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會是民間團體
在他們沒有違法的情況
政府是不能隨意介入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994248969&id=1745581734
林靜儀醫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789212837850893&id=536076903164519
台灣體育發展的困境就是台灣本身自我認同的困境,除了洛桑協議以外又有多少人在意中華奧會是從「1922年」就有的組織。
1922年有什麼問題?大概就跟島上每個日治時期建築落款,全部被後占者抹去改為民國紀年,或是直接拆掉舊的蓋新的,讓你相信台灣民族自古以來應同屬中國人,要為了中華民族共赴賣命奉獻人生一樣愚蠢。
台灣的運動員,中華奧會其實是你的,僭主。
#中華台北的詛咒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158697397057885&id=645577884
政府對體協沒有強制力 黃國昌當年就演過了 而且還只演一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461958377151204&id=100000113179946
講到體育改革,就要推蔡肯的文。
體育改革不要聽黃國昌講的好像很簡單,但政府一旦干涉就有可能被剝奪參賽權。
科威特與義大利,也曾因為「政治干預體育運作」的問題,影響該國被國際奧會警告違反憲章,科威特甚至在 2010 年至 2012年、以及 2015 年直接被剝奪參賽權,
那怎麼辦?國體法已經修了,參與協會的難度已經大幅下降了。大家都討厭中華奧會和一些單項協會,政府又不能直接出手,就只能你也參與進去選,進去跟他們鬥。民間自己不出頭,真的很難啦。或是用不同的派系去把最爛的那個競爭掉,僅此而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847146325546057&id=100007521526284
很有趣,才短短不到一天的時間,體育改革的討論就卡在兩個關鍵點:
一個是談改革需要大家親自參與單項體育協會,從繳交會費並集中選票選出席次開始,這個開始可能只是一席理監事。
另一個是政府對於民間體育協會沒有直接的管轄權,也大致都知道了這些協會仍掌握在國民黨手裏,即便有國體法也只是導正過去更多亂象,無法撼動結構。
好,我發現多數人會選擇持續評論「政府應該做什麼」而迴避「自己能夠做什麼」,這很符合人性,但既然如此也就應該理解要改變這些協會需要更多更多時間。
這跟大家嫌棄民進黨一樣,揪30萬人加入民進黨,民進黨整個結構可以翻過來,可以選出30萬人認同的黨代表、黨中央、黨主席甚至修改黨章。
但大家寧願網路每天罵民進黨,不願意繳黨費改變民進黨,有一群人說民進黨沒救了,我們要成立第三勢力政黨,然後時代力量、台灣民眾黨發生多少匪夷所思的事?
嘴砲最簡單,噴口水就好!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128380723894582&id=100001680853472
有參與改選的人
出來分享經驗了
一
體育改革去哪裡?我想談談我自身的經驗與觀察,也試著提出自己的觀點。
2017年國體法修法,其中的重要精神之一是「全民參與」,包括當時在修法後,特定體育團體依規定要在6個月內完成章程修訂、開放民眾加入並進行理監事改選。
因為當時世大運拿到好成績,大家對於體改更殷殷期盼,可能也是近年來體改聲量最高點。當時在國體法通過後,我也一股熱情的繳了會費加入棒協,我也依照法規,獲得了可以投票選棒協理事長在內的理監事成員。
而且那時候也有一群關注體改的好朋友不只不約而同的加入各項單項協會,甚至還在網路的串連之下,我也認識了一群想要改革棒協的好朋友,我們也有過聚會討論,最後也決定要集中投票,至少送一個人進去理事會,看看能不能過因此對棒協帶來影響。
2018年5月19日是投票日,我特地穿球衣,滿心期待的去投票,認為這是體育改革重要的一刻,要投下手中重要的一票。投票地方在松山火車站二樓,我上樓去投完票拍了這張照片後,就回到一樓的星巴克,一群支持體改的朋友當初約在那邊閒聊等開票。印象深刻的是,我要進星巴克前,就看到一車遊覽車的人在松山火車站下車,裏面的人往二樓去(當然我不能說他們就是動員來投票的,我沒有足夠證據)。
到了下午三點開票,進去會場看一票票開出,才發現我們想要支持體改、集中投票,但還是贏不過其他看起來已經有經過配票的眾多理監事當選人。投票就是這麼殘酷,票多的人贏、票少的人輸,最後也只能失落的離開會場。
當然中間還有許多細節可以討論,體育署對於單項協會也需要善盡督導職責,但如果對體改清楚的人也應該知道,其實國家強行介入體改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所以常常有人會覺得體育改革「改假的」,但按照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下,我們的作法是開放全民參與的權利給大家,希望透過全民的力量來對體育圈做改變。但事實上就是,我們的運動風氣有限,要繳費加入單項協會更是一項門檻,至少我看到一群人試圖努力過了,但目前還是沒有好的結果。
從這個故事我想說,體育改革絕對還有改進的空間,但如果單單只是說「改假的」,那就枉費了一群曾經、甚至現在都還要想要改變現況的人們,因為他們需要的是更多人加入成為同一陣線,而不是只是在外圈指指點點。
至於體育署的問題,如果大家想要追求的是「改革」,那就要面對到現行法規問題:
(先聲明,我只是舉例來提「改革」會面臨到法規問題,並不是指涉相關人等,但也請教育部身為上級機關必須要好好檢討並究責)
舉例以體育署長的任用資格來說,《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 》第三條,署長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大學校長之資格聘任。白話文來說,我們的體育署長人選要嘛就是從年資夠資深、考績也足以一直升等的公務人員去找,或是可以找「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的人選。
兩者選人的方式各有優劣:事務官體系對公務體系熟門熟路,也有機會讓政策有延續性,對體育政策規劃可以更長遠(而不是追求短效),但缺點就是大破大立機會不大。而另一種任命方式「符合大學校長資格」,看起來像是一個彈性,可以在體制外舉才進入,但在體育圈裡面,有多少人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換個角度來想,有實戰經驗又有改革理想的選手(或退休選手),又有多少人可以符合大學校長資格?最後是否有可能就是長期最讓大家詬病的「就是同一個圈圈的人繞來繞去」,體育署跟中華奧會、各單項協會都你好我好,這樣又如何期待到大家心中的「改革」呢?
但我必須要說,在一個民主國家,法令的修正是需要時間的,除了要有共識覺得有需要修法外,另外到底要怎麼修,這又是一個需要凝聚共識的過程,或許大家可以來集思廣益。
但大家別忘了,其實真正會掌控球員的出賽權益,真正在第一線照顧選手的是單項協會。若要成為選手的後盾,這麼長遠的觀察,我的看法就是兩條路:
1. 懇求大家,選一個你有興趣的單項協會加入會員吧,如果真的越多人願意加入單項協會,凝聚想要改革的力量,至少讓理監事會開始有席次,才是改變單項協會的開始。
2. 請大家多支持有興趣的運動,而且是身體力行的支持(比如說進場看比賽、購買周邊商品等等),讓整個產業做大,當該項運動市場大到可以成為職業運動,選手才有機會組成工會來抗衡協會,就像目前唯一運動員工會-職棒球員工會多多少少可以協助牽制職棒球團與棒協一樣。別忘了,除了棒球以外,我們目前沒有任何一項運動有這樣的實力可以產生制衡力量對抗協會,這都需要大家加把勁。
體育改革,從你我開始做起。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27514801&id=1745581734
國體法不是過了
如果協會不聽話體育署就不要給補助啊
嘿啊!
不要給補助啊
那以後就叫選手或者學校都開直播抖內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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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米巴原蟲式思考模式的人
#是幸福的❤️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563477853685657&id=100000704628163
要處理中華奧會嗎?告訴大家,說簡單也真的不難就是了,但也很容易被反制,就是找個幾千幾萬人入會參加選舉拼輪替,而且對方一定也會找一堆人頭加入,所以就是比誰人頭多。
搞社團內的黨派政治啦懂不懂,然後因為怕被說政黨介入,所以民進黨要避嫌,但國民黨本來就在各協會有一堆內應或根本主導很多協會所以可以明目張膽介入,而且雙標紅白藍黃的奴才對這個根本無感好不好。
要知道今天我就算找五萬入會,國民黨也能弄出十萬人入會給你看,況且也可能學時力或者民眾黨來陰的,鬼扯來不及審查讓你失去選舉權,只是白交會費給他們花。
想知道這些體協有多髒,其實最直接的就是看時力跟台民黨的運作模式,他們的體制非常類似,比起來國民黨的體制反倒比較正常一點。
其實如果你寄望的是弄個台灣奧會,那可能順序要排在台灣正名之後,才可能名正言順改名字,而且還得看中國把持國際奧會的程度。
搞清楚,在我看來改這玩意比台灣本身正名還困難,這也是當初東奧公投雖然我不反對,但也沒有積極支持的緣故,因為那叫來亂的。
當然,如果真有人願意號召,弄個數十萬人規模的入會,或許有機會拼翻盤,就怕跟黃國昌一樣臨陣脫逃,或者乾脆被收買,畢竟民進黨政治人物在這節骨眼可能要避嫌免得反倒被操作,因為黃白藍黃北七真的不可理喻,但剩下來的又有誰值得信任?
何況不能只有一個,至少要奪下理事席位的半數,因為這能拿下理事長,同時一併換掉秘書長及底下所有會務人員,還能主導各單項委員會預算。
權力很大,也很忙,何況很多學校與教練可能也會找你麻煩,因為這些也都有很深的黨國盤據,尤其是軍方的。
你以為很好玩嗎?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700261788461&id=1050070390
就是這樣,人民團體就是選舉決勝負,不加入當然就管不到,上次黃國昌怎麼耍寶大家都還記得。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23698741790462&id=1050070390
連體育改革
蔥神都放棄
到底哪件事
做出成就來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09278445675255&id=1745581734
跟一位朋友解釋,奧會的構成和運作模式不是政府可以隨便介入的,就花了一小時多,但朋友還是重復說:都第二任了,就改不了嗎?
一
國際奧會有一個霸王條款
奧林匹克憲章第27.9條:「除違反奧林匹克憲章給予相關處置和懲處之外,如國家奧會的活動遭該國憲法、法律或其他規定,或任何政府及其他機構的行為所影響或阻礙,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於聽取該國家奧會意見後,得做任何適當決定以保護國家奧會的奧林匹克活動,包括中止或撤回對該國家奧會的承認」。
簡單說就是
如果中華民國的奧會,覺得執政黨故意打壓他們
他們就有權利跟國際奧會執行委員會申訴
如果國際奧會覺得有道理
那就可以取消中華民國參加奧運的權利
以此來抵制政治去干涉體育活動
那依照中華民國人的那種雞掰尿性,你要他犧牲選手權益,然後跑去國際奧會申訴來跟民進黨對幹
#他們絕對十分樂意
那要想辦法換掉這些人
就必須再找另外一些有錢有勢的大佬去跟他們鬥
#畢竟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再不然就是要一些很熱血的人
或者透過知名人士的號召,一起去參與協會的選舉
來去抵制這些舊勢力的干擾
#因為體協的選舉需要錢也需要有動員力
但是第一種方式
只要那個有能力的大佬跳出來
那八成就會被打成要跟民進黨官商勾結
#誰不知道你們這些左膠刁民的尿性啊
#這幾年看多了啦
那第二種方式
透過熱血人士或者知名人士的號召
之前黃國昌不就示範過一次了嗎
#聽他的號召
#有一堆人真的花了錢也花了時間去參選
#結果就他老大臨陣脫逃啦
所以真的要我說
最沒資格靠背什麼體育改革的就他啦
#拎北私下出的錢和人都比他還多啦
#他就只是個來沾醬油想收割光環的垃圾而已
#幹拎娘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486379311381578&id=100000286590216
政治蟑螂外加碰什麼什麼倒ㄉ奇異體質
一
轉載》
2018年,時代力量發起了一個叫做「體育改革聯會」,他們號召了一群人要加入各種體協,並競選協會理事長。
當時超多我們這種所謂「側翼」、「綠共」都去響應,因為只要競選成功,這些所謂「體邪」就真的整個要被掀底了。
就拿棒協來舉例,你繳2500元,就能成為棒協會員,成為會員之後你就有投票權可以去競選理事長。不過要競選理事長,還得再繳納5萬元保證金。
而當年那一次的選舉,只要300多票就能選上。
那時候超多的網友都自掏腰包加入、並參與選舉,時代力量有沒有出錢?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們號召,然後目前我問得到當年有參與的人,都說他們是自己出的錢。
結果選得怎麼樣了?
各位去找新聞,應該是找不到,為什麼?
因為我們偉大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在真正到了選舉關頭前,他們認為說因為這些體協選舉都有人頭灌票、不公平,所以咱們不玩了。
然後呢,有些已經繳了入會費的人,這2500元就如同丟到水溝裡一樣。甚至有人都已經代墊了10幾萬的競選保證金,全部付諸流水。
你說對方有人頭灌票那幹嘛繼續選?
欸,那些保證金,只要你票數達到一定門檻,還是拿得回來的。你發起那個活動,那好歹要選到底、幫大家拿回保證金吧?
而且最後選舉結果,有些協會根本差一點點就選贏了。
結果就因為我們偉大的時代力量輕輕一句話,走,我們撤。
沒了。
然後當年有一個時代力量的年輕人叫張祐銓,他為了揭露所謂「體邪」的惡型惡狀,被排協理事長告,並依妨害秘密、妨害名譽等罪起訴。
我們號稱有最多法律人的政黨,哪一個出來幫忙?哪一個出來力挺?
沒有。
當時出來力挺的只有林昶佐,其他人躲得跟看到鬼一樣。
人家響應你的號召衝第一線去跟體協拼搏,出事了之後卻被你們當垃圾一樣丟掉。
然後體協選舉虎頭蛇尾,搞得一堆人錢拿不回來。結果選舉時,這些人依然拿當時的體改聯會出來當自己選舉招牌,說票一定要投給我們時代力量,體協才會改革。
結果現在咧?笑死,還跳針「請問現在誰執政?」
這就是布狸貓口中最致力改革體協的黃國昌跟時代力量,他們在體協改革所做的豐功偉業。
#黨國側翼半途而廢一事無成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162248823912258&id=100003814830551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31912279712&id=102341705295400
新時代柯學中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37082414394909&id=102477577855397
給黃國昌這種垃圾撿到槍,體育署真的應該全部撤職下台才對,幹。
一
你他媽你敢提體育改革?
當年一堆人聽黃國昌的話,去參加體育改革,親自掏錢,跟公司請假,拉人進協會,一個個準備跳下去選各協會幹部了
結果黃國昌一聲令下,大家撤退不要選了,因為這蠢蛋認為程序不公
結果跳進去的人全部傻眼,我他媽的頭都洗了,你喊大家回家?
我朋友還掏了好幾萬,全部作廢
一個指揮官說大家衝啊上戰場啊,結果所有人衝到最前線,回頭一看指揮官喊回家嚕,讓上前線的勇者死光光
一堆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全把錢丟到水裡,還有人被協會追殺提告,黃國昌完全放生不理,很多被時力國昌號召的烈士,怒轉終身時黑昌黑
結果今天黃國昌你他媽有臉跳出來喊:蘇貞昌你愧對體育改革?
真的好意思嗎?
幹你涼
所以也不要怪汐止人為何對這個人吐口水啦
永遠的三公分微勃早洩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861592293856490&id=100000173029079
國昌老師好像都忘記了體育改革就是他當初拋棄的議題之1,現在逮到機會又跳出來嗆聲,真的是很好意思。
從太陽花運動開始,國昌老師的眼光一直都很準,哪個議題會紅就會蹭上去。
如果真的有心要解決什麼事情的話,蹭議題其實也不是壞事,但國昌老師等到議題熱度過去之後,就會開始尋覓下個議題,然後留下未解的難題,從司法改革、勞權改革到體育改革都是,1個又1個的議題形塑國昌老師滿滿的正義光環,但核心問題從沒看他認真動手解決過。
講好聽是強力監督,實際上就是個 #流量狗。
曾經號稱只有黃國昌在做事的立法院,在他離開後依舊正常運轉,少了他的咆嘯與監督,社會改革照樣繼續推進。
黃國昌講監督,大概就像柯文哲講科學,講得嚇死人,做得笑死人。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6090504830974796&id=100000460195108
當年體協改革有個虎頭蛇尾的蔥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4768109039867800&id=100000062538783
#聽說黃國昌又跳出來了
#這次我絕對挺選手的權益
#黃國昌這個體改烙跑仔還是旁邊洗洗睡吧
一、先聲明
這次選手坐經濟艙、官員坐商務艙,絕對是不對,因為比賽的是選手,不是官員,獲得坐商務艙資格的絕對是選手,如果認為無法一次讓選手都坐商務艙,體育署是不會多包幾台飛機,分段到日本比賽嗎?
這點,⚠️體育署一定要改進!
二、後吐槽
1、最後我還是得吐槽,國昌老師,你還記得2017、2018年由聲勢如日中天的您所號召的體改聯嗎?請問,您還記得嗎?您真的還記得嗎?還是您害怕想起來這段烙跑往事嗎?
2、幫各位回覆記憶:
(1)2017、2018年陰德值爆高的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領軍,糾集大量磨刀霍霍想加入體協改革的鄉民,繳了會費,繳了保證金,正要真刀實彈上陣與國民黨系統把持的體協打個曠日費時的陣地戰、肉博戰,取得協會內的權力以改善運動台灣運動選手的困境。
(2)結果,正要出陣前,換來了黃國昌的撤離,讓一群繳了會費、保證金的傻子打水漂,其中,跳出來勇於對抗協會的排協張祐銓,因提供錄音踢爆排協,事後更被協會追殺,被起訴妨害秘密跟妨害名譽,而其中有誰協助他?不好意思,只有林昶佐去協助,當初的帶頭大哥黃國昌跑去哪了啊?呵呵!
https://www.ettoday.net/amp/amp_news.php7?news_id=1559400
3、再預防性補充,為何體改一定要靠加入協會成為會員的方式才能改革體協,政府為何不能直接立法強制介入體育改革?為何黃國昌2017、2018沒有反對這種修法?
(1)因為台灣體改的人都清楚,黃國昌當時也很清楚,立法強制介入這是違反國際奧林匹克憲章,因為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非常堅持,國家不可以介入運動紛爭,也不能介入訓練,不然下場就是遭到國際奧委會停權。
(2)例如:
2016年科威特就曾因干預該國奧委會運作,而遭到國際奧會停權,導致科威特運動員在巴西里約奧運期間,只能以個人名義參賽。
因此,由上所述,當年體改只能以繳會費,加入協會,選出代表握有權力後,才能逐步改革選手困境唷!
🔥感想:
再次重申立場,這次體育署讓比賽的選手坐經濟艙,沒有參賽的官員坐商務艙的事件,絕對是錯的,這點完全無庸置疑。
但當年體改烙跑的國昌老師,您還是洗洗睡吧,因為從您2017、2018的作為顯示,你不配!
以上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54139601788589&id=100015776776132
黃國昌就是喊最大聲而且最沒有用處,完全沒有用處,什麼都做不到的立委兼黨主席
我重複一次
完完全全沒有任何用處,黃國昌真的完完全全沒有任何路用,我到現在還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麼沒用的人居然敢叫這麼大聲
他那時候唯一的作用只有把那個抗議泳協的游泳運動員(唐什麼的)弄進時力選議員,而且沒上;還不只這樣,新北他輔選10幾個議員,一個都沒上,我重複,一個都沒上
一
看到不狸貓在那邊靠北說什麼
你看現在體協怎樣,好可惜黃國昌當初怎樣怎樣
我幹伶娘的告訴你當初黃國昌怎樣啦
當時時代就在那邊喊說要改革體協
還號召一堆人,說要去參加體協選舉
還記得當時泳敢三小的嗎?
OK 好喔!
然後我就有一些朋友就在那個時候為了他
開始努力加入幾個協會的選舉
我這邊還幫忙出錢找人
結果勒
黃國昌突然那個時候一句
啊!體協選舉不公,選舉沒有報名費,然後就宣布不玩了
幹伶娘!
我們這些沒有政黨背景的路人甲
還能弄到就只差快兩百票,高票落選
然後他這個當時如日中天的時代力量黨主席
跟我說他做不到,竟然給我半路退出勒
所以你是要我怎麼不罵他
只是個出來撈聲量的廢物啊
要不然勒
你們金魚腦都沒覺得奇怪
欸!阿!那個泳敢勒?
怎麼突然沒消息了?
因為他每一次都是這樣
隨便喊一個議題出來,就是想要己願他力
喊司法改革
結果講出不放棄司法追訴權
喊居住正義
結果自己從小就是大地主
自己不願意把土地半價賣出
也不敢要他岳父把建案低價出售
喊說立法院只有他一個人在做事
結果他自己名義提的法案沒有通過半個
當時無黨籍的洪慈庸和林昶佐
都可以通過法案了勒
甚至在立院沒席次的基進
都想辦法推出了代理人法案
結果你這個聲勢如日中天的黃國昌做不到
#拎北根本笑爛
這就不要講你那個什麼錢尼公司法
什麼簡單多數決啦
#根本十足十的智障提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0219387486105888&id=1473785203
體育協會是民間組織,奧委會也是,鬼叫政府改革的,都是黃國昌演的包青天看太多
一
我絕對不挺任何類時力集團提出的體協改革,林北三年前被這些覺青廢青玩的很夠本了。體委會沒有中華奧會跟這些體協的人事權,那些都是民間組織,政府不可能直接命令他們。再次提醒一下各位,大家能做的就是找一個你有興趣的協會,加入之後選出你比較認同的委員。像瑞莎那樣袖子一卷直接幹出成績來也是一條不得了的路。
絕對不要學的就是不狸貓那種廢話路線。黃國昌當立委的時候就只會講廢話,現在不當了仍然講廢話。他們永遠都在講廢話。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02640807994233&id=100047449492980
土星六號之狼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506037647429919&id=100191361347885
不及柯大學士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339013161193800&id=102852464809872
柯粉的超譯天地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221386381646731&id=650387945413247
無良公關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65886235607613&id=102341705295400
【回顧】
ㄧ扯後腿力量!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1389679277838814&id=584986081641475
一「獨家》體育署長張少煕自請處分 政院高層:賽後檢討處理 - 自由體育」
https://m.facebook.com/story.php?story_fbid=2050466345093434&id=58498608164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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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員工走路,老闆說了算?]
我們都以為,被失業一定是有原因。尤其沒失業過的人都會這麼想,一定是工作不努力、態度不佳,或是做不出成績……這些都有可能。但是不少時候,原因根本是莫名其妙,套一句俗話說:「怎麼死的都不知道。」假使知道死因,恐怕會從墳墓裡跳出來,因為死不瞑目,無法安息,就像這位「鯊魚夾大媽」。
在我的最新著作《失業教我們的事:想吃雞腿,就別勉強啃雞肋》裡,說了很多莫名其妙被失業的故事,這一則堪稱第一名。有一家一百人公司占了三個樓層,其中一位四十五歲女員工因為公務需要,每天都要來到最上面一層樓。那是老闆辦公的地方,老闆每天都會看到她,而每次都會翻白眼,還跟人資主管說:
「給她調個工作,別讓她再出現。」
這名員工哪裡知道自己早就不知不覺被鎖定,還每天照例出沒。直到有一天,老闆終於忍無可忍,把人資主管叫來下最後通牒:
「這個鯊魚夾大媽今天不消失,明天就是你消失。」
這名員工到底惹到老闆什麼,注意到老闆的關鍵字了嗎?居然是頭髮上的那個鯊魚夾!是不是匪夷所思?後來我跟一位心理師提到這個例子,他相當專業地反問我:
「這位老闆在過去的成長過程中,是不是有哪位女性讓他感到受創,而她也是用鯊魚夾?」
喔,喔,原來如此。這的確是有學理根據,我們之所以討厭某些人,其實不見得他們本身有問題,而是他們在長相或行為上跟過去我們討厭的人相似,使得我們產生移情作用,殃及無辜。所以這樁被消失事件,未必是鯊魚夾大媽不對。可見得在職場,小則被老闆嫌惡,大則被公司失業,未必錯在自己,而且恐怕連老闆也說不清楚真正的原因,因為那些他討厭的女性早早已經躲到潛意識裡,而難以察覺。
不少老闆或主管都是這類「性情中人」,興之所至要開鍘誰誰誰,完全違反勞基法,很容易反過來被勞動局開鍘,這自然成了人資的挑戰,怎麼讓違法的被失業合法化?
有一名人資主管在臉書上寫了一篇他的日常,提到在他們公司,升遷有所謂三人小組,全是副總級,必須三位都同意才升得了。可是其中一位副總日前很生氣一名員工,二話不說就批了解雇,對方得立馬打包滾蛋。這位人資說:
「升一個人要動員三位副總討論再三,裁一個人只要一位副總動動兩片嘴皮子。」
但是這樣裁員是不合法的,這位人資主管勢必得忙到人仰馬翻,為什麼?在《勞基法》中,不論裁員或資遣都有嚴格條件。比如第十一條講的是資遣,必須具有以下情事之一者,否則雇主不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
1.歇業或轉讓時。
2.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3.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時。
4.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時。
5.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
是否符合以上這些條件,口說無憑,不僅必須是事實,還要舉證才行,並且經得起驗證。第一至第三項如歇業或轉讓,或是虧損或業務緊縮,或是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都是不容置疑的事實,舉證容易,可以提出財務報表來支持。至於第四與第五項就困難多多,有一段流程要走,無法「殺人不眨眼」,不能今天跟員工提,明天就要員工走,必須事前磨刀一陣子才能夠祭出這兩條。
通常,當人資接到老闆或主管的資遣名單之後,都有一定的流程要進行,像是先要跟員工談話,告訴對方公司對他的評價、哪裡需要改善,而公司願意給一段時間讓他改善,比如三個月之後要改善到哪個地步,也就是設一個目標,有具體數值,像是製造不良率必須降到三%以下,或者月業績做到三十萬元等。
假使這名員工是因為能力不足、經驗不夠,公司還必須提供培訓計畫,讓員工有時間精進;或是安排轉調到更合適他從事的部門。這一切該做的都做了,「仁至義盡」、無可挑剔之後,等到改善的截止時間,再來做成果的檢驗。員工若是達標,公司就不能資遣;若是未達標,而且態度不佳,公司在評估之後,確定不留人,才可以辦理資遣。
因此資遣一名員工,不如想像中的容易。當然,能夠做到這樣一絲不苟,還是大企業居多,特別是上市上櫃企業。一般中小型公司沒這麼嚴謹與周全,勞工權益比較不具保障性。偏偏台灣的中小型公司占九七%,勞工占七成以上,散見在網路上的勞資爭議,多半是規模小、勞工以藍領或灰領為主的公司。
現在勞工權益高漲,申訴管道也多,人資都小心翼翼,期待一切風平浪靜。最怕員工事後在網路上爆料,鬧上媒體渲染成波,滾出雪球般的大風暴,重創公司的「徵才品牌」。日後要洗白品牌更要花上數倍的時間與力氣,人資主管還可能因此黑掉,最後變成自己要捲鋪蓋走路。一位人資主管在受訪時說:
「我們最怕公親變事主。」
人資部負責考勤、考績、薪資核定,以及資遣、裁員等事情,一個不小心就會成為萬箭穿心的箭靶,很少員工真正去了解他們的處境有多難為。每次遇到資遣,有經驗的人資會加派保全人員,避免跳樓的不幸,或是設備上的破壞。一位人資告訴我,任職的公司在基隆河畔,他老是失眠,因為--
「夢到有員工跳河。」
在我的最新著作《失業教我們的事:想吃雞腿,就別勉強啃雞肋》裡提到,在這個時刻,人資有很多技巧可以使用,然而最重要的是不要陷入「誰對或誰錯的無限迴圈」裡繞不出來,按照SOP速戰速絕。不過我訪問過的人資都說,真心很重要,員工都會感受到。像是通常人資會開兩張證明,一張是非自願離職證明,讓員工得以請領失業補助;另一張是離職證明,不寫說理由是資遣或開除,方便員工之後順利求職。
不論資遣﹑裁員或開除,人資主管普遍認為,最高原則是站在員工的立場,關心他,協助他。歸納起來,他們共同認為以下這五件事對員工最實用:
1.算對錢,協助他拿到應得的薪資、資遣費。
2.了解他,協助解決他可能發生的問題。
3.指導他,協助他拿到政府的失業救助。
4.輔導他,協助他找到下一份工作。
5.留電話,協助他離職後的各項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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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危機下,上班族如何超前部署?」(收費講座)
高雄場
時間:2020年12月26日(六) 14:00-16:00
地點:威易聯合辦公室博愛店(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1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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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影:畫家GiABing吉仔冰,剛剛從加拿大傳來的照片,是不是美極了?
消 保 會 第 二 次申訴 經驗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5
♦️面對強迫推銷之教戰守則:
1️⃣遇到推銷,不予理會,直接走過。
2️⃣未經同意而擋住去路,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3️⃣未經同意而強抹乳液,當場報警提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
4️⃣強抹乳液因而造成皮膚過敏,持診斷證明,報警提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5️⃣警方到場後,業者如否認擋住去路、強抹乳液、強迫推銷,則請業者提供監視器,如業者拒不提供,則書狀向地檢署「聲請保全證據」,由檢察官指揮警方查扣監視器影片,作為提告證據。
6️⃣萬一不慎當場付現、刷卡、簽本票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務必依照消保法訪問買賣規定,在「七日內」,「寄存證信函」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退款」,副知分期貸款公司、刷卡銀行、消保官,同時向消保官申訴。
7️⃣如上述報警,警方不受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陪同報案並製作筆錄。
8️⃣如不慎購買,不知如何處理,請找我,我「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消保官申訴、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撰寫民事起訴狀及陪同出庭。
9️⃣如受害人是國小、國中、高中、大學等未滿二十歲學生即未成年人,因屬於民法上無行為能力人(未滿七歲)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其所為法律行為(購買、簽約、刷卡、簽本票、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分別是「無效」或「效力未定」。如為無效,則自始無效,「無庸理會」;如為效力未定,則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即家長,「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再者,此類型並不受消保法訪問買賣七日內書面通知業者之限制,「超過七日」,亦可。
講人話就是,如果是「未滿七歲」,屬於「無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無效」,完全無庸理會;如果是「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其法律行為「效力未定」,須法定代理人事後承認始生效,如「法定代理人事後拒絕承認」,則「自始不生效力」,此時,法定代理人應向業者表示(口頭、書面均可,只要能舉證即可),拒絕承認未成年子女之購買行為,則購買行為自始不生效力。
1️⃣0️⃣因為無能力討公道或討公道需要成本(請律師寫存證信函、委任律師提告、裁判費等),許多受害人因此自認倒楣,而默默背負龐大債務,造成業者有恃無恐,長久以來無法杜絕。因此,為降低受害人討公道成本,提高受害人追究意願,我願意出面,「義務」協助受害人向業者追究一切責任,討回公道,這是「事後救濟」。更重要的,是「事前防範」,因而我不厭其煩發文,提醒更多人辛苦錢學生零用錢不要被騙,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讓豐原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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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4
剛才鄉親留言,前幾天還是被男店長強抹乳液,業者完全不收斂,我只好到總公司粉絲專頁給負評,並公開留言提醒所有造訪該公司粉絲專頁的人,如果還是不反省收斂,我會再有後續動作,為了保護大家尤其是學生們辛苦錢零用錢不要被騙,我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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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3
鄉親一千多則留言,均認為是強迫推銷,但仍有兩位護航不是強迫推銷,並表示我是被網友誤導,為了實事求是,我特別大老遠親自前往,假裝路人,欲錄下我完整被強迫推銷過程,孰料本日店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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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2
業者及自稱客人留言護航,均辯稱:
這不是強迫推銷,這是「體驗式行銷」!
鄉親們,您服氣嗎?
♦️歡迎鄉親留言表達意見:
認為是「強迫推銷」,請留言1
認為是「體驗式行銷」,請留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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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續1
上周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後:
♦️業者前往警局,請警方協助請我刪文
➡️警方以個人言論自由為由拒絕業者
♦️業者致電本人,要求不公開該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否則涉及侵害商標權
➡️本人回覆:我就是要提醒大家,路過廟東,務必小心「berji泊姿」化妝品推銷,如果不公開公司名稱、品牌及商標,那我何必po文?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公司商譽商標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移除涉及該公司人員之照片
➡️本人回覆:你們都跑到店外騎樓拋頭露面拉客了,公開場合毫無隱私權期待可能性。再者,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果認為我侵害隱私肖像權,歡迎提告!
♦️業者要求我刪文,因為我的文章影響他們生意及員工生計,請我高抬貴手,給他們生路
➡️本人回覆:你們的強迫推銷手法,才真正影響許多受害人之生計,換我請你們高抬貴手,放過所有路過你們店面的路人,尤其是國小國中高中生。如果你們承諾不再強拉路人、強迫推銷,我立即刪文!
♦️業者澄清,許多受害人是自願購買,並非他們強迫,不符合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
➡️本人回覆:這是你的片面說詞,一切由法官認定,屆時,我會上網公開法院判決書,揭發法院認證之事實真相及法律規定。再者,這麼多被害人親身經歷留言,都是假的嗎?
♦️業者最後,一再要求我刪文
➡️本人回覆:只要你們一日不停止強迫推銷行為,我就每隔一段時間po文提醒大家注意,事前預防被騙,而且,我還會提供存證信函範本以及法院判決書,讓不幸受害者,能夠免費輕易自力救濟,在沒有成本或低成本下,才能提高被害人追究之意願!
最後,我再次重申,我不是假帳號,我的個人資料完全真實公開,我為我的言論負責,如有任何違法,歡迎提告!
♦️警方對於業者也很無奈與頭痛
➡️本人有提醒警方,雖強迫推銷,不涉及犯罪,僅消保法消費爭議,但,如果已硬擋住去路且未經同意便強行塗抹身上,則已觸犯刑法強制罪,如因而造成皮膚過敏,則又觸犯刑法過失傷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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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發廟東berji泊姿化妝品強迫推銷
受理豐原鄉親陳情遭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化妝品,義務協助撰寫存證信函、向發卡銀行提出爭議款項處理、向消保官申訴及陪同出席消費爭議調解,主張消保法訪問買賣條款,七日內無條件解約退款。
特別提醒,行經豐原鬧區豐源戲院至廟東騎樓,光南、屈臣氏、地球村隔壁時,如遇美容師或化妝品銷售人員上前推銷糾纏免費體驗時,請務必留意,儘速想辦法脫身離去,未經你同意而店家自行拆封產品、未事前告知產品價格,千萬不要付款或簽約或刷卡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
#上網搜尋阿蜜爾化妝品berji泊姿強迫推銷
加上先前協助高雄友人遭其他化妝品業者強迫推銷購買十多萬元產品案例,台灣目前類似強迫推銷手法之化妝品業者,為數不少,大多全省連鎖,且選擇在鬧區、百貨公司、賣場、車站附近等人潮眾多處設櫃,並派多位美容師在店門或騎樓處,見人即上前主動推銷免費體驗並強拉入內,然後,逛個街,就莫名買了數萬至數十萬元化妝品。
♦️綜合友人受騙經驗、媒體報導及其他受害者網路控訴,類此店家手法大致如下:
1️⃣、在市場、鬧區、賣場設化妝品專櫃,派多位美容師在路上,看到人就上前大喊你的毛細孔粗大,可以進來店裡體驗做臉;或是請路人幫忙填問卷,藉此留下個資;或是贈送贈品並留下個資;或是推銷做臉、按身體低價體驗課程等。
2️⃣、當你進入店裡體驗課程後,她們就會趁你躺在美容床做臉或按身體衣衫不整時,未經你同意,便擅自拆封產品,並拿出合約,未詳細告知合約內容並讓你審閱,便急忙要你簽名,你如果不簽,她們便群起包圍翻臉宣稱,產品已經拆封,並已在產品上寫下你的姓名,你必須購買,而金額通常高達上萬元至數十萬元不等,此時,如你現金不足或未帶信用卡,她們就會立即打給配合之分期付款融資公司,並請你電話中回答你是本人,以完成照會,如此一來,你只是單純逛街或上街買菜,你就莫名背負上萬元甚至數十萬元分期付款債務,然後回家等著被家人責罵以及自責不已。
3️⃣、店家通常鎖定年約二十歲至五十餘歲之女學生、OL上班族、菜籃族,或是青年學子、現役軍人或職業軍人(軍人受害者多是假日在火車站附近鬧區),經濟能力不寬裕,缺乏社會經驗與社會力,上街購物,遇到職業強迫推銷,毫無招架之力,莫名背負高額債務,無力負擔,也無力反擊。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強迫推銷
#訪問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
消 保 會 第 二 次申訴 經驗 在 對於消保官的一些心得 - Mobile01 的推薦與評價
... 天,消費者可以提出「第二次申訴」,此次的申訴就是大家常聽到的協調了,消保官會發函請雙方出面來開一個協調會,協調的過程中,消保官會依據消保 ... ... <看更多>
消 保 會 第 二 次申訴 經驗 在 [問題] 跟消費者保護會申訴有什麼用? - 看板e-shopping 的推薦與評價
... 才發現去申訴根本沒用他們說接下來程序是這樣: 第一次申訴先寄函給賣家,請他們要跟你協調收到的15天後若他沒有動作,那在第二次申訴,消保官會 ... ... <看更多>
消 保 會 第 二 次申訴 經驗 在 Re: [討論] 蝦皮片面取消訂單之消保會申訴教學- 看板Lifeismoney 的推薦與評價
對原文我補充幾點
1. 消基會跟消保會是不同單位
消保會
全名為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屬於政府機關
消基會
全名為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屬於民間團體
這兩個常常搞混但性質不同
最大差別處在於
消保會不能代替民眾打消費訴訟
長年被行政院評比為特優等民間團體的消基會可以替民眾打團體消費訴訟
2. 消費申訴案流程
基本上消保單位都會貼行政程序怎麼跑
但還是講一下
申訴案件是否成立 -> 第一次調解 -> 第二次調解 -> 開調解會
單位收到申訴後會先由消保官或職務代理人判斷是否屬於消費案件
案件成立時,會判斷該案件是哪個政府單位負責
比方說 消費者到餐廳用完餐看到廚房衛生不佳,回家後也確實有拉肚子現象
那麼會判斷屬於衛生問題 案件則交給衛生單位處理
那麼公文就跑到衛生單位的負責人 聯絡消費者及業者雙方進行第一次調解
若調解不成 則案件送回消保單位
送回消保單位後 一般會發文告知消費者要進行第二次調解或者開調解會
這時由消費者決定是否跳過第二次調解而由消保官主持開調解會調解
但一般我看到都是選擇開調解會居多
開調解會就會收到原文說的開會通知單
按時間地點要先簽到
然後再會議室進行雙方案件陳述及拿出事證來調解
有時會看到消費者很激動 業者很強硬的狀況
這時候就看消保官要怎麼調和來進行
若調解破局 則雙方都會拿到調解不成立的單
這時消費者可以考量轉為司法訴訟
當進入司法訴訟時 可以先拿出調解不成立為由跳過強制調解的程序
若調解成功 雙方會註明協議內容及給付或不給付時間 如何給付等等事項
這時候該單有民事判決的效力
依我印象 申訴流程大概是這樣
開會通知單的部分 快則一個多月 慢則3個多月
依地區不同 行政處理的時間也會不同
比方說 六都人口多 案件量也多 自然要消化也會花比較長時間(當然法規有規定處理天數)
離島東部人口少 案件量自然也相較少 行政方面的耗時也會比較短
一般都是公文信件為主 若有單位有打電話通知算是善意提醒
沒必要不友善對待 因為人家也沒義務打電話
至於為何我知道 因為以前公文都我在跑的...
3. 省錢點的部分
消保會申訴 只有交通費用的問題
不用負擔裁判費等等的
但跑法院需要付律師費 裁判費等等等
※ 引述《ndhuwei (turtlenick)》之銘言:
: 省錢點:
: 協助板友將已付款完成購買之訂單爭取回來,也是一種重要的情報分享
: 首先,請直接關鍵字搜尋「行政院消費者線上申訴」
: 就會進到下述畫面
:
: 按最左邊「線上申請」,進到
:
: 按「瞭解並同意」,進到
:
: 填上面那些資料,如果是第一次填 填完要註冊認證,如果已經認證過的,就會進到下面
: 的頁面輸入密碼
:
: 輸入完成,就會進到下個頁面,如果之前有申訴就會看到申訴紀錄
:
: 按最下面的「新增案件」,之後就會進到填寫頁面
:
: 填完姓名、電話、地址後,勾「同意」讓蝦皮可以在接獲申訴後先初步聯絡你,如果不想
: 透露地址的話,地址可以不勾(如上圖)
: 消費關係地就寫你今天購買時的地點,你在金門下單的,就選金門
: 填姓名的地方有兩個,截圖截到的是代理人的地方,如果你未滿20歲,這邊才要填,不然
: 就填第一區域那邊的姓名就好
: 然後蝦皮的公司資訊如下
: (圖中資訊是舊的,但應該也能送達,他們徵才的地址是那邊)
: 名稱: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4段555號17樓
: 電話:(02) 6636-6559
:
: 申訴內容的部分,在申訴事由寫(可直接複製我的)
: 「本人於110年3月18日凌晨,透過新加坡商蝦皮娛樂電商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以下簡稱
: 蝦皮)網站或其APP,下訂其販售之「肯德基原味蛋撻禮盒(6入)即享券」(售價35元)
: 數張,以及「萊爾富HL抽取式衛生紙100抽*8即享券」(售價30元)數張,價金已透過信
: 用卡付清,銀行亦發送付款成功通知。
: 蝦皮在其APP上顯示上述電子即享券「已發送」,亦顯示「正在處理您的訂單,您將在不
: 久後收到電子票券」,但購買完成後遲遲未收到兌換序號,同時蝦皮公告「3/18 02:00~0
: 4:00間將進行系統維護,消費者若發生以下狀況 ,請靜待系統維護完畢。1.下單與訂單問
: 題 : 消費者可正常購買。惟系統會延遲發貨(預計將於04:00維修完畢後開始發貨) ,但消
: 費者無須擔心被取消訂單....」等文字,但蝦皮卻在同日下午13:30後,突然片面取消本
: 人已付款完成之所有訂單,並僅以一張效期僅一週之270元與180元全額折價券做為補償,
: 未盡民法契約履行義務!此情形已影響包含本人在內的多位消費者之消費者權利!」
: 請求內容填
: 「1.蝦皮應履行契約完成交貨,不得片面取消訂單。
: 2.補償折價券為蝦皮自願發送,若申訴有果前消費者已使用掉,蝦皮公司不得在履行出貨
: 義務後,要求消費者返還折價券或是以現金補回。」
: 填完之後底下可以上傳檔案,可以截你的訂單圖片,包含已完成付款、被取消的狀態等等
:
: 按下一步後就是確認你剛剛填的資料,並且可以選擇受理申訴的單位,同時也是之後現場
: 協商時的處理單位
: 依法有「消費者所在地」「企業所在地」「消費關係發生地」三種可以做為受理機關
: 選消費者所在地,對蝦皮不公平
: 選企業所在地,對消費者不公平
: 所以推薦大家用「消費關係發生地」,讓蝦皮看到我們的誠意
: 確認的頁面如下,沒問題按送出
:
: 之後就會得到送件完成的頁面
: 也可以下載PDF或是WORD檔案保存
:
: 之後就靜待結果,行政院消保會會分發案件給你勾選的縣市政府的消保單位,相關單位之
: 後會寄公文給你
: 假設今天是餐廳消費糾紛,主管單位其實是縣市政府衛生單位,所以消保單位被行政院消
: 保會分發後,會先發文給衛生單位,衛生單位可能會聯絡你跟你再次確認狀況,並請企業
: 方處理,同時會再回文給消保單位,消保單位再寄文給你
: 總之,申訴完成後,你可能會收到
: 1.受理縣市政府管理線上購物的主管機關的聯絡與公文
: 2.受理縣市政府消保單位的公文
: 3.被申訴企業的聯絡
: 如果蝦皮初步的處理回覆你不滿,或是他們沒有在期限內(他們收到公文後15天內)回應
: ,可以再次透過此申訴系統提二次申訴(案件頁面那邊之後會出現)
: 如果遲遲沒有出現,也可以聯絡受理的縣市政府
: 之後(3個月左右)就會收到
: 4.消費者協商會議開會通知單
: 就是會通知你到縣市政府消保單位見到消保官和蝦皮的員工的時間地點啦!!!
: 如果蝦皮沒有正當理由不來的話,消保官就會公告這些未出席企業的名單
: 如果媒體有興趣自然就會報導,幫忙「做公關」
: 希望以上的教學有幫到各位
: 很多店家根本無視法規存在,進而影響到消費者權利
: 必須靠消費者自己發現後自己花心力申訴,才有可能改變這些問題
: 我自己很常遇到類似情況,因此有開設一個專門分享客訴/申訴經驗的podcast頻道,但
: 就不在這邊宣傳了,有興趣可以水球問我喔!
: *補充一下(以下為我個人想法)
: 有些人在討論,蝦皮給的180和270的折價券如果用掉,是不是就視同同意補償而不追究?
: 如果你是買很多張被取消的話,就算蝦皮要求要退還折價券,他才要履行義務出貨的話,
: 你也沒有吃虧。
: 如果你只有買一些的話,更是應該用掉折價券,而且可以主張是蝦皮自願給予的
: 如果最後真的被認定要退還折價券或是等值現金,折價券效期只有七天,如果因為用掉折
: 價券,就要求消費者返還等值現金的話,也不合理!且申訴當下不會知道蝦皮最後會不會
: 履約,如果仍然不履約,等同折價券也白白損失
: 所以建議買小量的可以先用掉折價券!就算最後被認定同意這樣的做法,至少有180~540
: 的折價券可用
: 如果買到很大量的話,就自己斟酌要不要用券
: 因為我不是法官,我無法保證如果真的走到訴訟的話,會有什麼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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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跟肥宅交往的好處
1. 不用時時刻刻憂慮他人在哪、會不會出意外,因為他不出門的
2. 不太會感染病菌,因為不出門就不會增加病菌感染的機會
3. 不用擔心染上毒癮,因為動漫跟Internet就是他的毒品
4. 不會有小三的問題,因為除了你不會有其他人愛肥宅
5. 拜...拜託啦 嗚嗚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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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65.8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ismoney/M.1616072075.A.AA3.html
就算調解不成立 打訴訟可以拿出調解單不用強制調解階段
而且當下也可以順道問消保官司法救濟可以怎麼做
問律師大多都需要給付律師諮詢費 以鐘點計也是不少費用
※ 編輯: a6234709 (122.121.65.89 臺灣), 03/18/2021 2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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