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圖文不符」胡鬧跟風文( https://bit.ly/37KunFd )、分享一位現職檢座的評論文 ( https://bit.ly/31M4np8 ) 後,現在來再次分享早在3個月前的一篇討論 #比較法學方法 的讀書筆記。
PS1. 我也在「國外」,不過我看到的跟自稱愛台灣的外國人看到的好像不太一樣。
PS2. 筆記最下面一行,是對於德國-美國法系在刑法原則上根本性的不同做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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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法學方法】純粹的「翻譯文學」、不假思索地引入外國制度,不叫比較法學、更不是「改革」,而是 #自我毒害 :https://bit.ly/2Z6W0DF
「在討論的過程中,我發現他要進行的「比較法學方法」其實是很細緻的,不是台灣那種德翻中(而且光是翻譯就翻得亂七八糟)而已,而是要對於比較國家的背景嫻熟,所以才需要討論與合作。
比較法的大忌就是「純粹翻譯文學」,只有翻譯沒有前理解,不但無助於法學發展,可能反而會導致引入毒藥。」
這樣的討論,對我而言,其實是眼界的開拓。
那台灣呢?台灣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在做比較法與外國制度引進的?
現在,讓我們想想,最近台灣吵到炸鍋還引出司改弄臣來個番外篇大戲的「#好萊塢式陪審團制度」。
台灣的民眾看多好萊塢,不懂法律就算了,
最搞笑的是,一群律師、職業司改家也跟著瞎起鬨。
請問這些人,真的了解陪審團制度嗎?
請問這些人,有踏踏實實地做好我國與美國的制度比較,以及優缺點、背景分析嗎?
有多少被告,請得起「律師團」來上演辯護秀?
台灣的資源,又能不能扛得起陪審團的負擔?
台灣人知道在美國,陪審團員無故不到場、遲到,不但要罰錢,還可能會被抓去關、義務勞動嗎?
台灣人知道,美國陪審團之下,冤獄並沒有少嗎?
不,他們不知道,他們只知道看著電影,拍手叫好。而這群律師和職業司改家,也正好利用人民的盲從與無知,省下認真做研究的精力,繼續不學無術,透過司改來撈好處。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60的網紅羅廷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政客們不要再發生事情就把冷飯再炒一次 請妳們讓小燈泡這件事情成為最後一次 我們都希望台灣可以有心的啟發 1.增加陪審團制度(減少恐龍法官) 2.品德教育納入孩童必修課程 3.增加社工相關福利與保障(強化社會關懷) 4.增加醫護人員的福利與保障 (強化醫療資源不是硬體而是環境) 5增加類似鞭刑處...
陪審團制度台灣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真正踏實、細緻的 #比較法學方法,台灣做得到嗎?
「在討論的過程中,我發現他要進行的「比較法學方法」其實是很細緻的,不是台灣那種德翻中(而且光是翻譯就翻得亂七八糟)而已,而是要對於比較國家的背景嫻熟,所以才需要討論與合作。
比較法的大忌就是「純粹翻譯文學」,只有翻譯沒有前理解,不但無助於法學發展,可能反而會導致引入毒藥。
他不斷強調兩國背景比較,並且要我確認台灣的一些法律概念,並且在章節中要優先討論Hintergrund(兩國制度背景),例如台灣警察的Leistungskennzahl (sogenannte KPI) 、我國檢察官有拘票核發權等與德國制度背景不同之處。
甚至是在法律概念上,也都要做到細緻的比較。
舉個例子,我們討論到「間接正犯」概念。我說台灣這概念其實是抄自德國的,但他還是認為我應該論述台灣的間接正犯概念,再回過頭跟德國的"mittelbare Täterschaft"作對比,就算概念上一樣,也是要分析再得出兩國概念相同的論證。
至少,要把台灣的案例中,有關間接正犯的事實、法院的論證做翻譯與詮釋後,再與德國刑法§25 I Alt.2"mittelbare Täterschaft"(間接正犯)概念作對比。
這樣的討論,對我而言,其實是眼界的開拓。
那台灣呢?台灣是用什麼樣的方式在做比較法與外國制度引進的?
現在,讓我們想想,最近台灣吵到炸鍋還引出司改弄臣來個番外篇大戲的「#好萊塢式陪審團制度」。
台灣的民眾看多好萊塢,不懂法律就算了,
最搞笑的是,一群律師、職業司改家也跟著瞎起鬨。
請問這些人,真的了解陪審團制度嗎?
請問這些人,有踏踏實實地做好我國與美國的制度比較,以及優缺點、背景分析嗎?
有多少被告,請得起「律師團」來上演辯護秀?
台灣的資源,又能不能扛得起陪審團的負擔?
台灣人知道在美國,陪審團員無故不到場、遲到,不但要罰錢,還可能會被抓去關、義務勞動嗎?
台灣人知道,美國陪審團之下,冤獄並沒有少嗎?
不,他們不知道,他們只知道看著電影,拍手叫好。而這群律師和職業司改家,也正好利用人民的盲從與無知,省下認真做研究的精力,繼續不學無術,透過司改來撈好處。」
「純粹的「翻譯文學」、不假思索地引入外國制度,不叫比較法學、更不是「改革」,而是 #自我毒害」
陪審團制度台灣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台灣陪審團協會與台灣本土團體14日召開聯合記者會,力批司法院態度蠻橫自以為是,推行錯誤「國民法官」制度的假改革,是造成2018九合一大選,民進黨幾乎全面性遭到人民用選票打臉,致使崩盤潰敗的主因之一,記者會上要求民進黨檢討應用陪審團,點名推動陪審團最大阻力是司法院長許宗力,集體聲明要求撤換許宗力。
台灣陪審團協會創會理事長鄭文龍表示,陪審制是人民殷切期待的,民進黨大敗主要因為之一是司法改革沒有採用陪審團。目前在立法院幾乎所有黨團也都支持,包括蘇嘉全院長、國民黨、時代力量、親民黨,執政黨在2015年的黨團也支持,現在意見分歧,但也有現況過半支持陪審團。
台灣社社長張葉森指出,司法改革是民意基礎,司改沒有執行的話一切歸零。司改國是會議結果是7:7,人民希望根據先進國家的陪審制,許宗力卻堅持參審。張葉森表示,至少應兩制併行,實施後看看人民素養是否足夠,看陪審團會不會比較好?陪審團可以充分體現人民參與,杜絕恐龍法官主導、政治打手。
台灣社社長張葉森昨日受訪特別指出,大家對行政院長賴清德有很高的期待。民間也有很大的聲量支持賴清德,希望由賴情德未來可以領導台灣,「我這樣講,已經很清楚了」,加上由卓榮泰秘書長兼黨務,這是完美的配合。張葉森直言,賴清德去年接下行政院院長一職,無法任用自己希望的人才,沒辦法表現能力,如果能有一個可發揮的空間,對照賴清德過去在地方從政的能力,相信他不會讓人民失望。
台灣北社李川信社長指出,司院部如天龍國一般與世隔絕。現在是司改最關鍵的時刻,台灣最不信任司法體系,改革最優先到位應是司改,立院應是民意的展現,且所有黨團支持陪審團,立院要接地氣反映民意。早在近百年前,台灣文化協會也在推廣陪審制度,在經過百年後,人民素質更是提高很多,沒有理由不可以採行,現況司法不能說服人民,更應該實施陪審團制度。
台灣公民參與協會何宗勳理事長認為,公投讓人民與各社團傷心,在同性婚姻、東奧正名等議題上保持中立,事後卻怪改革太快,試問,如果執政黨保守何必執政?且黨綱明明是陪審制,卻用花瓶式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稀釋民意,找保守派許宗力主導,民進黨沒檢討還怪民眾,如不檢討,將成為本土派國民黨。中華法治改造促進會李禮仲理事長說「實行陪審制只是卑微的請求。」藉由陪審制,讓人民擁有一個值得信任的司法是最基本的權利,讓台灣恐龍法官政治法官問題消失。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蕭曉玲表示,民進黨應痛定思痛,司改是最目前重要的,陳前總統、馬前總統皆為政治案件,如果司法不能信賴,那麼台灣將完蛋,立院在今年會期結束前應馬上通過陪審制,交出成績單。台語正常化推動聯盟召集人許慧盈表示,這次民進黨大敗原因有二,一是如同巴黎黃背心運動,全球自由化的情形下,不滿執政者的聲量漸大,二來則是,民進黨改革做一半,不徹底執行,又怪罪因自己進步太快,所以不應影響別人思想,造成許多民眾生氣不再支持。
台灣律師協進會召集人邱一峰表示,12日拜會立法院長蘇嘉全,蘇嘉全曾表示:「要不要改陪審制是立法院的事,司法院長無權決定。」邱一峰認為,立法院是合議制,蔡英文總統當主席時控制立委,將許多改革法案擋住,呼籲人民告訴立委支持陪審制,且公投電子連署,是人民權利應盡快通過執行。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認為,立院已進入第6會期剩下第7會期尚未進行,應盡快通過,別讓民進黨第一次完全執政卻沒有成績單,將愧對所有支持者。促進協會理事長胡世和說,蔡總統曾說到:「當政府聽不到人民得聲音的時候,人民可以在大聲一點,政府還是聽不到人民可以拍桌」,而這次選舉結果,人民不只拍桌而是已經是翻桌。審判制度要選最好還是次好,當然應選擇最好的!
陪審團制度台灣 在 羅廷瑋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請政客們不要再發生事情就把冷飯再炒一次
請妳們讓小燈泡這件事情成為最後一次
我們都希望台灣可以有心的啟發
1.增加陪審團制度(減少恐龍法官)
2.品德教育納入孩童必修課程
3.增加社工相關福利與保障(強化社會關懷)
4.增加醫護人員的福利與保障
(強化醫療資源不是硬體而是環境)
5增加類似鞭刑處罰
(讓小傷害類的的犯罪加重處理、
讓加害者增加處罰映像喝止擴大行為)
政客不要每次雷聲大雨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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