局針對高雄市四座焚化爐未來需朝著發展綠電優先、設備要汰弱留強、工安第一、空氣品質第一,四大面向努力,使本市垃圾焚化場朝向永續發展目標邁進。
七、【楠梓文中足球場規劃里民活動空間】
位於高雄大學特區的藍田里、中興里、中和里,這三里里內目前沒有里民活動中心,里長時常借用地廟宇空間或於里長服務處做里政宣導等其他活動使用,文中足球場規劃過程中善慧與劉世芳立委皆持續追蹤關心進度,在108年2月說明會時收集里長及里民的需求建議,善慧在上一個會期向時任的運發局長質詢爭取文中足球場應規劃一個空間提供給周圍里長里民做使用,善慧針對這個問題向新任運發局長質詢,運發局長答應未來將免費借用給高大特區三里(藍田里、中興里、中和里)做使用。
八、【極限運動場缺乏不足】
高雄市極限運動場缺乏不足,先前運發局召開說明會將於楠梓區都會公園捷運站下方之道路用地設置滑板場,但該處為道路用地不符合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道路用地之規定,且該處有安全環境之考量,建議市府妥善規劃合適之地點,仿照外縣市設置於公園閒置空間規劃極限運動場,並達到廣設之目的。
九、【爭取左楠地區建置運動中心】
左營、楠梓區人口成長迅速、面積大,市長日前報告未來將規劃10座運動中心,左營楠梓地區人口眾多,10座運動中心區域規劃務必將左楠地區納入優先設置,市長承諾將優先進行楠梓區的之運動中心規劃。
十、【一公頃以下公園管理問題】
目前一公頃以下公園由民政局區公所管理維護,現在區公所之經費與人力無法負荷公園的管理,建請市府針對公園管理成立『公園養護專責單位』才能真正解公園維護問題。
十一、【楠梓區舊惠民捷道增設行人專用道】
新建之慈雲寺旁惠民捷道旁有設置行人專用道,但舊有惠民捷道原為雙向通行故當初未設置人行道,現改為單向通車後,空間已足夠設置行人專用道,因權管問題於經過多個單位會勘後遲遲未有結論,善慧建請市府應積極協調,早日增設人行道,人車分流保護行人安全,市長承諾將依照善慧的建議辦理。
十二、【道路重複修補問題探討】
高雄市時常有道路小面積路段因凹陷不平或裂縫等狀況時,養工處隨即做修補動作,但時常在同一段出現補了又裂 裂了又補的情況,善慧以近日蔡公一路多次修補的狀況為例,針對此問題善慧建請養工處因調查原因再來決定施作工法,避免同一段道路頻繁修補治標不治本。
十三、【文中11公共設施用地地價稅問題】
文中11公共設施保留地迄今尚未解編,但許多鄉親卻收到地價稅繳納通知書,善慧特別就此問題向都發局長、財政局長詢問,財政局長允諾將進行調查,妥善處理鄉親地價稅地問題。
十四、【高雄大學特區設置派出所】
高大特區人口年年增加、地價年年攀升,新建派出所之規劃刻不容緩!王寶釧苦守寒窯僅18年,日前該處之機關用地已公告編定長達30多年,善慧建議市長應積極規劃派出所設置問題,市長表示未來派出所之增設確實有其必要,將先請局長開始進行派出所增設之前置作業。
十五、【高雄煉油廠舊址運用規劃】
高雄煉油廠之都市計畫變更不只與市府想法不同,其與鄉親之期待也有很大的落差,善慧建議市府應妥善處理煉油廠之都市變更計畫,讓該土地能得到更好的利用,同時善慧與新市府團隊提醒,前市府答應規劃之高楠公路1003巷(金屬工業中心前)穿越原煉油廠廠區直通後勁學專路, 此路段是許多市民會行駛的一條重要便利捷道,但因此路段狹窄及彎道多,汽機車經常搶道,此路段遇到上下班時間時,車流量非常的大時常有汽機車搶道問題,善慧建議市府都市計畫必須改善這條環場道路問題。
十六、【楠梓區慈愛大樓危老建築】
楠梓區慈愛大樓已建造長達4、50年了,現為亟需都更重建的地方,該用地現為第五種商業區,容積率高,如若市府自己公辦都更分配完成後,還可以當社會住宅,善慧建請市府積極處理慈愛大樓都市計畫重建,為楠梓發展注入活水。
十七、【爭取蓮池潭夜間水舞秀打造亮點】
蓮池潭不但需強化周邊日間設施外,若讓觀光客晚上願意來蓮池潭感受潭邊夜間之美也非常重要,建議可參考外縣市的經驗於蓮池潭打造燈光水舞設施,吸引觀光客停留駐足,局長應允納入規劃評估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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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1090821400 號令修正發布第3 條條文. 歷史條文 立法總說明 條文對照表. 9.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九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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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 修正時間:, 106.9.20.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6年9月20日內政部臺內營字第1060813594號令修正發布第3條條文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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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計畫:應表明下列事項: (一)公共設施用地類別。 (二)申請多目標使用項目、面積及其平面或立體配置圖說。 (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