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親婚姻
今天來聊聊不同的觀點
關於婚姻
兩個人相愛如果可以結婚
包含同性婚姻都通過可以合法了
我們是不是應該來檢討台灣近親婚姻這條禁婚的法律
因為在我的行醫生涯中
已經碰到太多太多所謂的表兄弟姐妹懷孕來產檢
卻因為法律而沒有婚姻關係
這樣的族群就跟同婚一樣
我們不能裝作視而不見 是真切的存在台灣社會當中
近親婚姻
在世界上的部分地區是被允許的
但在部分地區卻是亂倫禁忌
有些宗教,如天主教禁止近親通婚
然而許多王室貴族為了血統純正卻一定要近親通婚
所以可以和不可以, 是平行的出現在世界上的
台灣民法983條1998年修正後規定
血親禁婚範圍是六親等以內
也就是往上朔及到阿祖以下關係的同輩都不可以結婚
回頭想想也已經是20多年前的規定了
應該重新被檢視討論
我不是說一定要能夠開放近親結婚
只是我覺得
而是應該用更科學的觀點來看婚姻這件事
很多人怕近親結婚是因為怕會有遺傳性疾病產生
事實上增加的只有 #體染色體隱性遺傳疾病 些微增加而已(約不到2%)
而這些疾病由於基因醫學的進步
已經幾乎可以藉由 #帶因者篩檢
完全可以在懷孕前了解可能的風險
甚至透過許多方式預防疾病的發生
(牽涉到醫療專業,有需要的人可以門診諮詢)
在21世紀
我們不能以過往的觀念來思考許多事情
就像過去的時代 同樣姓林的被禁止結婚
現在的我們覺得很可笑
同樣的
近親婚姻這個議題是不是現在也應該被拿來重新檢討
免得被將來的後代覺得很可笑?
不過如果扣上倫理的大帽子
就什麼都甭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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