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已經有很詳盡的測試與開箱照,這裡只簡單講幾個一周(a9)與一天(a7r3)的後記,後記擺在前面是因為這篇大部份我都在講古,所以重點放前面比較不會浪費想了解新機資訊朋友的時間,但說真的手上使用的時間還太短,這禮拜婚禮實戰以前都只是紙上談兵,等婚禮後的心得比較實在(但如果已經有買轉接環或準備要買轉接環的朋友,可以看一下第七點,我覺得蠻重要的)
1.說到對焦,在我曾經用過的所有相機,綜合各種環境我認為Nikon D5的對焦沒有對手,但連續用了兩台速度型的DSLR旗艦機以後,我覺得以我拍的習慣和類型來說,D5對焦性能在快準狠的強度之於我過剩了,A9/A7R3的對焦強在無反系統特性帶來的價值,例如a9對焦點達到93%畫面的涵蓋率(A7R3達到68%),尤其眼控對焦可以粘在拍攝對像上面(都是破渡張道慈害的><),這個已經進入實用性的功能,也是我從dslr轉換Sony無反系統的原因之一。
2:A9/A7R3單機的手感,我覺得還是A9比較就手(但跟d5比還是d5好拿太多),昨天剛拿到電池把手與a7r3,還沒有比兩台裝手把的分別,但我想如果裝手把後手感應該會很接近,因為送客合照的人數在四個人以內,我大多會用直拍的構圖,有手把對手腕的保護還是比較好,雖然增加一些重量但依然比傳統dslr輕許多。
特別要注意機身上的電池艙蓋,試a7r3時我不知怎麼的拿了起來,結果裝在把手後不會拆,研究了快半小時才看懂原來要先扳電池艙蓋上的黑色扣榫,兩邊的金屬卡榫就會收進去,是很厲害的設計,但沒看說明書還真不知道怎麼拆裝。
3:A9/A7R3的接環非常的緊,個人覺得鏡頭相對於nikon難裝很多,卡的位置和方向都不同,尤其搭配Metabones轉接環,轉接環的安裝點設計的很不明顯,拆裝時我都很拍把機身上的金屬卡口一起拆下來。(最後會詳細說明轉接環)
4:這次購入和a7r3同步發表的新鏡 sony fe 24-105mm f4 oss,之前原本是想入手24-70mm F4 ZA,但新鏡就規格看來頗為厲害,而且我想改變過去長久以來用24-70 f2.8的習慣,就改成入手這這顆,目前在a7r3和a9上交叉使用覺得這顆鏡頭在兩台機身上合焦速度都很接近,但其實我這樣講沒什麼意義,因為只有早上半天試一下而已,暗部使用af-s因為兩台都會先投射對焦輔助燈,所以即使很暗並且對比度極低的物件還是對得到(在陰暗處的黑色尼龍袋)。
這個還是想說一下nikon d5對焦厲害的地方,去年買d5時我自已在家測過同一個場景,d5完全不需要對焦輔助燈就瞬間嗶嗶兩聲對給你(從d4開始我已經五年沒看過這個東西了 xd),如果用-4ev的中央點大概再更快0.05秒吧,雖然a9/a7r3投射對焦輔助燈也幾乎是同步會對到,但這就是一個超強跟強的分水嶺,尤其af-c模式下a9/a7r3對焦輔助燈不作用,這樣跟d5的差距就會很明顯,所以拍攝習慣上要做調整,以前我拍婚禮習慣只用af-c,現在適時要切換到af-s,要記得你現在不再是只靠自已一個人了,你有對焦輔助燈了(好奇怪的比喻)
這顆鏡頭本身有光學防手震,初入sony系統我不太清楚跟機身防手震一起用有什麼差別,只覺得防手震真的很好用,重量也剛好,鏡身長度適中很好握,如果拿把魯斑尺量一下長度說不定是大吉這樣,我沒有24-70za沒辦法比較,但目前感覺我認為從速度到畫質都不會輸給我常用的24-70mm g鏡(是說兩顆也差了十幾年的設計),加上有多了70~105這段與防手震,在婚禮上我想用途會更豐富。
5:機身防手震也是我轉向無反系統的一個原因,雖然dslr很多鏡頭現在都有防手震沒錯,但我想用的定焦鏡大多沒有這項功能,例如我前陣子用的sigma 135mm f1.8,這是一顆非常厲害的鏡頭,但是它的重量超過一公斤,1130克的鏡頭在沒有防手震的情況下安全快門要求更高,以我的手抖程度大概要1/320才能避免微震的情況,但在a9/a7r3上轉接canon 135mm f2L重量只有750克,加上機身的防手震,同樣是135mm的安全快門1/160就沒有問題,而這個快門速度在凝結一般人物非移動的狀態也已經足夠,更不用說重量對手造成的負擔,我自從買入sigma 135mm f1.8以後我很喜歡,但因為鏡身短又重,每次換這顆鏡頭都是。
6:sony a7r3 / a9 機身主要明確的分別是在單轉盤和左右雙轉盤,在用了a9一個禮拜與a7r3一天之下,我覺得a9的雙轉盤的設計儘次於選單一樣天才,我很想叫設計師自已去轉幾次左肩轉盤看看,看他是覺得手好用還是手指會打結,防止誤觸的機制要有沒錯,但這麼難按結果只是更讓人抓狂,下翻螢幕兩個都差不多吧,a7r3有個把lcd當觸控板改變對焦點,這個功能我還沒時間去試。
7:在購入機身前先在網路上訂了sigma mc-11轉接環,選擇它的原因是sigma做NC兩廠af接環的經驗豐富,軟體會持續升級不怕變孤兒,更不用說恆佛總是訂一個有誠意的售價,sigma 35mm f1.4是我的主力鏡之一當然就選自家品牌,而且網路上看去年和高價的Metabones 4比較還互有領先。
昨天早上才從網購入手mc-11,下午打開包裝接上機身帶去和一同買a7r3的的婚攝友人會合,嗯…大家都覺得為什麼我的a9對焦速度比同行朋友的a7r3慢?我說轉接的鏡頭不同嘛,他是用標準變標鏡當然比大光圈合焦來得快,買完機身大家出來喝咖啡,買metabones 5的朋友借我轉接同一組機身鏡頭,但轉接環從mc-11換成Metabones 5,結果我不禁想罵髒話,在metabones上合焦速度明顯變快,而且AF-C模式下邊緣對焦點可以合焦了!!!
sigma 35mm f1.4使用MC-11轉接在a9/a7r3,af-c模式只有在中央區塊能合焦(全對焦範圍約1/3),邊緣就會開始反覆拉風箱,多對幾次也不會合焦,只是拉風箱可以拉出一條藍色多惱河,這點我之前做轉接環功課也有看到人提過,原以為轉接鏡都是如此不能太要求,至少af-s可以用就好,但想不到最近新的metabones即使用af-c在邊緣都能正常合焦的,於是立刻回原購買的網路店家,原本想換貨但他們沒有進metabones就只能改辦理退貨(後來我還是主動提出將物流費和手續費補回給店家,順道再跟他買了三張記憶卡,大家交易愉快離開)
btw,但我只有開箱測試一顆鏡頭,mc-11也沒有做過韌體升級,短時間測合焦速度比較主觀(但現場四個人都有相同感覺),所以也有可能現在更新的韌有改進了? 這點很歡迎手上有mc-11和sigma 35mm 鏡頭的朋友提供實際心得。
簡單幾個心得如上,昨天買A7R3點貨時我跟店家開玩笑,我說:
「換系統與換人工關節之間,我選擇了換系統。」
當然不是真的那麼嚴重,但是拿了幾天a9(幾乎等同a7r3的重量),上手把加閃燈與現在的24-105新鏡,整體重量與d5+24-70mm g+sb5000,相差大約400~500公克,大家可能覺得沒什麼,但一天下來舉起放數百到上千次之後,差不多到送客階段對身體的負荷絕對是有影響,不過當然這是以我一個過了四十還在賣命賣肝的角度來看。
但需不需要換a7r3/a9,我並不能給任何建議,畢竟每個人的 體力/拍攝習慣/後製方式/器材包袱…都不一樣,在婚禮現場已經實戰的工作者評價也不同,尤其這次a7r3是a7系列首次在對焦與效能達到婚禮攝影門檻的畫質機,a7r3的像素即使12bit都超過40mb以上,這對後製作業的時間與電腦都是很大的考驗,需要使用一段時間以後的感想才負責任,目前只能說這兩台的確實是SONY“畫素即正義,速度即王道“的代表作。
-------以下講古時間------------
從2004年拿第一台DSLR d70到現在拿了Nikon 13年,換另一個角度說是拿了DSLR13年,並不長但也不算太短的時間,斗膽托大的說一句,感覺DSLR的發展瓶頸一直在那裡,不要說底片時代,從數位的d70到d5,很多東西沒有太大的改變,這個瓶頸之於我自已也是相同的,我很熟悉現在的拍攝模式,尤其在婚禮中非常安全,看到蛙大(婚攝大青蛙)最新分享a7r3提到他對nikon的機身熟悉,這點我也有同感,因為我也是閉上眼晴,
昨天去拿Sony A7R3前先去買了Canon 135mm F2L,有一種送尼回佳的感覺,因為其實這是我攝影生涯裡第二顆Canon接環鏡頭,我的第一個單眼系統裝備其實並不是Nikon,而是Canon。
2004年Canon 350D剛出沒多久,當時很愛拍人像(對,我也參加過Dcview的model團拍,3次)“Canon適合拍人“這句話在當年比現在更有公信力,所以先在二手拍賣買了一支Tamron A09(我還記得是9000元),結果買完鏡頭後看到Nikon D70,聽說nikon d70對焦比canon 350d厲害,而且更吸引我的是全黑機身,這點想想很有趣,因為10多年前銀色機身看起來業餘是一般版,黑機看起來專業賣比較貴,但現在是銀機比較有文青感(笑)反而比較搶手,結果反而入了N家的門。
在決定做系統轉換時,因為職業工作一定要有第二台備機,所以考慮了幾種不同的組合方案,A9+A7R3 / A7R3+A7R2 / A7R3x2 / /A9+A7R2......跟幾位有使用sony系統的攝影師朋友訊息聊到,他們都有相同看法,就是A7R2畫質極好,但在婚禮攝影這種整體操作上對焦與存檔延遲可能會影響拍攝節奏,雖然第二機我是定位在備機,但若真的需要這樣也是不行,尤其最後我才知道原來A7R2還是單卡槽,那就更不能考慮了,最後心一橫就A9+A7R3吧
所以上禮拜五其實我已經先買了Sony A9,光是一開始選單設定的羅輯就讓我頭昏,不知道是哪個天才設計的選單(如同婚攝英聖說的,初入sony選單會讓你迷路),想到家裡的rx100 m4的選單我到現在也只看懂一半,原本以為消費級的小相機如此很正常,但設定為職業機的選單也是同一套思維只是變的更複雜,正所謂沒有最難懂只有更難懂,跟本就是rx1000 m4選單的動力旗艦版,所以新機剛到手雖然很興奮,但心裡其實也非常忐忑,想到《一代宗師》裡的老姜對著決意奉道的宮二說:
「姑娘,把那麼好的親事給退了,值得嗎?你可要想清楚啊,奉了道....那可是回不了頭的」。
是啊,如果離開了Nikon,換系統奉了Sony的道,看看每支FE原生鏡頭的價格……呃…雖然Nikon新鏡也很貴,但還有上一代鏡頭可以搭配選擇,比如Nikon平均二手價在七、八千的85mm f1.8d(市面應該沒有新鏡)和全新不到一萬五的85mm F1.8G,轉到sony沒有什麼二手與上一代舊鏡可以選,原生鏡頭對應的是18980的FE 85mm F1.8和39880的Carl Zeiss Batis 1.8/85。
但如果你想換系統,全世界都會聯合起來幫你換,甚至王家衛都會過來補一腳(王家衛:閃開,讓專業的來!!),於是又想到宮二說:
「寧可一思進,莫在一思停。」
(其實對白都是徐皓峰寫的,他自已當導演的另幾部片我也很喜歡,《師父》大家應該都看過就不用多說,如果家裡有mod199電影,推薦《倭寇的蹤跡》和《箭士柳白猿》這兩部,對白都很有意思,也可以看出導演的風格還真是從一而終。
於是系統轉換的這一個禮拜不到,就先噴掉三十幾萬(這已經是合乎我正常工作需求最節省的買法,如果是買齊GM大三元順便帶幾顆Batis大光圈定焦甚至Milvus鏡,請自行再加一倍以上),想到mod電影199最近上映我一直想看的《生存者》(THE BAD BATCH),雖說是部接近Cult Film的怪片(但太過精緻),但裡面的音樂和攝影都很不錯,片中基努李維對女主角說一句話:
「來到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妳就付出一隻手和一條腿」
我是沒資格講“錢可以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這種話是留給隨手拍生活會拿Phase One的人,不過婚攝就像被老鷹反覆啄肝的普羅米修斯,每天熬夜工作完都會再長出新鮮的肝繼續賣(科普小常識,有些婚攝甚至會邊喝酒邊工作,這就是「酒肝倘?某」這首歌的由來(亂講)),所以捏著肝東湊西湊就還是換了。
這裡要付出天大的代價,我覺得是長久以來對Nikon機身的經驗和使用習慣的累積,除了截然不同的手感之外,最直接的是從DSLR的五稜鏡與無反的二極發光體看見的感覺完全是兩回事,好像噴乾冰的野台布袋戲與AE粒子特效的東離劍遊記,當然這裡並不是說乾冰比較遜或AE特效很假,而是從眼晴到大腦轉換的那種現場感截然不同,EVF/LCD非常明亮清楚,那個看出去的感覺大概是賽璐璐片畫的卡通與最新CG動畫的分別,不能說哪種一定是好,那是完全不同的體驗。
在入手Sony A9隔幾天,莎莎幫小莎買了把美勞安全剪刀,吃飯時原本以為小莎低著頭在剪紙,哪知一叫她吃飯轉過頭,我和莎莎馬上大笑出來,她也回一個得意的燦笑,原來她居然一刀把前額的頭髮剪了一大把下來,頓時換了畫風變成斜瀏海的妹妹頭
大人剪頭髮都是小心的一點一點修剪,深怕一個不小心把頭剪壞了,只有小孩才會這樣一把就剪下來,但想想這也是為什麼小莎的畫特別有創作力和想像力(好吧,其實每個爸爸都覺得自已的小孩最有創造力),小莎看到我的A9說:「拔拔,我不記得我們家有這台小相機,我們家的相機應該是大的,你是用魔法把它變小的嗎?」
小孩不怕歸零這件事,那是他們學習的方式
大人才會怕歸零
我全職婚禮的第一場是2009年5月16日在中壢的南方莊園,用的是Nikon D300(一個月後的第二場買了D700),但如果回到我拍攝第一場完整的婚禮記錄(迎娶+宴客)是2007年10月14日,用的是Nikon D200。
10年了,也該是讓自已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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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跟你說再見](類似兩性+好書推薦)
閨蜜說她要放棄那個她喜歡很久的男人。
我感到有些驚訝,但另一方面,也替她感到欣慰。
我們先聊了聊為什麼她要放棄,再聊了聊從前他們曾經有過的美好回憶。他們之間,稱不上絕對的曖昧,但總有些令人難以忘懷的吉光片羽,所以即使這個男人似乎從來沒有要與閨蜜交往的意思,卻還能讓她想要繼續努力。
他不是爛人。跟活動爛人字典我本人曾經遇過的那些相比,閨蜜喜歡的這個男人真的正常、優秀太多了。
他們是在密室逃脫遊戲的網路同好社團認識的。閨蜜喜歡玩,無奈這個遊戲需要一定數量的人力,還有特定的時間場地需要配合,所以為了要能常常參加活動,閨蜜開始加入一些相關網路社團,也開始跟網友組團去遊戲。
一開始,他們只是純玩伴。但在幾次共同玩耍後發展成為真正生活中的朋友。閨蜜因為工作關係,常常需要去中部出差,剛好對方老家在中部,雖然在台北唸書工作多年,早已習慣台北生活,為了繼承家業,對方也已回家一段時間。知道閨蜜常去中部,便邀請她可以在出差時去住他家。
對方家在郊區,是一棟台式獨立透天厝,不過只有他一個人住,因為他的父母退休後在市區機能方便的地方買了一套新的房子,老家留給唯一的兒子。
他是個奇特的男人。長相端正,如果好好打扮起來會是很吸引人的那種類型,不過他卻不是很迷戀於和外在有關的事物,對於自己也幾乎可以說是不修邊幅。喜歡聰明、可以跟他針對某個議題爭論不休的女孩子,不需要漂亮,甚至不要太漂亮、太光鮮亮麗,那會讓他有壓力,不過氣質很重要,眼裡藏有祕密,永遠讓他猜不盡的那種最好。
傳聞他曾喜歡他們社團裡的一個年輕離婚媽媽,不過年輕媽媽似乎前段婚姻過於慘烈,又帶著一個年幼的孩子,暫時不想談感情,所以他們的關係也只停留在只聞樓梯響的階段,然後不了了之。
在北部、中部的來來回回當中(對方主要的朋友圈還是在台北,所以非常常上北部),閨蜜逐漸對這個對任何事物都有個人意見而且相當固執、享受寂寞卻朋友很多、做事認真但能讓他認真的事情很少的男人,產生男女之間的那種感覺。一旦發現自己喜歡上一個人,就跟在荒島上發現寶藏一樣,後來閨蜜與我聊天的話題,幾乎都纏繞著這個令她心富裕的秘密。
不過對方對她好是好,就算不在一起的大部分日子也會和她講電話聊天,卻從來不曾對她做過超出友誼份際的事,對她的種種行為即便再好,也都是能用友情解釋出來的那種範圍,偶爾還會把她當成小妹妹一樣老生常談。閨蜜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曖昧,但社團的人都看得出來他們走得很近,他從來也不避忌什麼,甚至還會自己開他們之間的玩笑。
然後閨蜜便忍不住告白了。
他說了他現在沒有交女朋友的打算,也沒有喜歡的人,他很喜歡自己現在的生活,也能繼續和她做朋友,不會因為她的告白而壞了關係。即使明顯被打槍,但在閨蜜隧道效應的眼裡,這不是結束,而是另一個她必須更努力的開始,所以他們這段有些變質的友情,也就這麼持續下去。
「可是他最近實在是越來越冷淡了,雖然我要去住他家他還是都說可以,我打給他也是會陪我聊天,可是他講話越來越機掰,也不太會好好跟我聊了,常常開幾個玩笑就想掛電話,」閨蜜在電話那頭抱怨著:「而且,我聽說,他好像有喜歡的人了。」
「是之前那個離婚媽媽嗎?」我問。
「不是,是一個新加入的女生。聽說最近他回台北都有跟她單獨出去。」閨蜜說完這段話後開始嘶吼,似要宣洩心中鬱悶。我聽著雖然哈哈大笑,卻也有種長久不見的寂寞突然迎面而來,我還來不及閃避,就被發現,然後與那段回憶正面交鋒。
我單身很久了,三年、四年數不清的那種久。不過所謂單身也僅是代表我沒有穩定公開交往的對象,沒有要人口頭承諾,期望公眾眼光的壓力能維繫固定關係。檯面下偶爾還是會出現一些「似有」交往之實的暗潮洶湧,讓我詐胡一炮三響。
單身最棒的地方,就是每一個陌生人、每一個眼神,都是一種可能、一種要不要止乎於禮看你的調情、繼不繼續都行的隨興;有其利必有其弊,這也是單身最討厭的地方,流連在一段又一段無法加溫的熟悉,嘗試著新鮮的同時也是在嘗試著拒絕,被子還沒捂熱就天亮該回家了。
很多人會說我交不到男朋友一定是因為我眼光太高了,我只能說「眼光」這件事至今沒有任何有效的實驗可以量化誰高誰低,就算有,我交過的爛人數量也遠遠可以拉低我的眼光平均值;更甚者,我沒有跟誰抱怨過我空虛寂寞覺得冷,我眼光再高也是高一個閉門造車,究竟礙著誰了?
不過,我確實曾經遇過一個把我所有標準提高的男人,是他讓我知道,原來戀愛談不好,真的是自己不夠好,給我當頭棒喝,如果我再這樣下去,只會永遠與他失之交臂,遇到比他更好的也把握不了。
他是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關係遙遠到像在星巴克大桌上一起坐下的有緣人,在一個我偶然亂入的酒局中初次見面。我是一個很能在酒局中帶動氣氛的人,那日陽盛陰衰,女孩子們又都屬於比較清高自恃的那種,唱的都是展現歌喉的傷心情歌,也不太願意與人互動,朋友就急忙找了我來幫忙暖暖場子。
「她是莎拉,她單身喔!」朋友如此介紹我。
「喝酒贏我就給你電話喔。」我隨之附和。
而他靦腆笑了,嘴角的弧度單純得和他粗曠的外表南轅北轍,我向來喜歡書生型白淨的男生,卻也一時有點著迷於他那朵不搭嘎的微笑。
但他依舊不是我的菜。
接下來的時間我流連在各個男子之間,交換給出的電話至少四、五個,可以是基於社交禮貌,也可以是基於我喜歡受人青睞所以裝作水性楊花,反正酒喝完之後,這些荒誕也會隨著陽光蒸發,我分得清楚娛樂與現實的疆界就好。
但在酒局結束,他卻如黑馬般突出了我的疆界,主動表示要送我回家。
我一開始不願意,但想了想也是挺省錢的,遂答應了,和他上了一部計程車。車上,他不多話,而且緊緊依附車門而坐,不願身體與我有半分親暱。這個男人真的想送我回家嗎?看著他收緊的胸膛我不禁在心中疑惑,卻也挑起了我的玩心,借著酒意蘊釀一些曖昧話語。
「你送我回家是因為你喜歡我嗎?」我幾乎就是這麼直白問了。
「怕妳危險啊。」他卻不正面回應。
「我可以叫車很安全啊。」
「時間很晚了還是有人陪比較好。」
「我們兩家不順路耶,還是我先送你回家?」
「沒關係幾百塊而已。」
「那你今晚玩得開心嗎。」
「開心啊。」
「可是你都很安靜耶。」我質疑。
「我喝酒就是這樣。」
「那你有喜歡哪個女生嗎?」
「沒有啊。」他的聲音微微高聳了一些。
「那你喜歡我嗎?」問話間,我一手拍上他僵硬的大腿。
「⋯⋯。」他居然不回答了。
但我大約也知道答案是什麼了,所以假裝沒事繼續與他聊些正常的話題:職業啊、學校啊、兄弟姐妹啊、興趣啊、對某種產業的看法啊。
下車之前,我和他交換了通訊軟體的帳號,然後上樓洗完澡之後,再傳了個:「晚安,謝謝你送我回家。」這種客套的曖昧給他,不出我所料,他也馬上回了:「晚安。」給我,似乎一直在等待回傳的一刻。我對著手機螢幕輕蔑一笑,明白睡醒之後他就會傳早安給我,然後問我頭痛不痛、身體有沒有不舒服、要不要一起吃午餐、妳要上班嗎、妳在幹嘛⋯⋯。
沒想到,我心中的劇本卻沒有如期上演,他消失在那晚的夜色中之後,我的手機就再也沒有為他亮過一下。
我為自己的魅力失色感到訝異,不過他畢竟不是我的菜,所以也不覺得可惜什麼,就當我終究是抵抗不了地心引力,贏不了那些滑嫩嫩的妹子。
然後下一週,我又被邀請至另一個酒局,湊巧在與上週同一個地點舉行。結束之後,我才要走向計程車,就突然發覺我為什麼要自己花這個錢呢?然後拿出手機,發了訊息過去:「可以送我回家嗎?」發給那個一整個禮拜不見蹤影、故意把對我的喜歡蒸發的男人。
他出現了,依舊緊緊貼合車門而坐,但他的紳士卻拉緊我的心,不由自主朝他靠近。
那晚我拘謹多了,雖然仍是稍有酒意的姿態,卻也有點明白了他似乎不是我平時在酒局中會遇見的那種男人,能吃的豆腐絕對不會少拿一塊。我當天背的包包很小,但出門之際仍帶了一本書在捷運上看,包包放不下,移動時只能一直拿在手上。
「妳還帶書啊?」他有些訝異。
「出來喝酒不能看書嗎?」我回,音調盡是驕氣。
除了因為我不滑手機所以出門必帶書防無聊以外,每每在這種與書卷無關的聚會中,眾人若是看見我帶了一本書出現,通常都會對我多出一絲刮目相看。儘管喝醉酒之後大家都是一樣的,但酒醉之前的錨定效應,往往令人對我印象深刻,頗有良家婦女之感,算是我在燈紅酒綠之中,維持一涓不同流合污的清新的小密技。
「Diversity。」他卻突然說了這個英文單字,我一時不明白他的意思,蛤了一聲,他又接著解釋:「Diversity,差異性,妳,就是這樣。」
「是說我是差異性很高的人嗎?又喝酒又看書的。」我問。
「嗯,很吸引人。」他答。
「你也是。」我又道,但他又不說話了。
這趟結束後的流程和上次基本一樣,不同的是,第二天他開始傳訊息給我,然後開始不只送喝酒的我回家,也接送上下班的我。
曖昧中的男女大概就那樣,傳傳訊息、一起吃飯、有意無意將彼此介紹給朋友。奇特的是,在我十八歲成年以來,還從未碰過像他這樣保持距離的男人,幫我開路、開車門、開飲料,逗我開心、逗我笑,卻幾乎不曾主動觸摸我。
有一次,他開車來送我上班,由於稍早之前他先去外縣市找客戶,時值上下班時間,高速公路有點塞車,所以接到我時已經有點晚了。當我們進入泰山收費站的車陣時,我的心不禁有些焦急起來。剛好,他喜歡聽那種很吵的重金屬搖滾樂,而車上正放著。我稍快的心跳再配上這節奏,簡直相乘我的躁動到不行。
「可不可以不要聽這個?」我轉頭問他,而他正開心地跟著音樂搖頭晃腦。
他有些茫然地看著我,旋即把手機朝我遞來:「那妳自己選。」
我從他的音樂播放程式裡下載了自己喜歡的中文流行歌,當音樂從車上音響流洩出來,我小小聲的跟著哼唱。
「唱大聲一點啊,我准妳在我車上開演唱會。」他饒富興味地看著我小小開闔的唇瓣道。
「唱就唱啊,誰怕誰。」說完我就開始放聲大唱,但不是認真的那種,而是刻意搞笑的那種。然而,唱到副歌時,他也加入了我的歌聲。一開始都不是認真的,後來卻和我一起好好唱完了整首。
塞車的高速公路突然讓人心不壅擠了,我們一首又一首唱著,我覺得就算遲到也無所謂。最後,我們及時趕到,下車前,我刻意拿著自己的旅行袋在他面前晃了晃,背帶上頭繫著我友航的朋友替我去德國買的飛行標示吊牌,紅色的布面上繡著:kiss me before flight。
他當然沒有吻我,只是和我道別要我小心。我離開了他的視線,卻明白自己是再也無法離開了。
還有一次,我又要他來接去喝酒的我回家,無奈那次我喝得太醉,他只好先帶我回他的住處,打算讓我先稍事休息,清醒後再送我回去。一到他家,他就拿了一套乾淨寬鬆的衣褲讓我換上,並好生伺候我到他的床上休息,自己則遠遠地躺在另外一側。
我故意翻了個身,翻到他那側,然後依偎在他身上,他才抱起我,與我相擁而眠,不過雙手非常安分,連我的奶都不敢掐一下。我會知道這些,是因為我是裝醉的,目的就是想讓他帶我回去,生米煮成熟飯,卻聰明反被聰明誤,整晚晾著我的情慾之火映照他聖潔的光輝。
一個月後,我有些焦急了,覺得都這麼進入彼此生活了,為何還不問我要不要當他的女朋友,所以,我如閨蜜一般,自己告白了。
「對不起,我覺得我還沒準備好。」這是他給我的答案,眼裡有著深深的愧疚。
「可是我真的很喜歡你耶!」我急著回道,聲音都高昂起來。
「我們還是可以跟以前一樣⋯⋯」他話沒說完,我就因為覺得過於丟臉,轉身就走,他還在我身後接著道:「我送妳回家啊⋯⋯」但我走遠了,還任性地以為他會追來,不過沒有。
這是我認識他以來第一次和他見面卻沒他送。
後來一切就變得很奇怪了。我再也無法自然地和他說話,他所有的回覆在有心的我眼中都顯得力有不逮。然後他再也沒有主動約我見面,雖然我約他他還是會出來,可是我們之間不再有奇妙的感覺、不再有Diversity,只有我無以宣洩的強烈悸動,一次一次,逼得我、逼得他,無法靠近。
我的左耳接收著閨蜜澎湃的思緒,和那個粗獷男人的一切卻像電影,同步在我腦海上映。我突然明白了我們其實踢到了同一塊鐵板,一塊名為「我明明是好女孩為什麼遇到好男人還是無法被愛」的鐵板。這塊鐵板比起壞男人的那塊都要堅硬,因為這實實在在證明了我再也無法將自己的軟弱與失敗建築在誰的惡劣身上,當一個真正好的人出現,我依舊卑微。
他是我愛過最短暫的人,卻是我思念最綿長的人。可以說我的單身之久有百分之五十要算在他身上,因為我總會不由自主地拿經過的所有人與他比較。張愛玲曾寫道:「通往女人心的路,是陰道。」可是這個不上我的男人不曾提著劍撕裂我,我沒有明顯的傷口,也就找不到恨他的理由。結果他留在我心裡比起那些上過我的男人還要更久更久。
我無意冒犯張愛玲,但經過了他和煦的溫柔,我想沒有一種愛情可以這樣純粹得令人刻骨銘心。
我們就這樣漸行漸遠,從高速公路KTV回復成朋友的朋友的朋友的朋友,我們的朋友都還是朋友,只有我們什麼都不是了。那些曾經一起唱過的歌、一起走過的路,都像未拆封的保險套,留不住相愛的證據。
一開始,我無法接受自己就這樣出局了,畢竟人人都說我好,我也明白自己有多少優點,雖然有時有些脫序放縱,但那也只是獨立事件,偶一為之,應該不減損我的美好分毫;況且,人都有缺點,我想我的「好」還是多過我的「不夠好」吧。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在我賭氣不主動和他聯絡過後,他也不再出現;朋友口中的那個「下一個更好」也在茫茫人海中遍尋不著,我才開始有些醒悟,也許問題真的出在我自己身上,我的不幸於任何人都無關。
所以,我逼著自己開始一段潛心修養成為真正「好女孩」的修行。我看了許多書,有關戀愛技巧的、吸引力法則的、心理學的、探索生命真諦的,並以此為本,重新建立自己的生活。我幾乎拒絕所有不必要的酒局(就是找我去炒熱氣氛的那種),讓自己清醒地面對所有寂寞侵襲; 我重新安排自己所有假日,不再受制於有沒有人約,而是逼自己有意識地使用自己的時間;我盡可能將自己浸泡在所有我認為真正對我有幫助的事物,比如修復與家人的關係、定期與真正想維繫一輩子友情的朋友聚會、學習語言、運動;留心自己的所作所為是否說到做到;忍住自己想講人八卦消遣的衝動;不抱怨任何事情;盡可能讓從自己出發事物、言語都是正向的。
剛開始很痛苦,因為馬的老娘失戀心情已經夠糟了,還要做這麼多事來填滿空虛,許多還是完全違反我本性的。光是安排時間這件事就讓我深受打擊,因為我是眾所週知的遲到大王,自己也非常依賴在這個有些恥辱的舒適圈裡,但我想當一個說到做到的人,我不想再讓任何人失望,尤其是讓自己失望,所以我必須奮起抵抗;不講人壞話及抱怨也是超級困難,因為我發現這基本上是我們和人談話的中心主題,不再八卦及抱怨然後再互相安慰以後,我一時之間還真的不知道要跟朋友聊什麼,只好傾聽(但常常也是覺得別人好無聊喔)。後來才發現原來除了抱怨及八卦以外無話可講是因為自已的修養不夠、懂的事情不夠多,當然無法與人愉快的談天說地。
我拿出對待客人那套來對待家人,竟發覺若對象是自己真正熟悉的人之後一切比登天還難,因為我似乎沒有空間可以宣洩自己。但這其中的玄妙之處在於,客人無論如何都會客訴你,可是家人不會;你曾經以為自己虛偽、自己好累,但當對內對外都做到一致之後,即使是裝出來的也成為真誠的樣子,然後更能清楚的分別什麼是自己真正想成為的樣子。
然後我便這麼單身下來,也不再終日惶惶不安等著誰來愛,安住在這個新的「我」裡,不再需要誰來證明什麼。我可以一個人做幾乎所有事情、常常跟自己聊天、思辨事情。當我能夠良好的掌控自己也允許自己有些還是很爛的地方以後(我還是滿常遲到的、再怎麼減肥腿都一樣粗),我知道這是生為人的自然與獨特,我本來就不完美,但也是這種不完美讓我更可愛,我該喜歡這種差異性,真正的Diversity,不是出門喝酒帶一本書試圖營造良好印象、不是假裝喝醉要人跟我上床。
我不諱言自己還是會有感到寂寞的時候,甚至一開始我在做這些努力的時候,心裡想著的還是那個粗獷的男人,想著有一天他會看見更好的我而回來,所以才有辦法這麼努力。甚至在每趟飛行,有時我要為學妹清點販售免稅品的現金袋,清點無誤必須簽名以示負責,我還會自以為是的用英文拼音簽上那個男人的姓氏,當作是一種吸引力法則的實踐。
但當我漸漸朝自己理想中的樣子越來越靠近以後,我發覺我也離他越來越遠了。我不再一直想著他、不再寫他的名字,大量的閱讀及深切的體驗人世(傾聽,盡量不抱怨、不八卦、對身邊的人要比對客人還好、認真和自己相處),讓我發現,也許我愛的從來不是他,而是自己的想像;我從來都不了解自己,才會誤以為一段美好的愛情是拯救自己的唯一解答。
以理性的角度來說,我跟他僅相處短短一個月,雖然他從未對我做過踰矩的事,但這樣的時間跨度其實不足以完全了解一個人的。我們跟自己相處了一輩子都不見得了解自己,更何況是這樣的萍水相逢。也許我們真的在一起過後會發現原來我們很不適合、也許他不上我純粹是因為他的老二很小⋯⋯。不論如何,我們都不該為了從未發生的事情下註解,不論是下過於可怕的亦或是過於美好的。淨空自己的想像,好好體會觸目所及的每一瞬間才是最好的活著的方法。
以感性的角度來說,我和他曾經有過的那些火花、那些不言而喻的心有靈犀,是真正天時地利人和下的贈禮。人跟人之間有這樣的感覺,的確像是魔法一般,也是身為人類最珍貴的一部份。即使他其實是個連續殺人犯,他的床底下還藏著屍體一具,我也該感謝他沒殺我或要我幫他棄屍,而是實實在在地在和我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對我好,讓我體驗這種不可思議的情感。
「如果現在給妳一個按鈕,妳一按下去就能回到妳和妳喜歡的人最好的時候,妳會不會按?」聽完閨蜜的嘶吼,我問電話那頭的她。
「我當然按啊,這是我現在最想要的。」閨蜜毫不猶豫就回答。
「可是如果是現在的我,我不會按,因為我知道就算回到過去了,我如果還是沒有改變,我跟這個人還是會走向一樣的結局。」我回:「而且,我現在真的過得太好了,我很喜歡現在的自己,所以我不想要跟以前的自己交換。」
閨蜜在電話那頭默然。我知道她的沈默代表她不喜歡現在的自己,只想要有可能被喜歡的人喜歡的自己。
「也許我們的人生就是需要遇到一個真正的好人,而且必須失去他,我們才會學會怎麼讓自己變得更好、讓自己不再有機會失去。就像掉在地上的冰淇淋總是比較好吃,下次我會知道怎麼做才不會掉下來。」我又道。
其實我在寫這篇文章之前掙扎了很久,我雖然樂於將自己的過往寫出來和大家分享,但除了他之外,其他人都曾經做過對不起我的事,我可以卑鄙地活在被害者情結裡,高舉著女性主義的旗幟,保護自己的尊嚴不損傷絲毫,還能和其他被害者們互相舔舐傷口;只有他,什麼都好,就只是不夠喜歡我而已。如果要寫他,我就必須老老實實雙膝下跪承認自己的確很差勁,不如自己一向宣稱的那麼美好。
很能在酒局中帶動氣氛又怎麼樣、當小三當到搶贏正宮又如何、性觀念開放不是男朋友也可以上床然後呢?這些都只是插科打諢的把戲,企圖博取人們欽慕的眼光,我的內裡依舊很空,因為我真真不曾為自己努力什麼,我所努力的方向都是要人愛我而已。當失去目光支架,我便傾圮,什麼都不是。
有沒有可能,在沒有任何人的注視下,我依然做著一些事情,而且能真誠地為自己感到驕傲;可不可以,沒有任何人愛我也無所謂,我依舊付出,而且毫不保留。
在這條努力接近他的旅程中,我雖然離他的城堡越來越遠,可是我也終於拯救了自己,不再自戀的認為自己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沒有人不該愛我;更精確地來說,我的確是世界上最美的公主,可同時也是最英勇的王子,我劈荊斬棘,為自己開出一條道路。而我的美好,風知道、樹知道、小鳥知道、倒映在清澈的湖水中的那個人知道就好。
如果有一天,有人也在這條努力的路上,偶然與我相逢,那便是天賜的良緣,我想我也不會再推拒什麼。
事過境遷,我不知道那個男人現在過得好不好、不知道小小的我有沒有在他心底留下一點什麼、不知道他當初究竟愛我什麼、又是為了什麼不再愛我。可是關於他的一切都不再重要,我長大了,終於可以好好跟你說再見了。
在冒險的旅程上你需要一些能量,以下是我認為對我很有幫助的幾本書籍,希望也能幫助所有感到無助的你們:
戀愛技巧類:
一、真愛是屬於誘惑者的(以非常理性科學的角度解釋誘惑這件事,如果只想看一本看這本就好)
二、三十一個戀愛必勝守則(很老套的女生必須處於被動的方法,可是對心很慌亂什麼都想衝的人是良解,因為戀愛高手不管是靜是動都令人心動,想成為高手請拿出指考精神拼第一本書)
三、日本貴婦親授嫁入豪門的五堂課、日本貴婦教你七十五天嫁入豪門(是上下兩集,我都看了,內容大同小異,沒什麼技巧但挺勵志的,我雖然還沒嫁入豪門但也有些富可敵國的人愛我了,可能有點關聯)
四、銀座紅牌馭男術(看完以後覺得男人真的有那麼膚淺嗎)
五、七週遇見對的人:發現真愛的吸引力法則召喚幸福的四十九堂練習(裡面有些很玄乎的練習要妳照著做,我做了一些我覺得比較實際的,但主要是他每堂課的心理解析很深得我心,很療癒的一本書)
心靈成長類:
一、不反應的練習(發覺百分之九十九的煩惱真的都是自己想像出來的)
二、不乖——比標準答案更重要的事(侯文詠的書一向都能讓我獲得許多能量)
三、我在雨中等你(美國小說,用一隻狗為主角敘事自己與主人發生的事情,不論狗到底對人類有沒有這層心思,但這其實是我們對任何深愛的人,甚至是對自己的心情)
四、品味唐詩(雖然是蔣勳老師國文課,但跟著唐詩看大唐盛世,看那些詩人的宇宙觀,頓時發覺自己渺小,心靈也被洗滌了)
五、當呼吸化為空氣(一個將死的醫生回顧自己的行醫路及在生命的最後做出的選擇,能讓人明白在死亡面前我們都很微不足道,但在這麼可怕的事情之前還能做出怎樣的事情使我們偉大)
六、我們可以看見幸福(法國小說,故事主角是車子的保險理賠評估專員,發生在他身上的任何事件、任何生命他都用一個數字衡量價錢,會覺得可笑可是我們真的就是這麼可笑)
七、書店的黛安娜(日本小說,我們都是一部份的看似叛逆卻柔弱的黛安娜,也是一部分看似完美卻渴望突破的彩子,看著這兩個不同角色的心路歷程,卻都能找到惺惺相惜的自己)
八、永遠的杏仁樹(雖然是以以巴戰爭為出發點所撰寫的虛擬故事,可是我們永遠需要看看這些可能真實上演的不幸,來提醒自己什麼都能過去)
心理學類:
一、恆毅力(研究告訴你怎樣的人付出怎樣的努力才會成功)
二、象與騎象人(關於快樂的心理學研究,有點硬可是看完受惠良多)
三、康乃爾最經典的思考邏輯課(看完才明白人類的心理機制有其盲點,應該反向思考所有事情,會有更趨近正確的觀點)
四、被討厭的勇氣藍本、紅本(不用多做介紹的一套書了。但阿德勒心理學的確讓我了解我們其實無法怎樣責怪過去、責怪他人的錯誤。所有事情每一秒鐘都可以從自己開始重新設定)
看完戀愛技巧類的書以後,會發覺要是沒有強大的心靈,根本無法做出那些書上指示的事情,所以需要靠心靈滋養的書培養;培養了一些心智以後,又會想更深刻了解心理機制。只能說這世上沒有什麼事是一蹴可幾的,要想成為強大的人,就必須努力在各個面向下功夫。但一旦開始了,就會發現這段路也沒那麼難。更可怕的是從來都不肯努力,還愚蠢地以為會船到橋頭自然直,其實只是不甘不願地妥協而已。
我曾經想靠酒精、年輕、性關係去綁住一個男人,做盡了所有依然誰都留不住,而且覺得自己既卑賤又沒價值;如今我很少喝酒也不再年輕,更是幾乎沒有和人發生性關係(是幾乎沒有不是完全沒有),可是我不曾覺得自己的生命如此充沛、充滿希望,即便依然沒有與我相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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