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婊揚好人好事
呢篇曠世奇文,我不知道受訪者、記者和編編都嗑了什麼,但似乎純度很高,都給我來一點吧!
首先,原來就係你條投訴L走去投訴圖書館,搞到圖書館將同志相關的書籍被下架。即係你嘅「道德自由」、「宗教自由」就係自由,「接受同性戀」呢種道德自由就唔係自由、「唔依照你嘅宗教班粉絲解讀嘅聖經」嘅教育自由就唔係自由。呢度唔係講緊要傳播呢種思想,只係連上架擺係度都唔俾。這不是自由,而是霸權;這種專制而極具排他性的道德,本來就是極不道德,我能不能啟動我的道德自由,不接受你的道德?
又咁講啦,如果真係講宗教自由,自己返去睇聖經,佢有講過貝類是不潔的,仲有很多肉不能食,你們為什麼不奉行神的旨意,將所有引誘人跌倒的書— 食譜全部下架?定係你地只執行你所選擇神的旨意去進行?而區區僕人有什麼權力去解釋神的話語?
順道也婊一下《美女與野獸》,女巫魔法施咒變人為獸、人獸戀愛、拐帶良家婦女、個死八婆見到對方屋企有個大圖書館就ok,這不是更應該譴責嗎?但你眼中只係睇到幾秒鐘的hehe,神的教義都拋到九霄雲外,直達天堂了。再者,佢地hehe有冇搶左野獸去先?到最後野獸有加入玩3P咩?咪又係娶左條女。呢個就係兩性平權,大家各自各精采,你擁有的,我也能擁有。
然後一堆同性戀又會搞細路的論點Bla bla bla,打令,你留意返,搞細路最多嘅組織叫「教會」,一班拎住聖經的獸父,美國教會早排先有新聞,嗰班每天解讀著神話語的神職人員性侵左近千個細路。如果你可以用一小撮同志的行為引申至全體,咁恐怕神職人員好可能係唯一可以取代某制服團體,成為全世界最大的犯罪集團。
其餘仲有好多論點,不過我就快返到公司,無時間寫,大家自行補刀。
最後,我想同記者還有編編講:唔好拎六四那位以身擋坦克的烈士作比較,人家是真正的為正義捨身成仁,香港社運人士最多係坐監,就算連佢個仔,都未到那個神檯位。我唔知你地出呢篇文有咩取態,但係,做人唔係咁做,說話不是這樣說的。
還有,隨意把同志運動引申為支持亂倫與孌童,那不是言論自由,而是單純的潑墨與人格謀殺。到底所謂的言論自由的底線在那裡?而記者到底應該是中立,還是像此報導把人封聖,這是一個很有趣的議題。
對了,要是想確保每一方都有發聲的自由,要不要下一隻稿訪問撒旦教,問問他們九罪九訓十一誡的看法,然後再把他和六四烈士並排,我倒想看看各位高舉宗教自由的朋友會說什麼了,言論自由嘛,你會保障吧?
#觀點同謬論都分唔清楚
#咁點擺上黎理性討論呀
#訓醒未
#你見到其他行家都唔訪問佢就知咩事啦下話
#我捍衛你的言論自由
#但我不會支持你on_的行為
#到底咩係自由
#我鍾意就係自由
#人代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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