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影」
年輕時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戀愛,起初兩人愛得火熱,後來我發現對方與我對這段戀愛的理解不同,大約就是我已經全然投入,而他還無法安定下來(不願再進入一段彼此承諾的關係),理解到這點,年輕的我感到非常悲傷,也很錯愕,還有很強烈的被羞辱感(自尊心太強,自信心又太低)....明知道兩人的關係僅止於此,且會逐漸崩壞,仍在陷溺的我,有時離開有時回來,好像都是自己演的戲,那痛苦更是無法言說,拖磨了幾年,那個永遠不離開,不走近,不拒絕,也不承諾的人,總會在每一段新的關係裡,成為巨大的黑影。
有時想來荒唐,然而,當時身陷其中的我,卻怎麼都繞不出某些鬼打牆的矛盾裡,有些日子,我覺得自己看開了,即使沒法設想未來,我也能跟他相處,不要求,沒有期待。有時,會突然發狂似地,覺得他才是應該「勇於承擔」的人,一開始說要幫助我,最後卻傷害了我.....但,奇怪的是,我無論多麼傷心,難過,任何時候,我從未對他說過一句狠毒的話,好像即使那麼年輕時,我也知道那是我自己的問題,個人有個人的承擔,只是我在演內心戲,他看不出來,或看出來了,無能為力,使我感覺自己孤獨且可笑。
如果是現在的我,可能會少受一點苦。
兩人陷入熱戀,只憑真心,全然沒有計畫,但一旦進入關係,需要具備的,是比「喜歡」「欣賞」「迷戀」「讚嘆」更多的支撐,需要日積月累的愛,需要具體的
協調,需要對關係的進行有共識,所謂的共識都不是一下子建立起的,最初,是你有你的方向,我有我的看法,剛好相和的,覺得真巧,不合的地方,因為愛意正濃,會被巧妙遮蓋,但那些更為尖銳、影響力較大的觀點,比如是否一對一,比如釐清對方以及自己目前與其他人的親密狀態,比如,對同居的看法,對婚姻的看法,對於將來交往之後的相處方式的看法(願意,以及有能力如何去維繫),通常,到了這個階段,有些人最基本的狀態會跑出來,比如對親密關係的恐懼,或對親密關係的依賴,比如,無法承諾,或過度承諾,佔有欲、控制狂、自卑感、猜疑,會在進入愛情關係,變成戀人之後,突然像病毒攻擊,讓我們幾乎「認不得對方」。
然而那才是第一關。
愛情關係,需要一點一點確認,摸索,調整,有時會前進,有時會卡住,有時會倒退,有時,必須分離。這都是單純的「愛戀」不用做的,是因為要有「關係」,所以必須具體落實。
對很多人來說(比如從前的我),愛情就像是突然掉進一台只能前進沒有停靠的火車裡,而且越跑越快,即使上錯車,坐過頭,甚至路線已經改變了,卻沒有任何機制讓我們停止,下車,因為那樣會受傷,會難過(無論是哪一方),人們為了避免痛苦,會停留在車上,直到出軌,或撞毀。
然而,愛情關係不是沒有煞車的行駛,既然是關係,就是可以變化的,正如人生每日的無常變化,進入關係第一個條件,是要知道,既有開始,就有結束(生老病死,愛恨別離),既然是「兩情相悅」的開始,也可以「兩方都接受」的結束。
無法接受「分離」「失敗」「不順利」或「非自願結束」的關係,不要貿然進入關係,因為這些都是關係可能的將來。
另有一種,我們總以為「你愛我了,你一定會....」自動將對方想像成某一種人,或者他必須得成為那樣的人,否則就是傷害我,你要求他忠誠、體貼、負責、照顧、溫柔,彷彿那是被愛之後一定會得到的,但人都是不同的,每個人對愛的表達、愛的能力甚至對愛的理解與想像也不同,年輕時我愛著那人,因為遠距離,每天我都想跟他講話,見了面,就不想回家,我以為「如果你愛我,一定也跟我一樣」。結果,人家沒這樣,我就難過了。
接受關係的可能結束,也要接受關係的「可能挫折」,兩人都有愛的意願,也已經在一起了,但有一方步步進逼,另一方拼命想逃,一個人已經想到白頭到老,另一個人還想著自由自在。當發現對方沒有「只愛你一人」的打算時,感到崩潰,挫折,悲傷,甚至憤怒,「為什麼傷害我?」
愛情裡最叫人不解,或者最難以處理的,就是這種「傷害感」,無論是因為對方不願意承諾,或者是對方承諾了但做不到,不論是他說了實話「沒辦法一對一」,或他說了謊話「說好一對一,但實際上沒辦法」,另一方總會是天崩地裂。
我常想,年輕時的我把愛情看得好大好大,然而卻不懂得如何灌溉這份愛,甚至,不知道如何才叫做付出,怎樣才算是去愛,一點點愛情上的挫折,就足以使我崩潰,足以令我的世界瓦解,於是顯得那個人好像對我做了什麼十惡不赦的事,但實際上,我還沒有建立什麼自我,我的世界也還單薄脆弱,有人愛我,我就將那人用來充實我所謂的「自我與世界」,像充氣一樣,把這份還沒有內容的愛,充到最飽最脹,以為那種感受就是愛。
若是現在的我,會在這個關鍵的時刻,與他詳談,我會有比當時更大的勇氣聆聽他不能承諾的原因,願意撇下自尊與個人面子,去理解為何兩人肉體上的親密卻無法帶來關係上的進展,他能不能承諾,要不要與我廝守,無關我個人好壞,與價值無涉,那是對方的人生選擇,對方基於他的意願,做了一種感情關係的選擇,有時不如我所願,難免失落,但也僅就失落而已,因為即使戀愛中人,也該有權利做自己的選擇,已經愛下去了怎麼辦,道不同,分開走吧。
要能分辨該下車,該轉彎,該停車,該有不讓彼此墜毀的解決方案,愛情不是失控的列車,兩個自由的成人,要有能力做出對彼此最好的判斷。
但前提是,不要害怕挫折,不要因為失落而把原有的愛炸碎。
認識一個人,深入理解他,親密與他交往,本就是冒險,這份冒險,使我們擴大了生命的可能,這份冒險,當然也可能會是我們痛苦心碎。
然而,真正使人痛苦心碎的,往往是自己內在原有的東西,愛人給予我們的挫折,他的猶豫不決,甚或他的背叛,或他的離去,只是促使我們去看見自己內在那份脆弱、恐懼、那塊還受傷的地方。
於是,說了做不到的承諾,答應了沒完成的事,輕易說出口的諾言,或者,不知為何的謊言,這些,就像是生命用來測試我們到底是一個如何的人,我們可以如何面對挫折,面對失落,面對他人善意或惡意的傷害,我們如何判斷何者為傷,何者只是彼此不同造成的摩擦,我們如何在受到挫折,面對失落,遭到傷害時,能夠保有自我,不輕易被虛幻的情緒摧毀,要如何能從痛苦裡,找到愛的價值。
看清楚這一切,會發現,即使得到愛,或失去愛,除卻在戀愛裡的狂喜時刻以為什麼都有人共享,以為快樂時光總會延續到永遠,忘記了自己的責任,進入一段愛的關係,實際上要承擔更深刻的生命重擔,必須具備更完熟的力量,不只是不離開,不背叛,願意白頭到老,如此而已。愛的能力,甚至包括毅然放下,包括成全,包括諒解,包括放開。
尊重每一個階段,每個人的選擇,並設法理解他人,尊重對方的選擇,也設法理解自己的感受,不逃避痛苦,不躲到被害者的角色裡,痛苦不會是永遠的,除非你想要讓這份痛反覆繼續。
愛情關係是兩個人互動的結果,無論是自己的不安全感,對於孤獨的恐懼,害怕失落,或無法抉擇,是對於過往甜蜜的眷戀,甚至已經是對於關係的依賴,把人生問題全都轉嫁到愛情問題上,這些,那些,點點滴滴,愛情的挫折,往往反映了我們的現況,我們內心的實景,然而,既是自己內心的風暴,也就只有自己才能平息。
無法想像失去他的生活?一想到過去的快樂,就痛苦得受不了?覺得受傷了?感到被欺騙?覺得「一開始根本不是這樣」,「為什麼要這樣對待我?」放下這些,放下那種不甘,不平,甚至想要報復他的感覺,讓自己像一個成人那樣,可以妥善地處理一段關係,不必什麼都要靠對方的善意,你自己就可以終止這些輪迴。
你自己就可以走出去,當然也可以找到自己新生的路。
選自《我們都是千瘡百孔的戀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找蔬食Traveggo,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休息了三個多月,終於又拿起相機繼續拍影片啦!!! 這次跟大家介紹我們平時愛吃的VEGAN漢堡🍔 有別於工廠製作的豆類加工素排,這六款漢堡都是健康美味的手工排✨ 從配料、醬料到漢堡皮,每個細節都不馬虎且各具特色👍 留言告訴我們哪款漢堡最讓你心動,就有機會得到我們最愛的一款哦❤️ - #M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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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ノ排程中晝發文 #國際法法理建國 Q&A
Q103:中華民國1949年就滅亡了,沒資格在1952年的舊金山合約上簽字,日本確實可以不用屌中華民國。再舉一例,日本1972直接把台北合約直接作廢,中華民國屁都不敢放一個。事實上啊,台北合約被日本直接作廢後,所有台灣人都應該回復日籍沒錯。所有台灣人回復日籍後,台灣自然是回復成日本的領土。
A103:
中華民國這個中國流亡政權,沒有滅亡,世界上還有15個國家承認它可以代表中國主權國家的政府。
中華民國流亡政權另一個身份是盟軍授權的代管機構。
1945.9.2盟軍依照《一般命令第一號》授權佔領代管台澎的,是參與二戰的中華民國政權,依照這授權可以治理台澎的,是中華民國政權為了佔領代管台澎所成立的盟軍佔領代管機構「行政長官公署」。
代管文件佐證文獻: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051708887886/?type=3
只是因為中華民國政權一直堅持「台灣光復」的謊言,所以將在台澎的盟軍佔領機構變成像它內部的行政機關一樣:「『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盟軍授予中華民國政權治理台澎的權限至今仍然有效,可參考英國 1955 年內閣文件 CAB 129/73/38的翻譯說明,https://www.facebook.com/rotpnetwork/photos/a.802796716480053/912347392191651/?type=3
英國這份文件非常有價值,原因在於英國1950年就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但仍認為中華民國政權有繼續依據盟軍先前安排管理台澎的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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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中日和約》在法律上並沒有廢止,只是實質停止,原因是當時適用對象是中華民國代表的中國。不存在恢復的人民國籍效力。
讓台澎人的日本國籍於舊金山和約生效時廢止失效的是日本發布「法務府民事甲438號通達」。
在國籍上,1897.5.8,依據《馬關條約》第5款的規定,台澎島上所有原本具有大清帝國(中國)國籍的人在國籍上就全部變成日本人,但還是有給人民兩年時間來決定國籍喔!
在日本因《舊金山和約》於1952.4.28生效喪失台澎主權之後,依據日本法務府民事甲438號通達的規定,原本有日本國籍的台澎住民就全部變成無國籍,然後依《中日和約》第十條「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接著又因為《中日和約》在1972.9.29隨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權是中國代表政府而實質廢止,使得「被視為中華民國國民」的台澎住民又恢復到無國籍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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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你是主張台灣日屬哈哈!?完全就台灣民政府詐騙集團的邏輯啊!!
看這篇台澎小堅果🌰詐騙集團台灣民政府論述逐一駁斥 https://www.facebook.com/100047156705396/posts/275451574036731/
最後,節錄一下1964.02.29日本政府對台澎主權歸屬的立場,內閣總理 池田勇人 表示:
○岡田委員:請問總理大臣。一直都在問條約有點無聊,想請問一下總理大臣。那麼,如果台灣主權未確定的話,想請問總理大臣的是,終戰之後,特別是舊金山和約生效以來,所謂的中華民國政府正支配台灣這件事,在法律上要如何解釋。除了非法佔領之外沒有其他說法了吧。非法佔領,法律上。
○池田國務大臣:日本放棄且主權歸屬尚未確定。不過,在開羅宣言或波茲坦宣言中,台灣在將來應該成為中華民國的領土是當時初步的想法。只是,儘管有應歸還中華民國的想法,但法律上並未歸還,是這樣的狀態。所以,要說這是非法佔領嗎,我認為是(台灣歸屬)還不確定,所以姑且將該地交其(中華民國)支配。
○岡田委員:接下來。總理大臣對於台灣主權的歸屬也曾一再答覆。答覆內容是站在歸屬未確定的立場。舉例來說,在一月三十日答覆橫路議員的質詢時,閣下回答「雖然依據開羅宣言或波茲坦宣言,初步的說法是要交給中國。但實情是,在與日本簽訂的和平條約中,日本只有放棄,至於歸屬於何處則尚未決定。」您的答覆是這樣的。依據以上的論點,這樣的見解雖是政府的見解,但沒有錯誤嗎?
○池田國務大臣:日本只有對同盟國放棄。從而,客觀上,因為同盟國還沒決定,所以說未確定。日本只有放棄,這是法律上日本的立場。
○岡田委員:那我就再進一步問。所以在國際的共通認知上,台灣並不被承認為是所謂中華民國的領土,依閣下的說法,那是必須在將來決定的,其意義要這樣解釋,這是政府的見解。這樣說可以嗎?
○池田國務大臣:這不是需要承認的問題。是過程是這樣。這是將來要交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只不過在過程中曾就台灣應歸屬於中國達成初步共識,但在之後的舊金山和約中並未如此決定。只是,就目前在中華民國施政之下這點,那不是法律上的行為,也不是領土主權問題,稱之為施政比較妥當,我們認為那只是暫時性的方便措施。
○岡田委員:對這點不太瞭解,但因為是重點所以想請教閣下。台灣的主權歸屬是由同盟國決定的嗎?日本政府的見解也是這樣嗎?請答覆。
○池田國務大臣:因為是日本放棄的領土,而放棄的對象是簽約的同盟國。
○岡田委員:但閣下之前答覆說這是要交由同盟國決定的事項。所以,是這樣嗎?這是重點。
○池田國務大臣:就是如此。是應由簽約的同盟國決定的事項。
○岡田委員:那麼,這是蔣介石也知道的,台灣的主權歸屬要由同盟國決定,其並非所謂的中華民國的固有領土,日本政府的見解是這樣吧。
○池田國務大臣:法律上就是如此。只是在政治上,如先前所說,目前是由中華民國施政,這點請勿忘記。
○岡田委員:現實問題我知道。法律上的問題不搞清楚是不行的。法律上是這種解釋我覺得是很重要的問題。這會在中國內部成為熱議話題。這裡的中國在概念上代表包含中國大陸在內的地區。也有人稱之為 CHINA。這裡出現的問題是,在法律上台灣的問題不是由中國的人決定,而是由算是外國人的同盟國決定,會變成這樣的解釋。這是非常重大的問題,所以要再度確認。
○池田國務大臣:這是理所當然的事。因為舊金山和約是這麼決定的,您可能無法認同,但我們是認可舊金山和約的。我們是以日本國的身份認可。依據這個解釋,法律上台灣並非中華民國的,但就事實面,大家都認可中華民國對其施政,是這樣的狀況。
○池田國務大臣:北千島、中千島、樺太島也沒變成蘇聯的地方。跟同盟國沒將樺太島、中千島、北千島認定為蘇聯的領土一樣,法律上台灣也是應交由同盟國決定的地方。
○池田國務大臣:一如方才多次提及的,就舊金山和約的字面進行法律解釋的話,台灣並非中華民國的。但若從開羅宣言及承接開羅宣言的波茲坦宣言來思考的話,日本已放棄台灣,其歸屬是應由同盟國決定的問題,而台灣目前則是由中華民國統治。各國對於這樣的支配狀況也認為是過渡性的,依世界目前的現況來看,應解釋為過渡性的施政權。從而,當我說台灣是中華民國的,指的是中華民國具有施政權。若閣下基於開羅宣言、波茲坦宣言認為我的說法的意思是台灣是中華民國政府的領土的話,那並非我的本意。如果要這樣解釋的話我會取消我的說法,因為我真正的意思並非如此。為遵守舊金山和約,關於台北和約,是因為中國擁有施政權所以才說台灣是中國的。
第46回国会衆議院予算委員会第17号昭和39年2月29日
👉🏻涵義:中華民國不具有台澎主權,僅具有過渡性質的施政權。台澎主權歸屬應由簽署舊金山和約的同盟國決定。
(關鍵字搜尋🔍國際法法理建國,敬請期待明天的問與答)
延伸閱讀❣️
👉🏻台澎人做著夢中夢中夢: https://reurl.cc/8yqAdj
👉🏻法理建國派的目標:https://reurl.cc/ZQynqW
👉🏻[英語繁中字]台灣在國際上不被承認的原因與解決方法:https://youtu.be/lss2OdMhi90
👉🏻聖峰演講影片Youtube :
https://youtu.be/-a_qHXh_URM
👉🏻聖峰演講實錄Podcast:
https://anchor.fm/rotpnetwork-shin-hong-ng/episodes/2019-03-29-ep8kln
👉🏻Apple podcast:https://reurl.cc/a5qZjQ
👉🏻 《台澎法理建國指南》電子書: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yFXTxYOtkqrwEyV11w0kQyKujxEZsU8N/view?usp=sharing
9026 路 權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麥金路與基金公路人行道會勘】
基金公路已完成路面的鋪平,而麥金路正在進行道路品質提升工程(管線共管、路面和人行道),但道路品質的提升,不只是車行的道路平整,更重要的是順暢無礙人行道,才能讓輪椅族、推嬰兒車的家長和每個人能行走安全,真正落實人本城市精神。
今天我的辦公室舉辦了麥金路423號前人行道的無障礙設計會勘,並也參與了工務處舉辦的基金一路208巷與基金三路石山站人行道破損之會勘。以下一一來跟大家簡單分享。
👩🦽麥金路423號(薑母鴨前)人行道的無障礙設計
這次的人行道屬於麥金路道路品質提升計畫新建,目前薑母鴨到安樂超市的這段人行道設計兩層。下層讓民眾上下車的人行道寬約120公分,上層和騎樓同高的人行道寬約150公分,每層高約15-20公分。當時會設計這樣兩層的人行道,主要是因為此處的騎樓較路面高,若直接做緩坡又不符合規定,為了讓輪椅族可以直接在人行道上車,而不要在馬路上上車增加危險,才會增加下層共120公分寬的空間。
公路客運或公車的低地板車型只要靠近人行道就可以方便輪椅族上下車,照片中這種有升降設備的通常是國道客運。雖然人行道的平整和通行環境相較之前已經改善,但是兩層式的設計其實還是有些問題:
1. 緩坡只有薑母鴨側的人行道可以方便輪椅族迴轉到下層,但此處是通勤熱點,有非常多國道客運的排隊等候線。若要在安樂超市附近等待1815或9026得繞一整圈到達候車點,有可能還會因為其他排隊的隊伍而無法通行。
2. 下層人行道因為空間的限制,僅能做120公分寬,若要搭乘升降梯的客運,可能會難以迴轉,尤其是對電動輪椅的使用者來說空間更小。
因此,今天特別委託有乘坐輪椅需求的家人的大姊和基隆客運公司來現場實測,因為升降梯架好之後仍會佔用到空間,因此推輪椅者勉強可以通過,但停靠人行道的距離很挑戰司機大哥的技術,先不論違規停車,若現場是否有其他客運停等,這可能會造成實務上的困難。
在經過現場1個多小時(這大概是我開過最久的會勘)關於舊建築的高程問題、通用設計、無障礙候車點的規定以及人行道設計之坡度、寬度與連接的規定後,我們可以理解工務單位的困難,但我們會希望可以將下層的人行道增加到150公分寬,以及增加安樂超市側、符合規定的緩坡,方便輪椅者可以在不同的國道客運候車點上下車,這點我們也會持續來和市政府來研議。
由於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通用無障礙車輛,不該讓身障者的在候車時只能擁有較不方便的選項,應該要透過通用設計的準則,甚至在一開始讓關心無障礙設計的團體可以給予意見,讓身障者和一般的走路者一樣,可以方便地上下與等候車輛,才是真正通勤無礙的人本設計。
🚧基金一路208巷和基金三路石山站前人行道破損
1.基金一路208巷101號至119號前人行道,靠近住家騎樓的人行道有局部破損。
市府工務處會請廠商先以水泥修補,但可能涉及私產權,再由工務處釐清、取得產權人同意。 另外在行道樹附近有些很工法粗糙的水泥鋪面,而且也直接粗暴地壓住行道樹的根部,市府初步研判原本可能是植栽帶,但可能有人為了讓車上下而偷澆灌混凝土,請都發處釐清是否為植栽帶後,再辦理會勘討論是否敲除混凝土。
2. 基金三路(石山站)人行道
目前人行道有破損,其中比較誇張的事情是直接將人行道的水泥鋪面蓋在行道樹的根部。我們特別強調政府工程應該注重行道樹的保護,但考量到基金三路的人行道較為狹窄,種植喬木可能影響人行空間,我們辦公室會請市府以通行環境和樹木保護平衡為原則,完整評估是否需要移植。而目前市府工務處會針對樹根隆起破損處先進行修補。市府也表示未來也會向公路總局爭取基金公路人行道改善經費,希望可以做比較全面的改善。
9026 路 權 在 找蔬食Traveggo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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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Mani餐廳
地址 ::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233巷19號
電話 :: 02-2771-2569
(目前已歇業)
#OohChaCha [科技大樓店]
地址 ::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18巷4-1號
電話 :: 02-2737-2994
#Tofunia豆腐尼亞
地址 :: 台北市通化街38巷19號
電話 :: 02-2755-7380
(目前已歇業)
#MissGreen
地址 :: 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63巷28號
電話 :: 02-2703-9026
#動物誌AboutAnimals
地址 :: 台北市和平東路三段228巷25號
電話 :: 02-8732-5590
(目前已歇業)
#URBNculture
地址 ::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252號
電話 :: 02-2378-8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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