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職生考科大_明年起有重大變革
高職生升學的管道中,比起「聯合登記分發」只看統測成績,「甄選入學」可以看到學生的修課成績和課程學習成果等,未來將成為最主要的招生管道。
變革1.「甄選入學」原本最多可填3個志願科系,111學年度提高到6個科系。
變革2.「甄選入學」採用學習歷程檔案,計分占比至少40%以上。
變革3. 「技優甄審」持乙級技術士證,採「分級」加分。
另外,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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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統 測 甄選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培養技職人才,是整個國家的事!教育部、經濟部和勞動部應共同攜手合作!💪
🔆產學攜手很重要,但跨部會合作不夠到位
技職教育是產業發展很重要的基礎,尤其技職人才培育,本來就應該對接產業需求。 #今天奕華擔任教育文化委員會召委,#特別排定教育部_勞動部及經濟部列席,就「 #我國技職教育推動產學訓合一現況及減少學用落差成效與檢討」進行專案報告。
教育部主管技職人才培育,但不會了解產業發展方向,更無法掌握未來五年、十年的產業人才需求。如果經濟部、勞動部不支援,未跨部會合作,如何培養技職人才?尤其形式上都有跨部會平臺或小組,但為何至今成效不彰?
⚠️教育部執行多年的「#產學攜手計畫」,但學用落差卻還是原地踏步:
近3年參加產學攜手的技高學生平均只有整體學生的1.19%,而且參加人數越來越少,不只學生數少,連產業案件數也未見起色。
推動產學攜手,結合高職、技專校院和產業界,才能解決學用落差和學生淪為廉價勞工的問題,但如果經濟部和勞動部不幫忙,只靠學校各顯神通孤軍奮鬥自己找廠商,怎麼可能會有進展?
➡️教育部長宣示將推出「產學攜手計畫2.0」
✅奕華提案:
要求教育部,每三個月應與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勞動部等會商討論,提供高中職與技專校院產業缺工需求和媒合報告,以利學校修正人才培育與科系調整方向。
➡️教育部、勞動部、經濟部允諾調整👏🏻
⚠️獲技優甄審、技優保送或特殊選才學生進入優質大專校院卻水土不服,無法一展長才?
許多技術專長的學生反應,透過技優甄審、技優保送或特殊選才等升學管道,如願進入優質技專校院就讀,比如台科大、北科大、雲科大等,但因大專校院端與技職端教學目標不同,導致以技術升學的學生,進入到偏重學術的技職校院會水土不服?甚至被退學或決定休學的所在多有,造成人才損失!這表示技職人才培育,理論與實務有著嚴重的落差!
✅奕華提案:
奕華要求教育部一個月內提出針對技優甄審、技優保送或特殊選才學生如何銜接技專校院課程,發揮所長,以利技職人才培育。
➡️教育部允諾研議👏
⚠️111年四技二專統測分數佔比竟學科分數重於專業科目,恐有違108課綱精神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要求教育部3個月內釐清:
🔆依據108課綱「高中建教合作班課程實施規範」闡明,專業科目與實習科目共應佔校訂科目80%以上,其中60%以上應為實習課程,可以看出對於學生實作能力之著重。
另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普通型與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自有其核心差異。
🔎然而,依據111年四技二專甄選入學,學生需報名統測,而統測考試科目為國、英、數、專業一、專業二等五科。一般科目分數占五分之三,專業科目卻僅佔五分之二,與之前的國英數300分、專業一和專業二共400分不同,恐有違108課綱精神及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條之規定‼️
➡️教育部允諾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狀況檢討釐清,提交書面報告至本委員會。
108 統 測 甄選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特殊教育學校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官職等: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11/20~109/11/2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或調任)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無限制調任情形者(以本公告截止收件日為基準日)。
(四)限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五)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具工作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並能配合業務需求調整工作。
(六)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本校實習輔導處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潮州鎮光春路31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cwanctlbk@mail.edu.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109年11月2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聯絡電話請留手機,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校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我的應徵】,未完整提供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應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甄試(含業務知能測驗及面試),本校並得視成績酌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應徵人員皆不適任時,本校得予從缺。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
(四)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由應徵者自負。
(五)聯絡電話:(08)7805510分機320,人事室曾主任。如欲洽詢工作內容,請洽分機600吳主任。
職缺類別:
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履歷調閱資料:
訓練日期區間:106/11/01~109/11/20
獎懲日期區間:106/11/01~109/11/20
考績年度區間:106~108
考績(成)或成績考核
獎懲
訓練及進修
* 請注意:本職缺啟用應徵人員調閱履歷功能,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