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陽破九陰】
針對某些人士指控我蓋賭場、消滅母語,在這裡只有兩件事要澄清。
第一:主張修正離島建設條例,讓旗津區可以適用離島建設條例成為免稅區,成立觀光賭場不是旗津區未來發展選項。
第二:堅持中英文雙語教育政見,與母語學習環境並無衝突也無打壓。
未來在使用電蚊拍以及扣帽子前,請先多多尊重高雄鄉親的聲音與福祉,來一場君子之爭。
https://m.youtube.com/watch?v=sAcFvDQvLT0&feature=youtu.be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2的網紅陳雪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離島基金300億的額度能夠撥補完成。 2、降低或減免計畫型補助地方自籌款的比例。 3、離島建設基金的出資比例比照花東基金模式處理。 4、閒置軍方土地的處理課題。 5、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五項提及祖先土地購回問題。 6、建議新兵訓練員額再多撥些至金門、馬祖。 7、臺馬、臺金、臺澎之間的海運議題。 ...
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第1項 在 李麗芬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三讀通過,首先我要感謝立法院同事們與教育部一起的努力,從去年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即召開條例的公聽會,今年再透過10場巡迴論壇蒐集各界意見,藉此了解偏鄉學校的需要,所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是傾聽民意所訂出來的。主要有幾點特色:
第一點,偏遠地區學校的評估指標多元及符合實際需求,除了考量交通條件之外,還增加了文化、生活機能、數位環境、社會經濟條件等項目,將分別屬於「偏」與「遠」的學校都能納入定義範圍。另外,因應「資訊與生活科技」科目,條例特別提出主管機關應該要針對偏遠地區學校的數位基礎設施優先建設。
第二點,針對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不足的問題,這次規劃了專設專聘教師制度,鼓勵有熱忱服務的教師踴躍任教,同時設有配套支持制度,如待遇、加分條件等。
第三點,針對偏遠地區學生、家庭、社區需要的輔導與福利,訂定學校應該設有專任輔導人員,針對學生、家庭和社區需要的資源進行媒合。
最後,針對偏遠地區學前教育、照顧資源缺乏的情形,也讓偏遠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有招生餘額時,能夠招收當學年度滿2歲的小孩。
期盼透過這部法規,不論我們的孩子是在都市、鄉村、偏遠地區或離島,都能夠一起迎來理想的未來。
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第1項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投書:郝明義先生 台北當初就是這樣走過來的】
針對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各界已有諸多的討論,日前郝明義先生與一批新創業者發起〈為什麼需要全面檢視前瞻計畫〉記者會,針對前瞻計畫提出諸多批評,但是我們必須攤開檢視,郝明義先生等人的訴求,有沒有足夠之正當性,抑或只是以公民參與、審議民主為大旗,形成另一種專家的威權主義。
郝明義先生說,前瞻計畫沒有經過行政院院會通過,但在行政院網站上很明顯寫出,前瞻計畫經行政院第3541次院會決議後通過,不知道這些專家和業者,是不小心看錯、漏字,還是不懂政府的決議程序?
再者,《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只是確立一個原則,核定計劃書則是確立大致上要推動的建設方向,但不代表最終的定案,對於各縣市想要具體實行的項目,仍保留很大的彈性和討論空間。草案中規範不論是中央還是地方,編列預算都須經由國會或議會審議,何來「預算編列草率之說」?
關於決策倉促的質疑,郝明義先生說:「桃園台鐵968億的計畫不到300字,相當於每個字值2、3億」,但事實上依據交通部公開的報告書,桃園鐵路地下化的報告書高達750頁,各項政策也都經過長期的發想和討論,不知道這些「新創界人士」、「社會賢達」,總是標榜新創和開放,但是卻連資料查證的基本能力都沒有?
這些專家說,前瞻計畫只著重軌道建設,他們舉台北為例,指出「台北的人口數不是其他地方的人口所能比擬,各地不該複製台北的模式。」這些專家依然是以天龍人思維在看台灣,因為台北人口多,所以才需要捷運,其他人少的中南部縣市就不需要,但殊不知今天台北捷運會有這麼大的運量,也是靠軌道建設一點一滴累積起來的。
1988年淡水線動工的時候,淡水人口不到8萬人,今天已是當年的兩倍;1990年大台中人口約160萬,現在已超過277萬,加上鄰近的彰化將近400萬;高雄市人口也有277萬,均超過台北市的260多萬,請問這個人口數會「不是台北可以比擬的」嗎?重大建設會帶動人口和經濟發展,台北當初是這樣走過來的,不論是看眼前還是未來效益,也總該輪到建設其他區域了吧?
目前世界先進國家正積極以公共投資來帶動國內經濟成長,南韓新任總統文在寅宣示,將再追加預算11.2兆韓元預算,以兌現優先提升就業和所得的承諾;日本在2016年8月通過28兆日圓的「經濟對策」,加速興建磁浮中央等新幹線及強化震災等計畫;美國總統川普公布,未來10年將投入2000億美元的聯邦資金,以改善美國停滯、落後已久的基礎設施。
美、日、韓都是先進國家,本身的基礎設施已經很完備,但他們仍積極投入基礎設施的再造與更新,那許多地區更為落後的台灣,更該要加速去「趕進度」。提升中南東部、離島的交通建設,以公共支出帶動數位、綠能產業轉型,同時做好預防極端氣候的準備,這都是台灣當下刻不容緩的議題,期盼外界不要繼續在「前瞻」名詞上糾結,讓公共政策回歸實質內容討論,而不是刻意拼裝資訊,用各種修辭來混淆視聽,以凸顯自己身為專家的天龍姿態,這對台灣下一代的發展必沒有任何幫助。
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第1項 在 陳雪生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1、離島基金300億的額度能夠撥補完成。
2、降低或減免計畫型補助地方自籌款的比例。
3、離島建設基金的出資比例比照花東基金模式處理。
4、閒置軍方土地的處理課題。
5、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五項提及祖先土地購回問題。
6、建議新兵訓練員額再多撥些至金門、馬祖。
7、臺馬、臺金、臺澎之間的海運議題。
8、要求行政部門確實設立漁業發展基金。
9、針對漁業署為離島的作為,在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10、協助金馬澎在5G建設方面領先臺灣,優先推行。
11、希望大力支持青年留金政策。
12、能否修法,使大陸的育苗、種苗、養殖人力及資金合法化。
13、軍人的離島加給問題。
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第1項 在 離島建設條例 的相關結果
第10條 (離島之營業稅及關稅免稅規定) ... ﹝1﹞ 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免徵營業稅。 ﹝2﹞ ... ... <看更多>
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第1項 在 配合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規定訂定「離島地區免徵營業稅實施 ... 的相關結果
依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免徵營業稅,為順利推展營業稅稽徵業務,特訂定本 ... ... <看更多>
離島建設條例第10條第1項 在 離島建設條例§10-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於當地銷售並交付使用之貨物或於當地提供之勞務,免徵營業稅。 澎湖、金門、馬祖、綠島、蘭嶼及琉球地區之營業人進口並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