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健康動起來
#嘉義市提出七項行動方案
中央在1/1開放萊豬進口,為了安定民心,我們將會嚴格把關,啟動「查、抽、驗、標、追、管、開」。
#加強稽查輔導,派員輔導校園、食品製造業、餐飲業、販售業、夜市及市場攤商等食品業者正確標示肉品來源 #加強市場抽驗,採取「明查暗訪」方式,擴大提升至三倍抽驗量 #精進檢驗效率及效能 #落實清楚標示,辦理業者標示說明會,增進法規職能,結合工協會力量協助推動落實。
#勾稽追蹤下游,針對輸入肉品流向列重點稽查輔導對象 #提升自主管理 #公開檢驗數值,下載「愛嘉義APP」→可見「美豬美牛重點專區。
#請確實標示
提醒嘉義市食品業者,應如實清楚標示原產地,若未依規定標示,將依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
#自己健康自己顧
一切都是為了健康著想,請大家攜手合作,在購買肉類食品時,要多詢問店家肉品來源;而店家也要張貼告示、清楚標示,並主動告知消費者產地來源,一起支持在地國產豬肉!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 在 陳美梅 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桃園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如實標示原產地,倘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為保障民眾食安知的權益,應落實「農場到餐桌」溯源管理,積極響應溯源標章揭露,亦可教育食品供應鏈最末端之市場攤商及餐飲業者索取及保留來源資料。本次輔導完成原產地標示之業者名冊將於衛生局網站「美豬美牛產地標示專區」公告,供消費者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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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如實標示原產地,倘未依規定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如有標示不實者,依同法第45條,可處新臺幣4萬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為保障民眾食安知的權益,應落實「農場到餐桌」溯源管理,積極響應溯源標章揭露,亦可教育食品供應鏈最末端之市場攤商及餐飲業者索取及保留來源資料。本次輔導完成原產地標示之業者名冊將於衛生局網站「美豬美牛產地標示專區」公告,供消費者查詢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 在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108.6.12) 文字轉語音 條文背誦 加強記憶 ...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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