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官職等:5等280薪點
職系:無
名額:3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0/08/25~110/09/03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獨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大學以上環境相關科系畢業,包括: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公共衛生、公害防治、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衛生、環境保護技術、環境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資源管理、環境與工業安全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衛生各院、系、組、所、學位學程,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迴避任用之規定者及第28條第1項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處理本市環保陳情案件外勤稽查作業,原則以夜班為排班優先,惟未來視業務需求可能機動調整為日班。(每日標準工作時數為8小時,超過之時數可申請加班費或補休辦理)
夜班暫定時段如下(視實際狀況可能再調整):
小夜班:16:00-24:00
大夜班:00:00-08:00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北股(高雄市岡山區本工五路9號)、 本局環境稽查科南股(高雄市小港區北林路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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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一)徵才期間:自110年8月25日至110年9月3日止。
(二)僱用期間:
1、一年一僱,自高雄市政府函核定發文日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其年度考核成績決定是否予以續僱。
2、高雄市環境保護基金空氣污染防制計畫不補助僱用經費時,即無條件停止僱用。
3、試用期間為3個月,試用期間考核成績未達70分者,無條件予以解僱。
(三)待遇:核定薪點為280薪點,薪點折合率計算每月薪資為34,916元(280×124.7元),並自簽約日起支,離職日停支。享有全民健保、勞保,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四)報名方式:
1、本項甄選資訊建置於本局網頁,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寄送至高雄市政府環保局人事室收(地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A棟7樓),並於信封註明「報名約僱人員甄試」字樣,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請一律以「掛號」寄送,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責任自負)
2、擇優公告參加甄選人員進行面試或筆試,參選人員如不符本局所需,得斟酌情形予以從缺。未符資格人員之相關報名資料不再退還,亦不予通知。
(五)備註:
1、備取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性質相近之約僱人員職缺,逾期限則喪失候用資格。
2、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六)聯絡資訊:陳小姐07-7351500#1705,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00。
刊登網址:https://ksepb.kcg.gov.tw/ActivitiesDetailC001100.aspx?Cond=ce691384-8fa7-49be-80b2-4a91f13b4c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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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一小時的加班也是加班&照實統計加班時間】
今天上午,我在司法法制委員會,和司法院秘書長討論兩個關於司法人員加班的問題。
【問題一:未滿一個小時的加班不算加班?!】
第一個問題,是關於加班時數計算的問題。
依據司法院員工出勤管理及加班費管制要點第10點第5款規定:「加班時數之計算,以小時為單位,未連續滿一小時者,不計入。」
也就是說,如果今天有人加班了50分鐘,能不能申請加班?不行,除非再多撐10分鐘,連續加班滿一個小時才能算。
那如果加班超過一個小時呢?不好意思,沒有到兩個小時的話,分鐘的部分也會被無條件捨去。
這樣不合理的規定,行政院早就進行了檢討,並從108年開始試辦「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得合併計算」。
我也建議司法院秘書長,應該研議比照辦理,讓同事的辛勞可以得到回饋。秘書長也答應,回去會進行研議。
【問題二:司法院的加班時數不是真的加班時數?!】
第二個問題,涉及到公務人員加班時數統計的老問題。
大家都知道,台灣的司法是血汗司法。不過,到底是多血汗呢?
依據司法院2006年委託會計師事務所的調查資料,當年台北地院和桃園地院,法官每周平均工時就將近60小時。
十幾年後的今天,法官一週工時早已超過60個小時,其他的司法人員,例如紀錄科和民事執行處的書記官和法警等司法人員,也有常態加班的問題。
司法人員的爆肝狀況雖然人盡皆知,但當我在9月和司法院索取司法人員的加班時數時,拿到的資料卻讓我大吃了一驚。
以2019年為例,官方的資料中,民事庭法官平均每月只加班18小時,刑事庭和少家庭則都是17小時。紀錄書記官部分,民事庭19小時,民事執行處24小時,刑事庭21小時,少家庭18小時。
為什麼司法院的資料和真實狀況有這麼大的落差?因為這些加班時數只是「申請」的加班時數。因為加班費預算的緣故,超過時數上限之後,不會有加班費,甚至連申請加班也不會核過。
在這樣的狀況下,導致官方根本無法掌握真實的加班時數,甚至還要委外用問卷調查的方式,調查加班時數。
試問,有哪一間公司,需要委外用問卷的方式來調查員工上班時數?
而如果沒有真實的加班統計,就沒辦法反映司法人員的辛勞,更沒有辦法在有限的政府資源中,爭取合理的員額與加班費。
因此,我在今天建議司法院秘書長研議,將「加班時數統計」和「加班費申報」脫鉤,據實統計真正的加班時數。秘書長也表示,會來研究看看如何統計。
【呈現真實,才能發現真實】
最後,有一句話來不及在委員會裡面說明。
我認為,司法制度是高度依靠著人在運作的制度,因此只有正視司法人員的辛勞與需求,並想辦法改善,才有可能建立溫暖而富有人性的司法。
而讓工作時間的真實狀況呈現出來,就是正視問題的第一步。也希望司法院能一起面對、呈現司法環境的真實,才能想辦法幫助法官,發現個案中的真實和正義。
公務人員加班費計算 在 阿孝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前幾天,蘋果報了一篇
『柯市府LINE交辦公事!員工怨干擾「休假晚回還被罵」』
事實上LINE到底交辦業務算不算加班?
最早的認定應該是2017年3月在新北勞工局的一個仲裁案件:
「一名勞工控訴下班後雇主以LINE交辦工作,仲裁委員會認定資方應給付加班費。新北市勞工局今天表示,雇主在下班後或假日,以通訊軟體、電話等要求勞工工作,仍算加班。」
之後,勞動部也認定LINE交辦業務等等算加班,像新聞中提到的要回「收到」,其實就可以算是一個加班的計算起點,結束後回報,這段時間就是一段工作時間,當然該算加班。
雖然說公務人員不適用勞基法,但是在這些案例中,
應該要能夠適用加班申報,如果是辦大型活動的話,例如跨年、耶誕城之類要有專案加班等等。
老實說,之前國昌也有去法院實體體驗過法警值班工作。書記官、社工師、颱風天第一線的公務人員,
再搭配現在刁民那麼多,整天喊著我繳納稅錢養你們,
這類的公職人員現在說真的也沒有比較好混,每年離職的公務員也不在少數。
與其說是柯市府,倒不如說是全台灣都幾乎是這樣。
這個新聞真的針對性真的太高,把他說成一個現象就算了,我都覺得是故意引起勞工和公務員族群對射。
有空在那邊嘴砲,想要選票就把勞工和公務員的勞動環境處理好。
◎勞權小知識:
『新北市勞工局長謝政達說,仲裁案都在勞工局召開,平均只召開兩次仲裁庭,選擇獨任仲裁人處理天數65天,選擇仲裁委員會也只需要88天,仲裁判斷與法院判決具有同一效力,遠比舟車勞頓跑法院興訟來的有效益。』
要是有遇到勞資糾紛,仲裁也是一種選擇。
自己的勞動環境自己救,希望可以讓每份工作的勞動環境都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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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jol 信箱]
作者: aa3ch (啥利破特)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問卦] 公務人員月薪不到4.8萬可以跟誰說?
時間: Mon Dec 3 23:56:13 2018
那我也認真一下好了
先跟你說,加班費不是福利,是你理所當然應得的工資
而國旅卡完全不是福利,而是資方的剝削
順便跟你說,公務人員的加班費制度也是一種剝削
之所以會有這兩種情形,是因為公務人員不受勞基法保障
從加班費先講
勞基法第24條規定勞工的加班費必須依1.33或1.66甚至加倍等倍率加成
但公務人員的加班費只能照原價計算
如果換成補休,依勞基法第32-1條的規定
到一定期限屆滿或者你離職當天都沒休完的話
老闆必須折算成加班費給你
但是公務人員不受勞基法保障,所以可以完全合法的不給加班費
我今年就完全沒領到,一毛都沒有,完全合法
只能給補休,而且每個月可以登錄的加班時數還有上限
超過上限的不給登錄,沒加班費也沒補休,恭喜你成為功德人士
我自己做過的功德就不計其數了
補休期限是一年,一年到了沒休到也是自動送給國家,完全合法
再來講國旅卡
依據勞基法第38條,勞工的特休假如果到了年底沒休完
雇主也是要折算成日薪發給你的
或者也可以延到隔年再休,但隔年或離職時還沒休完的話
就一定要折算成日薪發給勞工
那公務員呢?
就講考上高考、到職服務滿一年剛有七天年休假的菜鳥公務員來說
時薪的核算標準是203元,一天八小時就是1624元
如果依據勞基法的標準,七天休假都不休的話,可以拿到11368元的工資
但政府說不好意思我財政困難請你共體時艱
我們改採「強制休假」的制度,這七天假你沒休完是你家的事
但你如果有休假的話,我給你「強制休假補助費」,這就是國旅卡額度
以七天休假而言,有8000元額度
也就是說,本來可能要發給11368元,現在只要給8000元就好
光是一個菜鳥就省了3168元,如果是年資更久、職位更高,薪水更高的人就省更多了
這個制度每年從全國公務員身上省下(剝削)27億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86207
然後還一堆人以為國旅卡是福利?還有人主張勞工也要國旅卡?
根本呵呵,以國旅卡「節省工資」的出發點
你真的以為你有國旅卡的話,資方會讓你佔到便宜吃到福利?
然後話說我們還有個「福利」就是每個月薪水都要被扣一筆「退撫基金」
然後自己領不到,以前面說的高考菜鳥而言就是兩千多塊
以年改後的方案來說,退撫基金延後到2031年破產
也就是說,2031年以前還沒滿65歲退休的人一樣只是來當分母的
每個月被扣一堆錢但自己領不到
最後打個預防針,每次PO這種文都會有人說什麼
「你以為你講勞基法的那些加班費真的每個勞工都領得到哦?」
如果你領不到,是你的雇主剝削你、是你的雇主違法
你應該要爭取「討回自己應有的權益」而不是爭取「希望別人一起被違法的人剝削」
還有人會說「那不然你來當勞工啊」
那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既然你覺得當公務員那麼棒,你也快來啊
我們這一代的公務員,包含我在內
絕大多數在成為公務員以前也是勞工
公務員的工作穩定不易失業是事實,勞工依法受勞基法保障也是事實
只能說各有取捨、各有利弊,但硬要說公務員有什麼福利
甚至把國旅卡跟根本領不到的加班費也說成福利
我也不知道你到底要討論什麼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7.197.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3852576.A.F36.html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3/2018 23:56:41
「從法律上就根本不用給你」是另外一回事哦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00:27
結果強迫你休假只給你八千,你不休假就沒錢
而且那八千還被限定用途,不照用途使用的話會被移送法辦
年底沒用完的話就送給國家
你覺得很棒的話我也不知道你在想什麼
如果是多給的話,應該是要增加支出才對
但事實是政府每年藉此省下整整27億元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86207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10:43
背景不硬的就自求多福
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交辦一些「不辦完會出事」的業務給你
最好還交辦那種你根本不會的
你一不小心就會被移送法辦
很多人無法理解公務員的工作壓力從何而來
但其實因為手握公權力,所以稍有不慎被法辦也是很危險的
例如某理事長不就常常有時間一天到晚上節目上街抗議?
然後以那位理事長的年資,他有16000額度這樣
但這是特例就是了,不然政府如何省下27億呢
既然當公務員這麼棒,那你幹嘛當勞工?快來啊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29:43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36:36
為什麼你的邏輯不是「大家一起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力」
而是「希望別人一起被剝削」?
然後你說這是福利?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40:14
為什麼你的邏輯不是「大家一起爭取自己應得的權力」
而是「希望別人一起被剝削」?
我文中寫得很清楚:
「公務員的工作穩定不易失業是事實,勞工依法受勞基法保障也是事實
只能說各有取捨、各有利弊」
看不懂?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42:38
而且134萬是哪來的?我查不到啊囧
看不懂?
「勞工」大遊行,五一跟秋鬥
看起來似乎跟我的權益無關
可是我知道所有的受雇者都一樣是勞動者
今天不站出來為別人爭取權益,明天誰會為你站出來?
我是公務員,可是我也上街頭為勞工爭取權益
你是勞工,你嫌公務員過太爽而自己過太慘的時候
你為自己的權益做了什麼?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48:18
可以麻煩提供出處嗎?因為我也很好奇到底哪來的134萬
這能代表所有的勞工嗎?
結果我問他數字的出處他就消失了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53:37
剩下的你高興就好。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0:57:22
您監所管理員考幾年了?
考上了嗎?
暫時也沒有更好的方法了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1:12:58
所以我從頭到尾就只是來當分母贊助老人退休金這樣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1:20:00
不是監所啊?那是考哪種公職呢?考幾年了?考上了嗎?
作者 sink1203 (Emmtte)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補習] 12/1開始補司法特考,想請問意見
時間 Sat Dec 2 00:02:24 2017
推 suifong: 我也是一直補帶子,一直在趕進度又要上正課,根本沒時間
→ suifong: 消化,感覺是囫圇吞棗。
作者 sherry60420 (Sherry)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心得] 志x 犯罪學x瑀 覺得不行
時間 Wed Feb 14 03:22:45 2018
→ suifong: 補習班發的課本是別的老師的書,果斷改看其他班系視訊。
→ suifong: 今年如果沒上絕對不在選面授。
但這樣一直寫下去就太發散了
只是想說他這麼憤慨的批評公務人員,怎麼自己也想成為公務人員呢?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1:43:31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1:46:15
看到別篇文章原來是考法警啊,只是可惜考不上嘛
太可惜了,加油唷
但關我這種純粹被扣錢當分母的什麼事呢?
我比你更慘好嗎?你薪水還不用被扣那個自己領不到的退撫基金好嗎?
順便跟你說,法警很血汗哦
絕對不是你以為的輕鬆簡單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1:58:00
你只有批評體制嗎?
→ suifong: 勞工的假一堆都很少啊,蛤你說多做錢比較多?抱歉還是那
→ suifong: 一點點。公務員是穩穩周休二日欸。
順便跟你說,法警是全年24H輪班至,不是穩穩週休二日唷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00:58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02:42
對你而言公務員這麼沒競爭力,你還考不贏嗎?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03:26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05:49
跟勞基法一樣沒休完的假換算成工資發給就好了啊
你不知道公務人員本來就在爭取這個嗎?
你已經連續兩次無效攻擊,顯現出你的狀況外了耶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09:53
提醒你你這樣會讓自己立場跟社會良知對幹哦
你覺得危險加給很過份?還是你以為危險加給是福利?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50121/36340692/
你憑你的良心好意思說他們不該領危險加給乾脆砍掉好了?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13:01
所以你說要砍警消危險加給是怎麼回事?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14:04
如果你想拿他的故事來酸,你高興就好。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15:44
「有加給敢不敢攤開來講」這句話再度證明了你的徹底狀況外
公務員的薪水本來就是「本俸+加給」構成的
以高考月薪四萬多而言,本俸其實只有兩萬多,另外兩萬多是專業加給
所以才構成月薪四萬多,不然你是以為剛考上高考的薪水是四萬多再加一堆加給哦?
那四萬多就是你的總額了,以我而言就沒加班費沒其他加給
我還真的遇過有人聽到我月薪四萬多,就說
「公務人員福利很好,再加上津貼跟加給就有六七萬了耶!」
不好意思,沒那種東西。
一直都是另外算的,只是有沒有錢可以算給你是另外一回事
算法就是拿你一個月的薪水(本俸+加給)總額去算時薪
而且很多公家機關假日也要開放
甚至過年要辦活動所以要加班的機關也不是不存在
你怎麼不說民間的銀行也只開到上班日下午三點半呢?
你可不可以去做一點功課再來討論
不然我一直糾正你也是有點累耶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2:53:22
但是事實上國家每年藉此省下27億的工資
你說沒有比較差?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08:05
本來沒休假可以領11368的「現金」,存在你帳戶你要怎麼運用隨你
現在強迫你必須休假去花8000的「額度」,還被指定用途,沒照相關規定花就會被法辦
一來一往就損失三千多,你居然把兩者相加說這樣將近兩萬塊,傻眼
更何況假根本休不完,我自己上次刷國旅卡就是請了休假然後人照常在辦公室上班
還是你以為請了假真的休得到?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10:56
https://join.gov.tw/idea/detail/5856ba4a-be1f-4418-a7bf-25110055b24f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623/1378418/
https://udn.com/news/story/10272/3213817
你不知道公務員普遍希望廢除國旅卡,改領不休假加班費嗎?
我不想花也不行啊,不花就自動放棄
被指定用途的額度絕對不會比你愛怎麼用就怎麼用的「現金」好用,這不是常識嗎?
更何況這個額度還比你原本應得的現金少得多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13:53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17:50
不然公務員又何必連署廢除國旅卡呢?
我問的是如果你也必須在營休假,你還能接受嗎?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20:38
就看你弟要不要跟他認真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21:18
只能說比爛比慘是沒有意義的,也不必想像公務員一定很爽
要就一起爭取更好的勞動權益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23:14
公務員這種狀況完全合法哦
不要以為兩者真的一樣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24:59
現金絕對比額度好用啊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26:07
※ 編輯: aa3ch (114.37.197.141), 12/04/2018 03:27:2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cjol (1.200.212.152), 12/04/2018 17: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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