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後一次現代山海經連載
我身為一個小小的KOL,當然知道當我公布惡質房仲、破壞皇城和諧後,會被各種找碴。
我沒有在怕, #因為我就是沒有做錯事。
這一個禮拜髒水一桶桶, #一個證據也沒有。
房仲說我多次威脅她,事實上她交屋前兩天反悔不退佣金後,我至今跟她完全無對談。連房屋簽約那天,我也完全沒講話。
德州版版主公告說”有人”要下架德州版,
下面群情激奮,各種對我的謾罵,說人家要毀了我們我們就要回敬、鼓吹大家檢舉我的粉專。
這些人不在乎我是不是真的有這樣的言行、
也不在乎私人群組能怎樣被下架,
他們好像就是單純的, #很喜歡被煽動。
即便後來版主編輯內文澄清我並沒有號召粉絲這樣做,但仇恨值已經吸好吸滿,還有人把我比喻為鄭捷🤷♀️
不好意思,你們這些人, #能不能拿出任何證據啊?
Btw, 我沒有刪掉任何所謂不利於我的留言喔,黨羽的留言我當成珍禽異獸好嗎?我根本捨不得刪,我怕大家沒欣賞到。
我非常愛惜羽毛的,
如果你們真的有我威脅房仲、說要下架德州版、或是其他我道德敗壞或犯法的證據,拜託出示,
有任何證據的話,那我可能是身體裡住了24個比利,我要去看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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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質房仲事件時間線
以防從一半開始追的搞不太清楚情況。要進入尾聲了我簡介一下。
上禮拜我在粉專上寫了屁事分享文,提到我去年最屁的事就是遇到惡質房仲。
老實說原本我以為事情就這樣結束了,甚至如果房仲來好好道歉,我可能都會心軟刪文。
結果房仲用假帳號Sara Chen來留言造謠說我多次威脅房仲。我請她拿出證據或道歉,不然我就要公布無良房仲在德州群組上幫大家避雷。
想當然房仲拿不出造謠的證據、也沒道歉,所以我就在德州版上po我們遇到的惡質房仲與她的各種違反道德法律事蹟(全附證據)。
然後我的文章被版主秒刪。
(我至今都沒有在粉專上公布房仲名字,但有在群組直接寫出來,不寫出來怎麼幫大家避雷?房仲身為一個business ,她的執照、名片,不是個資,是公開資訊。)
老楊重新撰寫了一篇沒提到房仲名字、純買房經驗分享的文章。
德州版版主在下面留言:「房仲認真努力工作,可以做為許多人的榜樣,大家要相信她沒做錯,更沒有違法德州房地產業的道德標準。」
接著我們被踢版。
在裡面幫我們講話的不認識的陳姓和許姓女子被踢版、一個休士頓仲介發文說房仲真的不能透露個資,被刪文。
還有一些比較委婉幫我們發聲的人,謝謝你們願意為了陌生人說兩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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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房仲的親友們
如果你們不是法盲的話,你們沒有一個人是真正的為她好。
如果我的朋友犯了法,對方已出示手中有證據,身為朋友的我絕對不是瞎挺、向對方做人身攻擊,而是叫我朋友有錯就要道歉,能和解就不要走其他途徑。
但是房仲的提油親友團採取的是對我各種抹黑造謠威脅、並且在房仲嗆聲「首席大律師隨時恭候」的時候來叫我得饒處且饒人、不要兩敗俱傷。
這種態度,我不採取些行動,感覺都對不起你們啊。
法盲仔不要再說什麼個資很容易查到了,
你肉搜沒犯法,房仲給陌生人你的個資犯法。很難懂嗎?(況且她給了很多是查不到的喔,已進入正式程序不便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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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提醒所有遇到這種屁事的人,
#公布惡質房仲沒有違法
惡質房仲與她的法盲小夥伴,在那邊叫囂也要告我。
跟大家科普一點 #法律小常識
1. 對商家進行好評差評,是憲法第一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
2. 以前也是有惡質廠商會到處告寫下差評的消費者,讓寫差評的消費者心生畏懼。德州已在2011年設立了專法(Anti-SLAPP)來保護消費者的言論自由,消費者可以用這個法案來撤銷並請原告來負擔訴訟費用。
3. 要告我毀謗,前提是證明我說的是假的。
可惜我沒有說任何一句謊話。
當然房仲還是可以拿去找第二專長的時間來告我,
她告我的話我們會好好陪她玩一玩的。
鼓勵大家受到不平對待,不要怕!
🎸🎸🎸🎸🎸🎸🎸 Rock n Roll🤟
#今天已提交相關文件請大家耐心等候大結局
(約六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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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
原本沒有要有那麼多團中通知的,但一想到房仲黨羽非得點進來,我就忍不住再加一個。
想到能為你們心裡添堵哪怕一點點,我都很快樂。
而且房仲黨羽有去煩AnKomn 廠商,廠商跟我說:挺你啦,那些腦殘沒藥醫,而且我們去年是跟館長合作,沒有在怕仇恨值,直接慢走不送。
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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