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釋字第558號 在 【湯大法官又來了!】... - 法律白話文運動Plain Law Movement 的評價 憲法第十條:「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2003年,釋字558號言明,此自由包含隨時入國、返國的權利,只要是於臺灣設籍、有住所 ... ... <看更多>
大法官釋字第558號 在 司法院釋字第813號【歷史建築所定著之土地為第三 ... - YouTube 的評價 2021年 大法官釋字第 808號【刑罰併處社會秩序維護法罰鍰案】 | 同一行為受刑事處罰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但書另處罰鍰部分之規定,是否違反法治國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