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這麼衝動呢...........(#貓起來編)
新聞這裡看:https://bit.ly/2YqEpsn
同時也有1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
「妨害秘密」的推薦目錄: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快點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奶爸律師 陳又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Taiwan Bar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妨害秘密罪(一)法律規定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私訊放上PTT/Dcard是妨害秘密罪!?常見法律問題 ...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私訊放上PTT/Dcard是妨害秘密罪!?常見法律問題 ... - YouTube 的評價
- 關於妨害秘密 在 私訊放上PTT/Dcard是妨害秘密罪!?常見法律問題 ... - YouTube 的評價
妨害秘密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14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1司法官一試第11題】
依實務見解,下列何種行為,不構成加重竊盜罪?
(A)結夥三人行竊,其中有未滿14歲的孩童
(B)於公車內扒竊
(C)在機場航站大廳內行竊
(D)持螺絲起子行竊
【108司律一試第30題】
甲迷戀同學乙,但未獲乙的青睞。某次全班到外縣市參加研討會而住宿旅館,均有各自的房間,乙離開房間時,未將房門鎖緊,甲發現後直接走入乙的房間,翻弄乙的行李箱,並以手機拍下乙的內衣,將該張照片以通訊軟體傳給同學丙分享。離開房間前,竟又臨時起意帶走該內衣作為紀念。有關甲刑事責任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甲取走內衣,構成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加重竊盜罪
(B)甲侵入乙的房間,構成刑法第306條第1項之侵入住居罪
(C)甲拍攝內衣照片,不構成刑法第315條之1第2款之妨害秘密罪
(D)甲將內衣照片傳給丙,不構成刑法第310條第1項之誹謗罪
【108司律一試第31題】
有關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凶器」之適用說明,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
(A)須行為人主觀上有持以行兇或壓制被害人之意圖
(B)該物客觀上具有危險性,能夠傷害人之生命身體
(C)該物不限於行為人在犯罪場所外攜入
(D)不以行為人取出該凶器使用為必要
【105司律一試第21題】
甲得知舅舅A全家外出旅行,與乙、丙共謀到A宅偷取古董。乙、丙進入A宅行竊,甲則在遠處以手機告訴乙、丙古董的正確位置。得手後,3人將古董變賣分贓。試問,對於甲、乙、丙的行為,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3人的行為符合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的侵入住居的加重條件
(B)3人的行為不符合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罪的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的加重條件
(C)對於甲的行為,減輕其刑
(D)甲所犯之罪,仍屬告訴乃論之罪
----------------------------------------------------
【101司法官一試第11題答案】(A)
【108司律一試第30題答案】(A)
【108司律一試第31題答案】(A)
【105司律一試第21題答案】(C)
----------------------------------------------------
【綜合說明】
這次放上的是很愛考的加重竊盜罪啦!老師認為,一試最重要的是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3、4這三款規定,一試都有考過,而且都有相應的實務見解要記,整理在底下:
一、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1款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1871號刑事判決】
竊盜因夜間侵入而加重其刑者......必須於未經侵入以前,即有竊盜之意思,從而以侵入為其竊盜手段者,始能成立。#若事前經獲允許住宿其內,#臨時見財起意,#竊物而出,#其於他人家宅之安寧並無妨害,#即不能謂之侵入。
【最高法院69年度台上字第1474號刑事判決】
#旅客對於住宿之旅館房間,各有其監督權,且既係供旅客起居之場所,#仍不失為住宅。
二、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3款
【最高法院79年度台上字第5253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所謂兇器,其種類並無限制,凡客觀上足對人之生命、身體、安全構成威脅,具有危險性之兇器均屬之,且祇須行竊時攜帶此種具有危險性之兇器為已足,並 #不以攜帶之初有行兇之意圖為必要。#螺絲起子 為足以殺傷人生命、身體之器械,顯為具有危險性之兇器。
【最高法院94年度台上字第3149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三款之攜帶兇器竊盜罪及同法第三百三十條之攜帶兇器加重強盜罪......只要於竊盜或強盜時攜帶兇器,即構成加重竊盜或強盜罪名,因立法所規範者為攜帶兇器竊盜或強盜即屬於加重條件,而 #不以取出兇器犯之為必要,亦 #不以攜帶之初有持以行兇之意圖為限。
三、刑法第321條第1項第4款
【最高法院30年度上字第1240號刑事判決】
刑法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所稱結夥三人,係以 #結夥犯全體俱有責任能力及有犯意之人為構成要件,若其中一人係缺乏責任能力或責任要件之人,則雖有加入實施之行為,仍不得算入結夥三人之內。
【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210號刑事判決】
刑法分則或刑法特別法中規定之結夥二人或三人以上之犯罪,應以在場共同實施或在場參與分擔實施犯罪之人為限,#不包括同謀共同正犯在內。
Ps. 下一回就是最終回啦~~敬請期待!
妨害秘密 在 蘋果新聞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他應該完全沒想到這樣就挨告吧...😦
👆《蘋果》新聞多,24小時陪伴你
【人父陪8歲兒到女同學家作客 一個動作惹怒女主人慘挨告】
https://bit.ly/3Dqunrg
#蘋果社會 #妨害秘密
妨害秘密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hasha77_member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來看志祺七七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 如果不便加入會員,也可從這裡贊助我們:https://bit.ly/support-shasha77
(請記得在贊助頁面留下您的email,以便我們寄送發票。若遇到金流問題,麻煩請聯繫:service@simpleinfo.cc)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46 違法的GPS偵查
03:39 科技偵查法規定了什麼?
06:13 爭議最大的設備端通訊監察
08:16 科技偵查法的其他問題
09:30 我們的觀點——想上太空也要做好準備
10:43 我們的觀點——該怎麼做才好?
12:06 問題
12:30 結尾
#科技偵查法 #打擊犯罪 #保護隱私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公告周知預告制定「科技偵查法」草案。:https://bit.ly/3b3kJiv
→最高法院審理106台上字第3788號王育洋妨害秘密案件新聞稿:https://bit.ly/3b0eP1M
→釋字第689號解釋:https://bit.ly/3b8ZxYu
→【投書】無視人權與民主參與的科偵法草案:https://bit.ly/3nforbg
→立法院-「科技偵查手段引發人權爭議」公聽會報告:https://bit.ly/389dq72
→科技偵查法草案評析 -- 提供於立法院民國109年10月8日公聽會意見與會後補充:https://bit.ly/2JHUbs3
→法務部的「科技偵查法」草案-上集:https://bit.ly/358fhaj
→「科技偵查法」GPS、空拍偵蒐規範寬鬆惹議 法界:偵辦效率不應犧牲隱私:https://bit.ly/35778mE
→廖伯威/科技偵查會不會成為極權的幫凶:https://bit.ly/3naj3Gr
→林俊宏/《科技偵查法》擴張國家監控人民權利:https://bit.ly/3o7L1nw
→林誠澤/還沒上太空就進場維修的《科技偵查法》?:https://bit.ly/3obNoWl
→科技偵查法 辦案還是偷窺?:https://bit.ly/2KWnzew
→社團法人臺中律師公會聲明:https://bit.ly/3pLI6kN
→【法務部搞007】強推科技偵查法侵人權 App用戶恐無辜受「駭」:https://bit.ly/3rPzknK
→《科技偵查法》「全民公敵?威權再現?」 法界反彈:法務部是沒事做了嗎:https://bit.ly/2Mqjq2R
→用LINE通話可被監聽 《科技偵查法》准植入程式搜證:https://bit.ly/2LhLjcW
→認識科技偵查法草案中的五種偵查方式:https://bit.ly/2X6YvE7
→《科技偵查法》草案嚴重侵犯隱私權 律師提醒有違憲疑慮:https://bit.ly/358x3KB
→科技偵查法恐威權再現?綠委:應保留法院核發監聽票以避免濫權:https://bit.ly/3nbgTGK
→科技偵查法 蔡清祥:待彙整研議各界意見後修正提出:https://bit.ly/2X9YqzM
【 延伸閱讀 】
→【開放文化觀點】數位身分證在台灣:被低估的隱私及資安風險:https://bit.ly/35apnaW
→GPS監控方式之偵查行為: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3788號:https://bit.ly/2MzxozP"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如果影片內容有誤,歡迎來信勘誤:hey77@simpleinfo.cc
妨害秘密 在 奶爸律師 陳又新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大家好,我是奶爸律師 陳又新!
今天一起來聊聊酸民這個文化~
總是舉著正義大旗的酸民真的正義嗎,還是只是自以為的正義呢?
我有分享一系列的法律小知識影片,歡迎大家有興趣的話,按下小鈴鐺,持續追蹤並訂閱我!
如果觀眾朋友有任何想要知道的法律問題或是想給我的建議,都歡迎留言在下方,讓我們可以做得更好!
按讚奶爸律師的FB:https://www.facebook.com/NewAgainChen/
追蹤奶爸律師的IG:https://www.instagram.com/newagainchen
#奶爸律師 #陳又新 #酸民
#奶爸 #法律 #律師
#正義 #與惡的距離 #妨害秘密 #個資法
妨害秘密 在 Taiwan Bar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歡迎光臨臺灣吧 #法律吧 #鑿壁偷光 #秘密 #OnionMan
每天的生活中拍照錄影豪簡單,
各種照相機、錄影機、手機
機機機地~~~飛出來📱💻📷🎥
但萬萬沒想到這些器材
竟然會變成犯罪的工具?😱😱😱
因此1999年臺灣增訂了「妨害秘密罪」
就是為了避免人們用這些器材壞壞作惡
回到鑿壁偷光的時代,
如果匡衡因為某些緣故,意外看到了隔壁老王的隱私
這樣算妨害秘密嗎?🤔
一起來童話法庭
看看匡衡 (feat. 洋蔥Onion Man)與隔壁老王
究竟會擦出什麼火花吧!
--
💕書記官談戀愛的黃紹抱枕這裡買~聖誕禮物靠它了!💕
👉https://shop.taiwanbar.cc/
🔹司法院「從心認識司法」系列影片|https://www.judicial.gov.tw/judicial_film
🔹2019司法影展南部場11/23、11/24台鋁影廳開跑,詳請可洽官方網站:https://www.judicial.gov.tw/filmfestival/index.html
--
不多說,訂閱臺灣吧頻道→ https://lihi.cc/0SEYv 🔔
🍺臺灣吧FB 會有YT沒有的貼文和影片|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barstudio
🍺臺灣吧IG 想再靠近一點點|
https://www.instagram.com/taiwan_bar/...
黑啤FB很可愛快來看|https://www.facebook.com/beeru.official/
黑啤IG一樣很可愛來看|https://www.instagram.com/beeru_tw/
臺灣吧線上賣場,很好買慎入|http://taiwanbar.shoplineapp.com/
合作邀約 來酒吧聊聊吧|business@taiwanbar.cc
妨害秘密 在 私訊放上PTT/Dcard是妨害秘密罪!?常見法律問題 ...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自己身邊有遇到很多常見的法律問題,到底這些問題能不能提告呢,今天邀到最平易近人的@瑩真律師,來解答大家的問題▻五個問題的簡易時間軸00:00 ... ... <看更多>
妨害秘密 在 私訊放上PTT/Dcard是妨害秘密罪!?常見法律問題 ...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自己身邊有遇到很多常見的法律問題,到底這些問題能不能提告呢,今天邀到最平易近人的@瑩真律師,來解答大家的問題▻五個問題的簡易時間軸00:00 ... ... <看更多>
妨害秘密 在 妨害秘密罪(一)法律規定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刑法第315條之1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