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少年日記】所有人都能在這個世界找到求生的方法,除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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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大家讀不到最後,我先從結論開始講起:我好像失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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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什麼樣的人連自己有沒有失業都無法確定?我記得我並沒有辭職,也沒有被老闆開除,只是暫時處於沒有工作的狀態。至於什麼時候可以復工,沒有人知道。我每天打開新聞,想從裡面知道這世界何時能恢復正常,卻沒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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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想過有一天我會被迫失業,也想不到沒工作這件事情會這麼可怕,因為這十年來在旅遊業第一線工作的我永遠只想著:「什麼時候可以放長假好好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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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導遊的工作性質必須長期和人群密集接觸,像塊海綿般吸收所有人的正負能量。每天聽大家的苦水和怨言,在公司和客人之間變成吃力不討好的夾心餅乾,必須隨時待命且完全不適用於勞基法,讓我覺得這錢根本是用健康換來的。可能年紀不小體力也慢慢變差,每次下團之後都有無可言喻的精神上和肉體上的疲倦,即使放再多天假也無法完全恢復。休息個三五天再度出團,體內的慢性疲勞就和家裡的灰塵一樣不斷累積且沒時間擦拭,但日子還是繼續得過。我想許多從事服務業的朋友應該都有同樣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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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這行業唯一的優點是自由,只要不是旺季都能有正當理由隨時可以請假。因為怕被主管碎碎念,我常在腦中編織很多「正當的請假理由」,讓主管一看就立刻准假。這些理由包括:我家開早餐店要回去幫忙、要去好友婚禮當伴郎、帶爸媽出國、開刀在家休養、家裡有長輩住院要當看護⋯⋯。有些理由荒謬到連我自己看了都想笑。2020 年 2 月,我好不容易編了一個很棒的理由放自己一個月長假時,剛好武漢肺炎爆發了。這時機來得也太湊巧,看來我得到了一個老天爺送的禮物:暫時不需要出團的長假。不用為了下一團的行程而焦慮,每天可以睡得很好,不用半夜起床搭計程車去機場,也不用處理一些狗屁倒灶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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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裡一向忙碌且每天狀況百出,有時比小說劇情還神奇的公司專用 LINE 群組,頓時間安靜了下來,好像被誰按了時間暫停鈕,再沒有客人發生意外、再不會聽到誰被客訴、哪台遊覽車又拋錨、哪家飯店房間沒打掃乾淨、哪間餐廳菜色出問題⋯⋯。彷彿大家約好一起睡個午覺休息一下有事明天再說,而我的人生突然變得好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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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上班的前三個月,我真的覺得解脫了。想到身邊某些視賺錢為人生第一要務的工作狂同事們,不知道他們不用出團沒有收入會不會很心慌,我想我應該不會啦,我有存款暫時可以過活,還有很多工作以外的人生清單想要完成,例如好好在公園的椅子上曬太陽、研究多肉植物、重拾大學從沒學會的法文、看一堆電影⋯⋯。雖然肺炎讓大家暫時失去自由很討厭,非常感謝宇宙給了我一個好好韜光養晦、休養生息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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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春天,每天在電視前面看著今日確診人數,心情也跟著上下起伏,但時間很快地過去,夏天來了,疫情看似緩和了,而即將到來的不就是我出社會之後懷念已久卻遙不可及的暑假嗎?於是我跑去爬山、溯溪、到海邊曬太陽,還報名了烏克麗麗和韓文密集班,心裡想著自由真好,工作的這十幾年來我從來無法這樣盡情享受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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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一下變涼,秋天來了,心裡開始覺得不妙,原本感覺可以在一年內結束的疫情,已經變成連蔡健雅也無法解釋的無底洞,也許不該繼續等待復工的那天,也許我應該開始思考其他出口。聽說同事紛紛轉行:變成房仲、改開計程車、幫家裡務農、賣水餃⋯⋯,大家一瞬間都斜槓了起來,在我想不到的領域開闢了新的收入。我不禁讚嘆身為領隊導遊的大家果然平日訓練有素,不但擅長處理各種突發狀況,同時也是一群最會隨機應變,最能夠適應險惡環境的生物。這世界如果有一天毀滅了,當過領隊導遊的人一定是最先活下來的人,因為他們永遠能夠在這個茫然的世界找到求生的方法,除了我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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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欄全文請見:https://bit.ly/2MATzpD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苗博雅,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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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業適用勞基法嗎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邱顯智委員0325質詢速報】
今天跑了四場質詢,跟大家報告一下質詢重點。
首先,我在路上撿到一張勞動部發給竹科管理局的函令,它說,未來在紓困條例適用的 #一年半內,由經濟部認定的「營運困難」產業,都可以援引相關條文,要求勞工加班超過十二小時,任意停止勞工的休假。
如果是口罩、酒精工廠,或是「超前普渡」的相關產業,為了因應疫情的緊急狀況,的確有其必要。但是任意擴大到製造、服務業,甚至是任何經「主管機關認定」的產業,就太超過了。還好, 王婉諭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及時關上這個災難性的工時後門。
再來,在交通委員會,除了早該解散卻永遠解散不掉的五大協會外,我特別詢問華航佛系的「米果防疫」。沒有專用廁所、沒有防疫宿舍、外站隔離吃米粿素泡麵,經空服員反映後,華航只在防疫包加上「海鹽芝麻餅乾*5」。比起長榮航空,華航的防疫作為實在不及格。
當然,佛系的不只華航,還有考試院。上次我質詢消防警察考試洩題後(前情提要👉https://reurl.cc/yZ1zrq),考選部在後10天提出「僅僅3頁」的改進報告,具體作為、追究責任通通都沒有。截至目前,還沒看到考試院會討論洩題案。請考試院不要扯防疫的後腿,盡速處理洩題案,還給考生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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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防疫不及格 勞動部大開後門】衛環委員會
https://youtu.be/ltVxD44FMi4
【交通部的盲腸還是某些人的金庫? 華航莫在佛系防疫給餅乾】交通委員會
https://youtu.be/htVT84weMCg
王婉諭:紓困振興不該成為《勞基法》霸王條款!
https://www.facebook.com/wanyu.claire/videos/309387710027626/
【典試委員四年洩題二次 考試院檢討了什麼?】司法及法制委員會
https://youtu.be/hLFVyDqjfOU
【敵對國安風險層出不窮 國家安全了嗎?】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https://youtu.be/ewwi666CVZc
服務業適用勞基法嗎 在 王婉諭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紓困振興不該成為《勞基法》霸王條款!
請勞動部硬起來,才能做勞工最堅強的後盾!
想像一下,如果你在未來疫情趨緩下來後,請了特休配合國定假日,想要和家人去一趟旅遊放鬆。沒想到老闆突然說,因為前一陣子疫情影響,於是援引《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和第40條的規範,要求你 #暫停休假且加班工作。你向勞動部求證,卻發現一切合法。這,聽起來很荒謬嗎?
今天在衛環委員會中,我針對近日勞動部回應經濟部的函釋進行質詢。勞動部在函釋中,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涵蓋在《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和第40條所定的「事變」範圍內,這個我們情況我們能理解且認同。
然而,只要是經濟部所認定之產業(詳細內容見文末),在《紓困條例》的適用期間,企業都能適用《勞基法》的特殊規定。也就是說,未來的一年半內這些適用紓困、振興相關條例的產業,都能夠要求勞工停止休假、加班工作。
昨日接到這個訊息的時候,我非常詫異,同時也對於勞動部這樣寬鬆的解釋非常不能苟同。
勞基法第32條第4項和第40條,主要是在 #緊急情況 下,讓資方可以要求勞工加班超過十二小時,以及任意停止勞工的休假。
這樣的條款對於勞工權益有很強烈的損害,一般來說,只有像是颱風期間,台電員工需要緊急搶救斷電區域,這樣的緊急情況才適用。
然而若是按照勞動部最新的函釋來解釋,未來在紓困條例適用的 #一年半內,由經濟部認定的「營運困難」產業,都可以援引相關條文來要求勞工加班。如此一來形同以紓困、振興的名義,來犧牲勞工的權益。
勞動部作為勞工單位的主管機關,更應該為勞工權益來做把關,而不是像這樣為資方大開後門!
若是口罩、酒精工廠等疫情必需品的生產,尚在我們的理解範圍內。然而這個函釋卻擴大到所有需振興的製造、服務業,甚至是任何經「主管機關認定」的產業,使得勞基法保障勞工的精神蕩然無存。
《防疫及紓困振興條例》是為了幫助這次疫情中受創的產業可以雨露均霑,共同度過這次的難關。然而《勞動基準法》的基本精神,是為了保障勞工的基本權益。在現有政策工具已經足夠的情況下,用振興中的「營運困難」產業來全面適用勞基法中的緊急事變,根本是勞動部完全不合理的擴大解釋。
對此,我強烈要求勞動部應該要重新檢討,於振興重建期間,適用放寬勞基法第40條以及勞基法第32條第4項之行業別,應予以限縮範圍、正面表列行業,並審核事業單位之申請,其申請期間以三個月為限,以保障勞工之工作權益。
我再次呼籲,紓困、振興,都不該成為開脫勞基法的霸王條款,勞動部要硬起來,才能做勞工最堅強的後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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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1)《經濟部隊受嚴重特殊傳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產業事業紓困振興辦法》第3條:即製造業、服務業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之產業
(2)《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9條:自中華民國109年1月15日起至110年6月30日止。
服務業適用勞基法嗎 在 苗博雅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行政院在三大報買半版廣告,花了多少稅金我不知道。
我知道的是,這個廣告沒講清楚的事。
1)
勞基法沒有禁止勞工加班,只有設定「每月46小時」加班上限。
依照行政院主計處的統計,全台勞工2016年加班平均每月時數為8.5小時(工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14小時,服務業類平均每月加班時數為4.2小時)。
每月46小時的加班上限,還有非常多空間。怎麼會不能加班?怎麼會需要放寬到「允許連續4個月加班54小時」?
就算萬不得已要把加班上限調高,是否至少明文規定「雇主必須證明上個月已讓勞工領足46小時加班費」?
2)
為了因應各行各業的特殊性,以及產業「淡旺季」的需求,勞基法早就有四大法寶:責任制(84-1)、雙週變形工時、四週變形工時(30-1)、八週變形工時。
其中以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最厲害。責任制可以幾乎突破所有加班、工時的規範;四週變形工時允許連上12天班(在最極端狀況下可以連上22天班)。
這四大法寶,雙週變形工時可以適用所有行業;八週變形工時適用所有製造業;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適用數十種行業。
廣告裡那位白襯衫的小企業老闆,到底是屬於哪種特殊行業,「四大法寶」不夠用,責任制和四週變形工時都不夠用,要拖著全國勞工一口氣放寬「全行業」?
3)
一張圓餅圖,大喇喇地畫著60%勞工想兼職多賺錢,旁邊用一行小字標示19%。19% x 60% = 11.4%。但好多媒體沒注意到小字,在報導標題上直接寫行政院民調「六成勞工想兼職」。
如果是商業行銷手法,我們都能理解,畢竟泡麵也經常在封面美圖旁邊寫一行小小的「本圖僅供參考,實際以內容物為準」。明明只有12%的顧客滿意,也可以畫出一張讓人以為六成顧客滿意度的圖。
但公共政策的討論,政府用上這種商業行銷手法,合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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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用納稅人的稅金,做了這種廣告。所以我和夥伴用自己的休假時間,拍了這部影片,免費分享給大家。分享轉傳,功德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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