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可以停止流浪嗎?-跨國同志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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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愛是無分種族、年齡、性別、貧富,那愛也應該無分「國籍」。
我們總是獨自到達機場,獨自登機、起飛、降落,獨自入境台灣,來來回回台灣與本國之間,只為見自己深愛的人一面,我們到現在也沒有將來,也還看不見將來,我們已經希望成家許久,但卻沒有可以著陸的家,沒有被認可的關係;我們的愛跟大家都沒有不同,只是因為彼此不是同一國籍而看不到未來-我們是跨國同志伴侶。
5月24日,台灣將要成為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的國家,在這一路走來,我們跨國同志伴侶從未缺席一直並肩作戰,無論1124、戰立法院、中選會抗議、公投拉票、街頭倡導、國際報導,甚至是現在的748施行法草案,我們也努力跟立委遊說,就算我們都知道748草案通過後,我們還是無法結婚,但我們也一同堅守,因為在幸福路上,我們從來都是走在一起的。
但當大家開始想像將來婚姻的美好畫面時,當婚姻由「想像」將要成為「選項」時,可以停下來聽聽我們的故事嗎?
我們有人的居留權將要到期,他將要跟小孩與伴侶分別,我們也有家庭,也有小孩,但因為無法成家,小孩只能與自己的媽媽分隔兩地。
我們有人為了可以跟伴侶一起生活,賣車賣房,只為換取投資簽證到另一國度,不能工作拮据的生活,期待著不知道有沒有的未來。
我們有人相戀多年,突然身患重病,只能回台治療,在身臥病榻時,只能獨自一人,因為跨國伴侶無法申請居留前來陪伴,更不用說處理醫療文件。
我們有人國籍在同性戀是死刑的國家,他只能逃到另一半的國家台灣,但多次出入境已經讓移民署覺得懷疑,但回到母國也許只有死路一條。
我們的故事,並不浪漫,我們也很想跟大家一樣,為將來努力,但我們實在朝不保夕,我們承受極大的壓力,無論是維繫感情的困難、經濟的壓力、工作選擇的不自由、對將來的茫然,但不管我們多努力,我們始終是法律上的陌生人,我們始終要面對居留的期限,這不是我們努力就可以改變的;婚姻平權的引發,是因為一個又一個的悲劇,引起了社會的關注,讓大家知道同志的難處,希望終結這一切悲劇;但到了今天,我們也可能成為下一個悲劇,但我們不希望要到成為悲劇時,才可以得到社會的憐憫。
因為現行法律的不完善,原本是為了落實憲法婚姻自由的748施行法,因為另一部名為「#涉外民事適用法律」(簡稱涉外法)的限制而 #無法保障大部分的跨國同志伴侶,這其實不是民法還是專法的問題,因為 #不論是民法還是專法,都會因為這部涉外法的不完善,而 #限制了婚姻自由的實踐。涉外法第46條陳述,需要雙方的國籍地都承認的婚姻,台灣才會承認,這其實並不合理,因為世界上許多國家對婚姻的定義都是只對照本國法律。因為這條法律,只有現在26個已有同性婚姻的國家以及中國的跨國同志伴侶在5月24日之後才可以跟台灣伴侶結婚(因為台灣與中國是使用 #兩岸關係條例 而非涉外法,只需符合台灣法律即可承認婚姻),而大多數的跨國同志伴侶,都會被排除在外。
因為悲劇,社會給予憐憫與支持,婚姻平權也因此走到今天。讓人遺憾的畢安生教授事件,如果發生在5月24日之後,大家都希望結局會變得不一樣;但,如果畢教授不是法國籍,也許還是一個悲劇,因為畢教授也是跨國伴侶。
希望大家一起守護748施行法通過,也請求大家持續關注跨國同性伴侶也可能是下一個悲劇,我們跨國同性伴侶,只希望有一天,可以跟大家一樣,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在同一條幸福路上,一直走在一起。
而這一天,我們會等,也會一直等下去。
過去愛,需要選擇種族;現在愛,不用選擇性別,但願將來愛,不用選擇國籍。
#支持跨國同性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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