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九點來上高雄現場…港都慶聯地方電視蘭君主持人邀談,有關這一波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高雄觀光旅宿現咬牙苦撐,若翠議員對目前振興方案,及政府對產業四大疏困的補助措施,如何協助提出看法?
『最壞打算也要有樂觀的行動,不必悲觀。』
但針對問題未來短中長期,觀光局有沒有觀光遊程規劃開箱文,好讓民眾休閒旅遊首選在高雄,帶領業者開展戶外新契機呢?!
#業者喊話請重視反映爭取及行銷媒合一起努力
港都慶聯高雄現場直播
https://youtu.be/H9NKuyo2of4
#紓困方案降低衝擊
#安心防疫共同支持
#慎防蕭條及早因應
慎防蕭條 在 黃韻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野黨也是有責任
有關國民黨提出的「紓困條例」,以下Q&A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Q: 為什麼要制定「紓困條例」?必要性為何?
A: 武漢肺炎不僅對民眾的生命健康帶來威脅,更對台灣的經濟及產業帶來嚴重衝擊。
1. 專款專用、國會監督:讓政府每一筆經費的支出和使用受到立法院的監督,並確保相關補助和資源用在真正需要的對象上(特別是所有防疫人員、受影響產業、醫療機構及其員工)。
2. 慎防蕭條、及早因應:督促政府及早規劃防止經濟衰退的措施,並在國會的監督協助下,具體落實,減低疫情對於經濟及產業的衝擊。
3. 落實立法、安心防疫:讓政府投入防疫的各項資源,有法源依據,讓民眾及產業清楚知道,除了政府的口頭承諾外,更在法律上獲得保障,達到安定民心的效果。
二、Q: 現有法律(例:災防法、傳染病防治法)就足以讓政府進行相關防疫及紓困工作,或是針對現有法律進行修正即可,不需另外訂定特別條例?
A: 訂定「專法」及編列「特別預算」有其必要,因為:
1. 就個別事件明訂紓困條件,避免在一般性法律中,容易浮濫運用。
2. 民眾及產業一目瞭然,達到迅速安定民心的效果。
3. 本年度預算都已審竣,如果在既有預算中挪用,會有資源排擠的問題,因此特別預算有其必要,也利於國會監督。
三、Q. 外界質疑錢從哪裡來?
A: 前不久,行政院才表示配合蔡英文所提的「建設大南方」專案,可以生出9000億;過去的前瞻建設,行政院也可以擠出8400億的預算,為何在此特別時期,用來直接投入疫情紓困的區區500億元,卻寧可找遍各種藉口而不願編列?透過立法紓困,讓經費使用公開、透明,能被民意監督,才能安定民心,符合社會期待。
四、Q. 行政院各部會編列的預備金足以支付,有必要訂定紓困條例嗎?
A: 依照預算法規定,預備金是為了因應災害做準備,要拿來「紓困」-一旦損害金額龐大,現有預備金恐怕不足支應,或者排擠其他科目。舉例來說,觀光產業預計到四月底難以恢復大陸旅遊行程,就連日本旅遊團也受影響,加上旅館、民宿、航運,加總起來的損失恐怕超過1200億元,制定紓困條例,不僅是為了匡列經費,也是為了安定民心。
現在政府針對觀光產業補助,但之後受影響的產業呢?至少醫療器材受徵用業者(違約求償、這段期間不能營業的損失等)政府有事前規劃嗎? 編列特別預算就是希望政府能夠有一筆款項,未雨綢繆協助產業及民眾度過難關,不應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遇到事情再想辦法處理。
另外,第二預備金是通常用在災害事件上,現在才二月,一旦用完,遇到國家重大事故,該怎麼辦?這些應該要跟民眾說明清楚。但紓困特別條例不會有這樣的問題,有法源依據專款專用、受立法院監督、用不完繳回國庫。
五、Q. 紓困條例還要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於疫情防治及產業紓困似乎緩不濟急?
A: SARS在92年2月突然出現,傳播速度極為快速,對於台灣民眾生命安全以及經濟造成極為廣泛的衝擊與影響。旅行業、旅館業、觀光旅館等行業均面臨營運困難,產業均要求政府給予紓困措施,行政院於92年4月28日院會通過提出院版草案,朝野也達成共識於同年5月2日提出草案逕付二讀,隨後進行朝野協商並於當日完成三讀,讓政府加速防疫工作執行,並安定民心。
圖文來自 立法委員林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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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黨也是有責任
有關國民黨提出的「紓困條例」,以下Q&A提供給大家參考
一、Q: 為什麼要制定「紓困條例」?必要性為何?
A: 武漢肺炎不僅對民眾的生命健康帶來威脅,更對台灣的經濟及產業帶來嚴重衝擊。
1. 專款專用、國會監督:讓政府每一筆經費的支出和使用受到立法院的監督,並確保相關補助和資源用在真正需要的對象上(特別是所有防疫人員、受影響產業、醫療機構及其員工)。
2. 慎防蕭條、及早因應:督促政府及早規劃防止經濟衰退的措施,並在國會的監督協助下,具體落實,減低疫情對於經濟及產業的衝擊。
3. 落實立法、安心防疫:讓政府投入防疫的各項資源,有法源依據,讓民眾及產業清楚知道,除了政府的口頭承諾外,更在法律上獲得保障,達到安定民心的效果。
二、Q: 現有法律(例:災防法、傳染病防治法)就足以讓政府進行相關防疫及紓困工作,或是針對現有法律進行修正即可,不需另外訂定特別條例?
A: 訂定「專法」及編列「特別預算」有其必要,因為:
1. 就個別事件明訂紓困條件,避免在一般性法律中,容易浮濫運用。
2. 民眾及產業一目瞭然,達到迅速安定民心的效果。
3. 本年度預算都已審竣,如果在既有預算中挪用,會有資源排擠的問題,因此特別預算有其必要,也利於國會監督。
三、Q. 外界質疑錢從哪裡來?
A: 前不久,行政院才表示配合蔡英文所提的「建設大南方」專案,可以生出9000億;過去的前瞻建設,行政院也可以擠出8400億的預算,為何在此特別時期,用來直接投入疫情紓困的區區500億元,卻寧可找遍各種藉口而不願編列?透過立法紓困,讓經費使用公開、透明,能被民意監督,才能安定民心,符合社會期待。
四、Q. 行政院各部會編列的預備金足以支付,有必要訂定紓困條例嗎?
A: 依照預算法規定,預備金是為了因應災害做準備,要拿來「紓困」-一旦損害金額龐大,現有預備金恐怕不足支應,或者排擠其他科目。舉例來說,觀光產業預計到四月底難以恢復大陸旅遊行程,就連日本旅遊團也受影響,加上旅館、民宿、航運,加總起來的損失恐怕超過1200億元,制定紓困條例,不僅是為了匡列經費,也是為了安定民心。
現在政府針對觀光產業補助,但之後受影響的產業呢?至少醫療器材受徵用業者(違約求償、這段期間不能營業的損失等)政府有事前規劃嗎? 編列特別預算就是希望政府能夠有一筆款項,未雨綢繆協助產業及民眾度過難關,不應該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遇到事情再想辦法處理。
另外,第二預備金是通常用在災害事件上,現在才二月,一旦用完,遇到國家重大事故,該怎麼辦?這些應該要跟民眾說明清楚。但紓困特別條例不會有這樣的問題,有法源依據專款專用、受立法院監督、用不完繳回國庫。
五、Q. 紓困條例還要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對於疫情防治及產業紓困似乎緩不濟急?
A: SARS在92年2月突然出現,傳播速度極為快速,對於台灣民眾生命安全以及經濟造成極為廣泛的衝擊與影響。旅行業、旅館業、觀光旅館等行業均面臨營運困難,產業均要求政府給予紓困措施,行政院於92年4月28日院會通過提出院版草案,朝野也達成共識於同年5月2日提出草案逕付二讀,隨後進行朝野協商並於當日完成三讀,讓政府加速防疫工作執行,並安定民心。
圖文來自 立法委員林為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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