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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魯閣出軌案 #完整保險分析 🔥分享請留言,註明出處分享交流🔥
【從保險規劃來看,台鐵與包商,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保險之所以重要,是在於事故發生之餘,肇事單位也能透過適當的管道和理賠金,撫慰死傷者,一方面負起責任,一方面也能讓自身機構繼續運作、維持、承擔。
這次,太魯閣號出軌事件是一件人禍,但深入分析相關保險規劃,卻可發現,不論台鐵或包商,都沒有準備好當一個負責任的單位。
為什麼❓
▌#先說基本事實 ▌
◾️據媒體報導,現場工人表示,他們是花蓮的包商,這個工程做到2021年4月26日滿2年,為義祥工業社承包。
◾️台鐵有投保旅客運送責任保險,每人死亡250萬元,重傷者140萬元,受傷醫療40萬元。
◾️工程車的強制保險,死亡200萬元,失能最高限額200萬元,受傷醫療最高限額20萬元。
◾️傳聞中的主承包商東新營造有限公司向兆豐產物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責任險,每人傷亡上限500萬元、每事故上限2,500萬元。
▌#檢視檢討整個工程規劃 ▌
① |#工程承攬人 義祥工業社在法律上而言,並沒有法人人格,屬於商號,負責人對於損害賠償是負 #無限責任,包括個人資產都要拿出來清償債務。因此,明明商號負責人對外必須負擔無限清償責任,為什麼義祥還敢用商號作為營業主體❓
➡️ 其實是因為,大型承包商拿到工程後,會將工程切割成細碎的工作項目層層轉(分)包,許多 小型承包商 是校長兼撞鐘,為了節省營業成本及稅捐,就使用商號為營業主體。
② |義祥工業社用 #商號 當主體,應該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只是,目前媒體似乎沒有這方面的訊息,所以,義祥工業社有沒有投保?能不能擔起賠償責任?
③ |為什麼鐵路局會接受「可能無力負擔賠償責任」的包商,承包工程❓
目前這個工程的發包過程資訊並未被公開,如果按照營造業法規定,一定金額的工程需要什麼要資格的包商都有詳細規範,義祥工業社屬於土木包工業,承攬的工程總金額似乎不能超過720萬。
➡️ 所以,除非這次事故發生工程的發包金額很低,否則義祥工業社就只是這件工程的小包商,主承包商另有其人,也就是說,是不是還有其他該負責的人沒有被找出來?
從目前媒體更新的訊息可知,這件工程的主承包商似乎是東新營造有限公司,義祥工業社是下游包商,但也有人臆測是義祥工業社向東新營造借牌投標。無論二者間的關係是什麼,東新營造都有可能對本次意外事故負擔連帶的賠償責任。
④ |許多媒體質疑現場為什麼沒有設置護欄,防止外物侵入軌道區?沒有設置誰該負責❓
從媒體所刊登的現場照片來看,工程車滑落的位置似乎是一條工區內的施工便道(經驗判斷,僅供參考,還是要以工程契約文件為準),有些時候這種施工便道都是屬於 #假設性工程,該怎麼做?要不要設置護欄?在招標文件上未必會顯示出來,僅在工程預算上編列假設性工程的項目,讓得標廠商自行運用。
得標廠商在得標後開工前要製作施工計畫後送審,說明要如何完成主體工程,施通便道及護欄有無需要?如何施作?會在上面有所說明。
➡️ 因此,首先應該了解,現場的 #施工便道是主體工程的一部分或者是假設性工程❓如果是主體工程,設計時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如果是假設性工程,施工計畫中有無考慮設置邊坡護欄?誰負責撰擬施工計畫?誰審核施工計畫?都有待釐清、找出負責人。
⑤ |為什麼自然人負擔無限責任,卻似乎沒有投保相關責任保險❓
公共工程在招標時都會要求得標廠商要投保投保 #工程保險 及 #第三人責任險,主要承包商一定會去投保,取得保單後陳報給工程發包機關,但是轉(分)包商會不會去投保,似乎就沒有強制性。
➡️ 這件事故到目前為止,沒有更多關於主承包商是誰的訊息,雖有媒體提到東新營造,但兩者關係仍然不明。東新營造或義祥工業社無論誰是主承包商,必然有投保 #第三人責任保險。
如果主包商有其他保單加持,倘若財力較義祥工業社更雄厚,或許有望爭取更多理賠。
唯有解答上述疑慮,才能為死傷者思考如何爭取更高的理賠金。
▌#換個角度思考:義祥、台鐵,該如何保險,才能妥善負責❓ ▌
如果義祥工業社想規劃保險,在工地使用的工程車所造成第三人的損害,該如何投保?如果考慮受害的第三人有可能是定作人台鐵,又該如何規劃保險?
ℹ️ 針對義祥工業社:
工程包商為避免施工過程中造成第三人的損害,可以投保 #營繕承包人意外責任保險。
⚠️但這類保單不承保依法應領有牌照之車輛所致的損害,也不保工程定作人的鄰近財物。
👉車輛應該要 #另行投保第三人責任保險,定作人鄰近財務則要另行加保「保險定作人財物附加條款」。
👉在此附帶一提,東新營造雖有投保工程險附加第三人意外責任險,但是這張附加險並不承保領有公路行車執照之車輛所造成的損失,除非該車輛經約定投保施工機具並載明在保險契約內,才例外承保。
因此,這一張保單在本件事故未必會派得上用場。
ℹ️ 針對台鐵:
台鐵投保 #乘客運送責任險 的依據是鐵路法《第62條》和《第63條》規定,分別為:
《第62條》鐵路機構因行車及其他事故致人死亡、傷害或財物毀損喪失時,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鐵路行車及其他事故之發生,如能證明非由於鐵路機構之過失者,對於人之死亡或傷害,仍應酌給卹金或醫藥補助費。但事故之發生係出於受害人之故意或過失行為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損害賠償、卹金或醫藥補助費發給基準、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第63條》鐵路旅客之運送,應依交通部指定金額投保責任保險。這項規定多數的說法是解讀為推定過失責任,也就是說,發生事故的時候,除非台鐵能證明自己無過失,否則就要負擔賠償責任。
⚠️ 只是,根據媒體報導,#交通部定的投保金額與一般損害賠償的要求相距甚遠。若以大型工安意外事故而言,更是杯水車薪。
目前的投保金額,#連填補民法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都無法滿足❗️
遑論2014年高雄氣爆案每位罹難者的賠償金高達1200萬元;2015年復興航空空難、每位罹難乘客賠償1490萬元,2018年普悠瑪號翻車賠償金額1570萬。
上述兩者可說是近年來重大意外事故的賠償參考基準,但交通部似乎沒有與時俱進,調高台鐵的 #乘客運送責任保險金額。
👉台鐵乘客運送責任險的保險金受領人與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會不同,前者是以轉嫁台鐵的責任為規劃基礎,所以是依照 #民法侵權行為 規定的各項損害來決定,後者是以保護受害第三人為出發,請求權人是依照汽車強制責任保險法,兩者略有不同。
▌最後:關於 #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 ▌
送醫救治的傷者,健保體系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將來健保局會向應負責的單位或人代位求償❗️
上述說法的法律依據為《#健保法 第95條》:
保險對象因汽車交通事故,經本保險之保險人提供保險給付後,得向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保險人請求償付該項給付。
保險對象發生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之保險事故,本保險之保險人於提供保險給付後,得依下列規定,#代位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一、公共安全事故:向第三人依法規應強制投保之責任保險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時,向第三人請求。
二、其他重大之交通事故、公害或食品中毒事件:第三人已投保責任保險者,向其保險人請求;未足額清償或未投保者,向第三人請求。
前項所定公共安全事故與重大交通事故、公害及食品中毒事件之最低求償金額、求償範圍、方式及程序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作者:©北宇管顧公司總經理劉北元。曾任律師及金管會保險局人身保險商品審查委員。處理高雄氣爆案、台中捷運鋼樑墜落等重大事件民事賠償與保險理賠】
#保險法 #權威 #劉北元 時事觀點
#台鐵 #工程 #包商 重大交通事故 #理賠
#代位求償 #民法 #健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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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7的網紅洪玉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0120521台南市議會第一屆第三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1/6) 洪玉鳳質詢--「質疑市政團隊出問題」 市議員洪玉鳳21日在市政總質詢質疑,以發包金額高達7213萬元的砲校遷建至關廟開發案中的專案管理PCM標,市府尚未與陸軍司令部簽訂代辦契約,也未與關廟居民就徵收金額及農保問題溝通,就急著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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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媒體自己也一知半解的時候,很容易跟著陰謀論無限上綱,帶風向。
張之豪
花了一整個晚上看完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的招標和合約書,實在很想罵幹,這很簡單的爭議,新聞其實都有寫,但說實在的,也真的寫得很難懂,不過整件事可以搞得那麼戲劇性 ! 到底是行政院沒解釋人才,還是Pchome 網軍太強 ?
Q1: 此次物流園區標案目的何在 ?
A1: 自古以來郵局送貨送信能力強,這不用懷疑,但可惜自己沒有電商,於是郵局就想到利用蓋物流中心來引進電商進駐,一方面讓進駐的電商可以和郵局合作,增加郵局的物流量;另一方面,郵局還可以輕鬆收租,廠商可以便宜進駐,可謂一石三鳥 !
Q2: 這次標案形式為何 ? 幾家廠商得標 ?
A2: 此次郵局一共招標15個倉庫,採限制性招標,但依分數評定,「不限一家」入圍,但有排名,入圍者必須完成選配作業,才能成為得標者,簡單來說,在選定倉庫位置和數量前,都叫做入圍。最後有三家廠商入圍,依排名分別是網家、蝦皮、神腦。
Q3: 那這件事情的關鍵問題有那些 ? PCHOME優先議價不對嗎 ?
A3: 首先,法律上這三家都不算得標廠商,僅僅是具有選配倉庫資格的入圍者,所以法律上都屬於尚未決標;第二,按照招標規定,入圍者都應當有選配資格;第三,招標文件並沒有規定倉庫上限,此外,更可怕的是,倉庫選得越多,評分越高,8個以上就可得滿分20分;第四,依招標1規定,廠商應依其投標時提送之營運企劃書所載「預計最低承租倉儲單元數」進行選配。
Q4: 所以整個故事到底是怎樣 ?
A4: 其實很簡單,PCHOME被其他家廠商「懷疑」利用招標規定的漏洞,一次填寫15個倉庫獲取高分,也因此獲得第一名順位;然後郵局沒有在評選時發現這個烏龍,就公佈了三家入圍廠商,於是想藉由「尚未決標」這個時間點,找三家廠商來協調,結果PC不肯;後來蝦皮和神腦就去找了立委投訴,說郵局的招標有問題,請行政院長官來擺平,結果PC還是不肯退讓,事情因此就爆開來了。
Q5: 郵局遲遲不簽約,想用橋的,難道不是上層壓力 ?
A5: 這種事情根本不需要上層壓力,根本原因就是郵局這次招標文件和程序出了大烏龍,因為這三家都還不算得標廠商,郵局原本想要藉由招標文件第十五點相關爭議規定來和PC協調,但此規定相當模糊,很難有效壓制PC,郵局又順水加碼跟PC說是上面交代要協調,所以導致PC詹不高興,認為被施壓,行政院其實也無故被拖下水,只好怒斬董事長和總經理。
Q6: 鄉民說,民進黨竟然為了蝦皮去施壓本土廠商,這樣對嗎 ?
A6: 整件事根本就不是施壓,蝦皮合法成為台灣公司,在這次政府招標案件中,也確實因郵局失誤導致利益受損,任何上級行政機關或立法委員,本來就應該去維護法律的公正,還給合法的廠商和自然人一個公道。
Q7: 這很明顯就是民進黨派系內鬥,英德大戰番外篇 ?
A7: 挖靠,想像力也太豐富了吧 ! 就算郵局董事長是賴清德提拔的,但林俊憲和葉宜津也算是賴清德的戰友,這個時間點,賴會笨到叫左手去砍右手嗎 ? 郵局這次真的是大烏龍, 蘇貞昌砍董事長完全沒有錯,跟派系一點關係都沒有。
Q8. 其他廠商有無關說 ? 為什麼自己當初不也寫15個倉庫 ?
A8. 這塊物流園區的倉庫真的是很便宜,地理位置又好, 廠商都想要,但還是要看看自己的物流量,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而且依合約,還不能當二房東,所以蝦皮和神腦就乖乖地寫需求。至於是否關說立委,從整個事件來看,就是生氣投訴而已,我也覺得這樣的投訴是合理的。
Q9. PC詹真的涉嫌關說嗎 ? 或者要當二房東 ?
A9. 從整個合約脈絡來看,PC不太可能關說,因為這很明顯是招標設計的失誤,只是郵局心想,應該不會有人標15個吧 !? 結果PC真的給他標下去。除非有一種可能,但我認為機率很低,就是有內部人士提點寫標15個這個bug,因為如果有人提點,那乾脆入圍時,選一個就好,何必選三個呢 ? 但這就要請詹說清楚了,蝦皮和神腦今天最氣的就是這個,他們懷疑PC詹有高人指點。至於PC是不是要當二房東...合約載明是不准,如果PC真的拿走15個,又真得馬上就當起二房東,那就真的有鬼了 !
Q10. 所以現在是結局是怎樣 ?
A10. 蘇貞昌已經斬立決了,要郵局立刻和PC完成決標工作。這就好像你網購標錯價,那也只好認了。只是坦白說,如果是郵局真的擺了那麼大的烏龍,契約到底成不成立,其實上了法院可能不是這樣想。至於其他什麼派系鬥什麼派系...別想太多了... 有也只是剛好而已,不是主要因素。
Q11. 所以民進黨到底錯在哪裡 ?
A11. 根據2018年的開工新聞稿,以及一些會議記錄,確實,這個物流中心要達到「共用平台」這樣的政策理念,但問題就在於,你整個招標就沒有這個概念在裡面,這些立委和行政長官,現在又拿「共用平台」來當藉口,希望PC吞下去,這讓人感覺就是硬凹,因為PC根本從頭到尾都相信這個標案符合行政院的想法才會開標,這是信賴保護問題。一樣還是跟網購錯誤標價一樣,如果店家說,請用「常識」去判斷,這價格怎麼可能這麼低 ? 消費者能不生氣嗎 ?
補充說明 :
Q12. 所以郵局到底錯在哪裡 ?
A12. 其實很簡單,你一開始標案就有bug,結果PC 找到bug,原則上,如果郵局事情發現,那就讓PC一家入圍獨拿就好,結果不幸的是,郵局讓三家入圍,依規定,入圍的廠商都有權利標租,結果第一名的PC全部15個拿走,那郵局怎麼跟後面兩家交代 ? 它們花的心血投標誰賠 ? 他們損失的倉庫價值誰來彌補 ? 我相信沒有關說問題啦,但出這個大包,總經理能不下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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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中華郵政物流園區招標爭議案最速懶人包,各位可以先參考,再看有無其他方的說法出來
花了一整個晚上看完中華郵政物流園區的招標和合約書,實在很想罵幹,這很簡單的爭議,新聞其實都有寫,但說實在的,也真的寫得很難懂,不過整件事可以搞得那麼戲劇性 ! 到底是行政院沒解釋人才,還是Pchome 網軍太強 ?
Q1: 此次物流園區標案目的何在 ?
A1: 自古以來郵局送貨送信能力強,這不用懷疑,但可惜自己沒有電商,於是郵局就想到利用蓋物流中心來引進電商進駐,一方面讓進駐的電商可以和郵局合作,增加郵局的物流量;另一方面,郵局還可以輕鬆收租,廠商可以便宜進駐,可謂一石三鳥 !
Q2: 這次標案形式為何 ? 幾家廠商得標 ?
A2: 此次郵局一共招標15個倉庫,採限制性招標,但依分數評定,「不限一家」入圍,但有排名,入圍者必須完成選配作業,才能成為得標者,簡單來說,在選定倉庫位置和數量前,都叫做入圍。最後有三家廠商入圍,依排名分別是網家、蝦皮、神腦。
Q3: 那這件事情的關鍵問題有那些 ? PCHOME優先議價不對嗎 ?
A3: 首先,法律上這三家都不算得標廠商,僅僅是具有選配倉庫資格的入圍者,所以法律上都屬於尚未決標;第二,按照招標規定,入圍者都應當有選配資格;第三,招標文件並沒有規定倉庫上限,此外,更可怕的是,倉庫選得越多,評分越高,8個以上就可得滿分20分;第四,依招標1規定,廠商應依其投標時提送之營運企劃書所載「預計最低承租倉儲單元數」進行選配。
Q4: 所以整個故事到底是怎樣 ?
A4: 其實很簡單,PCHOME被其他家廠商「懷疑」利用招標規定的漏洞,一次填寫15個倉庫獲取高分,也因此獲得第一名順位;然後郵局沒有在評選時發現這個烏龍,就公佈了三家入圍廠商,於是想藉由「尚未決標」這個時間點,找三家廠商來協調,結果PC不肯;後來蝦皮和神腦就去找了立委投訴,說郵局的招標有問題,請行政院長官來擺平,結果PC還是不肯退讓,事情因此就爆開來了。
Q5: 郵局遲遲不簽約,想用橋的,難道不是上層壓力 ?
A5: 這種事情根本不需要上層壓力,根本原因就是郵局這次招標文件和程序出了大烏龍,因為這三家都還不算得標廠商,郵局原本想要藉由招標文件第十五點相關爭議規定來和PC協調,但此規定相當模糊,很難有效壓制PC,郵局又順水加碼跟PC說是上面交代要協調,所以導致PC詹不高興,認為被施壓,行政院其實也無故被拖下水,只好怒斬董事長和總經理。
Q6: 鄉民說,民進黨竟然為了蝦皮去施壓本土廠商,這樣對嗎 ?
A6: 整件事根本就不是施壓,蝦皮合法成為台灣公司,在這次政府招標案件中,也確實因郵局失誤導致利益受損,任何上級行政機關或立法委員,本來就應該去維護法律的公正,還給合法的廠商和自然人一個公道。
Q7: 這很明顯就是民進黨派系內鬥,英德大戰番外篇 ?
A7: 挖靠,想像力也太豐富了吧 ! 就算郵局董事長是賴清德提拔的,但林俊憲和葉宜津也算是賴清德的戰友,這個時間點,賴會笨到叫左手去砍右手嗎 ? 郵局這次真的是大烏龍, 蘇貞昌砍董事長完全沒有錯,跟派系一點關係都沒有。
Q8. 其他廠商有無關說 ? 為什麼自己當初不也寫15個倉庫 ?
A8. 這塊物流園區的倉庫真的是很便宜,地理位置又好, 廠商都想要,但還是要看看自己的物流量,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而且依合約,還不能當二房東,所以蝦皮和神腦就乖乖地寫需求。至於是否關說立委,從整個事件來看,就是生氣投訴而已,我也覺得這樣的投訴是合理的。
Q9. PC詹真的涉嫌關說嗎 ? 或者要當二房東 ?
A9. 從整個合約脈絡來看,PC不太可能關說,因為這很明顯是招標設計的失誤,只是郵局心想,應該不會有人標15個吧 !? 結果PC真的給他標下去。除非有一種可能,但我認為機率很低,就是有內部人士提點寫標15個這個bug,因為如果有人提點,那乾脆入圍時,選一個就好,何必選三個呢 ? 但這就要請詹說清楚了,蝦皮和神腦今天最氣的就是這個,他們懷疑PC詹有高人指點。至於PC是不是要當二房東...合約載明是不准,如果PC真的拿走15個,又真得馬上就當起二房東,那就真的有鬼了 !
Q10. 所以現在是結局是怎樣 ?
A10. 蘇貞昌已經斬立決了,要郵局立刻和PC完成決標工作。這就好像你網購標錯價,那也只好認了。只是坦白說,如果是郵局真的擺了那麼大的烏龍,契約到底成不成立,其實上了法院可能不是這樣想。至於其他什麼派系鬥什麼派系...別想太多了... 有也只是剛好而已,不是主要因素。
Q11. 所以民進黨到底錯在哪裡 ?
A11. 根據2018年的開工新聞稿,以及一些會議記錄,確實,這個物流中心要達到「共用平台」這樣的政策理念,但問題就在於,你整個招標就沒有這個概念在裡面,這些立委和行政長官,現在又拿「共用平台」來當藉口,希望PC吞下去,這讓人感覺就是硬凹,因為PC根本從頭到尾都相信這個標案符合行政院的想法才會開標,這是信賴保護問題。一樣還是跟網購錯誤標價一樣,如果店家說,請用「常識」去判斷,這價格怎麼可能這麼低 ? 消費者能不生氣嗎 ?
補充說明 :
Q12. 所以郵局到底錯在哪裡 ?
A12. 其實很簡單,你一開始標案就有bug,結果PC 找到bug,原則上,如果郵局事情發現,那就讓PC一家入圍獨拿就好,結果不幸的是,郵局讓三家入圍,依規定,入圍的廠商都有權利標租,結果第一名的PC全部15個拿走,那郵局怎麼跟後面兩家交代 ? 它們花的心血投標誰賠 ? 他們損失的倉庫價值誰來彌補 ? 我相信沒有關說問題啦,但出這個大包,總經理能不下台嗎 ?
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在 洪玉鳳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20521台南市議會第一屆第三次定期大會市政總質詢(1/6)
洪玉鳳質詢--「質疑市政團隊出問題」
市議員洪玉鳳21日在市政總質詢質疑,以發包金額高達7213萬元的砲校遷建至關廟開發案中的專案管理PCM標,市府尚未與陸軍司令部簽訂代辦契約,也未與關廟居民就徵收金額及農保問題溝通,就急著發包,不僅連續二次變更招標內容,在金額不變之下,增添很多項目,且設限投標商的特殊資格門檻,讓人質疑該案是否為某廠商量身定做,尤其是包括在PCM工作項目內的水土保持標,竟在PCM喊卡未予決標的情況下,再另以1250萬公告預定月底發包,事涉一隻牛剝二層皮,讓外界繪聲繪影此案圖利某人,洪議員質疑到底市政團隊出了什麼問題呢?
21日的質詢,洪玉鳳議員特別要求不用列席的副市長林欽榮到市議會備詢,她表示,在砲校遷移的會議上,林副市長幾乎是主角,賴市長反成為配角,市府採用美式的PCM,以專業管理人方式,設計製作尋找建築師文件,並負責甄選建築師,審設計、監督施工品質,一反傳統工程設計由建築師負責的方法,審核之後再給市府高層定奪。洪議員質疑PCM團對好壞,影響工程成功與否,究竟誰才是市府高層?
洪玉鳳議員質疑何以金額高達7213萬元的砲校遷移至關廟招標案,在3月14日及23日連續二次變更設計內容,且內容增加很多,招標金額卻未增加,讓人質疑全案若非有廠商已先就內容做好投標準備,否則很難擠上班車。工務局為特殊廠商量身訂做的意味濃,有傷清廉形象。洪議員建議,本案應送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後市府應研商水土標暫緩辦理。
洪玉鳳議員還提到金額高達68億元的安南區鹽水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有固定10%的報酬率,得標廠商在得標後才成立新公司與市府簽約,且自有資金僅30%、融資70%,未來市府如何約束業者訂約後,以此合約向銀行換融資搬錢?尤其保證金僅1.5億元,萬一發生如海安路地下街的假保單,是否要安南區居民如中西區民眾一樣受苦海安路35年?
招標投標及契約三用文件 在 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用途的問題包括PTT、Dcard、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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