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也有「胖手指」事件】
金管會公告,台銀人壽多次發生給付滿期金作業錯誤,單次溢付金額逾千萬元,雖然事後都有追回,但公司未當一回事,並未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因此對台銀人壽開罰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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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偶發事件公告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才機關: 國立屏東大學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2/21~108/03/03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歷。
2、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且工作配合度高。
3、具耐心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Office編輯)、公文撰寫、計畫執行、活動辦理及經費核銷等行政庶務。
5、性別不拘,男性須役畢或免服兵役。
工作項目:
1.各類會議資料彙整、各類調查回報窗口。
2.電子公文登記桌。
3.校園安全專刊編輯、發刊。
4.校園安全裝備管理及採購。
5.民生校區各項設備器材借用窗口。
6.寒暑假行政輪值表。
7.住校值班。
8.學生偶發及意外事件處理。
9.支援學校重大活動。
10.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大學(屏東縣屏東市)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收件日期:請自即日起至公告截止日3月3日下班前(以郵戳日期為憑)檢附資料:Excel簡要資歷電子檔、報名表(含自傳及工作經歷)、學經歷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男性另須檢附退伍證明(如退伍令影本)或免服兵役等文件,寄送應徵表件至90003屏東市民生路4-18號本校人事室收或親送,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行政組員職務代理人」,逾期恕無法受理。
2.另應徵者資料excel檔,應至遲於報名截止當日前以E-Mail傳送至person@mail.nptu.edu.tw。
3.聯絡方式及連絡人:08-7663800#12104;E-mail:a820730@mail.nptu.edu.tw林先生。
4.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另予通知面試日期;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附件資料亦不退件。
5.經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名單公告於本校網頁。
6.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條規定,應徵人員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性侵害之犯罪紀錄。
(2)曾經主管機關或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並經該管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
7.應徵人員同意本校得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教育部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教育部提供相關資訊。
8.僱用條件: 自聘僱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為止,期滿應無條件離職。(預計自 108 年 4 月 1 日起至 108 年 10 月 31 日止,必要時延長之)
9.薪資待遇: 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契僱人員薪酬支給表之規定辦理。(約新臺幣2萬9,100元整)
10.相關報名資訊及表件,請至本校網頁瀏覽及下載http://www.pers.nptu.edu.tw/files/14-1017-93412,r1605-1.php?Lang=zh-tw。
重大偶發事件公告 在 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核一燃料束把手鬆脫調查球員兼裁判 原能會放水台電大事化小!!
核一廠1號機去年底歲修時發生燃料把手鬆脫事件,台電卻委託製造商AREVA進行肇因分析,原能會也打算放行!!!
(風傳媒 蔡慧貞報導 05/25/2015) 核一廠1號機去年底歲修時發生燃料束把手鬆脫情事,停機至今已逾5個月,日前傳出,原能會已接受台電委託製造商AREVA所做肇因分析,認定此事件僅是「廠商製造瑕疵所致的偶發事件」,不影響機組安全運轉,原能會已於4月底向立院提出要赴委員會報告,打算放行台電。
台電定調 製造瑕疵導致的偶發事件
由於朝野立委堅持必須待原能會將燃料束把手鬆脫肇因分析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通過後,1號機才可重啟運轉,台電公司在5月21日於新北市政府召開的核安監督委員會的會前會中報告說,原能會已於4月16日陳報最新版本專案報告,待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就可重新啟動。
台電並在該次新北市府召開的核安監督會議中為燃料束製造廠商AREVA打包票說,「本事件是廠家製造瑕疵所致的偶發事件,再次發生的機率非常低」;並強調,「已製造使用的同型燃料在國內外共23部機組超過14000束,迄今無相同的情形;而事件發生後,國外使用相同燃料的3部機組在經過機組歲修後,亦無類似情形發生」。
立委陳歐珀直指原能會配合台電放水,連原能會由各部會首長擔任的委員都看不下去。原能會於3月30日召開今年第1次委員會議,該次會議由原能會主委蔡春鴻親自主持,會中原能會針對「核一廠燃料把手問題之管制作為」提出報告案,會中委員質疑,原能會明顯作為不足,對原能會處理核一廠燃料束把手鬆脫事件,並不滿意。該次由部會首長擔任委員層次的委員會議,參加者包括科技政委顏鴻森、環保署長魏國彥及經濟部國營會副主委兼執行長吳豐盛,另教育部、衛福部、科技部等亦有代表與會。
原能會只提肇因 不管後續責任歸屬
原能會一季召開一次部長級委員會議,在今年第1次委員會議中,有委員直言,原能會對此事件的說明,僅敘述發生狀況,對於有無後續影響及如何處理並未提及,「原能會是監督機關,在專業上除要把關,更須了解案件後公開說明,清楚告訴民眾發生什麼事,以及會有什麼影響」。另有委員指出,原能會在會中所做報告,「只有肇因分析,未提及後續責任歸屬、損失多少及負擔多少等相關問題」。
會中更有委員直接表示,在此案件中,「原能會的聲音似嫌少,若不是在大修中發現,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報告似不具說服力」。委員們更不滿,此案發生迄今已3個月,民間許多團體將此案列為重大議案,原能會處理態度和民間反應,在時效上有很大的落差。
沒想到,面對與會委員們的抨擊,顯然「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原能會官員僅平淡地表示,該案相關資訊已公告在原能會網站之焦點專區,未來在處理資訊公開的時效性會持續改進;另台電公司目前仍持續進行此案的肇因交等相關作業,原能會亦要求台電務必做到安全無虞,對於委員所關注的後續處置、責任歸屬、損失、求償等問題,並無任何回應,並做出結論,「資訊公開要能及時,用詞亦應白話;後續發展相關資料請適時提供委員參考」。
實際上,原能會確實照單全收台電提出的核一廠1號機把手事件的肇因分析調查結果,原能會於所屬網站公布台電於今年3月提出的「燃料水棒連接桿斷開處理」專案報告,在該份台電所做報告中,台電坦言此事件的肇因分析是由燃料廠家(即AREVA)執行,並得出結論說,「在破斷面發現有表面瑕疵,是本事件最主要的肇因」。
台電在報告中竭力為燃料棒製造商AREVA開脫,此一燃料束把手上的破斷面「瑕疵」,極難被發現,報告中指出,此「瑕疵」肇因於原材料製造過程的夾雜物入侵所致,因其尺寸太小已經低於廠家設定的超音波與渦電流檢測範圍以下,所以未於製造過程中發現。又報告中強調,在製造連接桿的過程中,因車削加工使這個夾雜物接近連接桿表面,但仍無法由目視檢驗發現。
報告中並指出,連接桿製造完成之後,因夾雜物使得有材料缺陷的連接桿產生表面瑕疵,再加上在反應爐內運轉時的高溫及數種可能微小應力,形成初始裂紋,在開始階段為沿晶應力腐蝕龜裂,後在反應爐富氧化性的環境及高中子通量環境中加速裂紋成長,最後才會在去年底停機大修,執行燃料挪移填換作業時,發生燃料束把手斷裂事件。
但台電強調,「此次燃料束之連接桿斷開事件,並非系統性失效事件 」,「並不會危害燃料完整性,不影響公眾健康和安全,機組仍可持續安全運轉」。
原能會顯然接受台電說法,並已於4月24日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就核一廠1號機燃料束把手斷裂事件進行專案報告,但至今未獲立院委員會接受,排訂議程。
立委陳歐珀認為,台電既然已明確表示,會就該燃料束把手斷裂事件向製造商AREVA提出求償,但整個事件的肇因分析,台電卻是委託製造商來進行,無疑是讓AREVA「球員兼裁判」,製造商極可能為規避自家燃料缺陷,且為免台電求償及責任歸屬,而對所調查的肇因分析結果避重就輕,再加上,原能會也全盤接受台電提出的調查報告,台電、原能會均明顯放水。
因此,陳歐珀主張,原能會應委託第三公信單位進行把手斷裂事件的肇因調查,他建議,可比照2013年政府曾邀請歐盟執委會核能管制者組織專家來台,對我國核電廠壓力測試國家報告進行同行審查模式,請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核能署及歐盟執委會核能管制者組織中,有使用和核一廠水棒連接桿同型設計之燃料的國外專家,來台為核一廠進行安全估及公正的肇因分析才是。
圖片說明:台電核一廠燃料束發生全球首例的把手破斷鬆脫事故,事發後台電卻委託製造商AREVA進行肇因分析,原能會竟也打算放行!!!。(照片取自台電報告)
資料原始來源:http://www.storm.mg/article/5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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