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促使近九成大學改善論文授權流程
#博碩士論文不是商品
#學術成果全民共享
去年12月30日,我曾舉辦 #學術論文資料庫公共化 記者會(詳見:https://reurl.cc/bzM0Vl ),與立法委員 莊競程、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及多位學者、學生一同呼籲 #學術論文不應被商品化、#學術成果是公共財!
而 #碩博士論文公開授權率過低,就是其中一個需要立刻解決的重要問題。
但這個問題的產生,不是因為學生不願意授權,而是因為行政單位的怠惰。先來看看幾個數據:
在 #國家圖書館 的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上,以107學年度全文授權率為例,
📌國立臺灣大學 1.06%
📌國立成功大學 14.21%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22.94%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24.42%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31.08%
📌國立政治大學 53.7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54.27%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56.07%
📌國立中興大學 56.35%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56.47%
一共有十所國立大學授權率不及60%,低於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整體平均67.83%。
其中, #台大近15年授權率幾乎都不到2%!
論文授權率的高低,很大程度取決於各校畢業生上傳/授權論文的行政程序,以及論文授權書的內容。
因此,在我要求下,教育部擬定了 #學位論文授權書範本,於今年3月3日通函發送給全國各大專校院參考。教育部的範本強調清楚並列學校、國家圖書館、商業資料庫三個授權對象,#不偏頗任何一方,並對著作權相關事宜有完整的規範。
截至今年四月底為止,已有37所大學配合修正了自己的論文上傳系統;另有83校使用國圖的論文上傳系統,國圖也已參照教育部範本修正系統內建的授權書。 #整體修正率將近九成!
#行政流程如何影響論文授權情況
#不是學生不授權而是學生不知道可以授權
博碩士論文等學位論文,一般是在博碩士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依循學校的論文上傳/授權流程,來選擇是否將電子全文授權給學校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商業資料庫。
然而,各校的上傳/授權程序不一,有可能造成誤導學生只授權給其中一方的情事。
台大日前就被 #台大研究生協會 踢爆,在台大的論文上傳系統中,僅詢問畢業生是否願意授權「資料庫」,卻沒有揭露這裡所謂的資料庫,其實單指 #華藝商業資料庫。
這樣的行政誤導,造成台大每年在國圖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的學位論文授權率,#始終低於2%。
台大研協於4月11日的臉書發文指出,「根據國圖碩博士系統顯示,在2003年國圖系統仍有臺大約66%電子全文授權率,2004年從國圖系統轉用華藝系統後,當年授權率即銳減至12%,2005年後更僅剩1.7%。」
#為什麼要推動學位論文公共化?
#促進學術傳播與交流
#平衡南北學術資源
《學位授予法》第十六條規定,博碩士論文應該送交國圖保存,並於 #館內 提供公開閱覽。然而若要將論文電子檔開放於國圖的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供大眾免費線上閱覽,則需論文作者另行授權。
但,過去的流程,造成國圖電子全文授權率非常不足。
因此,非居住在台北的學生、學術工作者、社會人士,若想閱覽文獻,難道只能舟車勞頓到台北國圖看實體本?想即時線上閱讀的人,又只能到商業資料庫付費下載嗎?
這不僅加劇南北的學術資源不平衡,也不利於增進學術發展與交流的風氣,難以打造知識共享的社會氛圍。
這次成功促使近九成大學 #改善碩博士論文授權流程,使其學術成果能全民共享,是台灣促進學術傳播與交流的重要一步,讓所有學子、學術工作者都能更平等的獲取知識成果。
但,這只是第一步。
也邀請所有碩博士,不管是以前的論文、剛寫完的或正在寫的,都能授權公開論文電子全文給國家圖書館,分享學術果實、造福研究後進,一起打造國家級的開放學術資料庫。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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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想謝謝與肯定台大,已經採取具體行動,鼓勵畢業生公開論文電子全文。
在台大在研究生協會強力爭取下,台大在今年7月已參照教育部的授權書範本,修正其論文授權程序,並且不再連結至華藝資料庫。
現在起,台大的博碩士畢業生都可於提交論文時,直接選擇授權於台大自己的論文典藏系統,以及國圖的系統。
同時也有6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的網紅Apollo Chen,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審查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佳龍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圖書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節如等20人...
學位授予法 在 民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專文】「英文病毒」比「武漢病毒」傷害閣較大
文/劉重義
在4月30下晡,由之那黨立委鄭正鈐所召開的「大學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學位授予法修法、學歷認證、教職聘用」公聽會中,我受邀請發言,我表示:蔡英文置入國家圖書館的所謂「博士論文」,是一本無可能通過博士學位口試的「垃圾」,連歸類做「冊」著無資格,所以,我認為國圖竟然將一本「垃圾」收入論文資料庫,是幫助蔡英文欺騙台灣社會,是對全台灣知識分子的侮辱。
學位授予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學畢業的要件,是什麼?
是歸還宿舍鑰匙?繳清校內交通罰鍰?還是辦完離校手續?
因為去年的 #東華大學扣留畢業證書案,讓我的團隊開始關注這個問題。
詳情見 https://reurl.cc/qmx01g
《大學法》第27條規定,學生修畢應修學分,經考核成績及格者,應授予學位;
《學位授予法》第5條則除了學分、成績外,再加一項授予學位的要求:#符合畢業條件。
教育部早在2008年,就曾發函提醒各大學:各級學位的畢業條件,除了法條中明定學分、成績應達標之外,若有其他畢業條件。
#應有多重管道及替代方案供選擇!
而教育部所謂的其他畢業條件,指的也主要是如實習規定、語言能力門檻、體育能力門檻等等。
那麼 #完成離校手續,到底算不算是一個畢業要件?
#肯定教育部主動發函
#要求各校檢視畢業條件
我很高興看到教育部在今年3月19日, #主動通知 各大專校院,說明教育部對 #離校程序綁定畢業條件 的立場,並要求各校檢討改正。
教育部在函文中說明,以下這些常見的離校程序事項種類,其實 #都不涉及畢業條件:
▶️欠費或物品未還(例如交通處理費、宿舍清潔費、實驗室器材歸還等)
→ 應以輔導改正或替代措施優先處理,或循校內學生獎懲規範處理。
▶️若涉及學生品格或學習意涵之事項
→ 應循學生獎懲規定規範處理。
▶️若純屬學校與學生債權關係之事項(例如停車證換證手續費、學位服租借、圖書館滯納金)
→ 不得與畢業證書連結!應回歸法律途徑追繳欠款。
依據 臺灣學生聯合會 在今年2月發布的調查結果,至少有64%的大專院校,都有用離校手續綁定學位證書的情形。
現在,教育部已要求各大專校院檢視校內相關規定,應符合《大學法》及《學位授予法》對於畢業要件的精神。
如果有不符者,應調整修正。
我進一步呼籲教育部,應該督促各大專校院,在 #今年畢業季前 就檢視、修正離校程序。
讓離校手續與畢業證書 #真正脫鉤,不再勾勾纏。
這是「很多大學」行之多年的「習慣」。這次透過學生在體制內爭取、申訴,終於能有整體通案性的正向改變,正是實踐校園民主的可貴。
我會持續追蹤修正狀況,保障學生權益,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學校的不當規定,而被扣留畢業證書。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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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一、審查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學位授予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亭妃等22人擬具「學校衛生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林佳龍等20人擬具「特殊教育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圖書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節如等20人擬具「圖書館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圖書館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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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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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管碧玲於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中研院院長。管碧玲指出,中研院生物科技領域之技術移轉授權金於100年度有2.9億元,但至101年度僅達3400萬,衰退高達8成8,102年迄今竟還只有750萬,生技類授權金大幅衰退,顯示技術轉移的管理與法令都出現問題。管碧玲表示,技術移轉與技術作價的相關規範均為行政命令,但卻均無罰則,中研院應儘速檢討修訂。此外,對於中研院授予高等學位所涉學位授予法之變革,管碧玲也籲中研院應積極展現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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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107年11月28日公布《學位授予法》第17條: 「學校授予之學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應予撤銷,並公告註銷其已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