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嘉瑜委員109年度第二會期問政報告:
(一)權證大當機,籲請證交所檢討系統漏洞、維護投資人權益
證交所說權證系統當機是由於部分券商違反委託筆數規定,瞬間輸入大量權證委託所致,嘉瑜認為若券商能單方面透過大量輸入委託來癱瘓證交所系統,則當投資人要獲利時,券商來不及避險就乾脆直接把系統弄崩,豈不成為券商的最佳避險保障?故要求證交所檢討改進!
(二)嘉瑜成功呼籲關務署詳查冒名報關,但仍有不足之處!
嘉瑜於去年12月9日質詢時警示關務署,應盡速詳查部分報關行冒名報關頻繁、民眾透過「易利委」APP點選申報不符之疑慮及APP內聯繫窗口等情事,而關務署也於日前正式回應嘉瑜的呼籲。
但針對嚴重累犯報關行應處確實為停業處分、「易利委」APP應加強宣導民眾積極回報冒名報關等情事仍未能有效執行,嘉瑜也將持續督促!
(三)淘帝案提前預警金管會,並呼籲嚴禁中資徵求委託書
淘帝KY被指涉及掏空、財報不實、內線交易等案,嘉瑜早在1月7日即去函預警金管會,並於函中呼籲金管會加強對KY公司之中資限制管控,並應立法嚴禁中資背景公司於市場上徵求委託書。
(四)金管會、證交所擺爛爭議一籮筐,嘉瑜持續監督金管會、證交所!
1. 理專A錢案、康友淘帝KY、TDR坑殺小股民,多次發生金融市場監理失靈、失效,金管會卻毫無作為。再從石油正二、TDR之亂及KY股淘空案等,也顯示出金管會與證交所內部管理紊亂,標準不一,嘉瑜強烈呼籲整頓金融監理亂象。
2. 日盛金中資爭議未解,金管會執意護航富邦!
109年12月初富邦金公告將採敵意併購方式,公開收購日盛金50%-100%日盛金股權,但日盛金涉及中資爭議已久,嘉瑜揭露富邦金於公開收購前,早就先行在10月中就開始與金管會高層「溝通」,送件後僅花9天核准,在未釐清日盛金背後是否為中資之前,金管會核准富邦金與其公開收購案,並於收購大限將至之際,無視行政中立、日盛金員工權益,同意富邦金延長收購時間,共長達90天!
嘉瑜長期關注中資議題,多次去函詢問金管會關於日盛金實質受益人處理方式及後續,也都不了了之,金管會也都無動於衷。嘉瑜對金管會抓小放大的裁罰標準及其態度,深感遺憾!嘉瑜會鍥而不捨地監督金管會,以及金金併中資爭議。
(五)嘉瑜積極協調、成功爭取放寬創新板、戰略新板專業投資人門檻
1. 自金管會有意推行新板後,嘉瑜就多次與金管會溝通,並於去年9月舉辦公聽會彙整產業界人士經驗與建言後,認為金管會擬推行僅專業投資人(總資產3,000萬元)及法人(總資產5,000萬元),才能夠在新創版投資門檻過高。
2. 成功爭取放寬專業投資人資格限制,增列近 2年度平均所得達 150 萬元之自然人,讓更多人能參與新創產業的股市成長歷程。
(六)居住正義-正視高房價、高公設比事實,嘉瑜持續推動實坪制!
1. 房價屢創新高,但更讓民眾深惡痛絕的是辛苦花錢買的房子,實際坪數卻是被灌水!民眾花大錢買到的是居住空間還是高比例的公設?嘉瑜長期關注高房價、高公設比議題,嘉瑜在會期中提案要求研議對公設比的限制,並要求內政部檢視現今法規,強制規範建商於銷售廣告中刊登主建物及公設面積!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提案要求研議實坪制之可行性,並在內政委員會中提案正視炒紅單亂象,加強聯合稽查及取締等措施,要求內政部釐清紅單之適法性。
(七)居住正義-嘉瑜促選擇性信用管制
央行總算出手!籲請中央落實囤房稅!
1. 嘉瑜會期中多次向央行楊總裁、財政部蘇部長對於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提出質詢、臨時提案等,要求部會審議各管制措施的可行性與影響。而於109年12月2日嘉瑜質詢央行,何時實施選擇性信用管制?隨即於12月3日行政院、國發會提出了#抑制炒房五大面向、九大房市健全方案,12月7日央行提出選擇性信用管制辦法。
2. 其中包括取締預售屋紅單、遏止過多資金流向房市、選擇性信用管制等,但這健全房市方案中卻不見囤房稅,而外界認為最有力度的選擇性信用管制,也只是在中長期規劃中。因此這九大方案的效果究竟能發揮到怎樣的程度,嘉瑜會不斷追蹤、監督後續抑制房價施政成效!
3. 嘉瑜籲請各部會持續檢討房市健全不足之處
● 實坪制仍被忽略、並未重視!
● 囤房稅、房地合一稅仍未落實完全。房屋稅地價稅合併課徵不動產持有稅自2014研議至今仍無下文!房屋評定現值與市價不符,應落實稅基以實價為原則。
● 公設比浮濫灌水,完全沒有處理。
● 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4. 針對居住正義,嘉瑜主張:
● 推動實坪計價、實坪制。
● 實價登錄網站應簡單、清楚載明實坪市價。
● 強制規範建商銷售廣告應刊登主建物與公設面積。
● 高公設比,中央應盡速盤點檢討法律中關於公設相關規定,並研議是否針對公設比設定限制。
● 重新檢討不動產登記制度,嘉瑜提出不動產登記法應盡速立法。
● 中央應整合地方落實囤房稅、房地合一稅課徵。
● 推動房屋稅地價稅合一之不動產持有稅。
● 落實房屋評定現值以實價為原則。
(八) 少子化成國安危機,
籲請中央解決公托、公幼資源不足問題
1. 擴大公共化幼兒園預算逐年提升,但實際就讀公共幼兒園比率卻連年維持在31%,全國更有高達172個行政區公共化幼兒園核定比例未達4成,顯見量能嚴重不足
2. 嘉瑜於總質詢中向行政院爭取,希望中央投入資源活化現有閒置校舍,以擴大公托、公幼量能,將政策目標設立為公托、公幼免抽籤,避免家長需在就業與孩童托育間不斷奔波,造成國人不敢生養
3. 獲教育部承諾育兒津貼由2500元加碼至5000元政策,將於110年初如期執行,在公托、公幼資源仍不充足的過渡期間,希望透過育兒津貼加碼政策,減輕家長生兒育女的經濟壓力
4. 揭露「托育媒合平台」違法資訊揭露程度嚴重不足,要求衛福部需確實整合機構資訊與違法裁罰紀錄,以協助家長挑選合格、安全、可信賴的托育中心。
(九) 持續追蹤勞動基金局弊案
1. 勞動部忽視檢舉,卻不敢面對行政疏失!
2014年12月至今,游迺文遭匿名檢舉高達4次,檢舉內容諸如「行事跋扈霸凌部屬,對龐大基金操作不公,且利用職權運作,選擇特定券商作為基金操作之合作廠商,且多次與券商飲宴應酬等情事。」等誇張行徑,游組長甚至囂張到將與券商飲宴、夫妻登遊艇的相片PO臉書,而此些違反廉政規範的鐵證,勞動部卻都說已善盡行政調查之能事、查無不法等語,根本是在睜眼說瞎話!
2. 責任通通推給檢調,金管會卻坐以待斃!
在勞金弊案爆出投信涉案前,嘉瑜早已致電提醒金管會:這其中可能涉及圖利券商、拉抬特定股票等疑慮,請金管會盡速調查!
投信涉案後嘉瑜持續追蹤金管會調查進度,金管會卻一概回應:「檢調現正調查中,我們會配合」,擺出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卻忽略在刑事司法追訴之外,金管會針對此弊案,「依法」仍有繼續踐行行政調查與監理之職責。
3. 曾欲調職游迺文又撤回理由矛盾,簽呈紀錄卻全都消失?
勞金局3年前「曾出公文」,欲將國內投資組游前組長調離現職,之後卻不了了之, 嘉瑜當時曾質疑勞金局局長當初為何決定要調職,後來又撤回?
嘉瑜並曾去函詢問勞金局,請求提供當時調職後又撤回的簽呈公文,藉以釐清上述嘉瑜對撤回理由的質疑,想不到勞金局竟回覆稱:「未有正式發文紀錄,並已辦理註銷事宜。」拒絕提供,但據當時新聞報導,均稱局長確實是「曾出調職公文」,其中究竟是誰在說謊?消失的公文又是否在隱瞞什麼?嘉瑜定於未來持續監督勞動部行政調查,確實做到毋枉毋縱!
(十) 倡議開放勞退自選+TISA
1. 嘉瑜在109年10月質詢勞保年金改革議題時,就勞保基金財務狀況不佳一事,向勞動部建議應參採私校退撫儲金,提供自選投資組合,為勞保基金運用增加彈性空間,並能提升長期投資績效
2. 109年11月底驚爆勞退基金炒股弊案,顯見勞動基金內控機制有待檢討,同時,嘉瑜再次倡議,退休金制度應順應民意,朝開放勞工自選投資方向改革,讓政府角色由操盤手轉為監督者,籲請勞動部回應民眾對於開放勞工退休金自選投資平台的呼聲,並邀集各界進行研討,朝開放勞退自選平台的方向改革。
3. 此外,嘉瑜也致力於推行TISA個人投資免稅帳戶,預估TISA上路後將會有六、七十萬人參與,可讓台股基金年增160億元規模,證交稅稅收每年可增加80億元。嘉瑜呼籲財政部應審酌推行TISA的必要性,並於將來直接推動修法,使勞工自選投資的權益能更進一步!
(十一)
成功爭取區間測速納國家標準檢定
1. 第一會期提案要求經濟部將區間測速系統納入法定度量衡器,經濟部於109年10月正式公告納檢,自110年1月1日起,公務用區間測速系統需經國家標準檢驗合格後,方可作為執法開罰依據,以維護執法正當性與公信力,避免準確度不足之儀器使民眾妄遭開罰。
2. 引述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證實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之區間測速系統,竟有高達64%之測速資料精準度不足,導致測速結果難以認定民眾是否有超速駕駛,再次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落實國家行政行為信賴保護原則。
(十二) 和泰汽車爭議案件連連,強力監督
1. 於109年9月揭露TOYOTA油電車煞車零件瑕疵案,透過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持續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該案,並呼籲和泰汽車應提供車主顧客服務活動,為車主免費檢修、更換瑕疵零件,歷經三個多月強力監督,TOYOTA終在109年12月中公告免費服務活動訊息,成功為車主爭取權益並保護用路人交通安全。
2. 於109年10月再度接獲數百名TOYOTA車主連署陳情,揭露TOYOTA RAV4相關車型出現漏水災情,同樣以記者會、質詢、委員會提案等各種形式,要求交通部積極處理,TOYOTA後於109年12月底發布聲明,將主動聯繫車主回廠檢測,並提供相關零件免費更換,嘉瑜迄今仍持續追蹤此案零件更新情形,希望盡最大所能保護車主權益。
(十三) 倡議機車汰舊換新資格放寬,獲政院採納
於109年11月於委員會質詢,向財政部提出機車汰舊換新政策應放寬適用資格,包含擴大親等限制、將首購族納入補助對象,並於109年12月提出法律修正案,政策倡議獲行政院採納,110年1月初所公布之汰舊換新修正草案中,直接取消了機車舊車登記期及親等限制,使得首購族亦能享有機車汰舊換新補助,除了降低國人購入機車的經濟負擔,亦可有效汰除老舊車輛,減輕環境負擔。
(十四) 推動檸檬車法成功,並要求縮短緩衝期!
1. 嘉瑜於109年12月召開記者會,呼籲我國應盡速比照美國「汽車瑕疵擔保」的特殊規定:「新車交付一定期限或里程內有瑕疵情形,車主可要求車商更換新車或解約退款」,這就是俗稱的「檸檬車條款」!
2. 在嘉瑜持續監督力倡下,檸檬車條款將在7月1日上路,但嘉瑜認為還有許多不足,也會持續監督修法。
(十五) 揭露民眾被迫花萬元換天然氣抄表裝置,呼籲經濟部約束業者
於109年8月接獲民眾投訴,召開記者會踢爆天然氣業者利用民眾資訊不對等,先要求用戶更換裝微電腦瓦斯表,再自費上萬元加裝無線抄表裝置,要求經濟部應約束業者,為用戶更換瓦斯表前應清楚說明可選裝傳統機械表或微電腦瓦斯表,而無線抄表裝置費用應比照水、電業,由業者自行從盈餘中負擔,不應將設備成本轉嫁給消費者。
(十六) 持續關注內湖、南港相關議題
1. 成功爭取【1881圓山-礁溪】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
嘉瑜上任後多次與交通部公路總局協調,爭取國道客運【1881圓山-礁溪直達車】增設南港轉運站站點,歷經兩個會期的努力,在109年12月底起,南港居民已經可以在南港轉運站西站搭乘【1881A】路線往返宜蘭!
2. 倡議松湖變電所改作社會住宅
松湖超高壓變電所建案延宕近20年,嘉瑜多次向台電、內政部及住都中心倡議,應將該用地改作社會住宅,讓在內湖科學園區工作的青年族群可就近居住,更可一併舒緩內科地區塞車問題,可謂一舉數得!
3. 督促交通部推動捷運汐東線、基隆捷運,路網整合問題
持續關注港湖地區捷運路網辦理進度,原汐止民生線與基隆輕軌改為汐東線與基隆捷運,要求交通部加速相關作業,讓各項軌道建設能在原訂期程內完成綜合規畫,早日提供基隆、汐止地區居民更便利的大眾運輸系統,以減少從此兩地區開車到台北上班的車流,緩解內湖、南港地區長久以來的塞車情形。
4.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
國道五號塞車問題日益嚴重,造成車流從南港聯絡道一路回堵至環東大道,嘉瑜透過質詢、協調會等形式,邀集交通部高公局、台北市交通局及新北市交通局等單位研商改善方案,並分別請交通部高公局研擬國三、國五匝道分流辦法、台北市政府評估增設匝道可行性,嘉瑜也會在交通委員會追蹤後續進度,希望能盡早改善南港地區聯外交通壅塞問題。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萬的網紅Dd tai,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煤氣路燈位於中環都爹利街南端的花崗石石階,其確實建築年份已不可考。但從舊日的香港地圖所見,石階於一八七五至一八八九年間已經存在。根據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的記錄,石階兩端的四盞煤氣路燈,自一九六七年起已成為本港僅存仍然提供街道照明服務的煤氣路燈。都爹利街煤氣路燈由塞斯公司製造,屬羅徹斯特雙燈型號,燈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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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與消防局業務報告|福利支出、承接弱勢與消防員勞動安全】
上週五(11/7)分別是社會處與消防局的業務報告。我主要針對社會處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是否能做更有效的高齡社會公共化布建來討論,也提到無家者與能源弱勢的承接等議題。消防局則討論到消防員的職場勞動安全,尤其是指揮中心和現場指揮如何保護消防員,讓消防員回歸專業、真正守護市民安全,而不是變成沒有把關的「為民服務」制度下的消耗品。
#社會處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6DR_0.mp4
🐘#房間裡的大象 #非法定社會福利越來越沉重
市長從上一次臨時會就特別談到今年開始,基隆市的65歲以上長者占全市人口比例為17%,因為基隆非法定社會福利條件而使得財政負擔加重。主要由於基隆的兩個自治條例,基隆市65歲以上長者不論是否為低收,只要設籍滿一定時間,每年三節與重陽可領約一萬元,健保一年可補助8988元,等於一個長者一年就會有約兩萬元的補助,市長也坦承,這幾年增加1.4萬長者,社會福利支出大幅增加。
2019年今周刊也特別提到基隆長者健保費補助未排富的狀況對地方財政造成的問題,以「老人一律免健保地方財政頂不住」為標題,特別提到「#基隆條件最寬鬆」,說明相較其他縣市有設定低收入戶的補助外,基隆健保費未排富的狀況,已經對地方財政和城市發展造成負擔。
我以健保費補助為例談到,我們都希望基隆長者可以在基隆更健康,但就如同育兒津貼幾乎難以提升生育率一樣,「純發補助」是很難支持長者在地健康老化的目標,另外也會造成財政負擔、下一個世代負債以及公共化布建缺乏經費。
我認為要讓基隆市的長者健康老化並延緩失能,最重要的應該是提升公共化設施的布建,如關懷據點等在地長照支持性服務、據點與設施量能提升。我也特別再一次強調,市長除了談到非法定社會福利支出的問題,是否有和社會處一起討論將這些補助經費開始轉換、投注在公共化設施的提升上?真的將錢用在刀口上,支持健康老化?
👵🧓#社福卡每月搭乘上限
在施政總檢討和交通處、公車處業務報告時,市長和交通處長都承諾,要針對敬老卡研議有免費搭乘次數上限的點數制設計,以及研議敬老卡搭乘跨區公車第二段收費,來改善公車處的整體營運狀況,讓我們視作社會福利一環的市內交通運輸公共服務可以永續經營,同時兼顧鼓勵長者外出、也可以遏止福利濫用、把關服務品質。
然而社福卡的設計改變,會涉及到《基隆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辦法》中的規定,上一次與交通處的討論,該處特別表示要跟社會處來討論是否有需要修法來設定免費搭乘的上限,因此我也請處長說明改革的做法與期程。
🏠#無家者安置中心明年規劃與運作
雖然《社會救助法》中使用的詞彙依然是遊民,但因為遊民有「遊手好閒」的隱喻,但其實超過七成的無家者(街友)是有工作的,在議會上討論,除法律名稱外,我建議一般稱呼時要用「街友」或「無家者」等較沒有刻板印象或歧視的稱呼。
我們的針對無家者的安置規劃,除精神狀況需要協助的個案,生活自理能力正常且願接受安置的無家者,就是安置中心的服務對象。我們的安置中心設置在仁愛之家,然而,目前仁愛之家正在轉型為長照園區,未來的營運方式也會和現在不一樣。因應仁愛之家的轉型改建,未來會交由民間單位人安基金會來辦理。
我特別請社會處說明明年度社會救助預算中,無家者安置的相關工作預算是否會因為「委外」有所不同,以及是否會因仁愛之家的轉型預算有所調整?另外,以社工人力來說,目前我們社會處由一位社工,負責80多位列冊的無家者,其實真的還滿辛苦的,社工會提供無家者就業、就醫和最終協助回到社區生活等服務。未來是否有部分安置相關的服務也會交由民間單位來協助辦理?最後,根據《社會救助法》第17條,應定期召開的「遊民輔導聯繫會報」的召開頻率與方針是什麼?
🕯 #能源弱勢協力改善
工研院在2015年曾經和家扶中心合作,針對新竹縣市的低收入家庭進行調查,發現有高達63%的低收入戶家庭,「能源支出」占比超過全戶所得10%。我們辦公室也詢問了第一線進行家訪的社工人員,得到的回覆是這些情形滿普遍的──有餘力可以更新電器設備或管線的弱勢家庭並不多。
這些能源弱勢家庭很多是因為經濟狀況難以負擔購買新、「節能」的電器,所以持續使用很耗能的二手或老舊電器,例如說,老舊的冰箱或冷氣,以及老舊的照明燈具,而造成電費等支出很高。也可能因為房屋老舊電力系統無效率、插座不足的關係,必須購買延長線一直連接,可能造成短路等用電安全的疑慮。
最後就變成因為要節省購買電器的費用,卻反而讓能源支出增加,也可能會為了省電費,不太敢開燈、造成光源不足,影響視力。或是使用老舊冰箱,供冷不足,影響飲食安全等
目前市府整體節電業務、節能補助都是由工務處負責的,但我們的節能補助、家電汰換補助計畫中,並沒有針對能源弱勢的家戶來提升能源效力的機制。其他縣市有蠻多計畫與案例可以參考,如宜蘭縣的「弱勢家庭能源福利專案計畫」,或台北市政府也和民間單位合作協助將近1700戶弱勢家庭換裝省電燈泡。工研院在去年做了「家庭用電消費習慣調查」,也很願意協助有需要的縣市。
如在家訪弱勢家庭同時進行「用電健檢」,或是結合我們社區節電種子、低碳社區的業務或調整家電汰換補助計畫的內容。這都需要社會處來協助工務處,一起來協助來降低弱勢家庭能源支出的佔比,並提升用電安全。
➡#社會處回覆
因為時間不夠,處長簡單的回覆,關於非法定社會福利的支出他認為該討論的是如何配置,也就是我提的如何增加公共設施建,不論是補助費和免費搭乘的設計都是歷史因素,他都會再來思考與研議。關於無家者安置中心,我們在會後詢問救助科科長,表示每年都會召開會報,而補助則會以服務無家者的量來以件計酬,社工還是會持續做個案管理。針對能源弱勢的部分,處長會後也表示會來研議。
#消防局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6DR_1.mp4
👩🚒#為民服務案件派案基準與消防員安全
今年9月的時候,因為深美街的屋主通報請消防員拆除房屋外牆的鐵條,而發生協助固定梯子的消防員被掉下的鐵條砸穿頸部,造成很嚴重的傷害。我特別擔心這種「為民服務案件」派案的基準,以及消防員協助的勞動安全問題。
此事件並不在《消防法》中規定的消防員職權範圍、也不是消防員的專業與訓練之一。外牆的鐵條拆除是屋主的責任,但指揮中心可能會因報案人說明的資訊不清,或研判可能有立即影響公共安全的可能性,就會派案請同仁到現場查看,進而因為民眾壓力直接在現場進行協助。
因此我特別想知道,消防局是否有機制告知民眾這類案件的並非消防員的專業,以此來保護消防員。指揮中心是否在接案時是否有清楚向民眾釐清案件資訊,並且明確告知案件內容並非消防員職權,讓民眾理解並立即通知所有權人?接到非職權範圍內的案件,接案、派案的基準是什麼?同仁接到派案至現場時,研判是否直接協助處理的基準為何?決定著手協助時,現場的相關安全規範或基準是什麼?未來要如何防範類似事件再發生?以及這次受傷的消防員,後續所有因為這次事件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和復健,消防局會如何處理跟協助受傷同仁?
👨🚒#消防人力補足與職場勞動安全
接著我也追問關於消防員人力與勤休、職場勞動安全等問題。首先是人力何時補足到位?以基隆來說,目前1位消防員需要服務約1444名基隆市民,但消防署在2023年前要達1位消防員服務1300位市民、甚至2028年要達成1位消防員服務1100位市民的目標,但目前雖然我們員額逐年有增加到287位,但實際服務的消防員卻只有255位,這樣的狀況下,消防員很難有好的勞動條件,例如改成勤一休一等,我也想請局長說明補足人力的規劃。
另外,消防員可能因為救火、救災經常出入、或是消防車廢氣的問題,而導致消防員有肺部相關的職業傷害,這在國外研究與台灣的案例中都可以看到,但公務人員並沒有職業災害認定的機制,想請消防局說明目前是否有比較全面的身體檢查之補助,或是廳舍檢查等,以維護消防員的健康?
➡#消防局回覆
消防局長回覆蠻多的,以下就重點摘要。在派案基準上,指揮中心會明確告知消防員職權與民眾自己的義務,但基於「特殊緊急」案件的為民服務,還是有可能會處理到。消防局還是會在接案時說明清楚以保護消防員。這次受傷的消防員市府有立刻來協助他就醫與家屬探病的安置,後續會給慰問金與協助申請基金會等其他方面的補助。
針對人力與勤休制度,局長有提到說會持續補足,也會視情況讓消防員有更好的勤休制度(但局長認為比較好的是改成勤二休二...)只要假日出勤在補休與特休上都會給。健康檢查的部分很難有深入檢查的補助,目前有和民間合作補助25個名額給基隆市消防局資深的外勤同仁做全身健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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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公車意外|應全面檢討勞安、公安以及營運】
昨天(10/28)是基隆市議會第四次定期會的第一天,上午預定的行程是由市長進行施政報告,但上午因為議員針對103公車車禍意外的關心,提出了緊急動議,因此改由下午報告。今天(10/29)早上開始則是議員提問與討論的時間
直播這邊收看🎬 https://vod.kmc.gov.tw/index.php
💻市長施政報告全文💻
大家一起來關心 https://www.klcg.gov.tw/tw/Gov/AdministrativePlanDetail?SerNo=14006
非常感謝王醒之議員針對昨天103公車於中正路發生的事故提出臨時動議,也希望藉由議會討論提醒市府公車處公共安全、勞動議題以及更甚是全面的營運檢討。
這次意外事件真的非常嚴重,希望傷者都能平安。公車處陳處長針對這次事件表示,此次事件103公車在中正路豐稔街口擦撞3輛機車後,往前撞到燈桿及標誌,再撞到1台小貨車和3輛機車,造成3名機車騎士受傷、11位乘客與司機送醫。駕駛沒有酒駕、沒有超時工作、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且駕駛公車經驗豐富。此次事件的調查小組已在昨天早上於秘書長主持下召開,後續會依照車輛鑑定委員會、運安會的調查做後續車輛鑑定。
我自從進入議會後,看過大大小小的公車意外,而這次事件又特別嚴重,並凸顯出市公車應即刻全盤檢討。每次在議會討論公車營運檢討或公車處如何降低虧損,不管是市長或是公車處、交通處,給予議會的回應都是「我們會撐下去」。包含我和很多議員,都很擔心這個「撐」,如果是在體質不健康下的「撐」,最後只會出現各種嚴重問題,而這次的事故,很有可能只是這些問題的冰山一角。
雖然市府希望公車可以負擔大眾運輸以外的社會福利責任,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完全無視連年虧損和不正視路線營運效率,並且把一切問題都歸因於公車駕駛人力成本過高。我們希望藉由這次的事件,來正視市公車的整體營運問題,並積極檢討公共安全及勞動安全保障,我針對臨時動議發言要求:
1⃣️ 此次事件調查:請公車處將這次事件的初步調查結果向議會報告
2⃣️ 全盤檢視公共安全:從車輛保修到目前公車處營運車輛(包含中巴、大巴)狀況(車齡及汰舊年限)
3⃣️ 駕駛勞動安全保障:在公車處人事精簡的狀況下,目前又要支援各種節慶及臨時性活動出車,也在幾天前開始支援R系列公車的班次,如何保障駕駛的勞動安全?
4⃣️ 即刻進行路線檢討:這一次業務報告中並沒有提到路線調整的內容,也未對中華大學做出的「提升公車營運效能研究」提出之建議進行回應
公車處陳處長初步回應,此次事件的車輛為2012年購置,按照定期時程維修保養,契約中亦有規定車輛若因維修問題產生肇事,委外廠商有賠償責任修。此次駕駛的工時依照勞基法排班、加班也未違反規定。關於路線檢討,處長則表示,這兩年來陸續調整學生專車和R線公車,但因涉排班及工時,需要縝密安排,後續亦會針對中華大學所做的研究來進行班次、運能調整。
林市長則回應,市公車問題錯綜複雜,也檢討多次,重點是要如何逐步解決,並非一蹴可幾。目前公車處共有155部公車,車齡超過10年有6部,預計今年汰換7部,由於預算科目關係,汰換車輛的經費市政府要負擔60%,負擔非常大。市公車改革除了整體改善公車處營運體質外,也包括勞動條件、營運路線、票價、公車站距離,通通都是必須檢討的部分。而針對此次事件,後續會由公路總局事故調查委員會進行鑑定、調查,市長並已指示公車處除了保險理賠,處長應該親自慰問傷者,周邊財物損失,公車處會負起責任。針對勞安的部分,目前並沒有發現違規的狀況,若公車處有違法,市府一定會嚴懲。而所謂的「撐」是讓公車處維持營運,在服務品質不下降的狀況下滿足市民要求,目前改革最大的難處,仍然是 #非法定社福支出和 #票價問題。(牽涉到過多經費在未排富的狀況壓縮市府財政)
針對中華大學「提升公車營運效能報告」,則由交通處李綱處長回應,處長表示,報告中指出的問題及提出建議的重點,一是票價,二是路線,三是人員的薪資結構。針對路線釋出或調整,處長表示以這次510路線調整為例,如果有重疊路線,交通處會檢討、盤點。而針對票價,報告中建議敬老卡可參考台北市作法,免費搭乘以每個月有60趟次為上限,交通處還需要再討論,因為非法定支出部分已經行之有年,民眾接受度需進一步研究。而針對跨區公車第二段票的老人福利部分,是不是可以討論來收費,交通處也會來研究。
我希望透過這一次的事件,能夠讓我們正視基隆公共運輸的問題,提出永續經營、保障市民搭乘方便安全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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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氣路燈位於中環都爹利街南端的花崗石石階,其確實建築年份已不可考。但從舊日的香港地圖所見,石階於一八七五至一八八九年間已經存在。根據香港中華煤氣有限公司的記錄,石階兩端的四盞煤氣路燈,自一九六七年起已成為本港僅存仍然提供街道照明服務的煤氣路燈。都爹利街煤氣路燈由塞斯公司製造,屬羅徹斯特雙燈型號,燈柱較短,以便於安裝在石階的護欄上。路燈原先用人手點亮,現已改為自動操作。2017中央裁判司署(Central Magistracy)是香港昔日一所裁判司署,位於香港島中環亞畢諾道,屬於中區警署建築群之一, 現為香港法定古蹟。
蘭桂坊(英語:Lan Kwai Fong)狹義而言指位於香港中環區的一條呈L型的上坡小徑,名叫「蘭桂坊」(取其蘭桂騰芳之意)。廣義而言是指與德己立街、威靈頓街、雲咸街、和安里及榮華里構成的一個聚集大小酒吧、俱樂部、餐廳與零售商鋪的中高檔消費區,深受中產階級、外籍人士及遊客的歡迎,是香港的特色旅遊景點之一。它更獲得由中國大陸十大主流媒體合辦的「網友最喜愛的香港品牌評選」之「我最喜愛的香港蒲點」三甲。蘭桂坊協會為區內非牟利商會,由超過100間位處區內各行各業商戶所組成,是為與政府的主要溝通橋樑,並旨在向本地及全世界推廣蘭桂坊獨有文化魅力。18世紀俗稱「爛鬼坊」,以其洋人集散而得名。後因不雅而易名今日之「蘭桂坊」;另一說法為廣東九江鄉里於香港發展時借用九江煙橋村蘭桂坊之名稱命名。原來居住了許多以「媒人」作職業的女士,所以被稱為「媒人巷」或「紅娘巷」。「Disco Disco」於1978年在德己立街開張後,更加速了蘭桂坊的發展,同時使它成為一個國際聞名的娛樂場所,受不少名人、娛樂圈藝人及外籍人士歡迎。在1980年代,有蘭桂坊之父之稱,原籍加拿大的猶太商人盛智文獨具慧眼,有感在香港生活的外國人,欠缺社交場所,因此投資3200萬港幣購入整幢大廈,並將它翻新,變成西式餐館等的多元化商廈。每年萬聖夜,市民和遊客都會盛裝打扮成不同的角色人物,來到蘭桂坊慶祝萬聖夜。這是全港唯一的免費戶外派對場地,天空掛滿特色的節日裝飾,齊集不同的猛鬼元素,打造獨一無二的「猛鬼街」。當日亦有模特兒化身恐怖厲鬼,與遊人拍照。區內餐廳酒吧亦舉行萬聖夜派對,推出特色萬聖夜套餐及特飲。蘭桂坊區內大肆粉飾,配合華麗的裝飾布置及悅目燈飾,把蘭桂坊改造成全港最大的戶外派對場地。區內各食肆酒吧推出節日派對活動及應節聖誕及新年套餐應市。聖誕節當天及除夕夜,街道上亦安排了聖誕女郎與遊人合照,留下美好回憶。蘭桂坊至今仍然是不少中產階級、夜貓族、外國人消遣和夜蒲的熱門之處。除了酒吧、舞場、卡拉OK等娛樂場所之外,近年該區亦開設不少售賣非酒精類飲品的咖啡店、茶餐廳及快餐店。2001年11月16日起,蘭桂坊與附近的德己立街及和安里,逢星期五至星期日和公眾假期,在下午5時至翌日凌晨4時劃為行人專用區。2002年5月,每天由下午8時至早上6時禁止車輛駛入;逢星期五至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改為下午7時至凌晨4時實施行人專用區。運輸署並於2003年更新蘭桂坊的地磚,配合周邊道路的悠閒式街道設計。2012年10月推行臨時的士站試驗計劃,站逢星期五、六及公眾假期,於威靈頓街(米蘭站對出位置)設立臨時的士站,並將行人專用區時間延長,由晚上7時至早上5時禁止車輛進入,方便市民午夜消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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