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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作家史懷哲(Peter Schweizer)在2018年的著作《秘密帝國 / Secret Empires: How the American Political Class Hides Corruption and Enriches Family and Friends》,書中主題是拜登兒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利用其父職位,與中國國家控制的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簽署一項利潤豐厚的商業協議。
本書已被翻拍成紀錄片《拜登兒子的中國祕密》,成為大選前熱門節目,預料將重創拜登。也證實先前川普的說法:亨特·拜登從中國政府的慷慨饋贈中獲益,並「帶着15億美元資金離開中國」。
另外,美媒《國家脈動 The National Pulse》近日爆料拜登選擇的副手哈里斯(Kamala Harris)之律師夫婿艾莫夫(Douglas Emhoff)靠中國生財,直指其合夥的「歐華律師事務所」(DLA Piper)接受多家中國國有企業委任,甚至驚見中國共產黨前官員出任顧問,與拜登之子搭上中國牟利如出一轍。
沒看過《秘密帝國 》這本書,但可以從過往報導中整理出亨特·拜登如何與中國勾結獲利的脈絡。
【拜登家族 - 亨特·拜登與中國的利益綑綁關係】
美國參議院臨時議長查理斯·格拉斯利(Charles Grassley)曾於去年8月14日寫信給財政部長姆欽(Steven Mnuchin),要求他針對前副總統拜登之子亨特收取中國巨款投資的問題展開調查。
格拉斯利在信中提到,製造商亨尼格斯(Henniges)擁有美國的抗振動技術。歐巴馬時代的美國海外投資委員會(CFIUS)批准了將亨尼格斯的控制權交給了一家中國政府所擁有的航空公司和一家總部位於中國,與中國政府有著密切聯繫的投資公司。他指出,參與收購亨尼格斯交易公司之一的就是名為「渤海華美(上海)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Bohai Harvest RST, 簡稱「渤海華美」或BHR)。
格拉斯利披露了亨特與渤海華美之間的關係後,渤海華美調整其官方網頁,團隊成員介紹頁面投資合夥人亨特·拜登已經被撤下,但在中國媒體「投資界」轉載的相關簡介中還來不及撤下就被截圖。
《福斯新聞》主持人史蒂芬·希爾頓(Steve Hilton)回憶說,拜登以副總統身份在2013年12月訪問中國,當時隨行的亨特,正與其好友,也是商業夥伴的克里斯托弗·海因茨(ChristopherHeinz)一起籌建渤海華美。海因茨是Heinz Ketchup 家族財產繼承人,也是前國務卿約翰·凱瑞(John Kerry)的繼子,凱瑞於2012年12月接替希拉蕊成為歐巴馬政府國務卿。
當年拜登與習近平等中國領導層會面後,巧合的是,在拜登離開中國後10天,亨特與海因茲的公司Rosemont Seneca就與中國銀行簽署了一筆10億美元的獨家協議,在中國政府的支持下創建了渤海華美。根據渤海華美商業登記顯示,該公司80%股權由中國政府控制,亨特·拜登則擁有10%股權,是這家公司的九位董事之一。
記者兼作家彼得·史懷哲(Peter Schweizer)深入調查拜登家族與中國政府的商業交易後也披露,亨特從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屬中共政府的一個部門)獲得了10億美元資金,與海因茨創立渤海華美。
據渤海華美官網介紹,該公司旗下管理基金超過10家,投資案例包括中石化銷售公司、中廣核電力、滴滴出行、萬達商業地產私有化等多個項目。2015年9月,渤海華美與中國軍企中航工業汽車聯合收購美國瀚德汽車(Henniges Automotive)100%股權,併購後,中航工業汽車控股51%,渤海華美佔49% 股權。
根據中國官方記錄,渤海華美是曠視科技(Face ++)的重要投資者之一,也中國資助建立Face ++移動電話應用程式,用來監視中國人民,包括在新疆的維吾爾人,涉及嚴重且大規模的侵犯人權行為。
據《紐約客 The New Yorker》和《紐約時報 The New York Times》的報導透露,亨特·拜登在中國還有其他關係,包括與上海石油公司中國華信能源的高層們的關係,而這些高層當時正試圖打入美國能源市場。駐台灣的分析師科爾(J.Michael Cole)曾撰文評論中國華信能源,並與該公司有過法律糾紛。科爾表示,中國華信能源的律師曾多次將拜登家族描述為這家石油公司的朋友。
【哈里斯夫婿 -艾莫夫與中國的利益共生關係】
民主黨總統候選人拜登的亞非裔女性副手哈里斯律師夫婿道格拉斯·艾莫夫(Douglas Emhoff)在中國官商關係良好,其合夥的「歐華律師事務所」(DLA Piper)接受多家中國國有企業委任,甚至還有中國共產黨前官員出任顧問。
艾莫夫3年前加入「歐華律師事務所」成為合夥人,這是一家知名的跨國法律事務所,在逾40國設有辦公室,1988年進軍香港,2002年投入中國市場。在歐洲、美國部分大城的辦事處設有中國業務部,與中國辦事處的歐華律師合作,為投資海外的中國企業提供戰略諮詢,還「為政府和公共機構提供法律意見」。在中國,歐華的客戶類型包括國有企業,也協助國際客戶在中國開展業務。
網站明確寫道,它曾為「中國南方航空」、「中國東方航空」、「中國招商局集團」等中國國有企業提供訴訟、戰略投資及顧問服務。中國最大網際網路公司「騰訊」也是客戶之一。另一方面,歐華聲稱也和支持拜登的柯林頓政府前國防部長柯恩(William Cohen)所創國際戰略諮詢「柯恩集團」有「強大戰略夥伴關係」。
但《國家脈動》報導指出,歐華和柯恩集團晉用中國高層,柯恩還多次訪中與中國官員會晤以開拓財源;若拜登11月勝選,艾莫夫合夥的歐華與白宮拉近距離,中國當局恐進一步利用關係,點名哈里斯難逃財務或利益衝突質疑。
報導指出,為了擴展中國業務,歐華與中國保持密切關係。例如香港辦事處合夥人楊大明為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海市委員會委員,另一位合夥人劉果萊則曾幫助來自中國的全球最大獨角獸企業「字節跳動」融資;位於上海辦事處的中國資深顧問趙菁,曾任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分會副秘書長。
親民主黨的《紐約時報》8日也在報導中,表示擔憂艾莫夫可能拖累拜登選情。紐時報導避免提及中國,但點名歐華客戶包括沙烏地阿拉伯、俄國與卡達等人權紀錄不佳國家。艾莫夫為避嫌雖已向歐華請假,但此舉仍無法擺脫其與中國的密切關係及哈里斯親中疑慮。
非牟利機構商業登記 在 藍白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每隔一陣子都會看到類似的詐騙新聞,這次是靈骨塔,最近也有親人投資珠寶被詐騙數百萬。
我和哥哥討論為什麼很多長輩會被騙,他說了一個很值得反思的答案:
「會被騙的老人很多都是跟子女失和。」
除了批評當事人貪婪或責罵詐騙犯之外,或許預防詐騙的最佳方法就是「多關心家人」無論是長輩或晚輩,現在也很多少年詐騙案。
另外,我也上網收集「常見詐騙犯罪型態與手法」共六十一種詐騙手法。
從現在開始關心親人和朋友,也是一種責任。
(一)刮刮樂、六合彩金詐欺
■ 詐騙集團印製大量刮刮樂彩券寄出,收件人一刮皆中鉅額獎金,當被害人打電話查詢時,對方即要求預付百分之十五稅金,後歹徒接著又以彩金須會員才能領取,要求再繳會費及公司已代簽六合彩之簽注金,周而復始,連環詐財。
■ 詐騙集團刊登或散發廣告,宣稱為某國際集團公司與大陸官方交涉,可獨家鎖控香港彩券局之六合彩明牌,如有失誤願理賠千萬元等為餌,向各地六合彩迷詐財。
■ 詐騙集團將刮刮樂置於知名商品紙箱內,使消費者誤信是廠商的酬賓活動,並以刮刮樂上之電話查詢無誤後將稅金匯入指定帳戶內。
■ 詐騙集團利用報紙刊登中獎名單,並在宣傳單上印有香港特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照片作為集團負責人,俾以取信民眾。
(二)信用卡詐欺
■ 歹徒設法先行得知消費者信用卡內碼後,據以偽、變造該信用卡,再勾結商家大肆消費。
■ 歹徒以偽造、拾得他人遺失之身分證,向銀行申請信用卡後盜刷。
■ 歹徒在原申請人未收到銀行寄出的信用卡前,將其攔截後盜刷。
■ 歹徒以空白信用卡,用打凸機、錄碼機、燙印機打上持卡人身分資料、卡號及發卡日期,複製猶如真品的信用卡,再和廠商勾結刷卡,嗣向銀行要求理賠後對分利益。
■ 被害人利用信用卡在電腦網路上購物消費,致信用卡卡號遭到網路駭客入侵攔截,繼而被冒用盜刷。
(三)行動電話簡訊詐欺
歹徒利用電腦傳送「中轎車」、「中大獎」之手機簡訊,使手機簡訊接收者誤以為中獎,該詐騙集團即要求民眾必先提供稅金,以保有中獎之禮品,騙取民眾之錢財或在簡訊留下一組0941、0951、0204、0209等加值付費電話號碼,要你回電給他的情況,有的用戶會真的用手機回電給對方,對方可能會藉故跟你哈啦許久,藉機詐取電話費用。
(四)金融卡匯款方式詐欺
歹徒在一般媒體、網路或散發傳單以超低價價格販售賣相良好之商品,待民眾電話詢價時,即以時機不再須即刻以金融卡轉帳方式購買,再利用一般民眾不懂轉帳程序,而設計出一套繁複的操作順序指示,按照其指示操作後,轉成功的金額往往數十倍於原來之費用,
以達到將一般民眾之存款詐轉的目的。
(五)網路購物詐欺
歹徒在網路上刊出非常低廉的商品誘使民眾匯款,再以劣品充數,交易完成後即避不見面。
(六)網路銀行轉帳詐欺:
歹徒在報紙刊登廣告或散發傳單,宣稱可幫助民眾貸款、加盟、購買法拍車等,要求被害人先行到其指定銀行開戶,存入相當之權利金或保證金,並設定電話語音約定轉帳帳戶(網路銀行服務及語音查詢帳戶餘額),然後歹徒再要求被害人提供語音查詢餘額密碼及身分證件、地址等相關資料以便確認,再行利用電話語音轉帳功能(網路電子交易)將被害人之存款轉帳領走。
(七)提款機詐欺
歹徒利用民眾貪圖方便心理,在遊樂場或臨時市集旁放置假提款機或在提款機鍵盤套上假鍵盤,當民眾置入信用卡或金融卡或按鍵後側錄密碼,進而盜領存款。
(八)假權狀、證照文件詐欺
不法之徒利用精密手法,偽造、變造身分證或政府機關核發執照、權狀、文書等證件,實施各種詐欺行為。如以他人偽、變造身分證申領護照,或以假文件請領土地所有權狀等是。
(九)金光黨詐欺
以二人或三人一組,向被害人謊稱其中一人為傻子,身懷鉅款或金飾,激起被害人的貪念,以「扮豬吃老虎」騙取財物配合「調包」等手法,利用人性貪小便宜弱點,用假鈔或假金飾詐財。
(十)假元寶、金飾詐欺
一人或二人衣著普通,向被害人佯稱其手上有甫挖掘出土的元寶、金條或戒指等金飾,因需款應急,願以低價出售,引起受害人貪念而購買受騙。
(十一)票據詐欺(芭樂票詐欺)
■ 在銀行開立支票存款帳戶,以空頭支票詐欺購得財貨,借貸或清償債務。
■ 以他人名義設立帳戶領支票,或以他人名義開戶,領取支票販賣,供人開立空頭支票,以為詐欺之用。
(十二)虛設行號詐欺
■ 刊登廣告虛設行號,廣招職員,以就業為餌,詐取就業保證金。
■ 虛設行號出售統一發票,便利他人逃漏稅之詐欺犯罪。
■ 虛設公司行號,以空頭支票對外購貨或舉債,達到詐財目的。
■ 假稱經營事業利潤優厚,並以缺乏資金為由,利用人貪圖暴利之心理弱點,引誘入股,四處吸金詐財。
(十三)重利型投資詐欺
以投資重大土地開發或專利案之暴利行業為餌,初期給予投資者些許利益甜頭,待吸金達到一定飽和點就宣布倒閉潛逃,使參加投資者遭受錢財損失。
(十四)惡性倒閉詐欺
讓人誤信其公司之營業及財務狀況良好,藉以向外大舉進貨或借貸,隨後將財產化整為零,宣告倒閉,續以極低金額折成償還,並請被害人立據放棄其餘債權。此即俗稱之「破產詐欺」。
(十五)互助會詐財(倒會詐欺)
常見型態就是以會養會並自任會頭,暗自以會員名義連續標得會款,再捲款潛逃。
(十六)不動產售賣詐欺
■ 一屋數賣:將已出售而未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之不動產,再次出售。
■ 出售人將不動產讓給買受人,趁其未辦理移轉登記之際,復將該不動產設定抵押權,向抵押權人貸款,或將已設定抵押權之不動產以無抵押之價格出售。
■ 以虛構事實刊登廣告誘人投資或預售房屋,以騙取定金。
(十七)假流當品詐欺
歹突利用人多場所擺設金碧輝煌的高級飾品或用品,並有大招牌書明為某大當鋪流當品大拍賣,其實際價值往往為售價的十分之一以下。
(十八)坊間調查詐欺
歹徒於不特定地方或會場或說明會或大型集會或路邊,以某項調查為名,並以只要填寫資料即可獲紀念品為誘,使他人填入含身份證在內之私人資料,歹徒再利用這些資料去詐領信用卡或其他有價證券等。
(十九)保險詐欺
■ 病患以行賄或其他不法方法取得不實之健康證明書,簽買人壽保險,旋即病故,由受益人領得保險金。
■ 將投保之房屋、汽車等產物故意破壞或謊報失竊,致使保險標的滅失,以詐領保險金。
■ 為親人、他人或自己簽買保險契約,而後謀害親人、他人或找人替死,以詐領保險金。
(二十)詐購財物詐欺
偽稱購買,利用商人售貨牟利及商業信賴心理,於取得財貨後逃匿。
(廿一)巫術或宗教詐欺
利用他人迷信心理,以鬼神之說恐嚇受害人,再偽稱能為人作法、消災去厄、解運、祈福等;以提供命相、卜卦等勞務,遂其「騙財騙色」之目的;或以建廟、寺等為名,向信徒募款詐財。
(廿二)重病醫藥詐欺
類似金光黨詐欺模式,以三至五人為一組,向罹患重病、痼疾者或其家屬,誑稱其中一人為名醫,並有珍貴名藥、偏方可醫治其病。趁被害人處於沮喪、絕望,抱著姑且一試心理,騙取巨額醫藥費。
(廿三)假身分詐欺
如假冒檢察官收紅包;冒用警察、刑警身分臨檢或辦案斂財;假藉公益團體騙取善款;假社工員以發放老人年金之名,騙取存摺、印章進而盜領存款;冒充星探向欲往演藝界發展少女,騙財騙色等皆是。
(廿四)勞務詐欺
假藉為人代辦事務或某特定勞務,要求預付報酬或因該工作所需之費用,詐取他人財務,如俗稱「司法黃牛」即是。
(廿五)居間詐欺
利用媒介雙方訂約機會,居間詐得他人財物。如偽稱介紹職業或介紹外籍、大陸新娘,從中騙取介紹費、保證金或代辦費等。
(廿六)打工陷阱詐欺
刊登廣告以高薪、工作輕鬆求「公主」、「男公關」或「影、歌星」為餌,向應徵者騙取訂金、保證金、置裝費或訓練費或車輛(替代保證金)等詐財。
(廿七)不法傳銷詐欺
不法業者以績效獎金及分紅制度為幌,實則行「老鼠會」傳銷商品方式向求職者詐騙錢財與勞力。
(廿八)婚姻、交友詐欺
謊稱自己未婚或離婚,利用他人急於交友尋找婚姻對象或續絃之際,以結婚、交友為餌,詐騙對方之財物後,藉詞拖延或一走了之。
(廿九)謊報傷病救急詐欺
向被害人謊稱其親人、朋友或同學遭逢車禍或其他重大變故,急需用款,在被害人一時心慌、情急不及思考、查證情況下,倉促間誤信歹徒而受騙破財。
(三十)老千集團詐欺
由三至五名精於賭術者設局詐賭,以高超賭術或賭具,利用最新科學電子儀器,向民眾詐財。
(三十一)假貨騙售詐欺
以出售不具真實價值之物品,以詐取財物,如出售偽藥、偽造劣酒牟利等。
(三十二)佯稱代辦貸款詐欺
於報上刊登廣告,佯稱可為急需用錢者代辦貸款事宜,藉此向被害人騙取律師(代書)代辦手續費、保證金等。
(三十三)假稱傷病、貧困詐欺
佯裝傷病,謊稱潦倒困苦,藉此博人同情,騙取車資、醫藥或生活費等。
(三十四)超收拖吊車輛費用詐欺
被害人車輛在公路(尤為高速公路)拋錨,拖吊業者於車輛拖吊或修復後,向被害人索取顯不相當之高額費用。
(三十五)度量衡詐欺
商家出售貨品或提供服務時,將定程法碼之衡器動手腳,如賣蔬果短少斤兩、計程車跑錶加速跳動等,多賺價款。
(三十六)登廣告假脫售詐欺
佯稱BMW、BENZ高級中古車、名貴圖畫或貴重金飾、音響等物品急需脫售,向被害人收取訂金,並給予一張等額的支票為憑,另以需辦理過戶或其他理由騙取被害人身份證件、印鑑,即不知去向,續行詐騙。
(三十七)假募款詐欺
以某某校友總會或知名企業、公益團體或民意代表名義散發賑災傳單,利用民眾行善的心態,或多或少會依指定帳戶匯款行騙。
(三十八)假求職應徵會計詐欺
以冒用身分證應徵會計,騙取公司存摺、印鑑、提款卡及公司用章等前往銀行盜領一空。
(三十九)佯稱代辦「美金額度」信用卡詐欺
不法集團冒用某銀行外國分行的名義,在媒體刊登廣告,佯稱是某銀行外國分行駐台代表,可代辦該行高額的「美金額度」信用卡,藉以向民眾詐騙手續費。
(四十)非法炒匯期貨詐欺
以投資公司名義,辦理投資講座,吸收追求高薪和喜好投資理財的年輕學子和社會新鮮人投入,以提供「外匯保證金交易」能夠獲取厚利為餌,慫恿不知情的客戶,下海加入外匯、期貨交易買賣,由客戶與該投資公司,進行非法外匯、期貨對賭,利用不實操縱的外匯、期貨行情變動詐騙客戶,讓客戶血本無歸。
(四十一)假冒國外大學在台開班或遊學詐欺
刊登廣告以教育部未正式認可之國外大學或藉口代辦遊學,在台開班授與學位為名,騙取學費。
(四十二)算命看風水改運真詐欺
利用民眾迷信心理,以命相排流年或看風水,消災解厄、改運造墳為名騙取高額費用。
(四十三)假外遇徵信詐欺
非法徵信社利用當事人極需蒐集先生或太太外遇證據,自導自演拍攝剪輯蒐證影帶,向被害人收取費用。
(四十四)瘦身美容沙龍詐欺
瘦身美容中心騙術四部曲-誘惑、促銷、推託、恐嚇—假成功案例(自己人客串)。
瘦身中心為突破消費者的心防,常以速戰速決方式,個個擊破,讓結伴而去的客人誤以為同伴已簽約,因此也跟著簽約。同時,業者對外宣傳的課程聽來物廉價美,但業者常常故意將顧客身材批評得體無完膚,迫使顧客花許多錢購買更多課程。
(四十五)偽造信用卡詐欺
不法集團以出國竊卡號、回國製卡盜刷為詐財方式,歹徒從東南亞各國的商店,以側錄機竊得卡號後,再於台灣偽造金卡消費盜刷。
(四十六)以招攬旅遊詐欺
歹徒假冒某旅行社或遊輪公司對外散發招攬旅遊廣告,聲稱以最優惠價使民眾上鉤,並以代辦護照為由,騙取身分證、手續費等款項後,不知去向。
(四十七)網路千奇百怪詐欺-信用卡詐欺
利用信用卡公司在網路上登載檢測偽卡程式,輸入一組正確信用卡卡號,程式卡產生數千至數萬個信用卡卡號,歹徒再利用所產生之卡號非法上網購物消費。
(四十八)冒牌銀行網路詐欺
拷貝網路銀行網站的網頁,假冒該銀行之名提供「活期儲蓄存款」、「定存本利和」、「定期儲蓄存款利率」「零存整付本利和」等多功能,讓使用者誤上冒牌的網路銀行,洩漏個人身份證件或銀行帳號及密碼等重要資料,再進行盜領。
(四十九)網路交友詐欺
女學生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多名男性網友,冒稱某知名大學研究生,課餘兼職拍攝廣告,並將電視廣告模特兒照片寄給對方,最後假藉理由向男性網友借錢,款項到手後不知去向。
(五十)網路金光黨詐欺
不法之徒在網路上以「大家來賺錢,這是真的,不是騙人的」標題在新聞討論群組張貼郵遞名單事業信件,信中列有五人姓名及地址,指示網友寄給名單上五人各一百元,再將列於第一位者之姓名自名單除去,將第二名以下者皆往前遞補一順位,最後將自己姓名置於第五位,以此類推。信中並告訴網友當自己的姓名遞補至第一位時將可獲得約七千萬元。
(五十一)網路虛設行號詐欺
網路上虛設高科技公司,以低價販賣高科技新產品,並在網站上展示MP3隨身聽等產品,該公司及網站俟收到網友所寄購買產品之款項後,公司便人去樓空網站亦隨之關站。
(五十二)網路假貨騙售詐欺
不法之徒常在網站跳蚤市場上張貼販賣便宜的電腦燒錄器、行動電話等二手貨或大補帖等物品,且通常以貨到收款方式交易,被害人收到的物品常是有瑕疵或不堪用的貨品或空白或已損壞的光碟片。
(五十三)假證照詐欺
不法之徒為逃避警方查緝上網或登報,高價收購或租用他人相關金融機構帳戶或身分證件,再以這些證件申請銀行人頭帳戶,從事販賣盜版光碟、詐欺、恐嚇取財等不法行為。
(五十四)假保證獲錄取就業詐財
詐騙集團在網路以政府兩百億元公共服務擴大就業方案為誘餌,要民眾繳交兩千元加入會員,保證獲錄取得到就業機會。電子廣告信內容指職訓局釋出11.5萬個工作機會,並臚列全省各級縣市政府、北高市議員、全省各公立學校、績優國營事業、各縣市銀行及農漁會等名額數十至數百名約聘雇人員職缺,表示只要繳交二千元加入會員,保證可獲得錄取。
(五十五)家庭代工詐騙手法
此類詐騙手法曾在坊間盛極一時,詐騙集團佯稱可以佛珠、水晶、塑膠花、香水、郵貼等代工品方便在家代工及增加家庭收入為餌,引誘被害人騙取器材費、保證金、折損費後即逃逸。
(五十六)色情廣告詐騙手法
詐騙集團以媒介色情交易的小廣告招攬被害人,先要求被害人將召妓費匯入指定之帳戶,再請被害人到指定的賓館「開房間」等小姐,最後當然是被害人苦嘗上當受騙的結果。
(五十七)假護膚真詐財手法
這種是以「色情」為幌子的詐騙手法,即先由身材容貌姣好的妙齡女郎替被害人進行全身按摩,再由店內人員向被害人誘稱「只要刷卡付費加入該店會員,便可享受與店內小姐再一步全套的性服務」,但被害人付費後並未享受該店承諾之性服務,損失之金額約在新台幣五萬元至十萬元之間。
(五十八)退費詐騙手法
詐騙集團假冒國稅局、勞保局、中華電信公司等機關名義,發手機簡訊或打電話聯絡被害人,佯稱核退被害人一筆稅款、勞保費或電話費,要求被害人利用提款機轉帳方式辦理「退稅(費)」手續,詐騙集團再騙得被害人依指示輸入之「密碼」後,即將被害人帳戶內存款轉匯到詐騙集團虛設之人頭帳戶內。
(五十九)SARS防疫補助款詐騙手法
這是因應SARS疫情而生的新興詐騙手法,詐騙集團假冒各市、縣(市)政府所屬衛生局(所)人員,打電話給居家隔離之被害人,佯稱可獲得政府五仟元之補助金,並要求被害人提供帳號利用「提款機」轉帳,趁機將被害人帳戶內存款轉匯到詐騙集團虛設之人頭帳戶內。
(六十)報明牌詐欺
歹徒刊登廣告或散佈手機簡訊,佯稱有特殊管道取得香港六合彩或樂透彩等明牌「號碼」包你中獎,要求彩迷匯錢買「明牌」詐騙。
(六十一)利用民眾恐懼的心理詐欺
歹徒以銀行為名義,表示民眾的資料已經外洩,要求民眾聽從指示到提款機改密碼,恐懼的民眾信以為真,跑到提款機前按照歹徒的指示,沒想到,戶頭裡的錢全部不翼而飛。
(來源:網站、詐騙預防宣導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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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分享,不然別人以為我看不懂....(我還真一堆看不懂😂😂😂)
#新年快樂!時代力量給你 #經濟 政策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經濟正義,公平市場、創新思維、接軌國際、共創全民經濟
#工業區炒作 #建立市場秩序 #新創產業鏈 #數位化 #5G #無形資產鑑價政策 #智慧財產 #太空產業 #經濟間諜
📌杜絕工業區炒作
台灣的產業發展一大困境就是,工業區、土地住宅炒作太嚴重,讓資源無法投入實體經濟,而當企業真的要做實體發展時,又發現土地價格居高不下、卻有許多土地閒置無法創造產值。
依經濟部公告,截至今年6月,取得核准工廠登記的只有1.6公頃、建廠施工中的有16公頃,合計僅占所有閒置土地的10%,仍有90%的閒置土地;更荒謬的是,某公司擁有近3000坪的工業區土地閒置不用,卻另外在現址桃園市中壢區的農地上興建違章工廠。
針對杜絕工業區炒作,我們認為應該:
➖改革稅制、增加土地炒作成本
➖嚴禁一手炒作工業區土地牟利、一手使用農地違章工廠
➖抑制金融機構鬆散放貸、助長土地炒作
➖新開發工業區土地應堅守『只租不賣』原則
📌建立良善市場秩序
應該建立良善的市場秩序制度,才能讓競爭更公平、進而讓消費者受益,因此我們認為應該:
➖訂定「公益揭弊保護法」
➖修正「公益信託修法」
➖追回企業於違法期間得到的優惠補助及減稅措施
針對「吹哨者保護」,2017年行政機關就認定這樣的法律有其必要性,2019年行政院也送出版本,卻遲遲無法完全立法。
在台灣揭弊者不僅沒有完整保護機制,有權勢者甚至透過媒體,對吹哨者進行追殺。如果要打破金權政治的結構,就必須打破助長金權的制度。此外,「公益信託修法」也應該修法,許多有錢人將錢投入公益信託,實際上卻當作控股公司使用。這對於多數辛勤上班、按時繳稅的民眾來說並不公平,且這種不合理的制度讓資本家把社會資源導入不正常的地方,無法協助經濟發展。
最後針對「收回違法企業補助」,是時代力量長期推動的方向,呼籲政府應將預算投入更有效益的地方,而不是拿納稅的人去補貼違法企業。企業於違法企業得到的補助和減稅措施,應全數追回。
📌從政府制度前瞻法規到市場策略,全方位強化數位台灣
➖創新型態國際合作,以台灣強項製造服務投資世界新創
➖深植尖端科技放眼未來20年,培養高階人才邁向研發大國
➖以國安培養資安人才,阻卻跨國企業掠奪國家戰略性個資
➖增設行政院副院長擔任數位長,改變政府KPI迎向前瞻法規
以色列擅長的是從「0到1」,然而台灣擅長的則是「1到N」,我們認為可由國發會出資設立「台灣製造服務公司」,允許加盟廠商在一定額度內認股,「台灣製造服務公司」與全球65個貿易協會據點合作,幫助全球新創企業將概念商品量產,甚至提供設計服務,提供全世界的硬體新創公司一套完整產製流程,協助他們將「設計」變成「產品」;此種模式的獲利來源並不僅是賺代工錢,而是取得各新創公司股份,瞄準未來的報酬分潤,透過這套模式產生互利互惠的合作關係。
在人才方面,應建立新的「研發志願役」模式及國家級的應用科技研發中心,以高於台積電的待遇吸引人才,從事最尖端的先進研發,除了為國家所用之外,未來還可以技術轉移至民間,發展新型態產業。
資安方面有兩大面向:
國安方面:除了網路第四軍種的攻防之外,民間產業的建立也相當重要。時代力量鄭秀玲委員已提出許多做法,目前行政院已經在規劃執行之中,未來時代力量會繼續監督及更新。
資料經濟方面:國際創投頭投資Uber公司,並非著眼於計程車資,而是資料價值。Uber 掌握了全國人民的實體行動資料之後,能應用的商業行為非同小可,所以對這類「資訊平台」產業的管制,重要性百倍於當年「運輸業」的管制。
政府應要求:
➖資料中心:資料應儲存於本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
➖稅務:金流收受端應設於中華民國法律管轄範圍之內
➖個資法:資料之使用應受最嚴格之個資法規管制,升級個資法至GDPR等級,允許個資擁有者選擇是否被儲存運用個資
➖勞基法:從業人員之待遇應有保障
台灣要成為一個成功的數位強國,單幾位政務官的推動是不夠的,因為新型態產業遇到的問題牽涉各種層面,在制度上必然得進行有效的調整。我們認為未來應增設一位專職的行政院副院長來負責,延聘各部會優秀退休事務官,加上民間人才組成規畫小組,顧公部門推動層級、事務官執行經驗,以及民間的第一線經驗。
此外,過往政府對於前瞻的商業形式反應不夠快,應從全球新創界所投資的對象,觀察潛在的新型態商業模式,並在真正發揮影響力前至少兩年,討論出應修訂的法規、社會影響,提早做足社會溝通及發佈白皮書。政府端也應改變現行KPI觀念,審視產業成功條件,讓法規設計可以預見未來,而不只是解決現有問題。
📌厚植無形及智慧資產,提高附加價值,監督頻譜釋照權利金之使用
➖厚植無形資產及智慧財產制度,發展高附加價值產業
➖監督頻譜釋照權利金使用,消弭數位鴻溝
根據過去經驗,每10年手機發展會進入新的階段,凡能掌握的國家,產業發展也會提升。可惜的是,台灣在4G的加值應用發展,未能掌握契機,以至於發展網路新興產業與加值服務如OTT與行動支付時,皆不如其他國家,造成數位經濟發展相對落後。
5G對於台灣是個全新的機會,有別於4G仍然強調在「人」的使用上,5G因為技術特性(eMB、mMTC、URLLC),可以促成產業轉型與新型態產業開發的應用,例如:AR與VR、智慧城市、能源監測、智慧家庭、自動化駕駛、無人機、工業自動化等;換言之,在5G的時代,更要注重5G與產業的結合潛力。
參考過去4G釋照經驗,與其他先進國家發展計劃,時代力量建議:
➖由政府部門領軍,選定特定區域,進行5G實驗特區計畫
➖規劃商用測試頻譜免費供業界進行商用實驗、提供新創公司與中小企業5G測試
➖推動地方政府與企業界合作,將當地特色與5G結合發展5G生態系
➖頻譜應是社會的公共財,針對頻譜得標金,時代力量主張應該回歸公益,以此資金成立發展計劃基金,用來推動國內5G產業發展
目前5G釋照標金已上看七百億,但頻譜是屬於公共財,頻譜標金應作為公共性使用,而不是貼補特定機關或團體。鑑於過去部分4G釋照金淪於「作文比賽」優勝者所使用,而沒有真正使用在公共用途,故時代力量主張5G釋照金要用於符合公共性與改造實驗用途,如公共電視等。
對比全球基於網路、軟體事業的產業變遷,台灣至今仍有許多不合時宜的政策,例如目前銀行貸款仍依據實體資產,造成軟體公司難以取得資金。我們認為台灣應效法南韓的「無形資產鑑價政策」,設置專責單位定期提供並更新鑑價公式,透過資料庫的建立及分析,讓軟體、新興媒體等領域的產品得以被鑑價,銀行也因為可放款的領域擴大而受益。
此外,台灣產業已從過往大量製造的策略,漸漸移轉至小單位網路軟體新創。過去台灣有許多優秀的軟體公司,生產出很多高價值的智慧資產。然而這些資產卻無法被有效鑑價,因此無法以此向銀行貸款。針對新型態的產業,我們也應建議友善的產業環境,包括:
➖建立一個專責單位及資料庫,運行軟體鑑價機制,解決無形智慧財產資產之融資困境
➖在智慧財產方面設立財產權基金,提供信用保證服務,推動專利商業化,協助產業創新創業之發展
智慧財產的佈局、防禦及貨幣化,對小單位的價值提升或大公司的訴訟就更顯重要。因此,未來台灣必須將「無形資產」及「智慧財產」領域的制度調整成更友善產業的模式,幫助發展新型態的企業。
📌前瞻佈局太空產業政策
➖推動《太空法》立法,明訂太空產業發展方向
➖提升太空中心層級,成立國家太空總署
➖提高太空中心預算、人力編制
日前,美國宣布成立第六軍種「太空軍」,顯見地球外的佈局刻不容緩。未來產業的重點方向已明確,台灣當然不能置身於事外。事實上,台灣的太空產業發展已久,且更是產業再造的關鍵,包括太空中所用的設備、系統集資通訊、精密機械、材料等技術之大成,都是台灣的優勢,許多廠商也早已跟歐美的太空產業合作。台灣不缺優勢,而是缺機會。我們需要投注更多資源,讓廠商投入太空產業,帶動台灣的產業轉型。
因此,在「前瞻佈局太空產業政策」的部分,我們提出兩大方向:
➖制定《太空法》:明定太空產業發展方向。民進黨在野時亦曾推動相關法案,科技部也早在2014年就有草案,但至今沒有進展,我們未來將推動落實
➖提高太空中心層級:美國的NASA直屬白宮,但台灣的太空中心是科技部下設國家實驗研究院的下設機關,算是三級機關,很難有充足的資源來發展計畫
➖提升太空中心預算、人力:韓國的預算是台灣的九倍,科技部自己對立法院做的專案報告,也承認台灣的太空預算相較各國是非常少的,我們希望未來太空中心能夠有更多的預算,來面對越來越激烈的競爭
📌防止中國竊取高階技術
➖主管機關積極查處
➖制定《經濟間諜法》
除了積極佈局未來產業,我們也需要慎防止我們的核心技術遭到剽竊。過去這兩年,台灣的核心技術遭到中國偷竊的問題時有所聞,也是主流媒體關注的焦點,例如立委質詢曾指名新竹的「台元科技園區」中,有上百家公司未在官網公布,要求經濟部追查,當時經濟部長沈榮津說已經初步清查,但現在一年半過去,卻沒有看到經濟部公開清查的狀況。
針對中資竊取台灣技術的狀況,我們希望:
➖督促主管機關積極查處,定期向立院報告違法中資查處進度:過去阿里巴巴違法來台僅裁罰12萬的狀況,不應再發生
➖制定《經濟間諜法》:過去遇到相關偷竊技術的案件,都是以《營業秘密法》來處理,定罪率相當低。未來我們希望將台灣的核心技術視作國家核心利益,以刑罰嚇阻中國經濟間諜。
📌加速調整過時產業法規,打造台灣成為科技實驗場
過去幾年時代力量持續參與協助產業進行法規調適,希望產業發展不要因為一些過時、不合理的行政法規而受到阻礙,有獲取初步成果,未來也會持續推動。同時,對於科技新創產業,從「空氣盒子」的成功經驗,可發現「公私協力」給企業實際「驗證想法」的模式是可行的,因此應擴大推動。未來,時代力量會執行:
➖Debug小組持續推動法規調適,降低門檻,加速產業效率
➖打造台灣成為科技實驗場,除了POC(Prove Of Concept)外, 也可規劃POB(Prove Of Business)原則, 讓政府成為廠商實證的重要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