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故宮很好玩
#ARVR3D通通有
#不用曬太陽就可以逛
大家知道「線上故宮」嗎?前一陣子我去逛了幾次,非常好玩,有AR/VR、3D、Podcast、Google Arts & Culture等各種介面,來跟大家介紹幾個有趣的。
首先是 #720度VR虛擬實境 ,帶你從故宮正門一路往裡走,平常曬太陽走到腳酸的超大場地和樓梯。在線上故宮,點點箭頭,就身歷其境!
也不用擔心不知道從哪裡逛,線上故宮同樣也有設定各種主題精選路線,就像有導覽員帶著你逛各個展間。我最喜歡「皇帝的玩具箱」,可以一覽皇帝過去把玩的珍品、金銀文物!
故宮最有名的 #翠玉白菜 、 #肉形石 、 #龍藏經 等經典收藏。在線上故宮,設計成3D展示,可以左翻右翻、各種角度觀賞,甚至比去現場看的還清楚😍
線上限定和Google Arts & Culture合作的展覽,精挑細選19個主題,也很值得看,未來也期待會有更多的展出。
其他還有開播到第三季Podcast,每一集講述不同文物故事,例如「張大千其實有些叛逆」、「朕知道了!揭露奏摺秘辛」、「古代的移動便利商店」,光是主題就讓人很想一探究竟。
還有 #線上展覽,除了故宮自己策展,也邀請民眾親自參與線上策展,用不同的角度詮釋文物。像是「超想睡特展」,介紹過去各種形態的床以及與床有關的圖畫,我才了解原來床在古代不僅是臥具,更是坐具被當作椅子使用。
Youtube頻道,不僅有文物與展覽精彩的介紹影片,還有一個相當新穎的主題叫作 #古畫動漫 ,讓書畫上的人物動了起來,就像在看動漫一樣。
#線上故宮
#還可以更好
今天正好教文委員會安排國立故宮博物院 National Palace Museum吳密察院長業務報告,我趁機和吳院長討論線上故宮怎樣可以更好。
院長說,故宮自2000年以來便開始投入 #數位 工作,只是過去都統一放在官網裡。隨著數位內容發展越來越多,又因為疫情,便另外成立 #線上故宮 集結所有的數位資源,讓民眾更容易使用。
#實體故宮國外遊客佔快8成
#線上只佔2成
統計顯示,2019年實體故宮遊客共350萬人次,國外遊客276萬人次,佔整體的78.86%。
但線上故宮2020開辦第一年的500多萬瀏覽人次,國外瀏覽量卻僅佔兩成。
還有,實體八成的國外遊客以中國、日本、南韓等國為大宗;線上兩成的國外旅客改變成以美國、日本、香港、新加玻等國為主。
明顯的是 #中國 消失了,院長回應我中國民眾可能是受到網路 #防火牆 的限制而無法瀏覽。
但我也發現,除了中國, #南韓 也不見了。
目前故宮官網的語言設定分別有中文、英文、日文;而線上故宮只有中文與英文。或許是因為語言限制,影響國外遊客瀏覽的便利性,我建議院長可以研究看看增設線上故宮的語言。
故宮作為我國最重要的博物館,實體遊客減少,正是 #化危機為轉機 的機會。
實體故宮外國遊客很喜歡,就要想辦法在線上故宮呈現,拉高線上故宮的國外遊客到訪數及比例。尤其是後疫情時代,台灣民眾有實體到訪的機會。外國遊客實體機會減少,必須要把遊客導入線上;更要努力觸及更多國家。
#線上故宮只計算總瀏覽人次
#改變計算項目才能對症下藥
#改善線上瀏覽品質
目前只有計算 #總瀏覽人次 作為成效指標,無法得知遊客平均在網頁的停留時間、不重複瀏覽量、跳出率、瀏覽頁數等資訊。
舉例來說,瀏覽者在網頁停留的時間越高,也就代表內容品質會讓瀏覽者想看完。跳出率越低,也就代表瀏覽者有再次點擊網站內的其他內容。
所以我也建議院長,要增加線上故宮的成效指標,加以分析研究,才能精進使者的線上體驗。
#線上帶動線下
#更好線上故宮可以吸引更多實體遊客
我認為線上故宮除了因應疫情,還要隨著數位科技發展做整體設計。更好的線上體驗,會促進瀏覽者「想要去現場看一看」的動能;就像我們看到超美的景點照片,也會想著有機會要去看看實體。
線上故宮絕對是一個值得再更多投入的方向,期許故宮進一步行銷到國際各國,帶動臺灣觀光。
#來逛線上故宮
https://theme.npm.edu.tw/npmonline/
邀請大家有空逛一逛、看一看。留言分享發現了什麼有趣好玩的內容,或是告訴我還有什麼可以精進的方向。
也請大家一起分享給你的朋友、家人,讓更多人都能參觀這麼棒的線上故宮!
同時也有11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白同學DIY教室,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覺得內容精采想打賞贊助白同學的朋友們,歡迎您贊助打賞~謝謝 綠界斗內入口 https://p.ecpay.com.tw/7799A89...
防火牆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想請教:我媽媽跟我舅舅在95年合買一間公寓,但不知道她們怎麼協調,權狀上面所有權人是我舅舅,但信託給媽媽到125年,想了解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媽在101年過世了,我舅舅剛過世,目前那間房子是我爸爸一個人住,不知會不會影響爸爸住的權利?
似乎是這間公寓由媽媽居住使用30年,期滿就要搬走還給舅舅,但從”法律外觀”,可能影響到你爸爸繼續居住的權利!
首先,讓大家快速了解不動產信託: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能為了照顧自己,把不動產交付信託(要過戶登記給受託人),受託人就要依據信託契約的指示管理房產,受託人在信託期間,讓信託”受益人”獲益。
從權狀所有權人名義是舅舅的事實,可能這件並不是依照信託法的規定辦理。因為如果信託給媽媽,所有權人應該是媽媽,登記原因記載:信託。
從產權登記為舅舅的事實,以及信託的表面文義解釋,媽媽是替舅舅管理房產!媽媽已經不在了,是否必須由爸爸繼續管理?或是給爸爸繼續居住?則需要法律的依據。
你也許會問,不是有信託給媽媽到125年嗎?
但沒有註明這房屋信託受益人是誰?也沒有依照信託法的規定,妥善記載信託目的、受託人、受益人….等,並且到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因此,這房子到125年以前的受益權就沒有受到信託法保障。
就是因為媽媽與舅舅兩人都不在了,所留下來的文件似乎也不符合信託法的規定,名義上所有權人是可以要求爸爸搬走,或許你會想,權狀在我這裡,舅舅的孩子未必知道?
舅舅的繼承人會因為辦理繼承的手續,獲知有此棟公寓,他們可以直接辦理繼承,要求自己管理房產或出售。
因此,趕快多找找過去的資料,當時媽媽跟舅舅合買公寓,媽媽曾經出錢的證據,還有歷年的繳稅贈明。目的是要證明,當時雙方合買公寓的”真實約定”,是由媽媽享有30年(95年到125年)居住使用權利,之後所有權歸舅舅。
要使爸爸能夠安心居住在公寓內,最好跟舅舅的繼承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透過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確認媽媽有房屋居住使用權到125年,如果契約文字不明確,就由法官來解釋契約的真義,最後由法院裁決。
也可能什麼爭議都沒有!
為什麼一切都不確定❓憑著感情為基礎,最後可能還要上法院,讓法官依法來認定?反而家人關係變得複雜?
律師看過很多家人間,一開始因為愛與信任,沒有想太多,權利界線模糊。人不在了,記憶也消失了,之後就留給其他家人拚湊事實,故事版本就「見仁見智」,自然多有爭執....。
如果能先畫好界線,甚至築起防火牆,未來的家人就不會有太多不確定,平安享受財富!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信託
#公寓
#不動產
PS:如果舅舅是把公寓信託給媽媽管理,受益人是爸爸,信託期間是95年到125年,並且依照信託法辦理信託過戶登記給媽媽(受託人),如此一來爸爸就有權利住到125年。
(要看到所有證據才能夠真正判斷,以上謹用一般法律概念分享法律,非提供個案法律意見)
防火牆 在 零壹科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Zero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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