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電子煙危害 防 制 自治條例 在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本市自公布日起即開始實施「桃園市電子煙 ... 的評價 本市自公布日起即開始實施「桃園市電子煙危害防制自治條例」,重要內容包括: 1.未滿18歲者,不得吸食電子煙未滿18歲者,不得吸食、持有電子煙或持有電子煙相關器物,違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