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會文字稿:
最近常聽政府在說司法改革,其實台灣司法改革的重點應該是在法律的修改,整個法律的制訂都是以管理者的立場在訂立。立法院的立委很無厘頭的就通過立法,完全沒考慮到法律的基本原則,比如說軍公教退休金的溯及既往的修改,竟然還通過了,通過了行政單位就要執行,沒想到行政單位也無法理知識,應該要用窒礙難行退回立院的,不然就請總統解散國會,整個國家的亂象的根源就在立法院,立委的素質真的要提升。
舉個例來說,
法律除了溯及既往的立法外,還有一罪罰數個人的,
如:
金融控股公司法第 62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鍰:
二、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五項或第三十七條第七項規定,未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調整;或違反第三十六條第七項規定,由其負責人、職員擔任創業投資事業所投資事業之經理人。
第 65 條
法人之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因執行業務違反本法規定,除依本章規定處罰該行為人外,對於該法人亦科以該條之罰鍰或罰金。
第 64 條
金融控股公司或其子公司於繳納罰鍰後,對應負責之行為人應予求償。
這兩條意思是說,公司職員被處罰外還要罰公司,一罪二罰。
罰了以後,公司還可以對職員追償,換句話說,職員被國家罰了後,公司那一部份,還可以向職員追償。所以公司一毛錢都不用出。這合理嗎?立委,你們有在幫人民把關嗎?
就這個例子來說,我只是上班,真的晚了一些調整資料,無人受害,卻就要最高被罰500萬,假設公司也同樣被罰500萬,卻因為追償規定向員工追償,所以,員工上班所有的錢就不要領了。在金融業名聲雖好,但真的每日心裡的怕是永遠存在的。
難怪,現在要去銀行開戶總是被銀行百般刁難,好像是小偷一樣,其實他們職員是被這些無厘頭的罰則搞到很害怕了。
我們保險業也是一樣,一個保險業務員沒簽名,就要被罰60萬,平均一個字要20萬,好像現代的文字獄。我們公司就被罰一次,這60萬就讓單位考績差,年終獎金幾乎不見。
名字沒簽被查到,主管機關如獲至寶,趕快寫下來,當作查核的業績,殊不知,這案子真的無關痛癢無人受害,也無不當利益,偏偏這些主管機關就是如此蠻橫,始作俑者是立法委員不用心不把人民當一回事,我們能不將立法院這些人給換掉嗎?
我們再來研究最近很夯的馬英九三中案的起訴緣由,是以違反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來起訴,可是馬並不是公司法的董事、經理人甚至也不是受雇人,雖然是實質的有權之人,但依法看來是不具公司法的要件,所以,應該是沒事。如果以一般背信罪起訴或許還有可能,可是當年的交易國民黨表面看來是損失了利益,可是你知道嗎,政黨最大的利益是什麼?就是取得政權,所以,馬若這樣說我這樣交易的結果國民黨取得政權了,所以並沒有損失利益是賺了大利益,不知道法官會如何說?
我這裡不是在說三中案,我要說的是,這些案子的法律要件的問題,無論是特別背信或普通背信罪,要起訴的要件應該是當事人有受害才對吧,偏偏這兩個背信罪是公訴,不是告訴乃論,換句話說檢方認為你有嫌疑就可以起訴你,今天只是以三中案為例來說明司法改革不在程序,應在法律的本體,法律本身設計就有太多問題,所以,我選上市長後會想辦法與立院與政黨溝通好好修法,將不合理的法律改回來。讓人民可以真正的過著沒有白色恐怖的日子。
回到選舉話題,我參選的動機就是要為軍公教的年金改革努力,從上面我說的內容,相信蔡總統應該知道我不是無法學基礎的亂說無的放矢,我真的很懷疑我們國家的法學教育到底出了什麼問題,這麼多的立委是都不懂法嗎?上頭有錯誤認知時難道無法溝通。
最讓我不解的是國民黨的丁守中,當年他靠大量軍公教票而當選立委,卻因為馬英九的意志,竟然率先贊成追溯的年金改革,置他的選民於不顧,今天也不敢大聲疾呼請蔡英文改回來,你到底在想什麼?。國民黨高層及這些在立院的人更可笑,嘴巴一直說要幫軍公教討回公道,卻從來沒有具體行動,吳主席,馬上發動你的立委們連署要求立院廢掉之前的軍公教年金亂改,不要說你們只有35席,我無能為力,無能為力就不要當主席了。
越講越氣,這個國家怎會都是這些人在當家,軍公教這次再支持國民黨就好像是要被遺棄小孩,狠心的父母要將你賣掉,你還很高興的以為他們是要帶你出去玩。想起來就真的讓人鼻酸,為什麼這幾年總是出現這樣的領導人。
各位親愛的選民,我再說一次。
以前每次選舉總是怕另一位當選,結果去選一個自己較不討厭的人,結果那位較不討厭的人經常最後變得讓人更討厭。這是我20年來的經驗,這次選舉請好好選,還是選一個讓自己高興的人吧!還是選一個讓自己高興的人吧!還是選一個讓自己高興的人吧!。
金融控股公司法英文 在 大詩人的寂寞投資筆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台灣是目前全球洗錢防制寬鬆的國家之一,黑錢處處流竄xd
比特幣現在台灣這麼好買,還不趕緊下手,還要等跌價?還要用挖礦?等到台灣也開始管制你就哭哭了
「行政院長林全在下台前,最後拍板了公司股東名單必須上傳政府資訊平台的規定,這就是追溯到人的思維(木栓我們想你~心心心~),結果被經濟部片面推翻,連前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都看不下去投書媒體:「筆者參與公司法修正過程中,對於經濟部始終堅決反對揭露股東名簿,甚為不解。台灣固然向來有股份代持陋習,但股份代持的背後往往都有違法之原因,例如逃稅、隱藏不法利益、規避法律上關於關係人利益迴避或競業禁止等規定。經濟部作為公司法主管機關,對於透過揭露以增加公司所有權透明,實無理由反對。」
欸,銀行總經理都這樣講欸。經濟部這樣瞎搞,法務部立刻跳出來,怕明年我們參加亞太反洗錢組織同儕評鑑(APG Peer Review)會不通過。
如果我們的銀行沒有辦法達到跟全球銀行業相同的洗錢防制標準,跨國銀行可能會主動停止跟台灣銀行的金流往來。這也就是為什麼財政部非常緊張,到處疾呼銀行業必須重視,因為我們都已經可以想到媒體會用什麼標題轟爆財政部了:台灣和北韓同為拒絕往來戶。」
前情提要:
在上一集「絕對沒在打臉誰」的文章中,我們review了以財訊謝金河社長為代表的「稅率高→富人跑→收不到稅」說法,我們發現,「富人跑」的因素遠遠不只稅率一樣,包括整體稅制、國際租稅環境,以及當年景氣情況都有影響,「稅率高→富人跑」根本是忽略整體租稅環境、難堪一擊的簡化說法。
那麼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富人跑→收不到稅」這個鏈條有什麼問題。
【稅族大遷徙Part 2・為何台商回來了?】
這幾年全球富人搬動資產真的非常忙碌,因為美國帶動的查稅行動越演越烈,已經變成一種全球運動。
美國國稅局的確滿恐怖的,2013年肥咖條款生效,到了去年十月公布數據時,竟然已經讓10萬名海外納稅人歸戶(滿滿的肥咖啊),並且追討了2009年以來的欠稅,總計超過100億美元。
顯然各國都很缺錢,大家學起美國,組織了一個叫做CRS的共同通報系統(Common Reporting System,台灣已經準備加入,目前有草案「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看得懂英文看不懂中文是不是好靠北,法案名字取這樣是擔心有人看懂嗎),簽署CRS的國家,必須互相通報國內的帳戶情況,中國、香港、新加坡會在明年第一次交換帳戶資料,你的帳戶就算躲在海外也會被連線追查。
這就是為什麼,從去年到今年,你聽到非常多「台商大查稅」事件,因為中國加入了CRS,制訂了自己的肥咖條款(人家政府也缺錢的)。
去年下半年開始,只要超過六百萬人民幣的非居民帳戶,都被嚴厲登錄追蹤、補繳稅單,最著名的是一家福建台商豐泰鞋廠,一次被追繳超過十億元稅金。許多台商批評這是「政治追殺」,認為兩岸關係轉壞,出現對台商的逼迫。執法有所偏倚當然有其可能,然而大環境如此,中國地區的本國籍帳戶照樣遭到查核。
對台灣來說,最funny的事情是,因為還來不及和各國簽訂CRS雙邊協定,明年開始中港星東協國家又要大連線,帳戶會被看光光,所以還沒連線的台灣,竟然成為了熱錢湧入的「避稅天堂」,現在把錢匯回台灣來最安全,從外面看不到我們在台灣有什麼帳戶。
去年底有一個很爆笑的新聞,可以看出台商走得多倉促。趕在今年1月1日中國清查企業帳戶之前,台商紛紛帶錢出走,一個林姓東莞台商一下子資金無處parking,竟然一口氣買下七戶「松江一號院」豪宅,一次豪擲13億元。
除了台商,在銀行端,專門處理外國人、外國公司帳戶的OBU國際金融分行方面,也看到資金湧入的跡象。
放在OBU的存款,在2015年上半年還維持在五百多億美元水位,佔總資金三成左右;到了上個月央行公布最新數據時,OBU存款已經增加到754億美元,佔總資金的接近四成。兩年多時間,OBU分行多出快兩百億美元存款,佔大盤比例也從三成升高到近四成。
這些帳戶除了其實是台灣人的假外資公司,還有不少持外國護照的中國商人,也把資金匯進台灣。因為實施CRS的時間差,台灣意外的成為了避稅天堂,啊我們應該趁早習慣嗎?
想,得,美。
現在簽署了CRS的國家超過一百個,這次大家是認真的,你所熟悉的開曼群島、維京群島、巴拿馬、百慕達、列支登斯敦等避稅天堂,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不管是高稅負國家、低稅負國家,還是免稅天堂國家,全球超過一百個政府加入了CRS通報系統,無論稅負高低,所有的國家都體認到,永遠有人稅比你低,無止境的降稅不可能滿足所有人,富人就是有避稅的動機,只有一套全球透明的通報體制,能讓資金歸戶。避稅天堂國家在這樣的壓力下,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台灣的壓力當然非常大,官員最怕台灣被列在什麼不合作不乖乖國家了,又有可怕名嘴恐怖立委要到處錶官員,所以其實財政官員的動作還不小。
除了表定在2019年實施CRS,2020年第一次交換資料之外,今年七月立法院也通過了「反避稅條款」,以後所得稅法變超兇,就算把公司設在境外,新的規定是,只要這些公司的決策地、帳簿保存地、實際經營地點在台灣,就會被認定是「實際管理處所在本國的企業」,比照本國企業繳稅。這條真的很兇,稱為PEM公司,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這條為什麼很兇呢?過去為了避稅,最常用的方式是成立境外公司,把個人資產挪到公司名下,就是「假外資」。然而在PEM認定下,這些境外公司會一律視為本國企業。只要台灣跟各國CRS連線,這些公司還想要避稅的話,只能把控股結構改得更多層、更複雜,把資金進出的銀行戶頭轉帳更多次,轉到你頭昏腦脹搞不清楚為止。如此一來,避稅成本大幅升高,這些公司自己也會轉到頭昏腦脹非常疲累啊哈哈哈。
更麻煩的是,現在投資公司已經可以追溯到人。跨國銀行為了防止恐怖攻擊組織利用投資公司洗錢,現在要求企業帳戶必須繳交實際控制人的名單,追溯到人,人人人人人,一旦CRS連線,實際股東都會現形,簡直是稅務機構超有利的歸戶利器。好啦要怪就怪賓拉登不要怪中華民國財政部啦。
行政院長林全在下台前,最後拍板了公司股東名單必須上傳政府資訊平台的規定,這就是追溯到人的思維(木栓我們想你~心心心~),結果被經濟部片面推翻,連前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都看不下去投書媒體:「筆者參與公司法修正過程中,對於經濟部始終堅決反對揭露股東名簿,甚為不解。台灣固然向來有股份代持陋習,但股份代持的背後往往都有違法之原因,例如逃稅、隱藏不法利益、規避法律上關於關係人利益迴避或競業禁止等規定。經濟部作為公司法主管機關,對於透過揭露以增加公司所有權透明,實無理由反對。」
欸,銀行總經理都這樣講欸。經濟部這樣瞎搞,法務部立刻跳出來,怕明年我們參加亞太反洗錢組織同儕評鑑(APG Peer Review)會不通過。
如果我們的銀行沒有辦法達到跟全球銀行業相同的洗錢防制標準,跨國銀行可能會主動停止跟台灣銀行的金流往來。這也就是為什麼財政部非常緊張,到處疾呼銀行業必須重視,因為我們都已經可以想到媒體會用什麼標題轟爆財政部了:台灣和北韓同為拒絕往來戶。。。
呃,不過我們大家現在知道要轟爆誰了。
所以這幾年你聽到那麼多全球大型銀行被罰錢的消息,包括法國巴黎銀行被罰90億美元,匯豐銀行被罰19億美元,渣打銀行被指控幫助伊朗政府交易,兩次被罰近10億美元。這不僅僅是為了稅務歸戶,更重要是為了防止洗錢給恐怖攻擊份子。對的,大家能收到稅,跟全球恐攻有關係的。
罰完跨國銀行,接下來就是罰區域銀行。今年初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震驚全台的1.8億美元罰款,就是在無法交代帳目細項的情況下,被判定為洗錢行為,上個月華南銀行紐約分行也傳出被罰。對這些台灣銀行祭出罰款的機構,正是同樣開罰了全球大型銀行,現在國際金融業聞之色變的NYDFS,紐約金融服務署。
據說很多台灣的銀行已經在考慮要裁撤紐約分行,避免被罰,哼哼這麼有種那你們以後還要罵年輕人是媽寶不去外頭闖了麼。。。。
那這跟股利稅改有什麼關係?
字數太多了,要休息了(我們好累的),下次再說。在國際租稅環境轉為更重視歸戶、查稅的實務手段時,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面對的租稅環境正在轉變,而且是長期的、結構性的轉變,這跟整個國際銀行體制的改革都有關係。
過去對薪資所得課稅沈重,實在是因為容易課徵,而對資本所得課稅較輕,也的確是因為傳統的理由「稅率高、富人跑」。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們再見面(誤),富人跑不了了呢?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給租稅體制一個機會,重新審視目前的稅務結構呢。靠,真的字太多了掰,最終主張我們下週見。
#對不起忘記準備照片了請讓我獻上昨天吃的一百多元的台灣擔仔麵。。
金融控股公司法英文 在 Emmy追劇時間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前情提要:
在上一集「絕對沒在打臉誰」的文章中,我們review了以財訊謝金河社長為代表的「稅率高→富人跑→收不到稅」說法,我們發現,「富人跑」的因素遠遠不只稅率一樣,包括整體稅制、國際租稅環境,以及當年景氣情況都有影響,「稅率高→富人跑」根本是忽略整體租稅環境、難堪一擊的簡化說法。
那麼接下來,我們來看一下「富人跑→收不到稅」這個鏈條有什麼問題。
【稅族大遷徙Part 2・為何台商回來了?】
這幾年全球富人搬動資產真的非常忙碌,因為美國帶動的查稅行動越演越烈,已經變成一種全球運動。
美國國稅局的確滿恐怖的,2013年肥咖條款生效,到了去年十月公布數據時,竟然已經讓10萬名海外納稅人歸戶(滿滿的肥咖啊),並且追討了2009年以來的欠稅,總計超過100億美元。
顯然各國都很缺錢,大家學起美國,組織了一個叫做CRS的共同通報系統(Common Reporting System,台灣已經準備加入,目前有草案「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看得懂英文看不懂中文是不是好靠北,法案名字取這樣是擔心有人看懂嗎),簽署CRS的國家,必須互相通報國內的帳戶情況,中國、香港、新加坡會在明年第一次交換帳戶資料,你的帳戶就算躲在海外也會被連線追查。
這就是為什麼,從去年到今年,你聽到非常多「台商大查稅」事件,因為中國加入了CRS,制訂了自己的肥咖條款(人家政府也缺錢的)。
去年下半年開始,只要超過六百萬人民幣的非居民帳戶,都被嚴厲登錄追蹤、補繳稅單,最著名的是一家福建台商豐泰鞋廠,一次被追繳超過十億元稅金。許多台商批評這是「政治追殺」,認為兩岸關係轉壞,出現對台商的逼迫。執法有所偏倚當然有其可能,然而大環境如此,中國地區的本國籍帳戶照樣遭到查核。
對台灣來說,最funny的事情是,因為還來不及和各國簽訂CRS雙邊協定,明年開始中港星東協國家又要大連線,帳戶會被看光光,所以還沒連線的台灣,竟然成為了熱錢湧入的「避稅天堂」,現在把錢匯回台灣來最安全,從外面看不到我們在台灣有什麼帳戶。
去年底有一個很爆笑的新聞,可以看出台商走得多倉促。趕在今年1月1日中國清查企業帳戶之前,台商紛紛帶錢出走,一個林姓東莞台商一下子資金無處parking,竟然一口氣買下七戶「松江一號院」豪宅,一次豪擲13億元。
除了台商,在銀行端,專門處理外國人、外國公司帳戶的OBU國際金融分行方面,也看到資金湧入的跡象。
放在OBU的存款,在2015年上半年還維持在五百多億美元水位,佔總資金三成左右;到了上個月央行公布最新數據時,OBU存款已經增加到754億美元,佔總資金的接近四成。兩年多時間,OBU分行多出快兩百億美元存款,佔大盤比例也從三成升高到近四成。
這些帳戶除了其實是台灣人的假外資公司,還有不少持外國護照的中國商人,也把資金匯進台灣。因為實施CRS的時間差,台灣意外的成為了避稅天堂,啊我們應該趁早習慣嗎?
想,得,美。
現在簽署了CRS的國家超過一百個,這次大家是認真的,你所熟悉的開曼群島、維京群島、巴拿馬、百慕達、列支登斯敦等避稅天堂,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不管是高稅負國家、低稅負國家,還是免稅天堂國家,全球超過一百個政府加入了CRS通報系統,無論稅負高低,所有的國家都體認到,永遠有人稅比你低,無止境的降稅不可能滿足所有人,富人就是有避稅的動機,只有一套全球透明的通報體制,能讓資金歸戶。避稅天堂國家在這樣的壓力下,都簽了都簽了都簽了。。。
台灣的壓力當然非常大,官員最怕台灣被列在什麼不合作不乖乖國家了,又有可怕名嘴恐怖立委要到處錶官員,所以其實財政官員的動作還不小。
除了表定在2019年實施CRS,2020年第一次交換資料之外,今年七月立法院也通過了「反避稅條款」,以後所得稅法變超兇,就算把公司設在境外,新的規定是,只要這些公司的決策地、帳簿保存地、實際經營地點在台灣,就會被認定是「實際管理處所在本國的企業」,比照本國企業繳稅。這條真的很兇,稱為PEM公司,Place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這條為什麼很兇呢?過去為了避稅,最常用的方式是成立境外公司,把個人資產挪到公司名下,就是「假外資」。然而在PEM認定下,這些境外公司會一律視為本國企業。只要台灣跟各國CRS連線,這些公司還想要避稅的話,只能把控股結構改得更多層、更複雜,把資金進出的銀行戶頭轉帳更多次,轉到你頭昏腦脹搞不清楚為止。如此一來,避稅成本大幅升高,這些公司自己也會轉到頭昏腦脹非常疲累啊哈哈哈。
更麻煩的是,現在投資公司已經可以追溯到人。跨國銀行為了防止恐怖攻擊組織利用投資公司洗錢,現在要求企業帳戶必須繳交實際控制人的名單,追溯到人,人人人人人,一旦CRS連線,實際股東都會現形,簡直是稅務機構超有利的歸戶利器。好啦要怪就怪賓拉登不要怪中華民國財政部啦。
行政院長林全在下台前,最後拍板了公司股東名單必須上傳政府資訊平台的規定,這就是追溯到人的思維(木栓我們想你~心心心~),結果被經濟部片面推翻,連前富邦金控總經理龔天行都看不下去投書媒體:「筆者參與公司法修正過程中,對於經濟部始終堅決反對揭露股東名簿,甚為不解。台灣固然向來有股份代持陋習,但股份代持的背後往往都有違法之原因,例如逃稅、隱藏不法利益、規避法律上關於關係人利益迴避或競業禁止等規定。經濟部作為公司法主管機關,對於透過揭露以增加公司所有權透明,實無理由反對。」
欸,銀行總經理都這樣講欸。經濟部這樣瞎搞,法務部立刻跳出來,怕明年我們參加亞太反洗錢組織同儕評鑑(APG Peer Review)會不通過。
如果我們的銀行沒有辦法達到跟全球銀行業相同的洗錢防制標準,跨國銀行可能會主動停止跟台灣銀行的金流往來。這也就是為什麼財政部非常緊張,到處疾呼銀行業必須重視,因為我們都已經可以想到媒體會用什麼標題轟爆財政部了:台灣和北韓同為拒絕往來戶。。。
呃,不過我們大家現在知道要轟爆誰了。
所以這幾年你聽到那麼多全球大型銀行被罰錢的消息,包括法國巴黎銀行被罰90億美元,匯豐銀行被罰19億美元,渣打銀行被指控幫助伊朗政府交易,兩次被罰近10億美元。這不僅僅是為了稅務歸戶,更重要是為了防止洗錢給恐怖攻擊份子。對的,大家能收到稅,跟全球恐攻有關係的。
罰完跨國銀行,接下來就是罰區域銀行。今年初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震驚全台的1.8億美元罰款,就是在無法交代帳目細項的情況下,被判定為洗錢行為,上個月華南銀行紐約分行也傳出被罰。對這些台灣銀行祭出罰款的機構,正是同樣開罰了全球大型銀行,現在國際金融業聞之色變的NYDFS,紐約金融服務署。
據說很多台灣的銀行已經在考慮要裁撤紐約分行,避免被罰,哼哼這麼有種那你們以後還要罵年輕人是媽寶不去外頭闖了麼。。。。
那這跟股利稅改有什麼關係?
字數太多了,要休息了(我們好累的),下次再說。在國際租稅環境轉為更重視歸戶、查稅的實務手段時,我們必須意識到,我們面對的租稅環境正在轉變,而且是長期的、結構性的轉變,這跟整個國際銀行體制的改革都有關係。
過去對薪資所得課稅沈重,實在是因為容易課徵,而對資本所得課稅較輕,也的確是因為傳統的理由「稅率高、富人跑」。
但是如果有一天,我們再見面(誤),富人跑不了了呢?那我們是不是應該考慮,給租稅體制一個機會,重新審視目前的稅務結構呢。靠,真的字太多了掰,最終主張我們下週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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