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10年百萬顆退役 電動車電池循環再生三面向( 08/25/2021 EIC環境資訊中心)
(綜合外電;姜唯 編譯;林大利 審校)隨著車廠和政府承諾增加電動車數量,預計到2030年將有1.45億輛電動汽車上路。雖然電動汽車可以在減少排放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但它們也帶來潛在的環境定時炸彈——電池。
根據估計,從現在到2030年之間,將有超過1200萬噸的鋰電池退役。這些電池不僅使用大量的原材料,包括鋰、鎳和鈷,而且採礦可能影響氣候、環境和人權。電池的壽命結束時也會成為堆積如山的電子垃圾。
專家表示,隨著汽車業開始轉型,現在該規劃電池如何壽終正寢,減少對採礦的依賴並保持材料的循環流通。
電動車電池第二春
數億美元的資金正挹注回收相關的新創公司和研究中心,以找出如何拆卸廢電池和大規模提取有價值金屬的方法。
世界經濟論壇循環經濟專案負責人彭寧頓(James Pennington)說,如果我們想用有限的材料做更多事情,回收不應該是第一個解決方案,「首要最佳辦法是延長使用時間。」
隆德大學環境政策學者里希特(Jessika Richter)表示:「電動汽車電池首次退役時,其實還有很多電池容量。這些電池可能不再能夠推動車輛,但還可以儲存太陽能或風電場產生的電力。」
幾家公司正在進行試驗。能源公司Enel Group正在西班牙梅利利亞的一個獨立於國家電網的儲能設施中,使用從日產Leaf汽車退役的90顆電池。在英國,能源公司Powervault與法國車輛製造商雷諾合作,將退役電池用於家庭儲能系統。
建立鋰離子電池的第二春還有另一個好處:取代有毒的鉛酸電池。非營利組織Pure Earth的負責人富勒(Richard Fuller)說,只有大約60%的鉛酸電池用於汽車,另外有20%用於儲存太陽能,主要是在非洲國家。
富勒說,鉛酸電池在溫暖的氣候下通常只能使用兩年左右,因為熱會使它們劣化得更快,因此時常需要回收。然而,在非洲很少有設施可以安全地做好這件事。
相反地,這些電池經常在住宅後院裂開、熔化,使回收者及其周圍環境暴露於鉛,而鉛是一種沒有已知安全水準的強效神經毒素,會損害兒童的大腦發育。富勒表示,鋰離子電池是一種毒性更低、壽命更長的儲能替代品。
鋰離子電池回收競賽
彭寧頓說:「當電池真正用完的那一天,就該回收它了。」
鋰離子電池回收業背後有很大的力量在推動。特斯拉8月發表的衝擊報告中宣布,該公司已開始在內華達州的超級工廠建立回收設施,以處理廢電池。
附近的紅杉材料(Redwood Materials)由特斯拉前技術長史特勞貝爾(JB Straubel)創立。該公司在內華達州卡森市展開業務,7月份籌資超過7億美元,還計畫擴大業務。紅杉材料的工廠接收廢電池,提取銅和鈷等有價值的材料,然後將精煉金屬送回電池供應鏈。
然而,雖然電池回收變得越來越主流,重大的技術挑戰依然存在。
其中之一是回收商必須破解其複雜設計,以獲取有價值的組件。英國電池製造新創Aceleron聯合創辦人康明斯(Carlton Cummins)表示,鋰離子電池的設計很少考慮可回收性,「這就是回收商痛苦之處。他們很想做這樣的工作,但只有在廢電池送到達家門口時他們才能獲得相關資訊。」
康明斯和另一位聯合創辦人強丹(Amrit Chandan)特別指出一個設計缺陷:組件的連接方式。康明斯說,大多數組件都焊接在一起,這有利於電氣連接,但不利於回收利用。
Aceleron的電池用鎖固的方式將組件的金屬端點緊壓在一起,日後可以鬆開完全拆解,或移除和更換單個故障組件。
簡化拆卸也有助於減輕安全隱患。鋰電池處理不當可能會造成火災和爆炸風險。「如果能把它拆解成小組件,可保證不會傷害任何人,」康明斯說。
待改變的回收系統
即使解決了技術挑戰也無法保證成功。歷史上,建立妥善運作的回收業困難重重。
例如,鉛酸電池的回收率很高,部分原因是法律要求——汽車電池中多達99%的鉛被回收。但是,若最終經手的是不當的回收設施時,就會產生污染的可能。廢電池最後通常會交給個體戶回收商,因為他們支付的金額可能比正規回收商更高,後者必須承擔更高的營運成本。
鋰電池的毒性或許較低,但它們最終仍需要安全的回收處理。 「產品往往會往阻力最小的路線流動,所以必須讓正規處理路線阻力更小,」彭寧頓說。
立法可以提供一些幫助。雖然美國尚未實施強制要求鋰電池回收的聯邦政策,但歐盟和中國已經要求電池製造商支付建立收集和回收系統的費用。彭寧頓說,這些資金可以幫助補貼正規的回收商,使他們更具競爭力。
去年12月,歐盟提議全面修改其電池法規,其中大部分針對鋰電池,包括電池回收率要達70%,鈷、銅、鉛和鎳回收率要達95%,鋰回收率70%,以及2030年新電池中回收含量的強制性最低水準,以確保回收商有市場,並使它們免受商品價格波動或電池化學成分變化的影響。
里希特說:「這些法案還沒完全成型,但已經相當積極。」
資料也是一個辦法。歐盟和公私合作的全球電池聯盟(Global Battery Alliance, GBA)都在研究電池的「數位護照」,一種包含其整個生命週期資訊的電子紀錄。「我們正在考慮使用QR code或無線識別檢測設備。」GBA電池護照計畫負責人弗倫(Torsten Freund)說,如此可以報告電池的健康狀況和剩餘容量,讓汽車製造商用於再利用或回收設施。有關材料的資料可以幫助回收商了解鋰電池的無數化學成分。一旦回收變得更加普遍,護照還可以顯示新電池中回收成分的含量。
里希特說,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永續交通不僅僅是電動汽車,步行、騎自行車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應被忽視。「重點是,我們可以在非永續的系統中擁有永續的產品。」
參考資料
衛報(2021年8月20日),Millions of electric car batteries will retire in the next decade. What happens to them?
https://www.theguardian.com/environment/2021/aug/20/electric-car-batteries-what-happens-to-them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e-info.org.tw/node/23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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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法案」的推薦目錄:
電動自行車法案 在 施志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年八月第二週 國內外大事報你知】
【一週大事關注焦點:歐盟通過基建計畫將與美聯手投入基礎建設/美國允許在美港人延期居留18個月/拜登要求汽車業2030年前半數新車零排放/美國參議院通過法案挺台灣重回世衛/指揮中心宣布維持二級疫情警戒至23日/台灣選手東奧成績亮眼反思運動價值】
國外:
#歐盟通過基建計畫將與美聯手投入基礎建設
歐盟七月通過「歐盟全球連結國際基建計劃」,與美聯手將在中低收入國家大舉投資基礎建設。
#美國允許在美港人延期居留18個月
拜登簽署備忘錄對在美香港居民延長遣返期限18個月,並提供臨時庇護所。拜登表示會繼續採取措施支持港人。
#拜登要求汽車業2030年前半數新車零排放
拜登5日宣布行政命令,要求美國汽車製造業者2030年前出售的新車中一半以上要「零排放」車輛,包括純電動車、油電混合車,燃料電池車等。
國內:
#美國參議院通過法案挺台灣重回世衛
法案指出不應將台灣排除在全球衛生合作之外,美國參議院應制定策略並且協助台灣重獲世衛觀察身份。
#指揮中心宣布維持二級疫情警戒至23日
台灣疫情日漸趨緩,但部分縣市仍有零星感染案例,離清零還有點距離,指揮中心不進一步降級,不過部分管制項目適時鬆綁,包括開放游泳池、娃娃機店。
#台灣選手東奧成績亮眼反思運動價值
東京奧運台灣選手共拿下12面獎牌,創下歷年來最好的成績。但是在亮眼成績背後,這些選手的規劃以及國家整體如何看待運動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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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通過「歐盟全球連結國際基建計劃」與美國聯手抗衡中國一帶一路。針對中低收入國家提供基礎建設,不應只有中國做。此計畫強調推動歐盟經濟、外交發展以及利益,並且將歐盟、美國認同的價值觀推廣出去。
今年七月拜登延長香港國家緊急狀態一年,終止香港特殊商業待遇,八月頒布行政命令,在美港人遣返期限延長。世界都知道香港狀況惡化,但持續發布緊急狀態並不是長久之計,香港依照國安法逮捕民主派人士,侵犯人權事件持續上演,提出庇護所、幫助港人離開,目前來看似乎是較好的緩急之計。
歐盟上月提出2035年禁售燃油汽車,拜登也提出2030年前要求新車半數以上為電動車,基建計劃也納入電動車充電設施,一定程度上投資電動汽車產業,創造在地工作。為達到此目標,電動車產業需要投入千億美元資金,未來鋰礦產業勢必擴大量產。
台灣政府一直努力想重回世衛觀察員身份,在防疫上去年力抗病毒,兩百多天本土零確診,今年五月面臨天天百人確診,僅花兩個月成功將確診數控制百人以下,台灣在疫情上的成功,讓國際社會意識到台灣參與世界衛生合作的必要性,美國相挺也許未來有機會重回世衛。
台灣7/27降級後,每日仍有零星確診案例,要完全清零仍有一段路要走,因此,要完全解封除了確診數十人以下,疫苗接種率也要提高。今年世界各地又爆發Delta病毒,指揮中心未來兩週將會著重在「防範邊境Delta病毒」及「提高疫苗涵蓋率」,台灣要解封得再等等。
台灣運動選手很多從小是從校隊、體育班一路成長,幾乎人生都投入在專業體育項目。但真的進入職業選手生涯普遍不超過十年,30歲左右退役的居多,如果是缺乏職業聯賽的項目,更有可能迫使選手在運動員的黃金時期,為了生活放棄運動。因此,政府是否有相應措施幫助選手在退役後轉型相當重要。此外,運動這件事情在歐美是是平衡孩童身心成長的重要項目,如在東奧看到有數學博士參加自行車比賽,但在台灣從小就將體育項目專精化,但在專精化的過程中,卻忽略了對於基層運動選手的支持與課業的平衡。對於運動選手的支持並不在於得獎後錦上添花的獎金加碼,更多要討論的是如何讓運動員能持續的投入,不管是培訓、傷後的復健、職業練賽的打造,甚至是當這些運動員退出運動後的生活等等,這些才是能讓運動員走得長久的關鍵。
# AugustW1 #Eventsoftheweeks
電動自行車法案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最近接到陳情,有一些地方警局正在加強執法「電動自行車未懸掛車牌」,衍生電動自行車車牌頻頻遭竊的案外案,在這邊,來跟大家談談電動自行車的納管問題。
根據2008年施行的道交條例69-1條和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型式安全審驗管理辦法,合格的電動自行車都會有「審驗合格標章 #雷射貼紙」。2016年辦法修正後,除了增加一張白底黑字的「合格標章 電動自行車」車牌,並將原先須黏貼在車子龍頭的 #貼紙,改為黏貼在車後的車牌上。
問題來了,將雷射貼紙黏貼於後方懸掛之合格標章車牌,較為方便員警辨識執法,但這也延伸出車牌容易失竊之問題。
因為,目前電動車雷射貼紙採 #認車不認人 的模式,上面僅會標明車輛廠牌,型號,流水號。同廠牌同型號的車牌,只會有流水號的不同。
這會有什麼問題呢?除了失竊車牌無法照正常方式報警失竊,不易尋回外,在取締上,除非全面造冊,否則基本上會有辨識困難的問題,更遑論後方懸掛之合格標章車牌,在某知名網購網站即可隨意購買。
上個會期,有關電動自行車納管的法案,在5月13日送出交通委員會,因為疫情爆發,尚待協商與二三讀處理。當時達成的共識條文包括:
微型電動二輪車應經檢測及形式審驗合格,登記、領用、懸掛牌照後,使得行駛道路;微型電動二輪車所有人應依規定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公路監理機關不予受理登記、換照或發照。
簡單講,領牌照、保強制險,才能上路。
希望下個會期,執政黨能盡快處理相關法案,讓電動自行車比照現行機車制度,#將車與人連結,才能妥善完成納保與過戶程序,並在違規時能依法處理。
終結混亂的電動自行車規定,讓民眾不再無所適從,下個會期,我們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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