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七夕最實用的超合法性愛指南
按照慣例,我們必須在情人節的這天提供百分之百完全合法性愛指南,免得你一個不小心賠了金錢又失去自由,在連翻身都有困難的監獄裡,心中大喊早知道我聽法白的話!!!
畢竟一樣的圖我們 2 月也貼過了,什麼都不講有點了無新意,不然來跟大家分享一個觀念、再講一個小故事。
——
🎋一個觀念:性自主權
所謂性自主決定權,指的是一個人決定「是否」、「何時」以及「如何」發生與性行為的自由。性自主決定權背後的脈絡,是基於維護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的維護、人格發展的完整 ,並為保障個人需求獲得滿足所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
高等法院曾經有一個判決是這麼說的,除非一方明示或默示表達發生性交行為的意願,否則就算是男女朋友、夫妻,也不可以未經對方同意就發生性關係。
最高法院也在 104 年度台上字第 1066 號判決說過:
所謂性交,經常不免具有某程度之腕力使用,男性因為體格關係,多數天生具有主動、掠奪特質,而在古今中外之典籍、小說、現代之電視、電影中,更常有關於女人不少是在被動的半推半就中,或順水推舟情況下,完成性交之描述,其中表現出口非心是(或口是心非)、欲迎還拒(或欲拒還迎)等微妙、矛盾的心理和舉動;而男人則因有「生米可以煮成熟飯」、「床頭吵架、床尾和」之日常生活俚語,混淆了男性應有之正確、合法性交認知。
所以啊,大家還是要注意到不要侵害到他人的性自主決定權,免得一時性愛一時爽,一世坐牢⋯⋯你就爽不出來了。
——
🎋一個小故事
最後我們來講講七夕這件事,網路上有很多文章說牛郎根本是個渣男,犯了一堆罪,我們就來看看。
故事的大意是牛郎養的牛慫恿他去偷織女的衣服,然後織女就跟他結婚,結果王母娘娘震怒把織女抓回去。牛郎追到天上以後被王母娘娘用銀河擋住,最後他們每年農曆 7 月 7 號踩著喜鵲搭成的橋相會。
幹走織女的衣服,然後逼著裸體的織女和牛郎結婚這段(從這裡開始畫風急轉直下)。
牛郎之所以略誘織女,是為了和織女結婚,所以這裡應該成立刑法「略誘婦女結婚罪」。如果牛郎略誘的目的是和織女發生性關係,那麼是「加重略誘罪」。
略誘的意思,就是像牛郎這樣的變態怪叔叔用強暴、脅迫或詐術等方法,違反未滿二十歲的被略誘人意願,使他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監護範圍,並置於自己的控制之下。
老牛的部分,牠慫恿牛郎去做這些事,是刑法上的「教唆」,牛郎犯了什麼罪,老牛處相同的刑度。不過還好他只是一頭牛,牛不會犯罪,反正至少現在的人類科技沒辦法證明牛會思考。
王母娘娘把織女抓回天上不讓她亂跑,直接構成「私行拘禁罪」、劃銀河不讓牛郎進去,則成立「強制罪」。
最後是喜鵲橋的部分,兩個人踩在喜鵲橋上怎麼看都犯了《野生動物保育法》「騷擾、虐待野生動物罪」。
所以牛郎和織女的故事,完全是個充滿犯罪的故事,不過好險刑法第 1 條規定「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牛郎織女的故事發生的時候,不要說刑法了,什麼法律都沒有,所以法律完全管不到,自然不用負任何刑責。
你也許會跟我 argue 虐待喜鵲每年都在發生,不過另一個問題是我們的司法應該是管不到銀河那邊。
不信邪的話你可以去地檢署告發牛郎和織女涉嫌犯「虐待動物罪」,然後被法警轟出去,而且疫情還沒結束亂跑也是滿靠北的。
要合法做愛,不要騷擾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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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完整的合法性愛指南,都在《江湖在走,法律要懂》,讀了再出門,保證合法:https://plainlaw.me/store/product/book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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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情人節 #七夕 #牛郎 #織女 #台灣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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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涉入石木欽案的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傳出有27本詳列著與司法、警、調、民代及官員往來的筆記本,籠絡名單超過200人,幫官員們「喬事」,從兒子當兵、小孩念書到買股升官通通包辦,還爆出前大法官池啟明也曾和他飲宴。司法院表示,調查正在進行中,待結果出來將適度對外說明。
嗯這個案子應該是最近司法界最爆炸的新聞了吧?
一個商人憑藉他的財力,
竟然可以跟上百名司法官警察交陪,
然後呢這個商人還有寫筆記的習慣,
哪天跟誰吃飯,送了什麼東西,
都記在他的筆記本上面,
這根本是台灣版的百官行述(不知道這個詞的可以看一下雍正王朝)
然後週刊還爆料說因為涉案的人太多,
司法院跟法務部還設下了一些標準,
比如:被送襯衫的不超過5件就不調查...
我看到的時候覺得很靠北,
可是這畢竟是週刊片面之詞,
還是要看官府怎麼說,
不要隨便冤枉別人。
結果法務部今天新聞稿還真的設下要件:
本案調查重點與參考標準如下:
1.與承辦翁茂鍾案件有關者。
2.購買翁茂鍾公司股票者。
3.接受翁茂鍾宴請5次以上者。
4.接受翁茂鍾餽贈襯衫5次以上者。
第一個要件沒問題,
司法官不能跟承辦案件的當事人私下碰面,
這應該是基本的,
有的話是違反司法官倫理,一定要調查的。
2至4就奇怪了,
如果投資股票、跟商人吃飯、被贈送東西,
是不對的,
那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
怎麼會有量化的問題呢?
難道被贈送4件襯衫的人就比較沒問題嗎?
換一個立場,
如果法務部認為
只要沒有對價關係(你有案子在我手上),
並不能限制司法官不能跟別人吃飯或被贈與物品,
那為什麼跟商人吃飯超過5次,就變成錯的?
不過官府學問總是比較大,
他們思考的高度不是我這種咖可以理解的也說不定...
#皇后的貞操能有灰色地帶嗎?
#還是當律師比較好收到什麼好康的還可以大方放在臉書炫耀
靠北法警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本日粉專留言奇文共賞】
疑似有歪鴿辦賭博毒品辦到對地檢署充滿怨氣,不滿檢察官不配合他的時間(專案時間?)
聽到別人批評「司法警察」就主動跳出來跟調查局站在同一陣線(?)
如果他的單位跟地檢署溝通上有什麼誤會,他應該去找該地地檢署的檢察長靠北,不是跑來這邊亂罵,而且罵得不知所云。
績效賺得飽飽的同時,那些「配合」他 #專案績效時間 的檢察官有沒有賺到任何績效功獎的好處?沒有吧?績效他賺,不配合他的專案時間就是「貽誤時機」?
不要正義凜然的說什麼時機,其實就是專案期間嘛!
好像也搞不清楚司法官候補、試署、實任的意義,
更搞不清楚「候補檢察官」拿的還是 #總統的任命令,
候補這兩個字不是他腦補中的「候補」,在地檢署內就是檢察官的工作,而且不分候補、試署、實任都是一樣的分案——而且工作量還比在高檢署那群位高權重的老檢還要多得多,這跟有沒有憲法終身職保障(實任)也沒關係。
在如今案量膨脹癱瘓地檢署的狀況下,一年承辦案件量就算是澎湖也大約600,新北則是破1000(各地檢略有不同),比久不辦案、「憲法保障」的二審「資深老檢」都還要多。
舊文重貼:
【偵查實務】講幹話的歪鴿眼中的「不懂實務」
https://bit.ly/2XX8Jbg
當了十年的警察「承辦」的刑案量、驗過的屍體恐怕也不會比當了1-2年的候補檢察官多。更不要說移送後賺到績效就「射後不理」,根本看不到一件案件的全貌與發展、後續法律問題。
眼界小到把賭博當成天大的大案,還說「任何大案」都是從「大案」(他指的是賭博?)起來的(?)大概是被警政署的賭博績效洗腦洗到迷路了吧。
績效的洗腦真的是腐化人心,也難怪台灣的警察會透過犯更重的罪的方式來辦輕罪,不講經濟分析。
背後的誘因就是一堆奇怪的績效目標,還把衝小案的數字量當成績效指標。
真的是蠻可憐的。
笑話任意門:https://bit.ly/2CrDZaI 下方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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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R9I57I2 ]
作者: tsukine ()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FB] 靠北書記官的爆掛
時間: Sat Jun 16 22:40:03 2018
FB卦點說明:被書記官靠北的某間地院的法官
FB連結:
https://bit.ly/2MtLLAW
https://bit.ly/2t1badc
FB內容:
(2018/5/4)
#靠北書記官216
在一間全台灣最"靠北"的地院
有一個出名的洪水猛獸 她是前朝某高官的女兒
以下我們簡稱娘娘
娘娘是靠北地院最可怕的法官
每個書記官都很怕配到她 因為她脾氣很大
在她底下的書記官都做不久
幾乎以一年換一個的速度折損書記官
不管多強的書記官配到她 次年就會以各種理由調到別的法院
還有書記官一看到院令是配她就爆哭
她也是官長和院長的頭痛人物
因為她相當資深 所以幾乎沒有人敢動她
她的期數幾乎相當於庭長 連庭長都要敬她三分
導致其他法官也是敢怒不敢言
不過據我所知應該很多法官都很不爽她對書記官的態度
畢竟很多優秀的書記官都是被她逼走的
這點看該地院每年都有超多書記官統調調走的名額就知道 娘娘貢獻絕對不小
然後外部統調進去的通常就是去填屎缺
娘娘的上班時間和我們這些奴隸賤民不一樣
常常下午兩三點才進法院
然後書記官準時下班就會被酸 因為娘娘很愛在加班的時候吩咐事情
(拜託大小姐是你上班時間和別人不一樣好嗎)
然後現在很敏感的法官7天遲交原本
對娘娘來說根本家常便飯
搞得書記官常常用最速件幫娘娘擦屁股
(這部分因為牽涉到小書有可能會偽造文書所以不贅言了 相信每個書記官都會心有戚戚焉
吧)
娘娘脾氣陰陽怪氣
她常常對書記官做出肢體上和精神上的虐待
會用手捏書記官的臉 還會用言語奚落
對於菜鳥書記官更可怕
常常冷嘲熱諷說"ooo不是在學校學過嗎 連ooo都不會 幸好你沒有考上法官 不然寫出來的
東西能看嗎?"
或是"連這也不會你真的做過ooo嗎?"諸如此類貶低工作和學歷的言語
(這應該構成職場霸凌了吧)
送進法官辦公室的當事人書狀常常沒經過兩到三周不會出來
自己漏批還會栽贓書記官說沒送 面對當事人的電催電話永遠都是小書去擋
最讓人受不了的是開庭完全不等書記官做筆錄
每個配她的書記官不管打字多快 全部都要庭後自己聽錄音繕打筆錄
而且最扯的是有些時候明明當事人根本沒有講的話
法官還會在寫判決的時候一直把筆錄拿出來叫你重聽
一定要等到你重聽兩三次之後確定當事人真的沒有講那句話 法官才會罷休
(而且這樣的狀況已經不只一次
小書認為如果法官真的那麼在意筆錄的話為何不當庭等書記官打完或是當庭整理筆錄
庭後事情已經很多了 還要浪費時間重聽筆錄 常常聽到晚上11,12點才能下班
還有書記官曾經加班累到不小心睡著 到凌晨才被值夜的法警叫醒)
此外娘娘永遠當天的庭當天才會看卷
常常中午休息的時候 辦公室都已經熄燈要午休了
娘娘才匆匆忙忙跑到辦公室 把卷丟在小書桌上說要調卷
下午要開庭中午還不讓別人休息
而且拜託中午是休息時間 檔案室也休息好嗎
下午就要開庭中午才在調卷是要逼死誰
相信我講到這裡 有待過那間靠北法院的人絕對知道我在講誰
那位洪水猛獸事蹟還有很多可以爆料 族繁不及備載
如果大家有興趣的話 本篇超過50推我就繼續講下去
(2018/6/16)
#靠北書記官225
我是#靠北書記官216 的作者
能夠成為靠北書記官版上最多回應的一篇文章
我真的倍感榮幸,也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不過我相信該篇會受到如此大的迴響
除了一部份是話題的勁爆性外,
一部份是因為如此不公不義的事情一直在你我周遭發生,但終於有人敢把這件事情講出來
相信很多人都在敲碗等著續集
很抱歉,雖然該篇已經破600推了
續集卻拖了將近一個月才寫出來
原因是因為 我一直在等靠北地院的官方說法
就像士林地院書記官跳樓事件
至少該篇在幾天後士林地院就做出了官方回應
雖然很”官方”也很”官腔”
但至少高層是做了回應了
但是我卻遲遲都等不到
我不知道是因為我沒有很明白的指出那間靠北法院的名字
(即使推文已經非常明白的透露出是哪間法院)
還是高層發現我講的全部都是事實無法開吉,乾脆裝死不回應?
貴院完全沒有要把這件事當一回事,只是不停的在猜到底是誰發的文
畢竟貴院一直以來的風格都是 “不解決問題,先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實在也令人不意外就是了
畢竟皇城內的和平是不容破壞的嘛,呵呵
其實高層一直都知道這個問題
(別說高層了,我相信每個調進去靠北地院的人都一定聽說過娘娘的豐功偉業)
但卻一直裝死不去解決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想過
其實從院長、庭長、官長、科長全部都是欺負書記官的幫兇?
不管有多少書記官因此去看身心科、上簽呈
從來沒有人敢正面指出問題 說娘娘的不是
只會在書記官陣亡的時候開調動委員會討論:
“今年又應該推哪個倒楣的書記官去死?”
“娘娘喜歡女書記官,是不是應該要推脾氣比較好能力又好的書記官進貢給娘娘,
別讓娘娘不開心?”
在書記官受委屈的時候也只會講”能力越大、責任越重”、
”你們法官只是個性比較急”之類的這種幹話安慰書記官
面對真的不合理的要求和對待的時候,哪個高層敢為書記官挺身而出
告訴娘娘這樣是不對的?
法院整天高喊著公平正義
結果法院內部就是最不公平、最沒正義的地方
大家都只是出來混口飯吃
說穿了書記官的薪水也不是法官發的
只是因為職位高低,所以尊敬法官是長官
大家出來工作,要的只是互相尊重
別說書記官了,娘娘對待法助的態度也是令人不敢恭維
不過因為這是靠北書記官版 我就不離題了
最後
我希望這篇全臺灣最靠北的法院<基隆地院>可以出來回應
不管是要發在司法院官網,或是匿名發在靠北書記官都好
也希望娘娘可以收斂一點
不然保證還有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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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確定在大家都關注選舉的此時此刻,
這篇會有多少人看到,
也不知道最後討論是否會失焦,
又或者會被記者加油添醋扭曲成什麼樣的標題。
我只知道,處在閉鎖性團體中的法院書記官,
肯不惜丟掉工作或是受到上層更嚴重的壓力,
仍願意把一些不公平的遭遇說出來,
這件事應當受到社會更多的重視與關注。
一直喊著要司法改革,
相較於外部的運行制度,
是否更該從法院內部開始改革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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