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小編陳嘉緯過世已逾一年,時代力量提四大呼籲,為公部門基層發聲
-
針對去年(2020)8月4日金山小編陳嘉緯過勞逝世事件,監察院在今年8月19日對本案提出調查報告,認定金山區公所未善盡雇主職業安全防護義務,對區公所提出糾正,並要求新北市政府議處相關失職人員。站在守護公部門勞權的立場,時代力量 王婉諭 ;新北黨部 #彭盛韶、#陳姳臻 兩位副執行長;新莊區主任 #吳香君,以及「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 #何昀峯 於今(9/2)日召開記者會,為在公部門辛苦工作的基層發聲,並提出以下呼籲:
-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
-
彭盛韶表示,侯友宜在監察院報告提出後的當天(8/19),曾對此事表示「市府會悉心檢討,並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然而,檢討什麼?保障什麼?侯友宜市長完全沒說清楚。
-
彭盛韶說明,回想嘉緯過勞死整起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去年8月9日就傳出部分媒體報導後不久又毫無預警下架嘉緯驟逝的新聞,當時市府就被質疑是市府為了顧及形象,以公權力壓制新聞自由,引發社會譁然。而在嘉緯過世已逾一年的今天,新北市政府仍未提出相關懲處名單,金山區公所社群媒體粉專的相關消息,仍僅有公告嘉緯告別式的貼文。
-
彭盛韶指出,新北市政府壓榨公部門人力,絕非嘉緯過勞逝世這一件而已,這在新北市恐怕只是冰山一角,絕大多數公部門基層人員在這件事後沒有更全面的保障,而市府在嘉緯過世後一年後,在制度上是否有任何改進,我們也打下問號。彭盛韶拿出監察院的報告表示,金山區公所前後兩任區長,未善盡職業安全防護義務,使嘉緯淪為血汗小編,最後致因公過勞死亡是不爭的事實,但直到今天,我們僅看到監察院的調查報告,卻完全無市府相關對此案的進一步的作為,包括制度面措施、懲處進度、撫卹事宜等,市民完全無從得知,實在太離譜。
-
彭盛韶表示,從事件發生至今,侯友宜市長的說法與作法,完全看不出有任何要改善新北市公部門勞動環境的決心,實在難以告慰嘉緯的在天之靈,更難說服市民,市府有因為這件事得到教訓及虛心檢討。
-
勞檢機制失靈罔送一條寶貴生命 關鍵資料竟不見蹤影
-
吳香君說,根據國際勞工組織相關公約的定義,公務人員也是勞工,政府不能把「服務人民」無限上綱到超越個人身體健康,更何況在這案子裡,受害人根本也享受不到公務人員的福利,每個月卻平均加班超過80小時,最長甚至達到124小時,這樣離譜的情況無論如何都是不合理的。
-
吳香君進一步表示。根據新北市政府自己訂定的「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以及針對新北市29區公所的職安督導考核,像嘉緯這樣的約僱人員也應該是檢查對象,卻因為金山區公所誤用法令,認為他不是公務員所以不適用勞檢,導致他沒有被檢核到如此異常過勞狀況。讓原本明明可以避免的事情,發生悲劇。
-
吳香君提醒侯友宜市長,如果真的要保障所有勞工朋友的權益,就不應該讓雇主還能選擇誰要檢查、誰不用檢查,只要是勞工就該檢查,也就是說不管今天嘉緯有沒有公務員身分,他的身體都不該承受上百個小時的加班!
-
吳香君認為,從這件事可以看出,目前實務上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勞檢報告從未公開透明,連勞工本人都不知道勞檢的過程,只能知道最後有沒有被裁罰,其中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完全由勞工局自由心證,勞工從頭到尾完全沒辦法發表意見。
-
也就是說,只要無良僱主敢睜眼說瞎話,就能讓勞檢黑箱作業,就能讓勞檢制度形同虛設,
以這個案子來說,如果受害人能看到自己完整的勞檢報告,就可以發現金山區公所謊稱已經有預防過勞的措施,或許他就能及早跟勞工局反應勞檢不實,也就能避免這次的悲劇;吳香君呼籲新北市政府應該將所有的勞檢報告公開透明,保障勞工朋友的權益,避免像嘉緯這樣的悲劇再次發生。
-
改善公部門約聘僱人力狀況:短期公開相關資料,長期應修法為目標
-
陳姳臻表示,這件事凸顯了公部門約聘僱勞力的運用問題,市府各單位進 用了多少職務代理人與約僱人員,而他們又負責了什麼業務更是一大黑數!陳姳臻拿出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表示,嘉緯實際辦理的業務以公共關係、新聞發布等業務為主,但若依據金山區公所官網上所公布的業務職掌來看,可以發現這被歸類在「秘書室」的業務項目中,但嘉緯在去世前一年先後所屬的民政災防課與社會人文課並未包含這些業務。
-
陳姳臻認為,自2019年9月起,區公所指派嘉緯擔任新媒體小組組長,統籌應由主管負責之貼文審核及議題行銷等業務,這完全違背《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2條第1項:「本辦法所稱約僱人員,指各機關以行政契約定期僱用,辦理事務性、簡易性等行政或技術工作之人員。」以及第3項:「約僱人員不得擔任或兼任主管職務。」等規定。嘉緯不但執行超出法定業務範圍的工作內容,更執行主管的職務,根本顯示現行公部門的分工與人力需求,根本脫離了約僱人員定期、辦理簡單事務性業務的範疇,卻硬是使用保障較差的職種聘僱員工。
-
陳姳臻表示,市府要讓外界安心,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的數據,比照臺北市將所轄各單位約僱人員的人數公諸於「政府資訊公開平臺」,資料透明有助於約聘雇職場的揭露,可以間接避免過勞、避免相關危害勞動權益的事情發生。甚至,要更進一步地將約僱人員的業務範圍,去識別化後公開,避免像此過勞案一樣一人做多職務代理。陳姳臻認為,在公部門約僱人員運用問題上,短期應朝資訊揭露的方向前進,市府公開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但這只是第一步而已。
-
陳姳臻說,若要改善約僱人員,也就是這群既不是公務員,又是勞基法孤兒的勞動者發生過勞問題,從長期來看仍需要做完善制度的討論,比如該人員提供勞務的內容是否應有一致性?而非從事契約之外的工作項目,以及工時制度應該要參考醫學專業提供保障,甚至長遠來看應該將公部門非公職考試的長期人力,尚未規範的部分必須跟上勞基法的腳步。受僱於政府的人一樣是勞工,不應該保障低於基本的勞基法。另外,有鑒於本次勞動檢查不小心排除約僱人員的部分,也點出制度曖昧造成的問題,因此在此呼籲不僅要規範勞檢部門落實公部門勞檢事宜,議會也要做好監督,關心整體的市府用人的形式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有合理待遇與保障。
-
何昀峯表示,發生在陳嘉緯身上的憾事凸顯市府的兩個問題,一是市府過度忽略人力成本、時間成本,沒有評估做事的必要性。倘若金山區公所人力如此有限,自然不應該要求區公所自己負擔媒體經營的業務,像是攝影、圖文製作、影片剪輯,若要求品質,都需要一定的技術性,當然也要留意機關是否適合自行辦理的適當性。
-
其二,事情有輕重緩急,業務有核心非核心,效果也有直接間接之分,很難說每項工作都讓人備感意義,若是沒有明確地將核心業務與次要業務區分,只是不斷的添加業務,那真正的情況應該不只是小編過勞,恐怕整個組織都在過勞。坦白說,行政機關勞逸不均的現象眾所皆知,在非必要業務不斷增加的趨勢下,誰又知道小編猝死相較每年公務猝死的比例又是多少?還有,會不會不是「所有人」都過勞,而是只有「能者」過勞呢?
-
何昀峯說明,在長期制度建立面,新北市政府可以將在各個機關間不斷傳換工作的聘僱用職務代理人資訊蒐集起來,建立聘僱用人員的人才庫,以利管理也能避免酬庸疑慮。另外市府應該要將橫跨數年的任務工作,提供穩定的聘僱用員額,而不是使用中短期職務代理人的模式,否則還是會有像陳嘉緯一樣,明明都在同一個機關服務,卻得受到職務代理原因消失,而必須一直重新換約,甚至越做收入越低的情形發生。
-
針對嘉緯過勞逝世所引出的問題,彭盛韶也向侯友宜提出四大問。一問,整起事件後續的檢討和改進了什麼?二問,現階段相關人員的懲處到哪?三問,監察院所指出的107年度(2018年)「職業安全衛生推動計畫督導考核」又在哪?為何2017年的考核資料公開出來,關鍵的資料反而不在?四問,嘉緯過勞死是否僅是新北市境內的冰山一角,其他基層人員的工作待遇仍是未知數,是要怎麼知道悲劇不會重演?彭盛韶表示,若市府對這些問題不能給個交代的話,社會大眾將難以相信侯友宜市長的虛心檢討,到底要檢討什麼?
-
王婉諭總結,為了避免嘉緯的遺憾重演,若要公部門勞權具備更全面的保障,市府應該做什麼改革呢?對此,新北黨部提出以下四點呼籲:
1⃣ 議處相關失職人員,儘速提出懲處名單。
2⃣ 公開新北市府各單位約僱人員數量及其業務範圍。短期內,市府應該公開各個單位約僱人員的運用狀況,及其所執行的業務內容。
3⃣ 建立長期制度以保障公部門約僱人員權益。長期而言,市府應該訂定契約人員進用與管理辦法,包含規定約僱人員異動送交議會備查等事宜。
4⃣ 落實公部門勞檢,資料上網公開。從嘉緯過世事件來看,市府的勞檢未落實其實間接導致他的猝死,把關機制應該更落實,並將勞檢資料公開上網。
-
王婉諭說,我們知道公部門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問題在短時間不易解決,但即便如此也不代表可以不試著尋求解方,敷衍了事,讓悲劇再度的發生。市民所需要的遠不止是道歉與補償,「再多的道歉與補償也喚不回這些生命」,誰也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因為進入政府部門為民服務卻踏上人生的不歸路。時代力量仍會持續監督,並提出相關的對策,要求市府進一步的改善約僱人員被濫用的弊病,避免悲劇重演的可能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王炳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支付寶打賞:13581883245 🔥王炳忠今日頭條:搜索「王炳忠台灣」 🔥王炳忠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 1219是新黨青年軍遭檢調「三票齊發」上門搜索兩週年,新黨特選在這天開記者會,分析蔡英文政府如何製造「共諜」,並驚爆口...
「職務代理人定義」的推薦目錄: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寶瓶文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問題] 大家會討厭當職務代理人嗎? - 看板Salary 的評價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討論] 對職務代理人的定義 - PTT 的評價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法定代理人定義2023-精選在Instagram/IG照片/Dcard上的焦點 ... 的評價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討論] 對職務代理人的定義- 看板WomenTalk - PTT網頁版 的評價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特急件小周的人渣文本- 夜深了,趕稿到一段落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問題] 大家會討厭當職務代理人嗎? - 看板Salary | PTT職涯區 的評價
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好心肝調查報告,是機密嗎⁉
引起軒然大波的好心肝特權疫苗案,台北市政府政風處完成調查報告後,只願意給市議員看5頁的「精簡版」,要看「完整版」,請到小房間,限時30分鐘,還不能拍照做筆記。
這到底怎麼一回事?讓我來告訴大家。
1⃣司法調查中就不能提供行政調查報告?
北市政府說,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基於偵查不公開,僅能依照慣例在議長室限時閱覽。
首先要搞清楚的是,行政調查報告不等於司法調查報告。原本可以讓議員瀏覽的資料,不會因為「提供給司法機關」,就從可以瀏覽當然變成不能瀏覽。
不然我就把我的體重寫進告訴狀裡面,洩密就告!
第二,依據「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5條規定,受到偵查不公開限制的人員,是「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辯護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於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
台北市政風處和北市府相關人員,都不是司法警察(只有「廉政署」執行貪瀆或相關犯罪調查職務的人員才是)。既然不是受限制的對象,那在喊燒什麼?
這邊真正可能涉及的,是政府資訊不公開法,更正,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8條第1項第2款:「政府資訊屬於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二、公開或提供有礙犯罪之偵查、追訴、執行或足以妨害刑事被告受公正之裁判或有危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者。」
然而,就算是真正法律定義上的偵查不公開,「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第8條也規定在特定情形之下,在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
所以縱使北市府認為透漏相關資訊給大眾「有可能」影響犯罪偵查,因此雖然自己不受相關法令的限制,還是想要少透露一點,那至少應該尊重承辦檢察官意見,而不是拿著不相干的雞毛當令箭。
2⃣內政部的函釋是行政機關拒絕提供資料的萬靈丹?
這個函釋說:「各級地方立法機關於符合若干要件情形下,有依法行使調閱文件之權;惟現行地方制度法並無地方立法機關得向有關機關調閱文件之相關規定……。現行民意代表個人行使之職權,一般僅有出席權、發言權、表決權、質詢權等,是故民意代表個人尚無得行使文件調閱權之法律依據。至若以一般人民身分請求行政機關提供行政資訊,當依行政程序法及行政資訊公開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意思是說,「民意代表個人」要調資料,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
你以為只有這個函釋嗎?
法務部2010年2月10日的法律字第0980044215號函釋說:
「關於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洽請機關提供政府資訊部分,因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無規範立法委員「個人」向行政機關索取資料等規定,從而,立法委員『個人』雖係基於問政之需要,以個人或國會辦公室名義請政府機關提供資訊,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有政資法之適用。」
從地方民代到中央的立法委員都一樣,不好意思,因為法律沒授權,就跟一般人民一樣,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規定辦理。
簡單講,在這些行政機關的心中,無論中央到地方,民意代表在法律上都沒有比人民更多的調閱權。只有透過委員會或院會的決議,才能調閱行政機關的文件原本。
非常的荒謬。
無論是中央或地方,民意代表的職權就是監督政府。然而,民意代表通常是在資訊不對等的狀況下問政。文件調閱,則是取得原始正確資訊、拉近資訊不對等最起碼的方法。
然而,行政機關常常援引政府資訊公開法的規定,拒絕提供資訊。特別是有些行政機關,動輒用「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當作拒絕的理由。
哈囉?民意代表不能知道這些瞎爆的決策是怎麼做成的,那是要監督什麼?
3⃣組了調閱小組就看得到資料嗎?
首先,要能順利組成調閱小組或調閱委員會。這件事情還真的不容易。
翁茂鍾案爆發以來,我多次在院會提案,要求成立全院調閱委員會,而不是只限於司法委員會的調閱小組。
每次提案,必被否決,從無例外。
上週五紓困預算審查,時力黨團提案:「要求指揮中心將前揭隔離政策(3+11)相關,發給相關部會之公文,以及公文發出前含決行章、各層級批核意見之未清稿公文等文件於一週內提交本院衛環委員會」。
遭民進黨多數否決。
為了釐清疫苗UA審查標準訂定的過程、公開審查標準的時程、相關內部討論及行政程序等事項,時力黨團提案下會期成立「我國國產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調閱特別委員會」。
一樣,遭民進黨否決。
至於好不容易組成的翁茂鍾案調閱小組,上會期僅開過「一次」會議討論要調閱的內容,調閱到的內容仍然相當不足。經過陳椒華委員的爭取,才決議讓調閱委員會在下個會期繼續運作。
4⃣為什麼不提修法讓國會具備調查權?
提啊,哪次不提。時力黨團從2016年開始,每一屆都會提出讓國會具備調查權、聽證權的修法。
不只時力,朝野各黨在這一屆也都有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草案。
既然朝野有共識,在野時大聲疾呼,執政後是不是應該也要排審相關法案,讓立法院的調查權、聽證權可以真正落實在成文法上?而不是繼續放任行政機關拿著雞毛當令箭。
在野時大聲疾呼,完全執政後更應該加速通過。這,是面對政策,最起碼該有的政治誠信。
5⃣地方議會和議員怎麼具備不打折扣的調查權?
還是一樣,要修法。不論是透過地方議會的自治條例,或是從中央立法規範,都是可以思考的方向。
總之,不論是要看到好心肝調查報告,還是要看到原汁原味的翁茂鍾案資料,我們都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呱吉,一起加油‼
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寶瓶文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謝謝 朱宥勳對《我家住在張日興隔壁》的精闢分享與推薦~~~
📣📣📣📣
楊双子 是我認識最像柯南的人。我不是指偵探的部分,雖然她在搜羅文獻、考訂歷史的時候,確實有名偵探的風采。我指的是,她的技能。比如一夥人聚在一起吃烤雞的時候,你會看到她默默就把整隻雞分切乾淨,游刃有餘。席間要是有人驚訝,她就會淡淡說:
「我以前在雞排店工作過。」
類似的場景很多。我依稀記得,跟她沾上邊的關鍵字,就至少有:飯店管理顧問公司、西點麵包店、簽賭站、言情小說⋯⋯有些經驗甚至無法以職業定義,比如她差點在她爸爸面前溺死,只因為爸爸覺得「你會游泳了,你可以的」;或者她在農田裡玩,玩著玩著就掉到半層樓高的陷坑裡;或者小時候玩鬼抓人,不知為何玩的是閉眼抓人的版本,她就真的,閉著眼睛四處撞頭。
就是這點跟柯南一樣。柯南以一介高中生之姿,會踢足球能開車開船開飛機還會開槍。有人驚訝,柯南就會說:這是我爸在夏威夷教我的。
楊双子沒有去過夏威夷。讀了《我家住在張日興隔壁》,你就會明白,她幼年的生活就是夏威夷。
以我一個在教師家庭長大的貧乏中產階級眼光來看,我的感想就是「這樣養,還能活著真是太好了」。
在眾多經驗中,最最難以定義的,當然就是「双子」的另一半,妹妹「若暉」的故事了。如果是楊双子的讀者,想必對若慈、若暉的羈絆不陌生——才怪。我本來也是這麼以為的,我們常常聽若慈私下聊起啊,還有什麼不知道的嗎?然而一讀《我家住在張日興隔壁》,便知生命經驗之深度,實在不是幾言數語可以承載的。
如果要整理《我家住在張日興隔壁》的結構,我會建議這樣理解:
首先,〈我家住在張日興隔壁〉這個單篇,單獨形成一個單元。這是全書風格最「濃」、最接近「文學獎散文」的一篇。相較於後續各篇,它的視角比較疏離——最初,這或許是為了參賽,但放入書中之後,卻成為鳥瞰式的「遠景」。在這篇文章裡,所有喜悲都還沒發生,但也都準備好發生了。
接著,從第二篇〈你們有心電感應嗎?〉一直到第十一篇〈肉身使用期限〉,是全書的血肉之所在。我們的視角,會逐漸從童年混亂的家庭關係,漸漸聚焦到「双子」的姊妹情誼之上。情緒上來說,是一個從微笑到痛哭的過程。前半所有甜美的、溫柔的、可愛的細節,全都將在若暉癌症病逝之後,成為火烙的刻痕。
如果可以側錄我讀此書的臉孔變化,應該真的就是「表情漸漸母湯」。前面我看到楊双子以「職務代理人」妙喻來來去去的父母;看到雙胞胎兩人騎車出去,忘了帶駕照還可以拿另一人的矇混過關,實在很難不讓嘴角上揚。
但到中段,開始各種描寫貧窮之細節時,大約就有點緊張
了——比如兩人決定去中國旅行,那時正是「千島湖事件」沒多久,親戚擔心兩個女生去會有危險,但她們擔心的卻是「會不會被詐騙」,三分之二的存款可比中國強盜的威脅可怕。(順帶一提,我覺得中段某幾篇,那才是真正的「窮中談吃」,那不是沒上班過一日的人可以想像出來的)
而至後段,疾病與死亡步步進逼,任何人看了大概都要揪心斂容。比如楊双子寫若暉癌症,要吃「花生皮」來補血一段,簡直錐心刺骨。不是外面的硬殼,也不是裡面的花生仁,是依附在中間的那層紅色薄膜。我甚至不知道該不該說⋯⋯這簡直是命運殘忍的隱喻,那麼薄、那麼柔弱易碎的一層生機。我想到小時候讀過民間傳說,講落花生的薄膜之所以是紅色,是因為有人徒手去挖,手指挖破的血液染紅土壤,染紅花生。就是這個痛感。
讀到這裡,你才會知道,原來前面所有「姊姊的經驗」,都是楊双子試圖逼近「妹妹的經驗」之嘗試。比如〈肉身使用期限〉這段,楊双子講到自己幼時的溺水經驗,竟然連結到若暉的臨終,每一行的轉折都是銳角:
—-
真是差一點就死掉。
沒有人生走馬燈,沒有瀕死體驗。上岸以後才後怕,要是我讓若暉眼睜睜看著我死掉呢?那未免太殘酷了。
孰料後來人生際遇卻相反。
居家安寧期間,若暉的手指式血氧計數一日一日探底,呼吸困難如身處高山,如身處深海。有人說,肺轉移的死亡,就像溺水之死。
我與若暉交換了關於溺水的理解,是嗎?那像溺水嗎?
若暉沒有經驗過溺水,我沒有經驗過肺轉移,無從導出共識。
倒是有個結論。
若暉說:「你以後不要去水邊了。」
—-
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不要去水邊」,但那人已在水一方了。如果是小說,我很可以一行行分析,告訴你這幾行簡單的字,蘊藏了多不簡單的情緒。
但它不是小說。
如果你讀到這裡,那就可以準備進入第十二篇〈真的不說了,晚安囉〉。這篇文章可以說是全書的「結局」,它的前半部用一趟「巡禮」收攏了前面十一篇提到的所有故事。若暉在生命最後階段要求回老家看看,於是楊双子的筆就帶我們「看」了老家所有的細節,所有微小的變遷,曾經發生在那裡的事。這段文字冷靜到近乎冷酷,但你會知道,那是因為情感如潮,不能給任何一點缺口,否則就將土崩水潰。
而在本文後段,楊双子說起了雙胞胎的「聊天」——她們住在一起,半夜時總是不斷聊天,誰也捨不得先睡。每每都要跟彼此說晚安,講「真的不說了」,但沒隔幾秒又忍不住開口:「對了,我剛才想到啊——」
現在,對話真的必須終止了。
由此來看,全書的最後一篇〈這是文學少女的想像〉,雖然看似調性大異於前十二篇,卻在這個脈絡下有了別的意義。〈這是文學少女的想像〉是楊双子在《幼獅文藝》的專欄文章集結,表面上是其文學思考的闡述(如果有人要寫楊双子的論文,一定會瘋狂引用這段的),最值得注意的卻是其形式——這是一場虛擬的「雙胞胎對話」。這是一場永遠不可能成真,但卻又「真的有可能這樣吧」的雙胞胎對話。
楊双子沒有讓《我家住在張日興隔壁》停在「真的不說了」。生命已經說了晚安,此夜仍然漫長,但不讓世界就這麼崩然睡去的小說家,猶然能夠以虛構延續對話、以虛構贖回時間。文學沒辦法逆轉生命,但是文學卻能成為寄寓生命的一種方式,永遠持守住「生命原點的正中央」。
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支付寶打賞:13581883245
🔥王炳忠今日頭條:搜索「王炳忠台灣」
🔥王炳忠臉書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
1219是新黨青年軍遭檢調「三票齊發」上門搜索兩週年,新黨特選在這天開記者會,分析蔡英文政府如何製造「共諜」,並驚爆口口聲聲要慎防大陸滲透選舉的民進黨,原來早在2003年陳水扁競選連任時,就已聘曾在動員戡亂時期「投共」的大陸政協委員張春男,擔任彰化縣選監小組召集人,監督台灣的總統大選。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說,共諜本應指真正為共產黨刺探機密的間諜,但國民黨戒嚴時代經常以「共諜」之名整肅思想犯,現在蔡英文政府也同樣濫用「共諜」標籤打壓參與兩岸交流的台灣人。新黨特別整理出七種被民進黨「共諜」的人,包括所謂滲透選舉、政治人物、台商、台青、旅遊業、統派青年及一般網民。
王炳忠說,今年以來,民進黨就天天和美國隔空唱和,聲稱大陸滲透台灣選舉,結果人民反而看到是美國干預台灣政治,甚至涉嫌與蔡政府聯手炮製了烏龍共諜王立強。倒是新黨查閱歷史檔案赫然發現,1986年赴大陸「投共」的黨外人士張春男,任大陸第六、七、八屆全國政協常委,還曾在90年代初安排張俊宏等民進黨人與中共高層會晤,竟於2004年由民進黨籍的彰化縣長翁金珠聘為彰化縣選監小組召集人,引進中共黨政軍監督台灣選舉。
王炳忠說,新黨對「投共」的台灣人任選務人員沒有意見,但按民進黨標準,張春男既任大陸中央黨政軍職,又任台灣選監人員,當然就是滲透,民進黨才是元凶。反之新黨青年既無台灣任何公職,也沒有大陸黨政軍任何職務,卻被蔡政府以「共諜」整肅,荒謬至極。
王炳忠說,民進黨批韓國瑜進中聯辦,就會如何出賣主權,也是在做「共諜」的影射。但陳菊、賴清德同樣見過大陸官員,難道那時的中共就沒有要統一,就不主張一國兩制?蔡英文2014年更曾派小英基金會執行長林全密訪大陸,回台前沒人知道他們赴陸,見了誰?談了什麼?還有陳明通去年接任陸委會主委前,曾在中共19大後赴陸與中共對台高層密會,又都「會」了什麼?
邱毅指出,台商本來就因兩岸大環境不好而處境艱難,如今又碰上蔡英文大炒芒果乾,中共代理人法受阻,就改提出反滲透法取代,總之就是要讓台商活在恐懼裡。新黨2017年12月曾與國台辦會談,計劃在上海成立台商服務中心,彌補海基、海協兩會協商停滯後的缺口,未料那次回來沒幾天,新黨青年軍就遭到搜索,這當然是蔡政府對新黨的警告,但新黨堅持做對的事,一旦明年進入立法院,一定繼續推動兩岸服務處,服務兩岸交流中的台商、台生、台胞。
邱毅說,台灣旅遊業的從業人口,包括旅行社、導遊、遊覽車、旅館、攤商、精品......等,粗估至少兩百萬。因為蔡英文上台後否認92共識,兩岸關係走向對抗,甚至暫停自由行,這些人只能叫苦連天。最近檢調更配合選舉需要,大動作搜索旅行社,把「假交流真觀光」這種長年存在的現象,渲染成另一種「共諜」,綠媒週刊再配合報導成「反滲透大搜索」,旅行社人人自危。新黨宣示會先努力向大陸爭取恢復自由行,盡一切力量協助他們。
陳麗玲說,今年以來已有多起台灣青年到大陸就職,被陸委會以擔任大陸黨政軍職務開罰的案例,然而相關職務不過是社區助理主任,又或者是農業技術人員等與政治無關的職務。還有兩岸間青年交流的夏令營,也被貼上「統戰團」的標籤,如新黨每年舉辦的中華兒女文史體驗營,有學員參加後表達對中華文化的認同,竟也成了綠媒炒作大陸「滲透」台青思想的「罪證」,真恍如回到戒嚴時代,隨時要小心被滲透。
林明正說,兩年前的1219事件,就是民進黨開始越過在野黨集會結社自由的界線,將「共諜」定義擴及到在台灣發展統派的組織活動。新黨青年軍做的活動,無論是網路媒體、校園社團、小組讀書會......等,都是新黨青年本就在做的理念推廣,卻被講成共諜組織,扣上國安法的「發展組織」罪名,將來反滲透法通過,必然會有更多統派青年受害。
王炳忠提醒,蔡英文為了選舉,已經用社會秩序維護法動員警察惡整一般網民,等真正送交法辦後,法院又多判決不違法。但將來反滲透法通過後,網友不利於民進黨或台獨、港獨的貼文,很可能就會被說成是中共散布的消息,到時候通通可以用定義不明的反滲透法處罰,成就台獨民進黨的一言堂。
![post-title](https://i.ytimg.com/vi/51aHrnZ5rQg/hqdefault.jpg)
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討論] 對職務代理人的定義 - PTT 的推薦與評價
[討論] 對職務代理人的定義. 作者: ringling (ling) 2023-07-02 07:46:38. 想請問大家覺得代理人應該做到何種程度? 我和同事都是做相同工作,出貨及開發票兩人之中 ... ... <看更多>
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法定代理人定義2023-精選在Instagram/IG照片/Dcard上的焦點 ... 的推薦與評價
一、為規範各機關職務代理相關事項,以因應機關用人需要,並避免機關職務長期... 副主管)職務出缺,尚未派員遞補時,得依序由本機關(或單位)法定代理人 ... ... <看更多>
職務代理人定義 在 [問題] 大家會討厭當職務代理人嗎? - 看板Salary 的推薦與評價
請問大家
會討厭當職務代理人嗎?
我們部門有分兩塊
然後同組內五人要會作彼此的事
對方請特休或國內外出差時要幫做
我覺得最機車的是同事出國 沒有交代怎麼處理 然後有些事情有時效性不然被罰錢那種
雖然難免會當到職代
不過我是盡量不想麻煩同事的那種
大家會很排斥當職代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9.89.21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12786240.A.AE8.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