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淆 在 仍屬公平交易法第22條規定的「致與他人商品混淆」的態樣之一... 的評價 售後混淆誤認乃無形中影響「潛在」消費者購買真品之意願,由於其已經破壞了商標之識別與表彰來源功能,即使銷售者已經明白告知購買者,該商品與真正商標權人所生產之商品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