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氏夫人率領狼兵抗擊倭寇 | 知史現場 X 知人知史
瓦氏夫人(1496-1555年),原名岑花,壯族人,生於廣西歸順州土官之家,自小習武、精通拳術、鴛鴦刀法、兵法,後嫁給廣西田州土官岑猛為妻,改稱瓦氏(因當地語言「花」和「瓦」同音)。後來岑猛起兵反明,被知州岑璋(瓦氏夫人的父親)所殺,從此30歲的瓦氏親自管理州事。後來她的長孫岑芝繼任田州土司,她協助重振田州,並根據《岑氏兵法》(也稱為《天狼兵法》)訓練狼兵(原稱俍兵)保家衛國,後來在因緣際會下,她和所率領的狼兵成為抗擊倭寇的重要力量。下面先簡述明朝倭寇問題的成因。
1374年,朱元璋下令撤銷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和廣東廣州三市舶司,這三個負責管理民間對外貿易的政府機關(等同現在的海關)自唐朝起已存在,此時撤銷等同官方不鼓勵民間對外貿易,其後朱元璋又多次頒布海禁法令(1381年、1390年、1397年),有謂「尺板不得出海」,部分原因同打擊反政府勢力和走私活動有關。
直到明成祖朱棣重建朝貢貿易,於1403年復置太倉黃渡、寧波、泉州、廣州、交趾雲南五市舶司,另外派遣鄭和七下西洋(1405-1433年),恢復了中國官方對外貿易活動,例如從1401年至1549年,明朝和日本進行了19次「勘合貿易」(進行貿易的雙方需要出示勘合符,即官方許可證)。
但在嘉靖二年(1523年),兩幫日本貿易使節團(其中一方是假冒的)在寧波發生衝突,禍及浙江寧波一帶軍民,部分被殺被虜,史稱「寧波之亂」。因此朝廷再次關閉浙江和泉州市舶司。海禁影響了東南沿海居民的生計,導致出現大量走私活動,沿海居民不少加入成為倭寇,反而令倭寇問題更為複雜嚴重。
在上述背景下,明朝動用了大量資源打擊倭寇活動。例如,嘉靖三十三年(1554年),倭寇大舉進犯中國東南沿海,涉及範圍達海濱數千里,福建巡撫譚綸、總兵俞大猷、參將戚繼光等領導東南沿海軍民浴血抗倭。同時,明朝廷詔令兵部尚書張經總督各路兵馬前往江浙抗倭。張經曾經總督兩廣軍事,知道廣西狼兵驍勇善戰,因此上奏朝廷,要求徵調田州狼兵抗倭。
1554年八月,瓦氏接到徵調詔令,由於長孫岑芝早前在海南參與鎮壓黎族起義時戰死,長曾孫剛繼任土司,不宜出征,因此她請准總督府讓她親自帶領狼兵出征,張經批准並授予「女官參將總兵」軍銜,當年她已經58歲。她率領6853名狼兵(包括40多名隨從女兵),戰馬450匹,十月在田州誓師出發。1555年三月,瓦氏到達江浙海防第一門戶金山衛(近上海金山區金山衛境)駐防,是首批到達抗倭前線的隊伍。這裡是倭寇主要登陸地。在總兵俞大猷指揮下,三月十三日狼兵夜襲位於普陀山的倭寇巢穴,倭寇敗走。四月初九,3000餘名倭寇突襲金山衛,俞大猷被倭寇重重包圍,瓦氏夫人得悉後率領狼兵將他救出險境。
四月中4000倭寇精銳部隊襲擊嘉興,張經指揮各路士兵將倭寇包圍在王江涇(今嘉興縣北州里),四月底,俞大猷率領瓦氏追擊倭寇。在王江涇一役,3000多名倭寇被殲滅溺死,明朝官兵士氣大增。五月下旬,瓦氏夫人參加了陸徑壩戰役(江蘇蘇州),斬300餘倭寇首級,燒毀30餘艘海盜船。
瓦氏夫人率領狼兵在江浙抗倭,共參與了10多場戰役,倭寇聞風喪膽,當時民謠稱「花瓦家、能殺倭」。《明史》記載瓦氏獲嘉靖皇帝嘉許,封她為二品夫人:「嘉靖三十四年,田州土官婦瓦氏以俍兵應調至蘇州剿倭,隸於總兵俞大猷麾下。以殺賊多,詔賞瓦氏及其孫男岑大壽、大祿銀幣,余令軍門獎賞。」成功抗倭後,瓦氏夫人告老歸鄉,不久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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