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贍養費標準~ (#波霸綠去去)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7的網紅李俊俋,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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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民法第1057條贍養費規定存在兩項限制,「無過失」、「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實務上僅有少數個案得以請求成功,行政院今通過「民法親屬編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欲刪除「無過失」及「判決離婚」兩項要素,未來可操作空間應會較為寬裕。
不過需注意現階段只是行政院修正草案,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經總統公告施行都還不是正式生效的法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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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網址: 快訊/行政院拍板放寬贍養費限制 「協議離婚」5年內可請求 | ETtoday政治新聞 | ETtoday新聞雲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0805/2048549.htm#ixzz72eUzTM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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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於生活困難 在 呂翊榮的財經讀書會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行政院會5日將通過《民法親屬編》修正案,通盤檢討贍養費制度,刪除現行請求贍養費限於「無過失」及「裁判離婚」兩要件。
現行贍養費制度規定,贍養費請求以夫妻「無過失」之一方,因「判決離婚」而「陷於生活困難」者為限,但行政院官員表示,鑑於離婚後的贍養費給付是離婚效力之一,不宜因「判決離婚」、「協議離婚」或「法院調解或和解離婚」而有差異,因此,刪除「判決離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