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專欄新文章] 來聊聊MEV之亂
✍️ Anton 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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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VA vs Fair Ordering.
Credit: MP頭條
前言
最近這幾個月來,以太坊上面的MEV(Miner Extractable Value)的話題越來越紅,對於該如何解決這之中的不公平性,社群中展開了很大的爭論。由於最近剛好看到一篇很棒的Tweet統整了這半年來的一些好文章,就試這整理一下這幾篇的主要論點。(如果對MEV已經有基本概念的人,也可以直接follow這個thread就好xD)
— @benjaminsimon97
由於主要辯論的雙方剛好是目前做Optimistic Rollup最有名的兩大團隊:Optimism 和 Arbitrum,因此我們也可以透過這次辯論看出兩個團隊未來的開發走向。
前情提要: 什麼是MEV (Miner Extractable Value)
在Ethereum現有設計中,Miner有著選擇交易收入區塊(Tx Inclusion),和決定交易先後順序(Tx Ordering)的權力。MEV指的就是礦工透過掌握這兩個權力所能提取的總價值。
雖然名詞定義上為礦工的可抽取價值,但是除了礦工之外,很多Front running 機器人在做的事情也是一樣的:透過觀察mempool裡面的交易,當發現front run機會的時候,透過付錢更高手續來讓自己的交易先被執行,這之中所抽取的價值,也是所謂的MEV,因此在後面會提到的很多文章中,大家直接用Front Run這個詞來代表了擷取MEV的行為。@danrobinson 在他經典的文章 Ethereum is a Dark Forest 中很好的闡述了如此的現況,也正式把這個問題帶進更多人的視野。
在那之後,一個名為FlashBots的組織現身,開始進行公開的MEV 相關研究與開發,旨在改善EVM帶來的負面影響,例如:front running 造成手續費提高、 MEV太高對以太坊安全性的影響。非常推薦大家Follow他們的進展。
接下來我們就來看看,一個重要的Proposal已經圍繞它而生的一些辯論。
MEVA (MEV Auction)
MEV Auction 是由 Karl Floersch 、Vitalik 、Philip Daian等人,於2020年一月共同提出的解決方法,字面上的翻譯就是透過一個拍賣(Auction)機制,讓MEV可以被更公平的分配。Karl 同時也是Optimism的CTO,也可能是因此設計出了這個能夠完美契合Layer2的架構。
更精準一點來說,這個拍賣要拍賣的是礦工的兩個權力中的「排序權」:它礦工未來只負責「選擇交易進入區塊」,而不再控制區塊內交易順序的排列,而把此權交給另外一個叫做Sequencer的角色來進行。至於Sequencer的選擇方式,就會是一個簡單的拍賣競標。在競標中獲勝的Sequencer將可以拿到未來一段時間的區塊排序權。至於整個協議競標中得來的錢,可以作為提供公共財的資金(fund public goods)。
為什麼說這個提案契合Layer2,是因為在L2原本的設計中,就是由一個Sequencer收取所有用戶的L2交易,在L2的鏈上執行,最後把執行結果以及所有交易資料Publish到L1上。換言之,這個排序者角色其實已經存在L2的架構中。若是L2層先實做看看這個拍賣機制,就可以在不改變以太核心協議的情況下,測試一下其可行性、參數等等。
對MEVA的質疑
在MEVA概念被提出之後,Ed Felton (Arbitrum 背後公司 Official Lab 的創辦人兼普林斯頓的教授),對此提出了諸多的質疑。
1. 用戶最終體驗是否變差
Ed Felton最先寫了一篇名為「MEV auctions considered harmful」的文章,其中質疑了這個設計會讓使用者體驗更糟:這個Ordering權力的競標,無異於將「Front Running」這個行為專業化,因為理論上最會front run的人,將能夠一直出最高價得標。這在使得「Tx Ordering」這個權力中心化的同時,更變向鼓勵了大家開發厲害的front running程式,最終的受害者仍是的以太坊一般用戶,因為所有的MEV其實都是從用戶的身上抽出來的。
MEV auctions considered harmful
Vitalik 對Ed的看法提出了反駁:他認為「MEV來自用戶」這件事是一個已知且不可避免的事實,這個機制主要的重點,在於分離MEV的收入與礦工的收入,藉由把這個金流轉給Sequencer這個非礦工的角色,可以去除礦工中心化等危及Layer1 安全的疑慮。一個簡單的例子就是:若是有一個MEV很高的區塊(假設礦工可以透過re-ordering拿到100個ETH),那麼礦工就有動機在這個區塊高度進行fork(希望最終自己的挖到區塊被網路接受)。這個例子讓我們看到,考慮MEV會使得礦工的行為比起「單純領block reward」更難預測,這將危及到Layer1的安全。
Vitalik也表示,專業化帶來的「中心化tx ordering」並不見得是件壞事,儘管它對於使用者體驗是有害的,但無論如何MEV是有個上限的,Sequencer並沒有權力從使用者口袋偷錢,而且用戶可以在任何時候決定不使用這種比較容易被Front-run的合約。
2. 沒有MEV Auction的話,L1真的會變得更中心化嗎
Ed 接著寫了一篇名為「Front Running as a service」的文章,簡單回應了中心化tx ordering的問題,也挑戰了另一個MEV Auction的假設:「MEV將使得L1 Mining power趨於中心化」。
這個假設背後的理由很簡單,假如有一個礦池特別會front run,它將能夠獲得比其他礦池更高的收入,這會吸引所有礦工轉到這個礦池。
Ed 提出的反駁理論也十分有趣:假設現在有兩個礦工:A與B,其中兩者都有一定的算力,但A有較好的MEV程式,因此能夠透過排列交易獲得更高的收益。在任何時間點,只要B還存在,A礦工就有動機把這個MEV程式「賣給」B,因為本來B也有機會挖到一些區塊,在這些區塊中A的收益為0。若是能夠達成一個互惠的條件:B將使用A的程式多賺的收入分一部分給A,那麼這筆交易對於礦工A與B而言都是有益的,因此這筆交易必定會發生。
Front-Running as a Service
其衍伸意義為:身為MEV專家的礦工,其實有動機提供「Front Running as a service」,所以最終這個Service會自然被分離出來,並且形成一個自己的市場,本質上跟MEVA是類似的,並不會導致L1算力中心化。
3. MEV Auction是否真的能分離Tx Inclusion 與 Tx Ordering
Ed 還寫了另外一篇「MEVA(What is it good for?)」的文章,用經濟學解釋為什麼這個Auction最終會失效。
MEVA (What is it good for?)
簡而言之,不管我們如何想要分離這兩個權力,最厲害的front-runner若是能夠同時掌握Tx Inclusion的權力,它必定能夠提高自己的收入。這也表示,最厲害的Sequencer會想要自己成立一個礦池,因為當他同時掌握Tx Inclusion和Tx Ordering 兩個權力時,他能夠提供最高的報酬。因此一個理性的Sequencer會願意透過提高給礦工們更高的獎勵,來壟斷Tx Inclusion + Tx Ordering的權力(這是一個在現實商業世界中非常常見的壟斷策略)。這會使得最後這個模式會變得跟現在一模一樣:由單一角色決定Tx Inclusion和Tx Ordering的權力。
Fair Sequencing
不難看出,Ed所有的論點都圍繞一個重點:MEV Auction最終並沒有辦法解決任何問題,而且這個拍賣還會為社群帶來更多問題:例如一次拍賣24小時的交易排序權力,會讓這個權力過度中心化。
那麼Ed所在的Official Lab有提出什麼解法嗎?其實有:他們認為真正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並不是在鼓勵專業化Front Run並且拍賣這個權力,而是從根本上消除Front Run的機會,也就是說,應該要設計一個機制「避免」任何人任意排列交易順序。也就是所謂的Fair Sequencing問題。
在Arbitrum目前的計畫中,在未來他們會在Arbitrum Layer2中引入一個這樣的「公平排序」。實際的細節還沒有太明朗,他們計劃在幾個月內上線的第一個Rollup 版本也不會包含這些功能,所以其實他們的Mainnet Launch會類似Optimism,由單一Sequencer決定所有交易排序。但還是很期待他們未來能不能夠真的實作出更好的方法。
Chainlink Labs: Fair Sequencing Service
另一位Chainlink Labs 研究員(身兼康乃爾的教授) Ari Juels,也因為最近在CoinDesk發表了一篇類似的文章質疑MEVA,讓這個問題加溫不少。在這篇文章中,用了一個非常極端的譬喻:把Front Run這種惡意行為比喻為犯罪,若是一個城市充滿了罪犯,一個政府該做的事情並不是拍賣大家入室盜竊的權力、再將這些拍賣所得拿來回饋人民。反之,政府應該想辦法阻止犯罪。
這篇文章透過這樣的比喻,來表達對於MEVA機制的不認同,同時譴責Flashbots這類的社群專案是在系統化的傷害使用者,並指出「如何解決MEV應該成為以太社群的研究重點」。
Opinion: Miners, Front-Running-as-a-Service Is Theft - CoinDesk
文末的結論跟Ed Felton 相同,都是認為Fair Sequencing 才是此問題真正的解決之道。這其實是呼應自己Chainlink Labs幾個月前發佈的一個 Fair Sequencing Service。簡而言之,就是透過Chainlink 最擅長的預言機(Oracle network)來投票、避免讓一個中心化Sequencer角色單獨掌握這個權力。
其實這個Fair Sequencing 問題是一個非常大的研究領域、除了Chainlink labs提出的Oracle解決方法以外,還有許多包括ZKP的其他解決方法。我會盡量多Follow一些,以後有機會再來做更多介紹。
社群中其他的聲音
對於這個MEVA vs Fair Ordering的爭論,除了理論派以外,也有不少其他的聲音讓我們可以更全面地看看的整個局勢。其中一則Tweet表示:MEV Auction在實作上比Fair Ordering單純許多、也不需要牽扯一些複雜的密碼學:
— @tarunchitra
最後一定要提一下的是另一個以太坊大佬 Hudson 對於Ari這篇文章的回應。他認為MEV問題在短期內將會持續困擾使用者,Flashbots這種公開透明的開發流程能夠吸引更多社群關注,並且能夠讓MEV更公平的分配給更多角色、而非只是少部分的玩家。同時他也指出,以太坊核心開發者目前有更重要的2.0開發工作要做,面對這個議題,大家應該更踴躍參與以太坊公開的研究流程,而不是把所有的責任丟到所謂的「Core Devs」身上。
— @hudsonjameson
個人覺得Hudson這一段回應其實很值得大家更多思考,除了在學術上的辯論以外,真正實質上的社群參與也是很重要的。
小結
整個MEV議題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ongoing debate,在接下來幾天會不會愈演愈烈、會不會有人提出新的觀點,都是非常值得大家關注的問題。就像文章開頭低一篇Tweet所說的,這是非常高學術性良性辯論,我這裡只簡單的收錄了一部分,由於是順著Official Lab的脈絡撰寫、難免有些偏頗,希望大家可以到Flashbots的Github了解更多,會對於目前Optimism + Flashbot那一派目前所在做的事情有更多的了解。
如果還沒有follow Philip Daian這個人,非常建議大家Follow他。他除了是Flashbots目前最主要的推手之一,更有趣的是,他現在還在Cornell 念PHD,並且是Ari的學生。這場師生大戰讓整個辯論更加戲劇性,但卻不失其高質量的本質。對於接下來還會有什麼發展,讓我們一起期待吧。
— @philda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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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舊文】關於同儕審查
同儕審查(Peer Review)其實是學術界一個「內行」的專有名詞,值得稍作解釋。
(本文以天文學慣例為主,其他領域可能有異)
首先,學者會做研究,然後把研究結果歸納寫成論文(Paper)。學者指包括在大學工作的學術專業(Academic Profession)人員(教授、講師、研究生等),或者是非大學的研究所的研究員(例如德國馬克斯.普朗克學會和美國太空總署的研究員),又或是私人機構的研究員(例如藥廠聘請的研究員),也可以是任何業餘的研究者(例如業餘天文學家經常在尋找小行星上作出重大貢獻)。
因此,論文的審查其實與論文作者隸屬的大學或單位無關。論文寫成後,作者會把論文稿件投到學術期刊(Academic Journal)。現在都是經由網絡投稿,從前則使用郵寄。學術期刊通常都會邀請來自世界各地的學者擔任編輯(Journal Editor),組成一隊專業的編輯團隊(聽說薪水少得可憐,但因為還未有期刊邀請過我做編輯,所以我也不清楚)。
收到論文稿件後,期刊的總編輯就會把它分派給其中一位編輯負責,該編輯的工作就是盡力邀請該論文相關領域的學者專家去審查其內容的正確性。被邀請的專家審查員(Expert Reviewer)都是義務性質的,因此如果他們因任何理由而拒絕幫忙(例如教學繁忙、不熟悉該領域,或者有利益衝突),編輯一般都會請該學者推薦相關的其他學者予其另行邀請。
因此,審查員其實就是論文作者的同行,甚至是競爭對手。這也是稱為「同儕」審查的原因。現在的期刊,除非是如《自然》(Nature)或《科學》(Science)等的「高檔」期刊,一般是很難邀請得到資深教授幫忙審查稿件的,因為他們通常教學、研究、行政事務繁重,所以部分審查員其實都是博士後研究員,亦時有聽聞甚至會有教授找博、碩士學生幫自己做審查工作(由於同儕審查過程中的論文理應是保密的,這其實是不太正確的行為)。
審查員須在檢查論文後寫一個詳細的審查報告(Review Report),指出論文哪些內容必須改善,或哪裡有改善空間。報告內容可以純粹是建議性質,或者是論文作者必須作出的修改。有時候,當遇到語氣較重或不友善的審查員時,編輯或會刪減或修改審查報告的字眼,避免論文作者讀到太過苛刻的意見而感到難堪。
期刊通常都會給予審查員一個限期,審查員必須在限期內提交審查報告。限期根據不同期刊、領域都有所不同。一般天文學期刊的審查限期大約為四至六個禮拜。不過由於同儕審查屬義務性質,編輯亦無權強迫審查員在限期內完成審查並提交報告。遇到嚴重逾時未交的情況(經常都有⋯⋯),編輯也只能禮貌地催促。必要時,例如審查員突然「失蹤」,編輯也可以在同儕審查過程中途更換審查員。不過,由於邀請資深學者通常都很困難,除非情非得已,編輯都會盡可能避免更換審查員。
期刊會要求審查員在提交報告時一併給予接納論文與否的建議,包括直接接納(Direct Acceptance)、輕微修改後接納(Acceptance after Minor Revision)、大幅度修改後重新審閱(Review after Major Revision)、拒絕(Rejection)。不過,最終決定權其實在編輯手上。編輯可以直接無視審查員的建議,或者在審查員意見與論文作者有很大的出入時介入其中,又或者邀請多一位審查員給予獨立意見。
從前,通常每篇投稿論文都會有兩位或以上的審查員分別獨立審查,然後編輯會在考慮所有審查報告的建議後再作出決定。不過,由於現在審查員越來越難找,加上投稿論文越來越多,部分期刊的論文很多時候都只有一位審查員負責審查,所以審查的質素也就越來越參差。有時候,由於只有一位審查員,其權力會過大、又胡亂作出決定,而編輯又偏袒審查員或因其非該領域專家而無法作出公平的決定時,就可能會影響到科學的質素,遺害人類知識文明。
基本上,除了期刊的編輯外,包括論文作者在內的其他人是沒有辦法知道誰是審查員的。因為現在絕大部份期刊都是採用所謂的「單盲」(Single Blind)制度,即是審查員知道誰是作者,但作者並不知道誰是審查員。這樣做的本意是用來保障審查員能夠不受壓力地評核文章內容和質素,但有時候會被用來作打壓異見或者新的研究方法或結論之用,亦會對科學知識造成負面影響。
其中一個解決方法是所謂的「雙盲」(Double Blind)制度,即只有作為「中間人」的期刊編輯知道雙方身分,而審查員和作者都不知道對方是誰。但這在某些範疇比較難以實行,例如科學論文中少不免提到使用了哪所大學/研究所的設備,而且審查員也能夠從論文內容、行文風格、研究方法等輕易猜到誰是作者。
亦有人提出過雙方都公開姓名的方法。理由是當雙方都知道對方是誰的時候,審查過程中就會更加互相尊重,對事不對人。近年已經有學者發起這個方法,不過暫時未有期刊採用。不過有讀者指出,至少有些期刊已經會在同儕審查過程完結後公開雙方身分,這可以說是一大進步了。
歷史上有紀錄的首次同儕審查發生在1665年,倫敦皇家自然知識促進會(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亦即著名的皇家學會)的《皇家科學會報》(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不過,當時的同儕審查是由編輯負責進行,而非另外邀請專家。
大名鼎鼎的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移居美國之前,投稿的德國期刊都是沒有邀請專家作同儕審查的。後來,當他投稿一份關於證明重力波並不存在的論文到美國的期刊《物理評論》(Physical Review),期刊的編輯對論文內容有所保留,便把論文寄給一位專家審查——愛因斯坦在普林斯頓的同事羅伯遜(Howard Percy Robertson)。羅伯遜閱畢發現愛因斯坦的計算有誤,就寫了一個匿名的審查報告給他。
愛因斯坦並不知道羅伯遜就是審查員,而且他對期刊編輯「擅自」把他的論文寄給第三者的舉動非常生氣,就寫了以下信件給編輯以及退了稿:
“We (Mr. Rosen and I) had sent you our manuscript for publication and had not authorised you to show it to specialists before it is printed. I see no reason to address the – in any case erroneous – comments of your anonymous expert. On the basis of this incident I prefer to publish the paper elsewhere.”
愛因斯坦致《物理評論》(1936)
愛因斯坦退稿後把論文投稿給富蘭克林研究所(Franklin Institute)的《富蘭克林研究所期刊》(Journal of the Franklin Institute),一份名氣比較低的期刊。有趣的是,投給富蘭克林研究所的稿件經過大幅度修改,而且這些修改都是羅伯遜以同事身分建議的!愛因斯坦很高興羅伯遜幫忙發現了錯誤,而羅伯遜最後也沒有表露身分——他其實就是當初在同儕審查中指出愛因斯坦錯誤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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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章】關於同儕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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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紀錄的首次同儕審查發生在1665年,倫敦皇家自然知識促進會(Royal Society of London for Improving Natural Knowledge,亦即著名的皇家學會)的《皇家科學會報》(Philosophical Transactions of the Royal Society) 。不過,當時的同儕審查是由編輯負責進行,而非另外邀請專家。
大名鼎鼎的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移居美國之前,投稿的德國期刊都是沒有邀請專家作同儕審查的。後來,當他投稿一份關於證明重力波並不存在的論文到美國的期刊《物理評論》(Physical Review),期刊的編輯對論文內容有所保留,便把論文寄給一位專家審查——愛因斯坦在普林斯頓的同事羅伯遜(Howard Percy Robertson)。羅伯遜閱畢發現愛因斯坦的計算有誤,就寫了一個匿名的審查報告給他。
愛因斯坦並不知道羅伯遜就是審查員,而且他對期刊編輯「擅自」把他的論文寄給第三者的舉動非常生氣,就寫了以下信件給編輯以及退了稿:
“We (Mr. Rosen and I) had sent you our manuscript for publication and had not authorised you to show it to specialists before it is printed. I see no reason to address the – in any case erroneous – comments of your anonymous expert. On the basis of this incident I prefer to publish the paper elsewhere.”——愛因斯坦致《物理評論》(1936)
愛因斯坦退稿後把論文投稿給富蘭克林研究所(Franklin Institute)的《富蘭克林研究所期刊》(Journal of the Franklin Institute),一份名氣比較低的期刊。有趣的是,投給富蘭克林研究所的稿件經過大幅度修改,而且這些修改都是羅伯遜以同事身分建議的!愛因斯坦很高興羅伯遜幫忙發現了錯誤,而羅伯遜最後也沒有表露身分——他其實就是當初在同儕審查中指出愛因斯坦錯誤的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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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踢踢實業坊出版板‧第九次出版編輯讀書會
* 時間:10月14日星期六(18:30)
* 地點:台北市博愛路三六號九樓
* 主題:譯者和編輯的對談
討論主題和我的本業翻譯有關,也想聽聽大家的心聲
於是前幾天跟板主 mingwangx毛遂自薦主持這次的讀書會
一下子認識這麼多位板友很開心,現場有編輯魂和譯者魂在發光
還遇到出版同業weipeng以及我的老友劇作家雜誌的編輯
感覺上後來大家各自分桌交流特別熱烈,氣氛相當好。
mingwangx強調這次的讀書會重點在於譯者和編輯之間的互動
定出了大致討論的方向為以下三點:
1. 編輯談與譯者的合作
2. 譯者談翻譯工作的甘苦
3. 譯者和編輯的對談
與會的朋友,有出版社的編輯、行銷、行政、負責版權及選書的從業人員
也有現職譯者,曾經是譯者的編輯、一邊當編輯一邊當譯者、有志想當譯者的朋友
一開始現場的譯者和出版人員呈現五五波的局面,後來沒有再追加調查。
[某醫學專業出版社的編輯大吐苦水]
1.先前的編輯不用心,沒有嚴格把關,導致製作水準低落。
2.語氣不順、名詞不統一、錯譯、漏譯、曲解原意(譯者是專業醫師)。
3.譯者要求稿費卻不檢討自己的翻譯品質,苦的是編輯要收爛攤子。
4.遇到很難溝通的譯者,找不到人或人間蒸發的譯者,編輯敢怒不敢言。
5.推崇文化學姊陳系美翻譯的三島由紀夫「豐饒之海」系列,星光出版。
[瞠目咋舌的大陸譯名 VS 電影片名翻譯]
1.許多名詞大陸比台灣先引進,命名法則不適用於台灣,直接採用大陸譯法看起來很怪。
2.習慣用搜尋引擎查詢,如果不進行原文交叉比對,很可能誤用大陸式的名詞翻譯。
3.台灣某些領域的專有名詞或流行用語已行之多年,在找資料的過程應謹慎核對採用正確
譯名。
4.如果因為音譯或發音的問題有多種譯名並存的現象,應請教該領域的專家或交由
監修、審譯者進一步確認。
5.網路轉寄信的大陸電影譯名,有些是捏造的刻意醜化或扭曲大陸人,帶有輕蔑和歧視意
味。
像是電影 Top Gun
台灣譯名「捍衛戰士」大陸譯名「壯志凌雲」被台灣網友惡搞成「好大一把槍」
像是動畫電影 Bug’s Life
台灣譯名「蟲蟲危機」香港譯名「蟻哥正傳」大陸譯名「虫虫特工隊」
結果被台灣網友惡搞成「無產階級貧下中農螞蟻革命史」
6.電影譯名大陸傾向直譯、台灣注重口語化和排列組合,香港片名文藝腔比較重。
熱門影集The Apprentice為例 大陸譯成「學徒」、台灣譯成「誰是接班人」、香港譯成
「飛黃騰達」
[翻譯價碼的問題]
1.新手翻譯多半由同學或老師轉介,價碼很低,要求不高。
2.翻譯社為從中抽佣,壓低譯者稿酬,品質把關不嚴格,但不失為磨練的機會。
3.一般英語翻譯行情有下滑趨勢,因為英語翻譯市場供過於求。
4.專利申請文件、商業文件、工業及科技、電玩產業的翻譯價碼較高。
5.日文新手翻譯每千字二百五至三百五不等,老手每千字四百至八百。
6.日文專業文件一字兩元起跳,也有算頁數、論件計酬的算法。
7.想要抽版稅:必須是參與版權洽談或長期配合關係、資深譯者或知名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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