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活動規定 在 Hung FengPin - 選罷法對於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 ... 的評價 選罷法對於各種公職人員選舉競選活動期間分別規定如下: 一、總統、副總統為28天。 二、直轄市長為15天。 三、立法委員、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