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核燃料棒尚無解 台電:目前國際高階核廢最終貯存場皆未啟用!! (12/27/2018 民報)
(程士華/台北報導)環保署今(12/26)日召開「核能二廠用過核燃料中期貯存計畫第二次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專案小組初審會議,高階核廢料的處理期程再度受到關注,台電人員指出,國際上高放射性汙染物的最終貯存場,目前都還沒有啟用,大部分不是存放在電廠裡,就是另外放到集中式貯存場;台電也再次承諾,未來若室內乾貯設施完工,屆時放在室外的露天乾貯高階核廢料(核燃料棒)就會全部移入室內乾貯場。
今日審查過程中,地方人士與多位審查委員質疑露天乾貯的安全性問題,包括乾貯場能否因應極端氣候下的強降雨,以及地震、海嘯等潛在天災等,若造成包覆核燃料棒的外層水泥劣化,將如何因應?
台電人員說明,國際上的高放射性汙染物的最終貯存場,目前都還沒有啟用,所以高階核廢料只有用2種形式在存放,其一是存放在電廠裡面,不是乾貯就是存放在水池中;其二就是放到集中式貯存場。
地方人士擔憂,若台電將中期貯存場建在新北市,而最終貯存場仍遙遙無期,恐怕將讓核廢料在未來的數十年內長期留在新北市。台電對此表示,依照相關法令規範,新北市現存的核一廠確實不符合最終貯存場所要求的地質條件。
對於乾式貯存場應採露天或是室內,台電人員也現場抱怨,提到全世界130多個高階核廢貯存場當中,多數都是戶外露天的形式,「但因為大家希望是放在室內,我們會盡快把室內建起來以後,放在室外的就會全部都移到室內去,這樣也不會影響到我們整個除役期程。」
台電也補充,未來乾貯場的第二期工程將會用室內的形式來建,但是因為第一期工程已經通過相關審查,甚至許多部分已經開始甚至是完成施工,如果要改室內形式,反而會造成重新環評,進而影響核電廠的除役期程。
面對諸多委員的質疑,台電人員也表示,屏蔽燃料棒幅射的外層水泥當然會劣化,但是室內乾貯一般其實是用金屬桶而已,沒有額外用水泥屏蔽;就算未來水泥有劣化的情形,國外也已經有研發出機器人可以進入貯存場內,修補破損的部分。
經過2個小時的討論,審查委員最後決議,核二場露天乾貯環差分析報告需要補正後再審,並附帶決議要求台電比較國際間同型貯存方式案件之背景區位條件差異性、採最惡劣情境及可能貯存時程,說明此案混凝土護箱外殼之地域合適性譬如遇到短延時強降雨、地震、海嘯等特性及水泥劣化問題,並載明廠內運傳作業程序及場內道路承載分析;同時也附加要求,台電應提出地表水及地下水環境輻射監測的規劃。
完整內容請見:
https://www.peoplenews.tw/…/bcb64c8f-3fb0-4224-91f5-f03b5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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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儲放得經十萬年,超過人類經驗尺度
核一廠是台灣第一個面臨除役的核電廠,許多環評委員都說:「不知怎麼審這案子!」防止輻射外洩,確保工作人員與居民免於暴露在高風險中是重要考量,但面對露天乾貯設施「卡關」,核一廠會不會只是名義上而非實質除役呢?
李佳穎
正當「以核養綠」公投通過後的效應沸沸揚揚,核一廠一號機的運轉執照已於十二月五日到期,依法必須除役。
台電自二○一七年七月提出除役計畫,進到二階環評之後,已進行兩次初審,但環評委員仍認為台電對核廢料處置、安全風險等回答都輕描淡寫,要求補件後再進行第三次審查。
除役和核廢料處置無法分開討論
核一廠是台灣第一個面臨除役的核電廠,不少環評委員都曾說:「不知道怎麼審這個案子!」
除役與過去的環評不同,不只是考慮各種環境因子,核能安全也是重要的考量,長達二十五年的拆解、運輸與廢棄物處理等除役過程,如何防止輻射外洩,確保工作人員與居民免於暴露在高風險中,都須謹慎為之。
住在金山的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說:「過去沒有任何一個環評像核一除役環評一樣,受到在地居民歡迎。」即便居民多半希望核電廠盡快除役,但他仍呼籲台電必須審慎處理乾式貯存設施的爭議,確認安全無虞。
國際上多種除役方式中,台灣採用「立即拆除」。也就是在電廠停止運轉後,就立即拆除和解體,移到核廢料處置場,讓原地可做其他用途,其實不涉及核廢料最終處置。不過長期關心能源議題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提到,除役和核廢料最終處置方式是一體兩面,無法分開討論。
核廢料處理從公投辯論延伸到環評會場。台電暗指核一除役「卡關」在新北市,爭點之一即是燃料棒,也就是高階核廢料處置,台電規畫一處露天乾貯設施,但因位於豪雨時易有土石崩落的山坡,一直無法取得水保執照。
國家有能力處理最終處置場嗎?
因室外乾貯設施位於環境敏感地帶,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應該要在廠內另覓安全的地點,加速興建室內乾貯設施,一步到位,也能減少核廢料在除役過程中移動的風險。郭慶霖更指責,在地居民早就建議台電應該依此規畫,但台電一意孤行。
室內乾貯設施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除役期程最快二十五年可完成。環評委員李克聰表示,台電應該要分析多久能找到永久貯存場,以評估其不確定性,「在暫時貯存區擺二十年機率是多少?擺三十年機率是多少?風險又各是什麼?」
除了乾貯設施的安全問題,新北市府更擔心,未來若台電一直無法尋覓出最佳的最終處置場址,目前的乾式貯置場恐成為永久場址。李克聰直言:「我們樂見核一廠早點除役,但我們也擔心它名義上除役,實際上無法真正除役。」
郭慶霖表示,台電雖然曾承諾乾貯場不會變成最終處置場,不過,相關主管機關過去對核廢料宛如視而不見,又屢次在公聽會、座談會表現出不負責任的態度,地方居民很難相信台電的承諾。就國際案例來看,目前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座已經成功啟用的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除役的最終目標是要復原目前的場址,若無法找到最終處置場,將拖延核廢料遷出時限,影響最後除役成效。
另一位環評委員劉希平曾經參與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擬定,他質疑,若未來核廢料仍是暫存在設施內,不算除役,「國家現在有能力處理最終處置場嗎?」
除了台灣,全世界目前有六五%的核電機組已經運轉超過三十年,未來會有三百多部機組有除役需求。崔愫欣提到:「高階核廢料處置是全球性的難題,安全儲放十萬年以上,已經超過人類社會與政治經驗的尺度,科學技術至今無法解決。」
核二廠除役在即,應盡快規畫
台電解釋,核一的一、二期乾貯場預計各營運四十年與二十五年,若過程中提早找到最終處置場,也會盡快將核廢料遷出;另外,所謂除役並非將核一廠場址完全釋放,原本就規畫會保留乾貯設施。但環評會議最後仍決議,台電必須補上除役各階段可能遭遇的災害與影響,並規畫緊急應變方案。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長張譽尹建議,在除役環評確認安全性無虞情況下,應盡快通過環境影響評估,不要耽擱核一廠除役時程;更重要的是核二廠也將面臨除役,台電應記取經驗,必須盡快規畫核二廠的核廢料儲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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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役和核廢料處置無法分開討論
核一廠是台灣第一個面臨除役的核電廠,不少環評委員都曾說:「不知道怎麼審這個案子!」
除役與過去的環評不同,不只是考慮各種環境因子,核能安全也是重要的考量,長達二十五年的拆解、運輸與廢棄物處理等除役過程,如何防止輻射外洩,確保工作人員與居民免於暴露在高風險中,都須謹慎為之。
住在金山的北海岸反核行動聯盟執行長郭慶霖說:「過去沒有任何一個環評像核一除役環評一樣,受到在地居民歡迎。」即便居民多半希望核電廠盡快除役,但他仍呼籲台電必須審慎處理乾式貯存設施的爭議,確認安全無虞。
國際上多種除役方式中,台灣採用「立即拆除」。也就是在電廠停止運轉後,就立即拆除和解體,移到核廢料處置場,讓原地可做其他用途,其實不涉及核廢料最終處置。不過長期關心能源議題的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提到,除役和核廢料最終處置方式是一體兩面,無法分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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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有能力處理最終處置場嗎?
因室外乾貯設施位於環境敏感地帶,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表示,應該要在廠內另覓安全的地點,加速興建室內乾貯設施,一步到位,也能減少核廢料在除役過程中移動的風險。郭慶霖更指責,在地居民早就建議台電應該依此規畫,但台電一意孤行。
室內乾貯設施的使用年限是四十年,除役期程最快二十五年可完成。環評委員李克聰表示,台電應該要分析多久能找到永久貯存場,以評估其不確定性,「在暫時貯存區擺二十年機率是多少?擺三十年機率是多少?風險又各是什麼?」
除了乾貯設施的安全問題,新北市府更擔心,未來若台電一直無法尋覓出最佳的最終處置場址,目前的乾式貯置場恐成為永久場址。李克聰直言:「我們樂見核一廠早點除役,但我們也擔心它名義上除役,實際上無法真正除役。」
郭慶霖表示,台電雖然曾承諾乾貯場不會變成最終處置場,不過,相關主管機關過去對核廢料宛如視而不見,又屢次在公聽會、座談會表現出不負責任的態度,地方居民很難相信台電的承諾。就國際案例來看,目前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座已經成功啟用的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場。
除役的最終目標是要復原目前的場址,若無法找到最終處置場,將拖延核廢料遷出時限,影響最後除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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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二廠除役在即,應盡快規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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