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罷工日記](個人拙見)
沒想到罷工真的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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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幾日輪班坐在我的公司運航大樓大門前、工會搭起的棚子底下,有時輪到夜班還要準備蓆子睡在柏油路面上(相當新奇的經驗),風吹日曬雨淋偶爾蟑螂襲擊,對比一邊公司那棟灰色大樓內的看似如常(但我知道裡面所有內勤人員一定為我們的事情忙炸鍋了),心底總是有一縷怪奇:我究竟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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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地,早班想睡起不來最不想進的公司、長班前難以跨出家門好想留在家最不想進的公司、年度複訓考試壓力太大想就此消失不見最不想進的公司⋯⋯,就這樣聳立在眼前卻就是想進也不能進。我們在一個層面上已經變成相互憎恨的仇敵似的,不再是從前對外形象營造出的「家人」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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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外界「不爽不要做」的聲浪質疑,我必須很誠實地說,以台灣的物價水準而言,我的薪資水平的確相對高及穩定,人才會喊出這樣的幹話(真的是幹話,因為很幹自己做牛做馬賺得比空姐少,她們還膽敢罷工)。但氣憤之餘,往深一層想,「不爽不要做」其實是薪水較我低的人的對於難以翻轉階級的深深無力感;亦是薪水較我高的人對我們職業的一種隱晦鄙視,認為我們的能力就是只值這樣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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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世間正義,很直白地說,就是關於資源分配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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酋長是神的化身,帶領族人打贏另一個部落,分配戰爭成果的時候,自然最好的東西、最美的姬妾,要分給酋長,其他勇士按照割下敵人的頭顱數來決定拿多拿少——這是原始社會的資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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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選拔模範生到教育局領獎、接受表揚。除了考量該生的學業狀況,人品性格、家庭背景(是否在困苦環境下依舊孜孜不倦)、甚至是人際關係都會被納入評估之中。進到現代社會,除了「成績」這樣直接的證據以外,我們逐漸開始重視一些難以數值衡量的人性品德,期待有「完人」現世——這是我們脫離動物本性,啟蒙過後的資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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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為身心障礙人士保留的停車位、補助、費用減免,是為補足他們先天或後天造成的社會不適性,卻依舊尊重及肯定他們身為人的價值,所給出的平衡優待;位於城市精華地段的古蹟是否要為了蓋億萬豪宅而拆遷;為保育台灣原生種動植物,比如雲豹好了,政府該投入多少經費致力復育,還是反正不關我事應該把錢拿來大家發大財⋯⋯這些所有,都是資源分配,也就是公義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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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的是,現代科技還無法令我們感知到他人的疼痛,即使醫生問我一到十分幾分痛,我說五分,隔壁的病患也說五分,但我面有糾結,他卻看起來老神在在,我們也無法跨職業別地說因為我比護理師(大家最愛鼓吹他們才該罷工)還累、還辛苦、還血汗,所以我罷工。因為跨職業別本來就無法比較,就像我們沒有人可以衡量是踢足球累、還是打籃球累,是長跑累、還是短跑累;而職業的薪資計算標準即使和身體操勞相關,卻不是絕對。各產業別的薪水計算有其神秘廣大的市場供需原理(單位產值、勞動力再生成本、隱形的心理成本、物價高低、員工學養基礎⋯⋯),一般勞工僅能依循常識,及最簡單的和同產業從業人員的比較,來獲知自己是否有遭到剝削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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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也正因為如此,我們在為自己的工作爭取任何權益的時候,和別的產業,比如大眾呼喊最該罷工的醫護人員,其實根本沒有比較的立論點,因為本就建立在不同的基礎上。我們每個人,都只能為自己的權益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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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某論壇底下一篇發表對於我們罷工心得的文章回覆中,看到一位護理師留言,由於該心得的結論亦是:「妳們怎麼不去跟比妳們累的人比,醫護人才該罷工吧!」護理師似乎再也不想看到自己的職業一直被拿出來鼓吹比較,便留言道:「我們的產業特殊不能罷工已經很可憐了,拜託不要再拿我們出來說嘴,不希望我們那麼辛苦,麻煩病人自己提升素養或是家屬動手幫忙,不要因為醫療廉價就把我們當傭人使喚。真的是累到每天都在祈禱健保倒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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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人都以「不爽不要做」做為就職與否的唯一標準,其實也掉入了這座過勞之島雇主最愛的邏輯誤區,只要雇主尚且找得到人力替代,勞工就成免洗筷,我們誰也沒辦法更好,只能比爛。即便勞工在工作中培養出經驗與價值,老闆只要一句「不爽不要做」,勞工就被一二三木頭人,只能定格或是砍掉重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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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會將求職美化成自由市場機制,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勞工有能力就該自己移動到更優待的地方,不然就等著被淘汰。但若是我們的勞動力被自由市場機制化了,全面廢除勞動基準法,各位請以自己的本事博得雇主喜愛,會發生什麼事?沒有保障的最低工資、沒有限制的最高工時,除非這是一座佛心之島,時薪三十、四十幹不幹?隔壁公司時薪二十五,老闆已經佛心來著⋯⋯就會發生這種遑論勞權,根本連人權也談不上的事,勞工的自由是假自由,人或許也會為了生存而愈發輕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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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資關係中,勞工本就是相對弱勢的一方。若勞工認為自己遭到不公對待的唯一選擇只有「不爽不要做」,我們是否也等於給了老闆無限秀下限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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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由主義浪潮橫掃的現代,我們尚且保留勞基法、環境保護法、文化資產保存法⋯⋯,不希望一些也許對於絕對利益、絕對自由無益的事物消失,就是我們對身為「人」這件事有深刻的反思。所以我們會以理性去探討公義、會希望心裡難以言喻的惻隱能被重視。且勞動基準法居然稱為「基準」,就該僅是我們社會公約待人處事的底線,沒有違法只是剛好而已,願意多給的才能算是真正對勞工價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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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現如今有多少雇主以自己「沒有違法」為樂、為人人都該謝主隆恩的依據,我想各位勞工應該心有戚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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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不能接受我們的訴求,將我們貼上貪婪標籤。在此我想以我同時身為空服員及工會會員,投下罷工贊成票、實際加入罷工行動,闡述個人對整起事件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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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想先將八大訴求粗分為三組:薪資組、飛安組、管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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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錢最難,我們就先從難的來處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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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薪資組有關的訴求有三:人人琅琅上口也是公司緊咬不放的日支費一百五合流禁搭便車、國定假日出勤兩倍薪、除有語言需求航班外,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人數不超過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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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質疑工會這一百五十元是怎麼算出來的。我身為一介沒有金融財經背景、數學程度到二元一次方程式就舉手投降的勞工,還真不知道這是怎麼算出來的。但是,我至少會用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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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們和台灣另一間國際航空公司的友人私下比較,我的公司和友航空服員的薪水,一個月至少可以差到一至兩萬,而且職級越高差距越大。相信存有「不爽不要做」之心的人在這裡會炮轟一句:有能力就跳槽啊!
我考過友航,我的許多同事也考過。而自我的公司開航以來,從來沒有友航空服員跳槽過來我的公司,我們過去友航的人倒是不少。往年我的公司在友航招考空服員的日子,總要排上大量待命人力,因為去考的人實在太多。幸好友航的人力資源變動率小(福利較佳之故),一年頂多悠悠地招個一期,有時還不招。而我們完訓上線後需與公司簽訂至少三年契約,沒有做完即離職要罰款十五至二十萬,所以我們私下時常玩笑說我的公司表面是航空公司,實則是空服員補習班,替其他航空公司訓練好了收補習費(罰款)再送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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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抱歉的是,我沒有考上友航。但這代表我能力比較差嗎?我想實則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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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籍空服員遴選標準除了多益五百五十分及身高一百六十公分以外,基本沒有具體的其他事項可以參考。我有位同事天生菸酒嗓,長相甜美但一開口像昨晚去錢櫃唱歌徹夜未歸,照樣神秘地考上。且我的公司屢屢獲獎怎麼解釋?雖然這是所有部門上下齊心的結果,不只是空服員,不過不能否認我們也確實傾盡了自己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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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聽到許多旅客說,不知道為什麼,一上你們的飛機就能馬上有回家的感覺。所謂的「家」,絕對不是靠形式顯擺出來,而是因為有令人安心的人在身邊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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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的公司主管在協商會議上主打「日支費是餐旅費」的說詞,問:是哪一站的吃飯錢讓妳們覺得不夠用?比如紐約、巴黎物價較高,看似釋出善意說願意逐站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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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我所知,空服員的薪資計算方法基本分為兩種:一種是像我的公司及友航一樣,除了底薪、飛時加給(以實際的飛行時數計算一個小時多少錢,像是便利商店打工的時薪一樣),以及俗稱吃飯錢的日支費(我的公司從報到時間算錢到降落後一小時,一小時九十元新台幣;友航從飛機引擎開算到引擎關,一小時五鎂。我的公司的計算方式每趟會較友航多三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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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是如新加坡、香港、中東的航空公司所採用的,一樣有底薪、飛時加給,但日支費卻是實際在每個外站發放當地貨幣,依入住的飯店餐點一餐多少錢、停留期間能吃到幾餐,來計算核發多少餐費現金。這種方式的日支費就實在是吃飯錢了。但若上述航空公司的底薪、飛時加給和國籍航空一樣的話,這些空服員的薪水還會比我們少上許多,但我們都知道他們的薪水又較我們更高,其貓膩就在於這些外國航空公司的飛時加給非常高,依職級不同,可以是國籍航空的兩到五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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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兩種薪資計算方式沒有優勝劣敗,只要不虧待員工便好。但可以簡單得知國籍航空所使用的第一種,是比較簡單的方式,公司不用換錢承受各個外站的匯差、物價不同,每個月用統一標準把錢發下去,空服員自己到外站愛怎麼花就怎麼花。所以即便名目是日支費,這個吃飯錢卻實在是我們薪水的一部分。比較特殊的是,因為名目是日支費,所以這筆錢並不扣稅,國籍空服員的薪水中只有底薪和飛時加給會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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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公司主管在協商會議中說「是哪一站的吃飯錢讓妳們覺得不夠用」時,本身就陷入了邏輯矛盾。且若是依各個外站不同調整日支費,那麼日支費高的航班一定會造成貪心公主們熱烈搶奪,對不飛長程航線的空服員來說更是極度不公。這樣主管的說詞又陷入了第二層矛盾,因為公司是以「同工不同酬」會影響機內士氣為由,反對「禁搭便車」條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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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弔詭的是,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早就在我的公司空服部門行之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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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從哪一年開始,經濟艙空服員開始接受短程航線的商務艙服務訓練,基本上有經濟艙半年以上資歷的空服員,都會被召回公司進行訓練。完成短程航線商務艙服務課程的經濟艙空服員,我們稱作CAE,在短程航線時就可以到商務艙去工作,不過只能負責外場,內場廚房還是要由真正的商務艙空服員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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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做的理由很直白就是用較便宜的經濟艙人力,去補較貴的商務艙人力。因為這些CAE並沒有因為多了一項技能而有較多的薪水,她們與真正的商務艙空服員之間薪資有落差,負責的又是較原來經濟艙更精細的服務內容,但一樣領經濟艙空服員的薪水,這種差異不啻是一種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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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的公司以擔心薪水不同會造成空服員團隊合作不佳為由,緊緊咬住無法接受禁搭便車條款之際,沒有想到的是,空服員們即使同工不同酬,還是團結地為公司屢創佳績,甚至團結到兩千多人寧可手牽手去罷工,整日沒薪水、睡路邊、接受各種謾罵也緊密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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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真的這麼擔心影響士氣,反而應該加倍鼓勵我們趕快上車,而不是禁搭便車啊(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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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國定假日兩倍薪,與其說是又要效法友航,不如說是更好地增加我們上班的誘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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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空服員的工作性質特殊,有不能中斷的越洋航線,所以我們須與雇主簽訂勞基法84-1條。這法條也同時令我們不受勞基法對一般勞工例假、休假、最高工時⋯⋯的限制與保護,須另行與雇主約定這些內容。但我們在簽下這個約定書的時候,公司只是請我們簽名,卻沒有與我們「另行約定」,然後就裝傻當我們全盤接受國定假日沒有兩倍薪、工時可以全部超過十二小時這些一般勞工享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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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假期是航空業最賺錢、亦是所有一線服務人員最操勞的時期。在每逢佳節倍思親的時刻還要工作雖是空服員都知悉的事實,但簽下了勞基法84-1條,並不代表公司不能以慰勞特殊時刻的辛勤為由,依舊照一般勞基法給我們兩倍薪資。況且,過去要是公司肯給我們談的機會,我相信所有空服員都會希望自己放棄與親朋好友相聚的時刻,能夠獲得一些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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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位同事自嘲某年過年期間剛好上班次數較多,被朋友笑是「搶錢」,因為一般民眾都以為我們過年上班能賺到較平時更多的錢。不過我們其實整個過年期間,只有除夕到初二上班能領到一個六百元的紅包,一天一個,三天都上就是最多一千八百元。端午連假、二二八連假⋯⋯不論連幾拉幾,則連個屁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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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在心裡天秤的激烈搖擺下,也不願請假好像自己沒有一點職業道德似的,所以選擇將自己的年假,擺在國定連續假日上。但在這類需要大量人力的國定連續假期,不是不能放年假,而是能放的人少之又少,要大半年以前就用大學時代搶熱門通識課之姿,起早趕晚地守在電腦前去搶那寥寥數個公司願意開放的名額。若開放搶假的時段正好在上班,則是連搶的一絲機會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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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情況下,有時情感價值大於實際薪資,我們會想乾脆請假算了。畢竟我們也是活生生的人,若是只以責任制為教條來規範我們在國定假日工作,誘因未免太小,也顯得是雇主過於冷漠了些(老闆們不能沒違法就高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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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機內還存有一種同工不同酬,這也是我最不願說的一項。不過為了解釋為何工會主張「除有語言需求航班外,各航班派遣外籍組員人數不超過兩人」這項訴求,我還是必須說明,在我的公司,日台泰越四種國籍的空服員,其實薪水會依所屬國籍的物價水平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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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的空服員薪資高低,也是以日台泰越為順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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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台籍空服員罷工後確實加了薪水,難保我的公司不會大量起用泰籍及越籍組員,變相打壓,使我們「看得到吃不到」,工會才會在加薪的訴求後一同綁入這項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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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知道原來我們空服員的薪水依國籍不同而有差別的時候,我其實很難過。除了薪水比台籍還高的日籍外,那些離鄉背井來台灣工作的泰籍及越籍,也做著和我完全相同的工作內容。雖然這是全球化沒有辦法避免的狀況,資本為了擴張會去尋找更便宜的成本,但當這些人的臉孔不再模糊,是實際和我一起並肩作戰的同事,還是會有些心疼油然而升,盼望世界大同、盼望至少人的價碼可以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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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想先來說最容易解釋的飛安組訴求:東京、北京、金邊、瀋陽、呼和浩特⋯⋯等九條易超時航班改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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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質疑為何飛安這項運輸業最重要的價值,在工會訴求中的佔比居然這麼低,只有八分之一,啐一句:貪婪,就欲轉身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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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細細琢磨,飛安訴求佔比低其實是對我的公司的讚許,因為公司本來就將飛安把關地相當嚴密。若是知道我的公司空服員每年關於飛安的年度複訓有多令人頭皮發麻、演練飛機迫降的緊急逃生程序有多逼真,而空服員是守護飛安的最後一道防線,前頭還有機師、機務,及其他我不知道的公司同仁們的協力相助,就能明白我的公司在關乎飛安的每一個環節上都付出超然的努力,只剩這條易超時航班的漏網之魚還令我們無法做到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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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公司提出給服勤易超時航班一趟一百五十元(是一「趟」一百五十元,來回算一趟)的飛安獎金,以及派自願的空服員包月專飛,且每月多給六至十天休假(咦,同工不同酬?)這樣的應對方案,會遭到工會拒絕,純然是因為我們將「追求安全,決不妥協」的核心價值,注入生命之中在貫徹之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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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由於民間謠言四起說這根本是貪心公主想去東京過夜的陰謀(喔,誰不想去東京過夜),為了闢謠自清,工會也提出易超時航班帶兩組人上機工作,一組服勤去程,一組服勤回程,不過夜,這樣的替代方案,不過還是沒有和公司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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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經濟再差,世界競爭力排名還算是名列前茅,但勞權意識卻低落地如同第三世界。要不是我切身遭遇到這次罷工經驗,我其實也沒有機會去思考,在這樣政經高度發展的國度(我們同婚立法了耶),為何會有勞權低落這樣如同平行時空般的問題存在。之前我曾去旁聽的一場勞資協商會議上,討論易超時航班時,工會提出了光是一百零六、一百零七年度,我的公司航班超時就被檢舉超過一百二十次,罰鍰累計一百五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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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頭去算了一下,光是令空服員在東京過夜,一年成本算下來,我的公司至少要支出一千五百萬。兩相權衡下,若你是雇主,是我的公司的老闆,兩年罰一百五十萬,讓員工冒著超時工作的風險;和一年至少支出一千五百萬,只為了不讓員工超時工作,你怎麼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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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開始罷工後,我和我的姐姐討論過一個雇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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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姐姐最近自己開了公司,當了老闆,小心翼翼地走在創業維艱的道路上。她說:「我要是發現一個員工的能力很好,會很想將他留下來,他有自主的想法,讓我不用操心那麼多,我也信任他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好。但我同時也知道,一個能力好的人,沒有給他比較多的薪水,絕對留不住。這時候我會突然寧願選能力比較差,但我不用付出那麼多,而且好使喚沒有自己想法的人。因為利潤就是這樣,我要給別人還是給自己,這是我每天都在掙扎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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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當過老闆,很難設身處地去換位思考到姐姐的層面。我知道她選擇在這個時候和我說這樣的話,是在軟著暗示我,大有大的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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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姐姐聊完後,我依舊去罷工,白天頂著烈日,夜晚傍著焦土。或許是因為時間的侵蝕,或許是因為外界的風向,我逐漸變得焦躁不安。我的胸中依舊哽著一口不願放棄的氣,可除了這口氣外,我什麼也吃不下,我因此削瘦到了夢寐以求的狀態,卻也快樂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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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我輪完罷工棚靜坐的班後走至客運站欲搭車回台北,罷工期間我們算是暫時與雇主解除了勞雇關係,當然不得搭公司交通車。不過,我還是認為我的公司有些過於斤斤計較的是,有同事在罷工開始後由洛杉磯飛回台北,一落地,機門開,公司派來的人就和才剛飛完一趟長班的她們說:「有工會的人在機場要收參與罷工的人的證件,證件被收了就要自己想辦法從機場搭車回家,不參與罷工的人才能搭公司派的交通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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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趟洛杉磯的座艙長很保護學妹,回道:「我的組員才剛飛回來,大家都很累,怎麼有辦法馬上做決定?而且回來後每個人也都還有兩天的休假可以考慮要不要參與罷工。怎麼能不讓大家先進公司換衣服、拿行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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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人才解釋自己只是代為傳達公司的意思,沒有要大家當場決定。後來那一路她們壓根沒在機場遇見半個工會的人,這才搭上了公司的車子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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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的人有去機場倒是僅有一次。罷工剛開始的時候,機場的地勤人員因為航班大亂承受著旅客的壓力。有罷工空服員心生不捨發起去機場代替地勤與旅客道歉的活動,工會幹部要大家守在罷工棚就好,她們去。她們揹著請不要責怪地勤的牌子到機場,接著被批為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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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黑的與白的似乎已經沒個準則,在這整個罷工的故事裡,我時常看見黑的變成白的,白的變成黑的。或許是我的眼睛和人長得不一樣吧,我陷入了一種哲學式的,你看見的黑不是我看見的黑,你眼裡的白不是我眼裡的白的考驗。我看見許多人連想都沒想便全盤接受了眼前的一切,指鹿為馬,我突然發覺這樣的生活好輕鬆,比罷工輕鬆許多,那麼我坐在這裡幹嘛?我又陷入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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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走去客運站的路上,站在馬路的一側等紅燈時,遠遠看見另一頭站著一位公司的學姐。即便是罷工期間,學姐依舊謹守公司規範的儀禮,梳著漂亮而一絲不苟的法式包頭,身穿及膝而式樣優雅的A字長裙,及不露趾的低跟包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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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戴著棒球帽,視線被遮蔽,只要頭不轉向她的方向,可以完全假裝沒看見,何況這是公司外、是罷工期間。而且,我是有點怕學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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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燈結束後,我還是舉起了右手,向著學姐揮了揮。學姐笑容燦然與我回打了招呼,我突然胸中那口氣鬆動了些,明白了自己的倔強從何而來。學姐是出了名地對工作要求的學姐,若以姐姐的話說,就是那種會讓老闆想要留下來的而陷入放利兩難的好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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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公義的本質是資源的分配,那麼一個人情操的高低、一個社會文明的程度,乃至於企業明明是為了營利而生,人卻會在意資本獲得的手段、在意企業有無盡到社會責任回饋世間,是因為我們對於至善還有期待。所以我們不會暴虐地修一條法要比爾蓋茲必須將自己資產的百分之九十拿出來發給窮人,卻會期望他是情願拿出自己資產的百分之九十去做對的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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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估摸學姐行來的路徑,她應該是住在公司附近步行而來。住公司附近、對工作有十分地要求,我們自然會將她連結到是「公司派」。畢竟此人的大半青春、花漾年華、生活樣貌、談吐思想,該已經和這間公司連成像呼吸與空氣的共生關係,她該是最愛也最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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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像她的前半生,年輕可愛的時候,有人豔羨似地輕輕簇擁著她,道:「妳該去考空姐。」在對世界的渠道相對封閉的早些年代,她也曾懷疑是否這樣的自己就能站上國際的舞台。然而嘴上硬著說只是試一試、最終面試階段卻緊張到手心不止地冒汗,她才發覺自己很在意。熬過了訓練的嚴謹、熬過了職場的高壓、熬過了身體一再地生病、甚至熬過了公司生意不好隨時可能被不當裁員的恐懼,她用驚人的韌性撐住了自己、也撐住了經驗的傳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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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有新來的學妹稱她作「鬼」,她有些無奈笑笑,不知該怨還是該氣,心說妳們不知道我對妳們有多網開一面。然後她不禁想自己為什麼撐到了現在,還買了房子背了貸款,肩上多駝了一座雷峰塔似的令自己再難離開。而後她才領悟原來自己為人有些老派,她不想做太跳躍、創意的、沒有規範的事,這不是古板,而是匠人一樣,在日復一日近似於無的微小修正上釀出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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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虔誠地割下一塊心頭肉獻祭予一份職業,她想通了以後愈發敬重自己,然後像是鞠躬盡瘁最後一次做好四菜一湯就欲離婚的家庭主婦,悉心妝點自己,昂首罷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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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收到一位相熟的機長私訊,說這罷工期間上班,空服員配置無法按照正常,大多都是較資淺的學妹,他從駕駛艙打電話到後頭,沒人聽得懂他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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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怎麼能做好前後艙良好溝通?」他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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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是氣沒人給你打咖啡吧。」我揶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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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這樣的玩笑話,我突地就明白他隱隱然的憂心不假,還有他暗藏在話語中的鼓勵:妳們不是免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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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世間人對我們存有這樣的誤解,摸摸鼻子也就算了;但若說是家的一個地方還存有這種心思,有家也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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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說管理組:開放工會幹部參與人評會等懲處機制,並有發言權及表決權;開放勞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就是之前被幹到爆的勞工董事);給予工會理監事、會員代表會務公假;變更空服員現有勞動條件與工作規則應先與本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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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會發現,其實訴求中最多的是關於我的公司的管理方法的改變。除了勞工代表參與公司治理這項爭議太大,且要尊重我的公司身為一完全的民營企業,關起門來的確可以「朕不給的,你不能要」。其他的,都是期待工會得以壯大制衡我的公司對空服員的一種有些羞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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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說這是工會的陰謀,是想煽動空服員而後爭權奪利的手段,我自己聽了都有些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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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幾日看著都是自己空服員的工會幹部們,有的要帶活動鞏固靜坐空服員焦躁的心、有的整理物資跑腿訂便當、有的不惜冒著生命危險站上高台要站到公司願意出來協商(不過被我們自己空服員們勸退了,太危險,不要這麼賣命)、有的製作懶人包開記者會發新聞稿⋯⋯。許多人譏笑我們毫無謀略可言、反應太慢、看不懂在幹嘛,我才明白這樣的諷刺反而是一種激賞,面對龐大的資方,我們手無寸鐵,只能盡量有樣學樣、有什麼做什麼,杜甫石壕吏中的老嫗般,請從吏夜歸,猶得備晨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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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說這是一場陰謀,我只能說這個陰謀太累太深太龐大,不如回去洗洗睡了隔天向公司報到復飛來得輕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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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突然發覺那些對我們憤怒的地勤、內勤人員、一開始就沒有加入工會的、罷工行動真的開始了回去上班的,其實是看得最清明的人。他們實在明白這個世間運作的現實,知道不要雞蛋碰石頭,知道要偎在高牆下才能獲得最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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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空服員是只有女生的部門的緣故,所以在這間父權的公司裡備受歧視。當人嘲笑說我們怎麼可以拿血尿蕁麻疹內分泌失調尿道炎中耳炎爆痘爛臉失眠肌腱炎⋯⋯當作抗爭的理由的時候,我想問,若是身體都出狀況了還不能要求改變,那麼要到什麼程度才能要求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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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幸運,是個身體還算承受得住這份工作的人,除了剛進公司第二年,曾有一度內分泌失調,耳下至下顎處密密麻麻長滿了不是痘子但紅紅一點一點的東西;還有因為時常感冒上班,每次都會引發中耳炎,即便感冒好了,半個月一邊的耳朵都會像浸泡在水裡一般聽不真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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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人會問,生病為什麼不好好休息,硬要上班身體搞壞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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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病請假很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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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感冒都要到公司核可的大型醫院去拿「診斷證明」,想多休兩天還要拜託醫生寫「宜休養幾日」,連生理假都要到醫院拿證明,被公司刁難一次、再被醫生嘲諷開這種證明前所未聞一次(不過這不怪醫生,因為這種證明大概放眼全台只有我的公司需要而已),有時即便身體不堪負荷,也會想說算了乾脆去上班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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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制度設計明顯就是在最大化壓榨空服員的單位產值,我必須承認,管理階層真是聰明絕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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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我去公司上班的路上出車禍,所幸只是皮肉傷,沒有傷及筋骨,但兩腳膝蓋大面積擦傷,需要每天換藥包紮,傷口結痂走路會痛,當然也不能穿絲襪。我問醫生我多久能好,醫生說每個人復原時間不一定,我說我必須開證明需要休息多久,不然公司不會讓我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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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是可以斷言妳多久能好,我就是神醫了,我不能開這種證明。」醫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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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至少給我一個至少的時間,如果還沒好,我再來醫院開,拜託。」我懇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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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當時兩腳膝蓋都包得像要去打排球穿護膝一樣,就算醫生不給開證明,相信有眼睛的人都會要我休息先別上班了。不過我的公司奇妙之處就在於,即便是外觀上明顯的傷病,只要沒有按照請假規定,還是麻煩去服勤。有同事去拔智齒不慎臉腫了兩倍大,不好意思要請假就是要證明;有同事眼睛發炎化不了眼妝 ,那妳可以擦口紅;有同事失聲開不了口,那妳不要講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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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後來開給我兩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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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禮拜後,我可以緩緩走路,但傷口還沒痊癒,還包著紗布,公司評估了一下,說妳還不能上機就來公司打雜。我被分配到了替空服員辦證件的部門,護照、台胞證、美國簽證。裡頭的課員們都對我很好,知道我不是專業的只會讓我做些簡單的文書處理、抄寫影印,令我從一開始的有些怨恨(為什麼不讓我在家好好休息),到後來也因為這些溫暖的內勤同事,最終傷癒要回去空中時還有些不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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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位學姐,工作以來一天假都不請,連母親病危都極力調班換班並懇求公司核放特休整整全勤了九年(她說謝謝很多同事願意幫忙)。後來母親過世,她卻累壞了身體而不自知。一日,穿戴好制服裝備,突然一陣尿意,進簡報室前先去了趟廁所,低頭一看,卻在胯間望見一片血紅,這才發現,原來自己血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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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目驚心的身體警訊,令她終於肯面對健康的臨界點,不再勉強自己。但已經將近報到時間了,公司規定的請假時間是報到前三個小時,她向公司請示自己的狀況,事出突然,能不能臨時請病假回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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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只是說,用一貫的制式的口吻,請病假可以,但不在規定的時間內,後續會有懲處,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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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姐捨不得自己的全勤紀錄、也不願就這樣被記了一個警告還是申誡的明明自己沒有犯錯,回家後,她想起了現在尚在母親百日,而自己還有一天喪假可以用,便致電公司:「那我改請喪假可不可以?我不是請假慣犯,這次真的是突發狀況,請看看我的請假紀錄。」學姐哀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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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是血尿怎麼可以請喪假?」接電話的那頭說,還是一貫的制式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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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她被公司約談,要她寫報告,請她「成熟理性」地面對。並告訴她,念在她九年全勤的紀錄,公司能將那天病假視為一般病假,免除請假不合規定的懲處,不過還是不能改為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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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有些羞憤的約談結束後,她搭電梯,下樓。等電梯時,一位聽見她與主管對話的內勤同事過來,悄悄在她耳邊說:「學姐,講白一點,喪假已經是大老二了,他們怎麽還敢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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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請假方式施行良久,才終於在近幾年改為較為人性的方式,只要一般診所的收據即可請假(感謝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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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第一天,看著許多內勤同事衝出來對著我們賤人、婊子地叫罵,我覺得難過,也十分不解(不過幸好沒有看到我認識的內勤同事),甚至有人成立了網路社團,裡頭充滿各種針對空服員酸澀不堪的言語。令我發覺平行時空的問題不只存在台灣社會,也存在於我的公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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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身為專業經理人的朋友提醒我,製造對立也是一種管理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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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之間的猜疑與嫉恨,能夠形成一種強大的互相監督的網路,管理者不需另外成立監控部門,就能以相當低廉的成本收割對立之後互揭瘡疤的果實。管理者也能收束權力,形成至高無上的權威。好處絕不全體適用,因為賜給誰什麼都是恩典,因為總要令人有點眼紅;責罰就要連坐,令系統中的人人心惶惶,永遠懸在一種驚懼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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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想輕蔑地回朋友說你小說看太多,可有時發現的一點小線索又會令我不禁往這個方向四面楚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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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在上述社團看見一則地勤同仁的留言,大意是在說公司已經對空服員很好了,什麼都給我們,我們憑什麼罷工。地勤同仁舉例空服員的鞋子襪子都由公司提供、下班有專派的公司交通車可以坐,而他們即便和我們穿著同樣的制服,鞋襪卻沒有補助,從機場下班時還要碰碰運氣搭空服員的便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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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留言我相當詫異,想起自己從前還覺得公司對待地勤更優渥,戴眼鏡、戴牙套都不用像空服員一樣需經過申請審查,而明明我們是穿著同一套制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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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社團裡還有許多公司同仁放上自己參加各種公司餐會、慶祝會、運動會的照片。我看著螢幕裡的喧騰熱鬧,總有一種冷宮妃子聽見宮裡慶典的絲竹鑼鼓之聲,自己卻清冷寂寞不在行列的幽微心酸。一般空服員若是被邀請去參加公司的這種聚會,只有一種可能,就是去端盤子當服務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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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來自己工作近九年,的確沒有參加過我的公司的什麼活動。還記得剛上線的時候,知道公司有運動會,還興奮地有些期待空服部門會不會派人去參加呢,我喜歡運動,也喜歡在遊戲中有點競爭的感覺。然而空服員僅是一人發放一件大會T恤,就算是在這個活動中盡了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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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代表公司飛向世界,回來後,進公司換便服、放行李,就算是銀貨兩訖。接到公司電話不是抓飛,就是有客訴請儘速回覆。不飛的日子進入公司,不是約談,就是訓練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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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陣子我的公司終於有首批空服員做滿二十五年退休,這在空服員間是不得了的大事。然而在偌大的整個企業,也是人微言輕如一縷青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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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著許多人如此愛戀我的公司的言論,我很嫉妒,因為他們定是在我們不知道的地方備受了公司的珍惜才能那樣振振有詞。然而他們又覺得公司早已把什麼都給我們了、然而一個內勤實習生可以大言不慚要我們回家做媽媽的寶貝(同事表示:我不單是我媽的寶貝,還是我阿嬤的金孫)⋯⋯,我太混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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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陰鷙令我只能牽緊身邊的同事,只有她們眼裡還留有一片澄澈,無關黑白,就是單純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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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的公司一位高層在媒體面前哭訴,沒有工作不辛苦,這些空服員好歹都是大學生了,怎麼還不懂呢。我們這些大學生,再怎麼愚蠢,也弄了一場曠日持久的罷工行動,充分顯示我們的自我進步能力非常強啊,這樣的員工才能令公司Proud到全世界不是嗎(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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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若高層真正知道我們的工作辛苦,為何沒從想過要如何改善勞動條件,而是在外狂打我們是幸福企業這樣背道而馳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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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脆一點如另一位高層直接承認就是威權及專制不也很好嗎(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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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又說,感謝所有願意和他站在一起的地勤、內勤人員。看到此,我希望高層是真正地珍惜這些願意為你加班的員工。至少,鞋子、襪子、交通車,不要虧待了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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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日在罷工棚,有相熟的學妹心中很有疑慮來找我聊聊。她說,她怕再不回去,會被公司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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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呼吸一口氣,想了想我的公司對待空服員一慣的作風、想了想罷工至今公司的態度,我真的沒辦法有自信地告訴她,不會的,在法律的保障下,如果是公司要懲罰我們甚至開除我們,他們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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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語帶保留地說:「如果妳回去了,留在這個棚子裡的人越少,那麼最後公司要想辦法處理我們的時候,他們所能用的手段就越狠,因為罷工的人數越少,他們越好開刀。如果棚子裡的人夠多,公司要動手段就越難,人數越多,本來就越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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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罷工都開始了,我們都還恐懼地感到打壓渺小。我們要促成這場罷工有多麼地困難,尤其在台灣這個工會組成率不到10%的國度、在我的公司這樣業界出名高壓管理的地方。我失眠了好幾個夜晚,就算不是輪夜班要睡在罷工棚的日子,躺著床吹著冷氣都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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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罷工後的協商當中,我的公司連最基本的「不秋後算帳決議」,至少恢復員工福利票的權益都不是很願意。要知道,這張員工福利票在航空公司的員工之間暱稱為「乞丐票」,因為機上有空位才能搭,不如一般人想像的那樣輕鬆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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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上空位沒賣出去,以便宜價格賣給員工這樣的事都猶豫再三,我的公司在罷工開始後放出的各式狀似溫馨的「回家吧」宣言,不禁令人腦內顛覆。或許「回家吧」只是做給媒體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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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十幾日在罷工棚中,看著許多學姐妹自發性地擔負起很多事,收三寶、收垃圾⋯⋯,甚至是辦理領回三寶的程序,大家時常習慣性地使用原先在機上會用的語言,交接組、cross check、safety check、go that way go that door⋯⋯,好像我們都還在機上工作一樣,令人感到可愛之餘,也總默默令我鼻酸,大家天真地還奉這份工作為圭臬,不願忘了所有曾經烙印在身上的一切訓練,期望就算外人無解,這樣激烈的舉動也能喚起我的公司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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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向來只把工作當工作,是糊口的工具,說是我的天職什麼的太唬爛。可是罷工開始以來,我卻反常地想回去、想再和這些學姐妹們一起做我們慣常做的那些呼吸成自然,但還是會令人煩躁的事(我們工作真的很累啊)。 我感覺我身邊的這些人的心意好珍貴,在獲得我的公司真正的回應重視之後,我們才能不把自己當奴才,不是因為害怕而磨損自己的身心,是因為被珍視而願意貢獻自己的一切;不是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完整而成熟的尊重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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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之前的文章中,因為放了我的公司與世界上最豪奢航空公司的薪資比較而被許多人提醒,應該注意兩地工作條件及物價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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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補充中東航空公司的飛行狀況:中東由於地理環境炎熱,為了避暑,許多飛機的起降時間都在早上八到十點或是凌晨一到三點的極早或極晚、一杯珍奶加一份炒飯或煎餅就要台幣八百、月飛時往往破百甚至到一百六十小時、和我們一樣快閃美澳24小時,及一人拉一台如果放滿可以重達百斤的餐車⋯⋯,寫到這裡我愈發慶幸自己身在一個可以合法罷工的地方,因為在中東組工會是犯法的行為,可以被抓去牢裡關(謝謝中東航空姐的資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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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必須注意的誤會是,我們從沒要和世界上最豪奢航公司一樣的薪水(當然如果有也很好啊),放出比較圖是希望這樣的落差可以提點眾人,為什麼我們上不去?為什麼台灣的勞資環境一直停滯不前?為什麼能合法組工會卻組成率這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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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訴求中雖然喊出了日支費一百五的價碼,卻從來沒有要好要滿(讓我破個三位數一百零五也是可以嘛),在我的公司高層後來向工會提出的新六大方案中,關於薪資的部分大打折扣,工會會員們含著眼淚也是同意,只能說,沒見過罷這麼久還這麼溫柔的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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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文章附圖為我的公司學妹與一位年資相當友航同仁的薪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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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妹當月飛時為90.43小時,友航同仁為88.58小時。兩人年資都是五年,但我的公司學妹已經是商務艙空服員的職位,而友航同仁因為友航人力結構較穩定,所以還是一般空服員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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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妹的月薪為77,513;友航同仁為94,817。我用計算機算了一下若我們的日支費提升到每小時一百五十元,的確是接近到友航的程度了。而我的公司提出的新六大方案,與薪資有關的只有每趟短班含過夜班加飛安獎金三百元;長班每趟加飛安獎金五百元。而我們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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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真的是貪婪的公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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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你必須先有承受如此心理壓力的勇氣,才有資格說我們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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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工結束了,我心目中最高貴的公主們,明天我們機上見。
審查 基準 第 二 篇 第 六 章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版上架🔆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析論
【作 者】葛克昌|東吳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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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脫離稅捐稽徵法獨立立法,使稅法基本原則更加充實具體,納保法可謂憲法基本權在稅捐法律關係具體化之里程碑。從此徵納雙方觀念應予全面革新,體認現代稅捐法律關係並非對立之干預行政,而係徵納雙方協同合作,共同追求稅捐負擔公平之責任共同體。惟本法規定仍存有部分缺失,如納稅人權利保護官,以任務編組方式派任,獨立性與專業性皆有不足,且職權有限,比較法國際上常有規定有違法處分之撤銷權及權利暫時保護措施,均告闕如。
✔本法公布後納稅者權利保護各種問題仍有巨大進展空間,期待專業法庭法官充分體認,應透過判決確立正確之稅法解釋,以實踐憲法保障納稅人基本權意旨。增訂版加列兩篇納保法實施前後之判決評析,及非法取證之證據能力、納保法立法意旨探討等論文,以利實用。
✔關於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應如何解釋適用尚缺乏相關同類學術文章及專書探討,故本書以稅法學方法之角度對於本法進行解釋、闡述意旨,期使法律與會計實務工作者能參閱作為適用法律之指引。
【章節簡介】
第一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評析
壹、問題概說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時代意義
參、稅捐債務法之法原則
肆、稅捐行政法之原則
伍、稅捐處罰法
陸、稅捐救濟
柒、結 論
第二章 作為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淵源之稅法判決
壹、問題概說
貳、稅法基本原則
參、稅法解釋、事實認定與脫法避稅調整
肆、稅捐行政法
伍、結 論
第三章 由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檢視最高行政法院判例與庭長法官聯席會議決議
壹、問題概說
貳、租稅法律主義
參、證明責任與證明程度
肆、不得依推計結果處罰
伍、爭點主義之突破
陸、結 論
第四章 國會保留與稅法裁判──稅捐稽徵法第條之裁判實務
壹、問題概說
貳、法規命令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
參、行政規則不得增減法定納稅義務
肆、結 論
第五章 稅法本質特色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
貳、稅法特色
參、稅捐權利救濟實務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肆、結 論
第六章 稅捐實質正當性與違憲審查──納保法第條第項之立法意旨
壹、問題概說
貳、國家觀與稅制變遷
參、稅法之憲法審查基準
肆、結 論
第七章 正當法律程序與納稅者權利保護法
壹、問題概說
貳、納稅者事前參與權──預先核釋等
參、稽徵程序中正當程序要求
肆、結 論
第八章 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法律建制
壹、問題概說
貳、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之源起──美國納稅者保護立法
參、由國會設置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加拿大
肆、後來居上之法制──韓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
伍、納稅者保護官建置之剖析
陸、現行法制檢討
柒、結 論
第九章 施行前納保法有無適用餘地──最高行政法院年判字號判決評釋
壹、問題概要
貳、案件事實
參、判決要旨
肆、判決評釋
伍、結 論
第十章 事實審得否提出反證推翻推估核定──納保法實施後判決評析之一最高行政法院年判字號
壹、前 言
貳、本案事實
參、本案爭點觀察
肆、判決要旨
伍、本案判決評析
陸、結 論
第十一章 納保法第十一條之違法取證證據能力排除
壹、問題概說
貳、刑事與稅務訴訟之違法取證排除
參、違法取證不得作為認定課稅之基礎
肆、違法取證不得作為稅捐處罰之基礎
伍、結 論
第十二章 賦稅人權與租稅正義──納保法第條第項作為納保法基本法理
壹、問題概說
貳、稅法方法論之變革──從行政法思維到憲法思維
參、人性尊嚴、人格發展──賦稅人權之底線
肆、稅法與基本權保障
伍、結 論
附 錄
一、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現行法暨立法理由
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草案暨說明
三、納稅者權利保護法施行細則暨說明
四、稅務專業法庭設置及專業法官證明書核發辦法暨說明
五、各章節引用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摘要及評析整理
六、各章節引用之實務判決摘要及評析整理
完整介紹➔http://qr.angle.tw/k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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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基準 第 二 篇 第 六 章 在 M觀點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媒體的概念,在這年代已經變得非常複雜
會有衝撞,幾乎是不可避免的事情
這篇文章很值得一讀
【會不會,我們都搞錯重點了?】(完整版)#文末補記更新
可能因為在「傳統媒體」工作,可是這兩年多來做的好像又是「新媒體」的事情,同時幾乎每天都在跟「自媒體」朋友們打交道,最近不少朋友紛紛詢問我對「這件事情」的看法。也跟幾位我相當崇拜的大大們,私下討論了一陣子。
想一想,有些事情不乾脆點講清楚,搞得自己心情反而越來越差,也不是辦法。所以還是試著整理一下近期的一些想法,也方便檢視一下(當然也很歡迎認識不認識的朋友幫忙批判指教),自己的思考是否有盲點:
「會不會,我們都搞錯重點了?」的意思,是包括這一次的所謂「世代和解」與其衍生出的許多討論,不論爭議的「焦點」、「風向」怎麼轉,好像都變得跟主題越來越沒關係;此外,它當然也只是一個「個案」——背後更重要的問題是,為什麼如今關於公共議題的討論(公共議題的意思是,它通常會直接影響你我過著什麼樣的日子),到最後總是各說各話、彼此打臉來打臉去,但之後一切繼續「沒共識」,甚至討論核心直接飄到九霄雲外去?
一、關於「世代對立」與「世代和解」
首先,這次爭議的起源,是一個以「世代和解」為名的專案,結果事情發展至今,反而儼然演變成世代間的另一次對立,包括「老派」媒體人跟「新派」媒體人對「新聞價值」的定義戰爭;當然也包括陳年的,雙方動輒互貼「世代標籤」,以及「這個社會到底公不公平」的爭論⋯⋯
我想,既然說要「世代和解」,那麼其前提很明顯地,已經預設了「(台灣)目前的世代之間是存有衝突的」,所以釐清「那麼衝突的點到底在哪裡」,便顯得格外重要。
就不談現在討論的重點已經偏離到哪裡去了。光就討論「衝突的點在哪裡」來講:在此之前,恐怕還必須先釐清的,是「指的是哪個世代和哪個世代間的衝突」(比方說, 20 歲 30 歲的差異常常也極大,這算是泛稱「年輕人」的世代嗎?40 歲上下和 60 歲以上的「戰後嬰兒潮」世代,很多狀況更是天淵之別,他們都是泛稱「長輩」的世代嗎?)
沒有這一層釐清,並且聚焦在特定的議題上討論,那麼其實也就是各說各話,各路網紅名人公知大老紛紛表態,有仇報仇沒仇練拳頭的熱鬧大亂鬥而已。
接著,「世代之間的對立衝突」,其面向(或原因)是「社會福利制度傾斜」?是「資本流入創新不足」?(也就是某網紅說的所謂:「老年人都在炒房炒股」)是「刻板印象造成彼此誤解」?還是討論「青年就業」、「青年低薪」等議題?要討論其中之一或全部當然都可以。
但這一塊真的必須非常仔細地先透過事前準備,研究判讀統計數據,才能框住「討論範疇」,才能避免前述討論過度發散的問題。
以這次的專題來說,感覺都有嘗試觸及上述的議題,也看得出整理上的用心,但很可惜到最後沒辦法變成更有意義的公眾討論,其原因很有可能部分出在「議題設定」時,便已經相對不夠周延仔細。
但如果媒體的主要考量只是要「先吸引大家眼光關注」、「重視這個議題」哪怕就是很直白的「拼流量」,那就沒有上述這個問題了,但這就帶出下一個問題:「該找誰來進行公共討論」?
二、誰能代表「年輕人」、「長輩們」?
很明顯地,這次專題中找來「參與討論」(AKA參戰)的人,彼此之間最大的共通點,就是他們都是「名人」。
這在任何媒體的操作上,都是非常簡單明瞭也合乎邏輯的策略:自古至今「名人」(不管叫網紅、公知、戰神、大企業家、大老闆、嘴砲王、刷存在感之王都可以)就是四個字「自帶流量」——這是媒體吸引觀眾注目,最快最簡單的方式。這也當然沒有什麼不對,畢竟如果連看都根本沒有人看,後面想達到的「討論」、「影響力」之類的效果,也自然都不用提了。
但是,就舉討論的例子來說,找「誰」來談上述的「世代和解」議題時,其實就將近 80% 以上(完全主觀無科學根據)地,決定了相關討論的結果了。
隨便舉例,會有人找陳偉殷先生來談足球,找林志玲小姐來談量子力學嗎?得到的效(笑)果會是什麼?
同樣的,如果找插畫家談土地改革議題,找出版人談科技新創環境,找youtuber談薪資結構問題,其得出來的結果,必然也就是那個樣子而已。
偏偏,重點來了,這些人通常還真的很會說、很敢說欸!
這不是在批評或嘲諷當事人(謎之音:根本就是),言論自由當然大家愛講啥就講啥,反正文責自負個人造業個人擔,而如今台灣的(部分、或許多)「名人」們最喜歡也最擅長的,就是所有事情我都要來嘴一下——這不單單是個人選擇的問題,有時候儘管名人們只是想私下聊聊、或是發表發表個人心得,都有媒體會追著他 / 她繼續問,更低級的還有截圖阿、複製啊,然後直接拿出來做一條:「李遠哲說女神卡卡絕對是全美最棒女歌手!」之類的「新聞」。(純粹亂寫比喻的,沒有這條新聞)
幾乎可以很武斷地說,在這樣的循環下,「跨界評論」如今已經是各媒體(不論新舊大小)的常態,而這樣的情況,其實基本上就算靠「媒體開始自我節制」或「網紅開始低調發言」,也已經根本性的無法逆轉了。
為什麼?
因為傳播環境本身,已經出現了本質性的改變。
(這一段要感謝一位臉友在私版上的貼文,重新思考了一下,覺得單從「專業」來決定「能不能討論這個議題」若過度上綱,也會造成「以人廢言」、「無法容納同溫層外不同聲音」的盲點,所以它應該更像是一個「需要抓平衡點」的工作,不是不能「跨界評論」,而是按照評論者(不論是誰)的「影響力」(權力),可能要有相應的檢視標準,而非「紅」人說的都對、「黑掉」的人說的都是錯)
三、當「社交平台」成為「公共評論」的場域
各國情況有所不同,但至少在台灣,很顯然地臉書極大程度地改變、也主宰了所謂「閱聽人」接受資訊、傳遞資訊的習慣。
臉書的特性,包括所謂「同溫層效應」、「去中心化特性」、「高互動性」⋯⋯等等,都有非常多討論了,在此就不多做贅述。但是相對來說比較少人提到的可能是:臉書這個平台,基本上是以「社交平台」為目的而設立的。
「社交平台」和「公共討論」之間,有一個本質性的扞格:用最簡單的方法來說,前者是「我用來相挺、關心、聯絡我的朋友我的麻吉我的閨蜜我的偶像用的」,基本上我最在乎的是我自己和我朋友的「奇檬子」;後者,卻必須要「大家來不分親疏、唯理是問,怎麼樣也要先來分個是非黑白公正曲直。而且還要盡量彼此凝聚出最大共識,」才能有效。
但這兩件事情混在一起之後,會變成怎麼樣?
很顯然地,觀察這幾年台灣網路言論的情況,每遇到公共事務上的爭議,就是各有意識形態的「公知」、「網紅」甚至政治人物政黨側翼出來「帶風向」先!「鐵粉」、「親友團」出來「選邊站」先!開玩笑,我兄弟我馬子我家男神我家老闆出來嗆話了,當然挺到底啊!什麼?我小弟我麻吉我最愛的女王殿下我佛如來被人欺負了,當然出去「討回來」啊!
這是人性,沒有什麼好批評責怪的,但是公私就這樣混在一起,自然也很難做到大家好好平心靜氣地談。也很容易造成「朋友多」、「粉絲多」的人就是正義的情況——哪怕他 / 她 / 帶著面具或根本只是個漫畫圖像的牠 / 它,只要鐵粉夠多,隨隨便便信口說一句:「我覺得XXX都在欺負我,應該要他去死!」⋯⋯然後他就死掉了。
簡單來說,當公私領域的意見或評論再也難以一刀切開,再加上前面所講的所有特性加乘之下,就自然變成了現在的傳播環境:越是情緒性、越是強烈的聲音,越容易被注意、被放大。到後來所有公眾討論就是自然而然地失焦,怎麼救都救不回來。
我短暫擔任過PTT的小站長,PTT也是一個社交性、匿名性極強的平台,但是它在各版有一個非常關鍵的機制——「版主」到「群組組長」到「站長」的「逐級遞選制」(《黃禍》看太多):
版主由選舉方式產生,但是擁有非常高的、近乎算是獨裁的「行政權」,可以「刪人文章」、可以「浸人水桶」。但版主的制衡是「板規站規」(相當於司法權)還有「版友罷免」(相當於部分立法權),這個東西看似好像無足輕重可有可無,其實卻是非常重要的,確保討論「品質」的關鍵。
「品質」好壞是主觀的,但是至少「有管理」的機制,會讓這個版「相對符合該版版友的需求」:要嚴肅公共討論的版有,要純場外嘴砲的版有,要講些臉紅紅男女性事的版當然也有。這也是為什麼,PTT從剛竄紅時總被罵「都是些腦殘鄉民出沒地」,到現在反而會兼顧其開放性,同時還能是許多「超優專業中肯討論」的誕生地。
反過來說——臉書除了那些怪裏怪氣的審核標準,和一夕數變的演算法之外,有任何「管理機制」嗎?
偏偏大家都在用它,因為它自由、它好用方便、我的朋友都在上面——那也就只能承受必然隨之而來的結果:「公私全部混在一起談」、「越辣的言論越多人看」。
以前(一定要強調以前),「傳統媒體」、「主流媒體」為什麼感覺上「好像比較專業、好像討論品質比較好、好像比較能夠影響政策」?原因除了競爭比起現在少了無限多之外(等下第四點馬上講),其實就是因為他相對來說是「封閉體系」,「管理嚴謹」。(也就是「老長官」們最愛說的「守門人」機制——但守門,可能守掉了劣質情緒言論、也可能守掉了創新,這講下去沒完沒了還是先別講了)
「管理嚴謹」是需要很多時間,需要很多成本的。但如今在臉書平台上的訊息傳遞(和發散、失焦)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快速——當好不容易一個嚴謹的有範疇有結構的討論模式建立之後,其實大家早就跑去討論(戰)另一個議題了。
四、當人人都是「媒體」時,也就沒有所謂的「媒體」了
這也帶出另一個傳播環境的本質性改變:隨社群媒體主導言論市場而來,另一個重大的衝擊或改變,是「媒體」角色的重新洗牌——最簡單來說,現在管你是中時聯合天下遠見今周商周關鍵評論網報導者風傳媒或 換日線 Crossing(此處為置入),所有老媒體新媒體,都是「臉書」底下的「個版」。
「版內」你當然還是可以管理得很漂亮,但是對臉書來說,你跟任何一個網紅粉專、電商帳號、甚至個人單一用戶的地位,是完全一樣的——按照最近的臉書演算法來說,甚至地位更低一級。
「喔?你是《紐約時報》要談中美貿易戰?So What?排隊去吧!我這邊(演算法)還有阿苗在帶風向囧星人在哭哭跟館長嗆聲要準備把人打到殘廢哩!」(還是一樣純粹想到啥就亂舉例,鐵粉請勿戰)
意思是,所有的所謂「主流媒體」,儘管還是有著相對更多的資源(人、錢、品牌、或與廣告主的關係)、相對「嚴謹」(或傳統)的訓練,但是你不再是跟「同業」競爭,而是說得極端一點,跟所有的臉書使用者競爭。
今天你花了整整一年,300萬預算,去深入泰緬邊境寫了個30萬字的深度報導。然後呢?有一個不知道哪裡來的人在臉書直播:「來來來!我跟你說為什麼緬甸人都很討厭翁山蘇姬唷!」
然後就是你的專題300個人看,30個人按讚,另一邊直播是即時在線1300人順便直播結束後再賣個緬甸香精油,直接獲利30萬。
這種吃力不討好甚至可能賠本的事情,還有誰要幹?
於是一些「聰明」的主流媒體當然就開始「轉型」,好啊那我陪你玩,你「小小」網紅要錢要名是吧!來我分給你點錢給你名給你「舞台」,我們來策展議題公共討論你有名聲我有流量大家皆大歡喜。
(有「策展」、「公共討論」都還算是好的了,更多時候就是直接:「大大安安!你的臉書貼文可否借轉放在我們平台?」甚至有問也都至少有個基本尊重,前面提到那種直接把「公開貼文」變「新聞」的狀況更是屢見不鮮。)
總之,媒體們藉此維持影響力不墜(得太快),網路紅人們則多個曝光管道外加可能多個傳統媒體的背書更像個「咖」。本來應該是win win的局面。
但主流媒體卻常常完全搞錯了重點——如今你眼中的「小小網紅」,本質上完全是跟你競爭的「同業」。人家給你面子跟你合作,就算不感激涕零,至少也要以禮相待。
偏偏,還在那邊「給你資源、給你舞台」。
這樣上對下的心態,加上前述所有的因素交互影響,就很容易導致合作以失敗收場。
其實,「主流媒體」、「新媒體」和「新銳網紅」都一樣——對於想要塑造真正有意義的討論環境,彼此截長補短地17活下去,如今各位真正的「敵人」早就已經不是彼此,而是那個藍藍的東西,好嗎?
五、所以,魔王難道是「臉書」嗎?
可以說是,也可以說不是。本質上來說,臉書就是一個工具而已,它既沒有辦法真正決定你我要看什麼不看什麼,也沒辦法真正決定你我要說什麼不說什麼。一個不高興,直接刪掉當然也可以。
而且,它也因去中心化的特性,有著所謂「不讓傳統 / 主流媒體」過度掌握話語權、詮釋權的,所謂「權力的傲慢」的功能。(看看現在各大主流媒體被罵得多慘就知道,別說傲慢了,不跪下來就超不容易了)
說到這裡抱歉必須很直白地說:所謂「第四權」、「無冕王」的名聲,是要靠勇敢對抗「比你更大的霸權」而得來的——新聞界的前輩在對抗言論審查、對抗政府黑箱作業、對抗資訊鴻溝的時候,不要說「不給看稿」了,我直接把你寫死都可以。
但是傳統媒體 / 主流媒體千萬別忘了,你可以這樣做的原因,是因為你的讀者們信任你,賦予你這樣的權力。
如今臉書造就的傳播環境,其實某種程度上來說,非常的「公平」(很公平地虐待所有人)——當傳統媒體的「光環」直接受到演算法一視同仁的對待,跟一個鄉民等級完全一樣,其實你面對的是另一個「霸權」,不管你要叫它市場壓力、社會現實、甚至民粹反智什麼的都可以。
如果傳統媒體自己在這個龐大的壓力下,放棄了本來的所謂專業、所謂堅持、所謂你之所以得到尊敬的關鍵元素,甚至因為一再地妥協終究導致和「其他的網紅」沒有什麼顯著的差異,那麼當然你就算要採訪別人「給他舞台」,別人自然也可以客客氣氣地回你:「不好意思喔!我要先看稿先審稿,不然謝謝再聯絡喔!」
因為在網紅們的眼裡,你不過就是另外一個網紅(而且比他還不紅),要合作啊?要有誠意啊!什麼新聞界的天條我看不懂啦!我有我的粉絲(大約是數十萬人到數百萬人)要跟他們交代欸!你這樣我很難做喔~
非常簡單來說,台灣所謂的「傳統 / 主流媒體」如今面對的雖然不再是「老大哥」的言論審查,但當人人都可以是媒體的時候,你怎麼彰顯自己「與眾不同」的價值活下去,那現實的挑戰一點都沒有比較輕鬆。
這是一個全新的世界、全新的戰場,光靠說著「我們以前如何如何」、「我們品質多高多上」,是完全沒有用的。
六、所以,罵完之後還能去哪裡?
看起來,這篇系列地圖炮,我應該把所有人都得罪光光了。
既然這樣,那也沒在怕的,就繼續來講一下「又愛罵又愛看又不付錢」的廣大鄉民們(包括我自己在內)。
既然當今的傳播環境,已經無限接近將所有街傳巷議和專業人士大儒鉅子的言論放在同一個基準點上估算其「傳播效果」,那麼其實說得直白點,決定公眾討論品質的關鍵因素,只剩下了一個——
所有既是閱聽人也是媒體的,你我每一個人。
不必再去說什麼人家重工阿綠霉阿腦殘妓者智障主播了,拜託先照照鏡子,你看看你自己貼的寫的講的那些,是個什麼東西?
對,既然所謂主流媒體跌下神壇變成跟你我一樣平起平坐,那麼你我也沒什麼好整天批判人家的了——反正老實說吧!人家真正認真在做的東西,你按個讚之後真的有看嗎?你打算付錢支持嗎?你知道那背後要花多少錢多少人多少時間才能產生嗎?
你真的想要進行所謂「有意義的公共討論」,你真的想知道所謂「專業深度的優質資訊」嗎?
是的話,就自己挑一個認同的、喜歡的、還在堅持的主流媒體也好新媒體也好網紅公知名人都很好,真的少打點無意義的嘴砲,就真的花點錢支持人家,讓她 / 他 / 它能繼續產出你喜歡的內容吧!
不是的話,例如「老子 / 老娘爽就好,你管我愛講什麼愛掰什麼愛相挺誰愛打臉誰?」這樣當然也可以,但也就別再怪人家什麼腦殘媒體智障網紅愛帶風向又不專業整天報些五四三了,因為反正世代和不和解、台灣怎麼變得更好、社會公不公平那些,你也不是真正在乎。直到所有討論都只是塑造對立,輿論功能完全失效完全無實際影響力,直到可能一時三刻沒啥影響但最後必然出現的「共業」來臨,拜託你也就別再抱怨東抱怨西。
還有,動輒要求別人「善盡社會責任」的同時,別忘了在臉書這個「滿滿的大平台」上,你我也都分別是一個「個版」、一個「自媒體」——只要任何文章一開了地球,基本上你就變成一個公共媒體,隨時有可能幾千讚湧進來,幾萬人看到你發布的資訊。
我很喜歡一句話,「媒體的本質就是權力。」這也終於帶出了我最後真正最想要講的重點:
當你擁有了(前所未有的)權力,請想想,你要拿它來做什麼?
(全文完)
文末補記:昨晚只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一路下來莫名寫了五千多字,可能真的太過輕率,也真的太久沒有嘗試自己整理想法寫一篇公開的文章了。如今意外地看到許多朋友的轉發,現在馬上也等於給自己上了一課。
回頭看看,很多語氣可能太過強烈或看似針對特定人士與不周到之處,也請大家海涵。如今再怎麼一一去修改大概也沒用了,就誠懇接受朋友們的指教與批評。
希望透過這短短補記,再強調的幾點如下:
1.這篇文章嘗試透過個案,看自己觀察到的一些傳播環境變化,每一個觀點都只能算是「個人感想」,也沒有要針對個人或特定媒體「開罵」或「各打五十大板」的意思,當中也有很多不成熟不周到之處,如果冒犯到特定人士或企業,先說聲不好意思。但如果能引發更專業更有意義的討論——不論批評或贊同——都很榮幸。
2.自己也是所謂媒體業的小小從業員,在「流量」和「理想」之間苦苦掙扎、多所妥協,所以其實深知理想狀況的達成有多不容易,因此本文絕非想要「自命清高」站在某個高點去批判別人或是「覺得自己很會」——事實上,不論是我自己的私下言行或目前經營的小小頻道,基本上都絕對有非常多的缺失需要不斷改進。也希望同業或朋友們盡量不需要「以人廢言」,很歡迎直接就事論事提出指教與批評。
3.因為整篇文章極為冗長,粗淺地點了一些業界現狀,但現在看起來,若化約成唯一一段希望表達的重點,個人會覺得是:「在臉書平台主宰的傳播環境下,權力與義務(責任、或檢視標準)永遠應該相對應,才能促成更有意義的公眾討論」——這點對主流媒體或個人媒體、老媒體、新媒體、自媒體來說,應該都是一樣的。就像「蜘蛛人」(?)裡面說的一樣:「權力越大,責任越大。」
4.我很喜歡一位大大說過的「相互漏氣求進步」這句話。在「解決問題而非私人恩怨」的前提下,希望我們都能盡量做到「傳說中的」「友直友諒友多聞」,盡可能就事論事地討論與大家都相關的議題,不至親疏有別或被情緒影響。「跨越同溫層」的事情非常不容易,但包括我自己在內,可能每個人都稍稍把自己(在網路上的)ego放低一些,多先試著聽聽別人想表達什麼,會比較能夠避免所有公眾議題的討論,到最後常淪為各說各話和日趨極端的現象。
5.本文尚不夠成熟,我個人希望定義它是一個「公開接受各方指教,但維持不斷思考、調整空間」的「過程」而非「結果」,因此謝絕所有媒體平台的轉載刊登,若不嫌棄,歡迎一起交流討論即可。
張翔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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