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論壇】由司法改革「漫長路」談起
文/陳逸南(仲裁人)
2013年8月出版《蘇建和案21年生死簿》,蘇友辰律師在〈司法改革的漫漫長路〉一文指出,「對比於司法系統內部的遲不認錯,二十一年來對蘇案(按蘇建和案1991年3月24日〜2012年8月31日)的民間救援,更顯得高貴可敬。這本書的寫作,是為了提醒讀者,自由是無價的,蘇案是個基本人權遭受公權力連續侵犯的不幸案例,雖有幸最後獲得平反,但如果司法機關不圖反省與改革,任何人,包括你我他,都仍有可能變成司法判決的受害者。」
#司法改革 #司法正義 #蘇友辰
檢察官評鑑請求書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看破手腳的假司改
民眾不是為了對自己有利,向 #司法官「找碴」,而是為了不讓言行失當的司法官再繼續害人。
現行的 #評鑑委員會 似乎更像一個以書面審查為主的「審判機關」,傾向要求缺乏調查能力的民眾,負擔控訴司法人員的「舉證責任」,甚至還要自己撰寫工整、條理清晰的書狀。其結果就如開頭所述:新法施行一年後的307件案件中,人民請求成立的案件「歸零」。
#司法院 的回應反映的是一個缺乏反省、自省能力,不願意就問題點改善、與民間溝通的當局。
呂政諺/評鑑新制成效不彰 司法院還要觀察
https://forum.ettoday.net/news/2075517
檢察官評鑑請求書 在 吳玉琴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落實司法親民 應滾動修正法官、檢察官評鑑機制】
#評鑑委員會應設獨立窗口協助人民釐清問題並教導如何撰寫書狀
#再次授權民間團體可協助人民提出個案評鑑以擴大評鑑請求管道
人民直接請求法官、檢察官的個案評鑑,原本應該是個立意良善的修法,但因為欠缺良好的配套,導致施行一年的結果,成功數不但掛0,連案件的實質審酌率也是低的誇張。
過去,協助人民提起個案評鑑請求的民間司改會表示,會內在收到人民申訴後,會透過四個階段的審查,來釐清民眾問題,之後才會協助提出評鑑請求;因為有這樣的機制,每年約略收到的200多件申訴案,最終提出評鑑請求的比例約略是12%,而通過評鑑的比例則大約是6%。
但改為人民直接請求並排除團體協助後,因為評鑑委員會欠缺協助民眾釐清問題的機制,也沒有專業人士教導民眾如何撰寫書狀,其結果,就是人民直接請求個案評鑑的成功數掛0。
人民對司法改革的期待很深,但如果改革的結果,只是築起司法的高牆,恐怕只會加深人民對司法的不信任。
現在各級法院都設有「訴訟輔導科」協助民眾實現個人訴訟權利,評鑑委員會也應該要有獨立的窗口,#協助人民釐清問題並教導如何撰寫書狀以提出評鑑請求。另一方面,在國家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有沒有可能再次 #授權團體可以提出個案評鑑請求?以擴大民眾請求個案評鑑的管道。這樣,才能真正落實司法親民、便民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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