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修法‧地方漏接!12歲以下觸法兒童恐淪三不管地帶🎯
少年事件處理法新法上路‧12歲以下曝險兒少以輔導先行,北市機制不全還獨漏6歲以下兒童?!!
少年事件處理法2019年修法後,為落實兒童人權公約,將12歲以下觸法兒童從司法審判程序脫離改以地方政府教育、社政輔導先行。
該法從2019年立法院三讀後,給縣市政府一年時間進行行政資源到位準備,於今年6月19日新法機制正式啟動,原本因觸法宜送到少年法院的12歲以下兒童,也在當日改移交給各縣政府相關單位接手。
經耿葳深入了解,台北市本次共有17名觸法兒童經法院轉給教育及社政單位接手輔導,結果,整個台北市不只輔導機制尚未健全,面對12歲以下觸法兒童,北市府除了啟動原有的校安通報機制外,輔導流程甚至是引用教育部國教署「學校進行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流程」辦理!根據耿葳向台北市警察局調閱資料顯示,今年觸法兒童年齡最低為6歲,若以北市現引用的所有規範,6歲以下觸法兒童將無法可管!
同時這整個輔導先行的過程還有幾個重大的漏洞及問題:
⭐中央規範牛步‧地方無從遵循⭐
2019年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三讀通過,訂於2020年6月19日新法上路,在這一年當中不只地方政府行政資源尚未完整到位,甚至連行政院應該在今年6月19日前要訂好的「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到現在都還只是草案!因為辦法沒有正式頒佈,地方政府就無所適從,甚至連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的輔導對象都還停留在12歲以上學童,對於從少事法脫離出來的12歲以下觸法兒童根本完全無法承接。
⭐地方少輔會尚未轉型‧跨局處整合不易⭐
根據行政院預定頒布的「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除了明確規範對12歲以下觸法兒童以輔導先行外,還明定由少年輔導委員會負責整合資源提供輔導與協助,新法上路至今3個多月,行政院的辦法還沒頒布,台北的少年輔導委員會也還沒轉型,本次原本在全國法院兒童繫屬部分,共計有183件、220人,到今年6月19日通通移交給地方政府教育及社政單位,光台北市就有17個觸法兒童從法院轉出來要地方政府承接,結果,整個市府從教育局、社會局到警察局,幾乎通通狀況外,對上沒有準則依循,對下組織尚未調整,讓人擔心現有這17個觸法兒童及未來的曝險兒少將在整個國家不健全的體制下淪為三不管地帶的犧牲品。
👉提升台灣兒童人權、保障兒童身心健全發展是全國人民的共識,進步的修法時有必要,但完整的配套才能讓進步的法律真正落實,這一次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法背後,中央規範牛步與地方行政組織轉型怠慢,不僅無法落實修法背後的立意良善,更可能在不健全的制度下犧牲掉兒童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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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險少年通報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司法改革再進一步!明天起,12歲以下觸法兒童,不再移送少年法院】
立法院在去年三讀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的重點有三:
1、「兒童去刑化」:讓未滿12歲的兒童排除適用少事法,讓兒童回歸教育體制來進行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以呼應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的保護精神。
2、「少年虞犯去除標籤」:用輔導與支持來幫助這些曝險少年從危險中脫離,讓他們不再背負「少年虞犯」的身分罪。
3、「健全少年輔導委員會」:以行政輔導先行、健全少年輔導委員會之組織及專業功能,讓過去只是任務編組、欠缺專業輔導人力的少年輔導委員會,成為一個結合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相關資源,真正能夠協助兒童及少年脫離危險獲得支持的行政組織。
其中,關於「兒童去刑化」的部分,依規定,是在公布一年後施行,而「健全少年輔導委員會」則是在2023年7月正式施行;也就是說,從明天起,12歲以下觸法兒童,將回歸教育體制來進行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而目前全國少年法庭調查、審理、執行的兒童事件共有220人,這些案件明天起都將回歸行政體系輔導,「兒童犯罪」一詞,也將走入歷史。
我衷心期盼,透過教育及社政體系的協助 ,能讓觸法兒童受到公平對待並健全成長,而台灣社會也能以最妥善的方式,協助他們好好長大。
#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值得更好的對待
曝險少年通報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少年事件處理法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 三讀感言
「請幫我記得我還沒有壞掉的時候」,這是電視劇《他們在畢業的前一天爆炸》裡的經典台詞。在現實社會中,那些只因為出入不正當場所或是逃學逃家就被送進司法審判系統的少年們,我們還記得他們沒有壞掉前的樣子嗎?一個國家的責任是保護兒童及少年,讓他們遠離危險,但不適合的司法處置絕對無法幫助他們脫離壞掉的環境。
這次「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法主要源自於大法官第664號解釋,讓過去只因為逃學、逃家就要被施以感化教育的少年們,不再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
本次修法也是我國自1997年全文修正以後最重大的變革:
1.「兒童去刑化」:讓未滿12歲的兒童排除適用少事法,讓兒童回歸教育體制來進行通報、處遇、輔導及協助,以呼應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的保護精神。
2.「少年虞犯去除標籤」:用輔導與支持來幫助這些曝險少年從危險中脫離,讓他們不再背負「少年虞犯」的身分罪。
3.「健全少年輔導委員會」:以行政輔導先行、健全少年輔導委員會之組織及專業功能,讓過去只是任務編組、欠缺專業輔導人力的少年輔導委員會,成為一個結合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相關資源,真正能夠協助兒童及少年脫離危險獲得支持的行政組織。
修法只是確保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的第一步,各級政府應儘速讓行政資源四年內逐步到位。
在此也感謝司法院、段宜康、周春米召委的排審及台少盟等民間組織,長期對保障兒少權益的用心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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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孩子一把 立院三讀少事法修正 兒童去刑罰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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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事法修正三讀 12歲以下兒童去刑罰化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808615
📌王以凡/【少事法修正】司法與行政攜手拉孩子一把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531/1454633.htm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三讀 強化少年輔導保護能量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5310317.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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